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4日星期六

在那從示威 到被驅逐的公式之外



文 × 黃宇軒

剛過去的星期三,到了港深城市/建築雙城雙年展二○一三的開幕禮「示威」,同行的還有幾位朋友,有來自台灣的參展人、有在香港一直猶豫要不要退展的社區藝術家,也有已經退展的。事前有別的藝術家張揚,要在開幕時舉辦「互丟路姆西」大賽,在當天的氣氛下,自然想也不用想進入會場,連梁振英的衫尾也不會見到。當我們「示威」過後,被帶走的不只我們站起來舉牌的幾位。台灣友人被保安問了句「他們是不是你的朋友」,答了句「是」,就被包圍帶走;途上另一位藝術家問了句「為何連她也帶走」,他也被包圍了。聽說,連一位在策展團隊裏的職員,因帶我們入場(這本來天經地道,因我們都是參展人),也被怒目而視,差點被趕走。
驅逐。我們被驅逐到不知幾百米外的一個街口,又再度被包圍,這次來的是記者。他們見到預期的場面了,凡有特首到場之地,必有人會示威嘛,是不是?但在這公式之外,還有多少公義與道理上的問題被遺漏了?路姆西的名字改動與否,是否搶購一空,政府公關是否用來做秀,如此這般無關痛癢的問題,卻又格外反映社會近乎臨界點的躁動。父母打來問候,也懂得問我,其實你們只是站起來舉牌,保安何以可如斯粗暴,他們是否合法的?對,香港人好像快要忘了,示威與表達本來就是公民權利,只是那「從示威到被驅逐」的公式上映得太多,以至我們幾乎以為那是應該如此的結果。

不問情由被壓制你憤不憤怒?

不論是記者或是朋友,都立時會問痛不痛。我倒想他們問,憤怒不憤怒?如此,就可把一腔怒火傾出。我想反問記者們,你們看覑那場面,憤不憤怒?老實說,相對於許多社運朋友,我們站在無比安全的位置,但也證明,今日香港,不論你身分為何,只要被視為「作反」,就可不問情由被壓制。月初許多參展的藝術家相繼退出了該雙年展,我也掙扎了一陣。後來得知該展的活動有不同的官員出席,就立時想像到,要是在那些場合無人打斷他們的話語,豈不讓他們行禮如儀,可以有舒舒服服地而閉門地向「專業人士」眉來眼去的時候?一想到此,就覺得無論如何要留下來,讓他們知道在這些閉門的場合,也會被揭破荒謬。

舉起示威牌不到一秒被撕破

即使是參展人,進場也幾經波折,我們也並無好好的準備,連橫額也沒寫好,帶進去的只是紙筆。也正因如此,卻沒被搜到有「示威物品」。於是進場坐下來第一件事,就是拿起紙筆在寫。閉上眼,只想到一句「無恥特首,令文化藝術蒙羞」,徐徐寫下,身邊保安已將我們包圍起來。那真是我的心聲,我無法理解,任何以文化藝術為己任的機構,怎可能把官員到場開幕視為面上貼金,更何況那是認受性低至極點的特首?文化工作者的良知,在制度規章的面前,只能是撞上牆的雞蛋,風吹過後,所剩無存?文化藝術的聲音豈能與民情隔得這麼遠?腦裏滿是這般問題,梁振英說什麼「小漁村」與「深港融合」等時,荒謬感幾乎讓一切變得不真實。最終我們還是把牌舉起,不到一秒它就被撕破,我們有的站覑被拉走,有的被打橫抬走。沒有警告,沒有勸阻,我們要「被消失」。

還說什麼示威權?

上面一直把「示威」包在引號內,因示威本是讓無權勢者,向主宰他人生命的有權者,表達思想的正當手法。但觀乎近年香港的高度保安化,示威區只是給人對覑空氣自說自話,就像我們,連橫額也顯現不到一秒,就被撕破,還談什麼示威,還說什麼示威權?被拉覑帶走時,我還想,在場的記者、建築師、規劃師、文化工作者、各色各樣的專業人士等,你們有沒有想過質疑大會和保安何以粗暴壓制示威和驅逐我們離場?你們真的只欲沉默?真的,我腦海閃起哈維爾,他多年來說的不過就是,只要有一人憑良心站起來質疑一切,就可能有第二、第三人。連鎖反應,所欠的不過是恐懼,我們無法實踐「無權力者的權力」,最終也只會因為恐懼。

參與一個展覽的藝術家,從來就不必跟建制與主辦單位有相同政見,大會把嘉賓驅逐,如果只是出於怯懦,情理上好應該跟被驅者致歉。大會並無如此舉動,顯然是站在強權的一邊了。台灣藝術家友人遠道而來,面對不禮貌的粗暴對待,大會與主辦單位今後如何再向各國藝術家發出邀請?也許我想得太多了,我們的「示威」,未必有讓多少在場者的良心受動搖。我猜我永遠都忘不了這這個片段:被逐出來一小時後,步向觀塘海濱公園,發現公園原來被該展租用了,三四十個西裝筆挺、剛目睹了整個過程不久的人們,現在手上拿覑一杯杯香檳。香檳在陽光映照下格外金黃,氣泡不絕地向上升。也許保安的暴力,政府的不正當和與民為敵,示威者的呼喚,都絲毫沒損他們飲香檳的興致。

(本文相對個人化,有關我們示威的詳盡理據,請參考黃宇軒、陳劍青、陳可樂、盧樂謙,「聲明:在建築雙年展開幕禮上向梁振英示威」,已廣泛在網上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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