2012年5月5日星期六

黃洋達: (笑死朕) 拉布




議員出缺安排的條例修訂,也就是坊間之前稱作「契弟補機制」,正式提交立法會作二讀三讀。

為了阻止這條惡法通過,黃毓民、陳偉業,提過過千條修訂,展開「拉布戰」。

因為每條修訂,提出修訂的議員都可以發言十五分鐘,如果兩人以馬拉松式發言,拖長會議時間,單是就每條修訂發言,他們已經可以發言500小時。

就算他們不發言,每條修訂作出表決投票,每次投票議事廳都必須先響鐘一分鐘,讓議員到齊投票。也就是說,單單是要為千多條修訂投票,淨計響鐘召集時間,已經用了議會千多分鐘。

利用各種手法,拖延條例通過,就是拉布戰的精髓所在。

52日、3日,議會就條例進行二讀,還沒進入討論修訂的階段。

二讀期間,黃毓民、陳偉業、梁國雄,在議會期間,不斷點算議事廳出席議員人數,因為根據議事程序,出席議員不足半數,亦即是不足三十人,會議無法進行,主席需要宣布流會,原定議程,則押後至下一個會期再行討論。

每次點算人數,議事廳需要響鐘十五分鐘,讓議員回到議事廳。

52日,三名議員單是進行點算人數,已經響鐘二十二次。

結果,花了整整一天時間,好不容易,才為二讀進行表決。

53日早上九時續會,就於泛民二十名議員已決定離席抗議,除了毓民、大舊、長毛,現場只有建制派議員。

早上九時,會議一開始,陳偉業馬上要求點算人數。

結果,出席人數不夠三十人,主席宣布流會,議程下周三繼續。

這場拉布戰,被建制派人士說成是「搞事」、「浪費公帑」、「癱瘓議會」。

這種說法,完全是偷換概念,當他們指控這種做法是「癱瘓議會」時,他們錯誤引導大眾,讓巿民以為這是一個公平公義,民意授權的議會。

然而,現實是沒有民意授權的功能組別議員,佔了議會的半數,這種畸形議會裏,保皇派佔了過半數議席,真正代表人民,代表民意大多數的議員,在議會卻反而只佔少數。

拉布,在各地議會也會發生,這正是少數派議員,為了對抗議會多數暴力的武器,是議事程序所容許的抗爭手段。

面對不公義,代表大部分民意的少數派議員,利用智謀,進行議會抗爭,這就算是「搞事」、就算是「癱瘓議會」,這也肯定是「搞事無罪、癱瘓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