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1日星期五

852郵報: 香港7-11全球密度最高 加盟商怒轟母公司不公


曾經以「梗有一間喺左近」作為集團宣傳口號的7-11便利店,既是香港人的集體回憶,更曾經是不少拿老本想穩陣創業的香港人之老闆夢。但隨着零售業陷入混戰,便利店真的開到「梗有一間喺左近」,以至逼爆各區,最終令他們想藉加盟賺大錢的美夢破碎。

香港特許加盟商協會成員與工黨和民主黨的成員帶同橫額,昨日到母公司是牛奶公司經營的7-11門外抗議,不滿牛奶公司欺壓加盟商,要求政府立例監管特許加盟制度。

在此,也許需要先作說明。大家平日見到的7-11便利店,其實是屬兩種形式的店舖,一種是由牛奶公司直接經營,另一種由是透過繳付「加盟費」,而獲牛奶公 司發出專營權的「個體戶」,這些加盟商同時需要遵守特許經營權協議。至於另一連鎖集團OK便利店,香港所有分店均由由利豐屬下之利亞零售有限公司直接經 營,沒有特許經營,故分店數量較7-11少得多。

今次香港特許加盟商協會的抗議,緣於本周中一名在青衣長發邨商場經營7-11的加盟商,被集團單方面提早結束其專營權,他更不滿7-11職員私自爆開店舖 鎖頭。就集團其後反指事主多次違反特許經營權協議,才終止雙方合作關係,事主則反過來控訴,不滿遭集團欺壓,包括總公司牛奶公司在他開店後,竟再在附近開 舖,形成激烈競爭,令其生意額大跌。

事實上,如此的血淚故事間有所聞。2012年8月,《蘋果日報》就訪問過一個化名李先生的7-11老闆,而所謂的老闆生活,是一天工作18小時,由凌晨4 時要起床返回位於商場內的7-11店舖叠報紙,9時後就離開舖頭上班,轉託員工打理,下班後又再要返回7-11工作至晚上11時關門收舖,生活「慘過幫 7-11打工」。

如此非人生活的原因,是由於當李先生的加盟店開業不久,總公司即在同一商場另外更佳位置另開7-11新舖。這個「親生仔」隨即搶去李先生一半客源,導致他月月蝕錢,由於利潤過低,李先生因此要外出打工幫補家計。

7-11在街頭「梗有一間喺左近」的情況,其實在港可謂俯拾即是。以《852郵報》所在的灣仔駱克道為例,單是盧押道至分域街一段,不足百呎之內已有兩間7-11。而如果擴大至柯布連道來計算,約0.06平方公里範圍內就有多達7間7-11,密度之高實可想而知。

《852郵報》翻查數據,更發現香港的7-11密度疑屬全球之冠!

根據7-11的網頁資料,香港現時共有912間7-11,論店舖數目,在列出的16個國家或地區中,排名只是第10【見表1】。不過,如果以不同的國家或地區的面積來計算,香港每平方公里內,就有0.826間7-11,僅次於澳門(42間,每平方公里有1.42間)。

全球最多7-11的國家是日本,而日本也是7-11終極母公司所在(香港牛奶公司也是1981年獲受權在港成立7-11),當地現時有逾1.6萬間,但日 本每平方公里,亦只是有0.424間7-11(但日本便利店多,便利店密度就可能高過香港了)。至於台灣,全台就有近5000間7-11便利店,但密度也 只是每公方公里0.137間而已。

香港7-11密度高,人均擁7-11比率也屬全球前列,每1萬人就擁有1.3間7-11,全球排行第三,僅次於台灣(2.1間)及韓國(1.4間),跟日本(1.26間)比較,更略勝一個「馬鼻」。



不過,7-11過去在香港,其實本非如此密集。根據牛奶公司的年報,十年前即2004年,當時全港只有610間7-11。然後,7-11疑為增加市場佔有 率,開始在全港九新界狂開分店,其中在04至09年間,每年新增的分店達55至82間。換言之,其間是以每星期1間至1.57間的速度擴張營業。而在 2010年最高峰時,全港分店數目一度多達964間。

然而,分店數字之後逐年回落,除了受租金因素影響,恐怕也反映7-11或出現擴充過度的可能。畢竟在十年之間,7-11分店的增幅高達近五成,而如果以2010年計,更高達五成八;「梗有一間喺左近」之後果,就是令不同的7-11分店間出現爭生意的情況。


而除了被「同門」搶生意,7-11加盟商更不滿母公司疑操控店舖毛利率的霸權。有加盟商就曾現身說法投訴,縱使每月約有100萬元生意額,但與母公司牛奶公司分帳再扣除開支後,每月只能淨袋2.5萬元。而因為牛奶公司不公開來貨價等資料,令加盟商從不知實際利潤。

事實是,加盟制度或許正是當中的罪魁禍首。台灣學者、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吳偉立在2010年時,就曾在台灣出版一本名為《血汗超商:連鎖加盟如何變 成鏈鎖枷盟》的著作,希望告誡想透過加盟方式實現創業當老闆夢想的人士,不妨考慮先看完書本後再作決定。他在書中就形容,加盟店如銷售工廠,分析加盟方式 會令加盟主喪失不同的經營主動權,令經營者失去談判及改善營商環境的籌碼。《血汗超商》以7-11的紅、綠、橙間條插圖作執面,但必須指出,台灣的 7-11,其母公司並非牛奶公司。

由於現時本港並未有法例監管特許加盟制度,有關團昨日體就要求,政府可盡快立法,以保障各方利益。(維基同享圖片、now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