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日星期三

沈舟﹕中國得病 香港吃藥



前駐港中聯辦官 員、現任職北京大學法學院的陳端洪教授近日發表〈態度問題是根本問題〉一文,認為「是否承認憲法的正當性?是否認可共產黨的領導權?」的態度問題,是認清 目前香港政改中諸多衝突和爭議的關鍵。若解決了港人對共產黨的認同態度,「香港許多政治問題自然引刃而解」。

引人注目的是,此文的副標題是「一個政治憲法學者對香港爭議的看法」。陳教授刻意強調自己的學派身分,又在文 中提到政治憲法學「試圖彌合規範性與事實性的對立」,並推崇德國納粹法學家施密特有關「絕對憲法」和「相對憲法」的觀點,讓我們看到目前在中國學界眾聲喧 嘩的「政治憲法學」,正在從一黨專制的學術修辭步入它在香港的政治應用。

陳端洪教授在國內發起的「政治憲法學」,意在向「規範憲法學」挑 戰。規範憲法學認為,憲法的本質是對政治權力的限制和規範。人民選出自己的政權代理人,需要通過憲法對其進行規範,以限制政治權力的隨意性和獨斷性。而政 治憲法學卻強調,政治的首要問題是分清敵友,唯擁有決斷權的主權者才能在大敵當前時拯救政治體,主權者依賴的不是憲法,而是高於憲法的政治決斷。

憲政的瘸子需要專制的拐杖?

一次演講中,陳教授有個比喻:瘸子與拐杖。他承認中國憲法基本不能進入法院被司法適用,是中國憲法生活具有「問題性」的特徵。因此中國的政治生存處境,必 須依靠共產黨領導、社會主義制度、民主集中制等幾個政治決斷來維持。得不到司法支撐的憲法成了瘸子,一黨專制的政治權力便以拐杖的名義出現,理所當然地挾 持了憲法。陳教授辯解說:「在旁人看來,拐杖是個問題,這是個外部觀點,從瘸子來說,拐杖非但不是問題,而且是幫手。」

上述觀點被人質疑的 是:誰造成了中國憲法不能進入司法程序的瘸腿現象?從一大批主張憲政、維護公民權利的人如劉曉波、浦志強、高瑜等人被監禁的事實,人們看到的是中共用暴力 的拐杖將憲法打成瘸腿,然後又依靠政治拐杖「行憲如儀」。權力拐杖漫天揮舞,瘸腿的中國憲法永無康復之日。

更加荒謬的是,司法制度完善的香 港,並不瘸腿的百年憲政之地,如今也面臨政治拐杖來襲。人大常委會有關普選的831決定,用政治憲法學另一位大將強世功教授的話說,就是不由分說的政治 決斷。不少人對其中違反《基本法》有關政改的條款提出了質疑。在港人眼中,基本法是規範憲法,政治權力必須退避三舍;而在中共看來,基本法是政治憲法,政 治干預法律理所應當,這就是港人很難接受的所謂「中國憲法的正當性」。

一人一票是毒藥,還是解藥?

奧地利法學家凱爾森是規範 法學派的創始人,他與持政治法學觀的施密特曾展開激烈爭論,成為20世紀憲法學的重大事件。陳端洪教授認為,在目前中國,兩者不可或缺:在常態政治中,以 凱爾森的規範憲法治世;而在非常政治即國家危機時刻,非行使施密特凌駕在憲法至上的獨裁權力不可。凱爾森好比糧食,維持政治體正常的生命;施密特好比藥, 「有病不吃藥就等於等死」。

問題是,由誰、用什麼標準來決定危機狀態?幾個學者在家中開會討論問題而被拘捕,一些香港學生去內地就學、探 親、祭祖掃墓被禁止入境,這些都算是國家危機時刻嗎?一黨專政下,根本就沒有常態政治。十八大以後,中央國安會成立,國家安全法草案二稿出籠,非常政治的 危機狀態空前加劇。
 
中國得病,香港被迫吃藥。831決定就是這樣一副藥方:通過對提名委員會的操縱,將有可能危害國家安全、與共產黨對 抗的人士先行篩選掉。實際上,港人無意危害國家安全,只是要保護自己的安全和利益,深深憂慮唯中央旨意是聽的特首會出賣香港,因此視現有政改方案是一副毒 藥,立法會必須否決。

值得反省的是,如果將提名委員會視為毒素,這種毒素其實在前3屆特首選舉中已經存在,而831決定首次帶來的一人一 票,究竟會加劇提委會和未來特首的政治毒性,還是會化解和抑制這種毒性?香港市民是等同於三呼萬歲的北韓臣民,能輕易被特首「挾持」;還是在法治保障下的 自由公民,會用一人一票去「挾持」特首?港人得失,或在一念之間。

陳教授在文中抱怨港人不認同共產黨,是「心門不開,上帝也進不來」。無數從大陸極權制度下逃港而來的老一輩猶在,無數雨傘運動的年輕一代風華正茂,看歷史,看現實,說港人連上帝和凱撒都分不清,陳教授在港履職的「敘拉古之行」那幾年時間,算是白待了。
作者為獨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