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3日星期一

許寶強﹕我要真區選



佔領結束後,百花齊放,傘落社區,深耕細作,自然不及去年底兩個多月的轟轟烈烈,傳媒於是轉向保留了胡 椒噴霧、警民衝突畫面的「光復行動」。在這個媒體影像主導現實的年代,傳媒報道的轉向,在某程度上產生了「反蝗排外」延續了雨傘運動的印象,並不特別令人 驚訝,但卻明顯很教不少為真普選打拼的「傘下一代」失望,以至於在社會運動圈及網上世界,也經常能看到這樣的一種觀點:說強調平等、自由、民主、和平、理 性等普世價值的社會力量(或泛「左翼」),已無法與高舉排外的右翼政治抗衡。
 
後雨傘運動的政治判斷
 
這種帶點失敗主義味道的論調,建基的是這樣一種判斷效果的準則:缺乏即時可見「成效」的工作,等同「離地」,完全不能改變社會現實。然而,在香港當代的社會脈絡,這種判斷成效的準則,至少存在兩個問題。
 
第一,缺乏即時可見的「效果」,例如無法動員大量民眾,又或不能立刻迫使政權修正已作出了的決定,並不代表改變(尤其是緩慢而影響深遠的)沒有發生。問題 因此需要仔細分析、辨別和判斷,以理解短期成效不彰的民主運動,在不同時代到底催生了哪些不一樣的長遠改變。過去由「泛民」領導的民主運動,與今天的雨傘 運動之不同,在於前者主要是依據「現實政治」(realpolitik)的行動方式和計算成敗的框架下展開,逐漸建立了以當選席位作為主要甚至是唯一的成 敗準則,發展出一套儀式化的行動方式,以及一種缺乏自救心態的「訴求政治」(借用自吳靄儀),希望別人(包括當權者或代議士)為我們解決自身的問題。而雨 傘運動則開創了一次規模龐大的民眾實驗,強調命運自主,促使公民意識覺醒,催生了素人關社參政的浪潮,衝擊甚至在一定程度改造了既有的政治文化,這將深遠 地影響香港社會的未來發展。
 
第二,在當代香港,爭取短期立竿見影的政治成效之所以困難,與民主運動的形勢比人強有關。當警察、軍隊、媒體、教育等國家機器為中港政權壟斷,經濟活動為 大商家主宰,社會議程主要由上而下設定,缺乏實力和組織的民間想爭取的目標,自然難短期見效。這不僅是重視普世價值的民主運動所面對的難題,高舉「本土」 甚至帶點排外的「光復」行動,也不容易立竿見影。事實上,相對缺乏體制力量、國家機器支持的社會運動,其能產生的效果,總是滯後,也難全勝。例如2003 50萬人上街的一年多以後,前特首才因「腳痛」下台;而成功地阻止了的23條立法,今天仍成為懸在港人頭上之劍。在這種社會脈絡下,批評無法產生即時和 徹底成效的社會運動為離地失敗,也許只是一種譴責受害者的邏輯。
 
然而,對這種短視政治最根本的批判,也許是來自東歐的異聲。
 
重溫捷克的《七七憲章》
 
1977年,一群捷克知識分子,聯署了《七七憲章》,希望守護自由人權。發起人之一的哈維爾認為,《七七憲章》的根基,並不以短期實利作為行事準則,而是 希望以良心「驅使我們不管何時、怎樣、甚至是否能夠成功而去做某事」,但深信在謊言統治的世代,堅持道德原則,將可以產生長遠的政治效果。對簽署者來說, 《七七憲章》的意義,並不在於取政權而代之,而是催生民眾自主意識,孕育良知蘇醒,更新公民操守。哈維爾等在意的是公民的醒覺,也就是存活於社會的個體, 願意自覺地「承擔社群命運的責任」。而要確立個體的公民責任,也就是要盡力維護他人的公民權利,因為「只要有一個人被侵奪了這個權利,全部人的權利都受到 限制」。哈維爾認為,「重新肯定人類的責任,是防衛一切不負責任的最自然的屏障」,而缺乏道德與良知屏障,暴力與戰爭最易發生。
 
與香港的雨傘運動一樣,當年的《七七憲章》也備受來自政權和「現實政治」信徒的攻擊,前者把聯署者投進監獄,後者則指其沒有成效,用今天本土的話就是「離 地左膠」。然而,面對批評,哈維爾堅持走自己的路。他反駁說,《七七憲章》的目標,並非短期可見的政治效果,而是「找尋和達至有意義的生活,並保衛這種生 活」,也就是抗拒極權統治逐步消滅人性真善,告別官僚主義和語言偽術,磊落真誠地過活。儘管這目標難以量度,無法一蹴即及,短期而言甚至「極不現實」,但 哈維爾清醒地提出:對人類的未來而言,有更好的選擇嗎?
 
弔詭的是,不以短期可見的利益行事、不追逐名譽地位的《七七憲章》運動,卻能夠令政權久不久就「湊巧地」回應民間的訴求,10多年之後更獲得了比當時的執政者更為顯著的社會名聲,而更重要的是,真的能夠守護及重建當地社會的公民良知。
 
延續初衷:「真」比「普選」重要
 
回到香港。《七七憲章》對公民覺醒的追求,與香港雨傘運動中「生於亂世,有種責任」、「命運自主」、「重奪未來」的吶喊,是否相通?這些口號所反映的,不 正是《七七憲章》指向的公民道德基礎?儘管雨傘運動並未能逼令政權收回 831決議,但79日的佔領人心,已在一個頗大的規模上喚醒了民眾的公民意識。佔領雖然結束,但除了各種成員來自社區、專業社群的雨傘組織繼續落區參政 外,也有路見不平的百姓不怕麻煩,主動提供影片、出庭作證,原因是「見到有人畀人屈但唔出聲,自己都屈住,唔想一個17歲嘅細路仔坐監……希望更多人可挺 身而出,出嚟作證,伸張社會公義」(《蘋果日報》201543日)。這大概就是哈維爾所追求的公民質素。
 
體現公民覺醒,可有多種形式,從上述的路見不平、伸張公義,到不侵犯他人基本人權的「集體鳩嗚」、「勇武抗爭」,到全民落區、素人參選,重要的是「命運自 主」,自己的生活/尊嚴/家園/專業/社區自己救,不再假手他人或等待果陀。衡量這些抗爭行動的意義,不在於短期的「勝敗」,而在於長遠的人心轉換,以至 社會關係的改變。正如哈維爾指出,「俯首低頭的群眾沒有能力體認、確立和肯定一個政治綱領,只有自由自主的公民才可做到。沒有公民就沒有政治。你只可以從 根基築起房舍,而不能從屋頂開始。」要做到這樣,首先要克服長期依賴他人(尤其是政權、代議士)的「訴求政治」,以至隨之而來的放棄命運自主的犬儒虛無。
 
以即將來臨的區議會選舉為例,或可以《七七憲章》運動作為參照。儘管在建制派主導下的區議會日益腐敗瑣碎,又儘管在現有的區選格局中取代禮義廉政黨並不容 易,但對於有志從政或參與社區的傘下一代,參選也是延續雨傘運動初衷的一種可能方式。利用由公帑支付的選舉平台,於過程中進一步拓展和深化公民意識,尋找 有意義的社區生活,建立或鞏固磊落真誠的人倫關係。參選自然希望當選,也應為這目標盡力而為,但更重要的問題是:要怎樣參選怎樣議政,才不會偏離雨傘運動 的初衷?
 
參選是否可以不建基於「現實政治」的利益計算,而是為了守護公民權利,體現公民責任?選舉過程可否抗拒語言偽術,所有文宣都基於事實,也不因策略考量而 遮蔽政治信仰和價值,讓選民在透明並知情下作出選擇?以磊落真誠的態度和方式參選議政,在現有的傳媒網上操作下,將很可能會處於選戰的不利位置,甚至輸掉 議席,但「我要真普選」這雨傘運動的初衷,重點是在於讓「泛民」入閘甚或贏取選舉?還是在於棄假求「真」,重建讓人活得自由自主的公民社會?如果我們追求 的確是「真」普選,以建制派(甚至愈來愈多「泛民」)採用的「蛇齋餅糭」、公關妝扮、語言偽術、權謀策略和習以為常的選舉儀式等「現實政治」手法參選,是 否已違背了「真」普選的初衷?
 
待續:區選約章
 
社會上愈來愈多公民行使權利、承擔責任,參與公共政治,包括積極參選、投票,公民意識才得以擴大。過去的區議會選舉令不少認真的公民卻步,主要是由於地區 政治已逐漸淪落為腐敗瑣碎的分餅遊戲。然而,以「命運自主」、「重奪未來」為職志的傘下一代,是否可以考慮在下一階段以「我要真區選」來延續雨傘運動?積 極而堅定地以不追名逐位的動機、告別花言巧語的策略、用被「現實政治」嘲笑的原則價值參選助選。而為了避免像政權建制以至部分泛民一樣經常「選擇性失 憶」,「我要真區選」運動的參與者,或可參考《七七憲章》運動,共同制訂選舉約章,廣邀同伴一起改造正在腐朽的選舉政治,提醒自身毋忘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