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1日星期五

張圭陽﹕報紙是老闆的私器還是社會的公器?




20141月發生「《明報》撤換總編輯」事件,編輯部300名員工中有274人聯名上書《明報》老闆,要求收回成命。事件引起香港社會廣泛關注,英國廣播公司、《紐約時報》等西方有分量的媒體也予以報道。在眾多討論的觀點中,或許最為關鍵的是:「報紙是報老闆的私器還是社會的公器?」如果是報紙是私器,老闆要換員工,豈容他人置喙?如果報紙是社會的公器,報老闆要換總編輯,恐怕就要向公眾有一個交代。

華人社會的報業傳統,先有官員辦報,再有商人辦報,隨着清朝國運日衰,甲午戰敗,舉國沸騰,康有為、梁啟超等公車上書、倡議廣設報館,振奮國民,又樹立了文人辦報的傳統,於是書生以言論報效國家,成了「文人辦報」的具體詮釋,報紙也就是報人的私器。民國初年,政壇混亂,報業呈畸形發展,報紙數量雖多,經營者多依附軍閥政黨,以報紙牟取個人官位。1926年張季鸞、胡政之等續刊出版《大公報》時,明確提出辦報「四不方針」,即「不黨、不賣、不私、不盲」。「四不」的提出,頗有報紙為社會公器的味道,但當時的目的,是把「四不方針」變成一個盾牌,也是一面旗幟,既可抵擋不同政黨的干預,又可招攬知識分子。

網上討論「《明報》撤換總編輯」事件時,也曾提出《明報》前老闆金庸的一句「名言」:「報紙是老闆的私器,不是公眾的公器。」現在學術文章探討報業管理,也經常引用金庸的這一句說話。這句話是筆者在撰寫《金庸與報業》一書時,金庸對1988年大專學生火燒《明報》的回應。要準確理解金庸的這句話,先要認識當時的政治環境。

融合「公器」「私器」於一報

19821984年,中英兩國政府就香港前途展開艱巨的外交談判。英方也同步在香港推動「代議政制」,要「還政於民」,各種論政團體在港英政府鼓吹下紛紛成立,演變成政黨。北京政府則指出,英方在香港推行的民主步伐過急,不予認同。金庸當時為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政治體制小組港方召集人,自然知道北京的底線。198811月,政治體制小組就未來政制發展通過「主流方案」,引起政治團體的攻擊,認為方案太過保守,金庸身為港方召集人,自然也受到了攻擊。金庸在同年11月底一連三日用社評形式辯護,但受到社會指摘,認為不應該利用社評為自己的政見作宣傳,金庸改以署名方式發表12篇系列文章談政制,而主持日常編務的個別管理階層,揣摩金庸意向,在新聞版面上只刊登支持「主流方案」的相關新聞,反對的只作小篇幅報道或不予報道,招致20名大專學生在報社門外焚燒《明報》,以示抗議。《明報》編委會內部也有爭議,最後《明報》以第七版、兩欄的高度刊登了這條火燒《明報》的新聞。稍後700人到新華社香港分社門外焚燒《基本法》政制部分,《明報》改在要聞版上刊登這個消息。《明報》在《基本法》新聞的報道上,又慢慢的走回中立客觀的立場,要求按新聞規律辦事的編委們重新主導了新聞版面。

「火燒《明報》」事件後,金庸頗為生氣,多次對外表示:「《明報》是我辦的,我充分有權表示我的看法……」但這都是氣言,要更準確了解金庸「報紙是老闆的私器,不是公眾的公器」這一句「名言」,還要結合金庸的另一句來看:「副刊是很自由的東西,沒有什麼準繩,園地是公開的,所以要抓緊。新聞我不抓,因為新聞有它的規律性,只要準確報道事實,不加歪曲就可以了。」上下兩句結合來看,總結了他的辦報經驗,即金庸雖然師承「文人辦報」傳統,在面對公民社會公眾對一份大報的期望時,金庸在實際操作時是修改為:「報紙副刊是老闆的私器,報紙新聞版位是公眾的公器。」這樣區分,大概可以融合「公器」及「私器」於一報。

外國報業有更徹底的做法,把報老闆的利益與報紙利益切割。美國大報《華盛頓郵報》有137年歷史,去年底前的80年《華盛頓郵報》一直由葛蘭姆(Graham)家族經營,為了維持報社穩定的財政收入,讓編務人員安心工作,家族成立專項基金,支持報社的日常財務開支,年度盈餘撥入基金,開支虧損由基金補貼。過去《華盛頓郵報》老闆只是涉足於傳媒、教育的投資,並不涉足其他行業,以免被指使用報紙為其他投資項目牟利益。《明報》老闆張曉卿在中國內地有大量的各種投資,從而讓指控報老闆為討好北京而撤換總編輯的「陰謀論」有成長的土壤。現在要求張曉卿專注單一傳媒投資或撤回在內地投資並不可行,成立專項基金運營傳媒事業,以表明報業運作的獨立性,應該是可行的。

專項基金運營傳媒事業

一家報業機構要長期經營,取得成功,離不開人才與錢財,更離不開報老闆的領航作用。報老闆個人的修養和品味,也往往主導報紙個性。過去《成報》的何文法、《信報》的林行止、胡仙女士的《星島日報》、金庸時期的《明報》,都說明報老闆的重要性,也反映出報紙具有私器、公器的雙重性。《華盛頓郵報》去年被50歲的阿馬遜網上書店創辦人貝佐斯(Jeff Bezos)收購,上月貝佐斯與《華盛頓郵報》全體編務人員見面,說明他收購《華盛頓郵報》後,會把他經營阿馬遜網上書店成功的經驗帶入《華盛頓郵報》。貝佐斯作為報老闆,已對《華盛頓郵報》員工提出了許多涉及編務上的新要求,他要撤換總編輯或個別版面的主編恐怕也是早晚的問題,目前還沒有媒體指控說他干預了新聞自由。

事實與評論意見不分

香港報業目前最大的危機,不是「撤換總編輯」,也不是「自我審查」,而是事實與評論意見不分。有193年歷史的英國《衛報》,總編輯C.P. Scott1921年慶祝百周年報慶時已經提出:「評論是自由的,事實是神聖的。」(Comment is free, but facts are sacred.)事實神聖,不容歪曲,這是卓越新聞的傳統。香港傳媒的新聞版位上可以出現「七一維園見」的所謂「新聞標題」;在「《明報》撤換總編輯」事件中,新聞內容上大量是毫無根據的揣測之詞,從員工的憂慮出發,寫到了向北京屈服,愈描愈「真確」……出於各種利益考慮,社會上各種力量壓向《明報》,對《明報》的管理層及報老闆張曉卿並不公正。

記者、編輯嚴格按照專業的新聞規律辦事,才是捍衛新聞自由的最好辦法;長期從「陰謀論」出發,報道事實當中夾帶個人評論意見,無異是自眦長城的做法。

作者是資深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