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5日星期一

南方朔: 台灣的人民之怒公民運動!




最近我和多位台灣媒體界的元老聊天,大家都有一個共識,那就是亞洲如果哪個國家發生類似「阿拉伯之春」的群眾不滿運動,那個國家極有可能就是台灣,因為台灣民怨鼎沸,已到了相當飽和的程度,國家領導人的滿意度只剩13%,那已是近代國家的最低紀錄。台灣極有可能在最近的將來,由於某項題目,引爆真正大型的群眾不滿運動,那時候就是「台灣之春」的開始。

「台灣之春」極有可能引爆

「台灣之春」會在什麼時候、以什麼議題引爆,它無法預測,但83日星期六,它卻以一種微型的方式,以洪仲丘命案為引子做了預演。大約有25萬至30萬群眾,在酷熱的8月天,自動自發的在台北總統府前廣場集合表達人們的憤怒與不滿,「馬英九下台,馬英九下台」的口號叫得震天價響。這是台灣群眾的自發自主運動,沒有反對黨參加。正因它是自發的公民運動,才可看出台灣老百姓對馬政府、對台灣的軍方是如何的不滿,甚至已到了極端痛惡的程度!

今年73日,一個台灣成功大學畢業、正在軍中服役即將退役的青年洪仲丘在部隊被懲罰,活活被整死。此案發生後,軍方及馬政府根據他們的習慣,都等閒視之,部隊死了一個下士義務役的士兵,他們根本不當一回事,以為新聞鬧幾天就會過去。

但洪仲丘的家屬、他的同學及網友卻不死心,拚命為洪仲丘喊冤,720日為洪仲丘喊冤,要求調查真象的「白衫軍」第一次出現,當天有3萬人參加。由於事情已開始鬧大,馬英九遂開始緊張,由於馬即將在811日前往中美洲訪問,他們遂決定要在他出國之前把洪仲丘案搞定。這也是最近期間,他要國防部長高華柱下台、要軍方趕快將此案起訴的原因。馬似乎以為,他的這些動作,即可使民怨沒有了動力,事情再也鬧不下去。

問題是,馬和馬政府只是以危機處理的方式處理本案,並無意對此案的真象做出真正的解決,於是此案遂愈鬧愈大﹕

(一)731日,軍方檢察單位將此案偵結起訴,起訴了18個人,但起訴的人雖多,但台灣的媒體均認為這是「捉小放大」,奉命整人的士官幾乎已完全挑起了責任。對於奉了命令將人整死的案子,應當是罪自上面開始論,而不能只是將士官處以重罪。而且731日的起訴書最獨特的乃是在洪仲丘的人緣不好、部隊的人如何討厭他上做文章,它的邏輯似乎是洪仲丘的被整乃是自找的。難怪軍方的起訴書一出,各界都極為憤慨了。事情已經鬧到這種程度,它們還在官官相護推卸責任。

(二)軍方731日雖然起訴了18個人,但81日首次開庭,初收押的4個人,卻都全部交保飭回,這已明示他們的罪過不是很大,不會重判。而更嚴重的,乃是本案在最關鍵的時刻,洪仲丘的禁閉室閉路電視錄影全部消失,這明顯的是湮滅證據,遭人刪除。但桃園地檢署卻認為黑畫面沒有人為因素,乃是維修時關掉主機電源和電力不穩所致,地檢署並將湮滅證據這部分永遠結案,不得再議。這也就是說,此案最關鍵的湮滅證據部分,在官官相護下硬是草草結案,怪不得地檢署決定一出,全台灣立即嘩然。人們認為馬政府是在吃案了。當時人們已預估到,由於政府掩蓋真象,全民憤怒,720日白衫軍只有3萬人,83日白衫軍再起,一定會有3萬人的10倍,估計會到30萬人。而果不其然,83日參加的群眾的確在25萬至30萬之間,台灣人民對馬政府和軍方的憤怒已到了新的高潮!

錯把洪仲丘案視為危機處理案件

一個區區的下士洪仲丘的命案,會鬧成如此軒然大波,台灣以外的人一定無法理解。主因乃是,台灣的軍方乃是個巨大的黑箱。它以愛國效忠為名,早已養成了軍中無法無天的惡劣習慣。舉例而言,稍早前有個江國慶案,他是個義務役的小兵,在部隊裏被屈打成招,立即槍斃了事,後來家屬自己喊冤,終於發現它是屈打成招的冤案。台灣軍方濫權、惡整義務役小兵之事已極為平常,被整死的人已不計其數。由於部隊乃是個黑箱,官官相護,人死了也就死了,真象也永遠被沉埋。在台灣服兵役,早已不是光榮的事,而成了相當危險的事。正是這種集體情緒,人們遂對洪仲丘被活活整死案那麼的感同身受。

但令人惋惜不滿的是,馬政府缺少了這種感同身受的認知,他們只是把這個事件視為危機處理的一個案件,他們以為象徵性的懲罰幾個人,人心即可擺平,做一些小動作即可讓人民的憤怒失去焦點,事情就鬧不下去。例如,8325萬至30萬人集合要求真象,馬英九卻頒個「旌忠狀」給洪仲丘家屬,國防部也放話說要賠洪家台幣1億,用錢和獎狀就想把一件事關真象和軍中改革的案件擺平,但人們要的是真象和改革,而不是要擺平。這也是洪仲丘案愈擺愈不平的原因。

今天的台灣已經百孔千瘡、亂象不斷、經濟在惡化、官吏在貪腐無能濫權、軍隊已失去信用,各種政策如核四如服貿也不得民心,現在甚至狂犬病也在氾濫。台灣已是個遍地烽火的社會,哪一個烽火會成為真正大烽火,引發人民的不滿狂茘呢?



林泉忠﹕民主社會的可貴之處  ——台灣新公民運動的擧示

過去一個月,最轟動台灣的新聞是一名叫洪仲丘的士兵懷疑在軍中被虐待而猝死的案件,前晚25萬民眾穿上白衣,聚集在總統府前面的凱達格蘭大道為洪送行,齊聲要求追查真相,寫下台灣人權運動史上的新頁。

台灣民泷從對事件的關心發展到新一輪的公民運動,結合近期的廢核遊行、大埔抗爭,不難發現民主社會成熟期的台灣公民社會已進入新的歷史階段。其特徵是不再依靠立法院等傳統的民主議會機制,並且跳脫藍綠意識形態的束縛,讓人民自己成為政治運作乃至決策的主人。

這幾年香港和台灣都出現公民運動,兩者之間有許多相通之處,不過香港公民運動顯然要面對更多的挑戰。

與台灣新時期的社會運動一樣,香港近年的「反高鐵」、「反國教」,乃至目前正在醞釀的「佔領中環」等公民抗命運動,都沒有政治人物來領導,而是以「80後」後乃至「90後」為主體,他們透過網絡等新的串聯形式,並善用媒體的功能,累計能量,再利用政治權力中心附近的公共空間,集中釋放能量。

不過,經過了20年的民主發展,台灣的公民運動是在填補傳統民主機制未能涵蓋的部分,他們追求的是一個成熟完整的民主社會,不容有任何一個空隙;而香港的公民運動則是在民主機制不健全的時空下,另闢蹊徑,其努力的目標仍離不開追求特首與立法會普選的民主制度。

在大陸,維權運動方興未艾,雖然兩岸三地的公民對公權力的質疑能力不能同日而語,卻也都形成了共識:民主之可貴體現在對每一條生命的尊重,也體現在社會中每一個公民對其他生命的理性在乎,這種執著有時即使耗上社會資源與能量,也在所不惜!

作者是台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