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8日星期一

林行止:高爾夫場改變用途 符合民情滿足需求



 一、特區政府的施政,寸步難行,許是不致遠離事實的形容詞。行政長官上任伊始,便什麼政府的新政「成熟一項推一項」,予人以行政長官「胸懷大志」、當局「滿肚密圈」,有意落實急市民所急的承諾。「成熟一項推一項」,意味深入研究后推出的政策,必有全面的計算,會為多數市民接受,哪知事實非如此,政府推出的「成熟政策」,幾乎都遭市民強烈反對,以致有的胎死腹中,有的推倒重來亦無好結果!

究竟是什麼令市民對政府的新政這樣反感?最簡便的答案是「反梁營」的策動,惟實情並不如此,以香港人的現實和精明,政策若對大多數人有利,不論什麼組織「幕后發功」,民意都不會被鼓動起來的。那麼,政府政策推一項人民反對一項,又有什麼原因?筆者的答案是,那是制訂政策者思維不周延有以致之。換句話,政策在未成熟時便推出,眼睛雪亮的人民馬上看出「破綻」,基於有缺失政策的落實會造成社會不公不義,對香港帶來負面影響,熱愛香港的人遂勇敢地發聲、無畏地站出來,人同此心,形成無形的針對某一事件(ad hoc)反政府同盟,令政策出不了政府總部大門,強化了弱勢政府的形象。

開發新界東北,特區政府成立后便醞釀,到了去年政府就此計劃進行第三次咨詢,卻遭遇強烈反對,為了「平衡各方利益」,當局用去八九個月時間進行修訂,並於去周推出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所的「終極方案」。據去周六本周「社評」的分析,當局已作出權宜的妥協和讓步,希望能順利開發該區,以解住宅土地(私營及公營)匱乏之困。可是,「終極方案」仍然引起一片反對之聲,受影響居民且有「誓死保衛家園」的憤慨。「終極」的意思是「最終」、「最後」,現在看來,「終極」應有新義。

激發起新一輪反對浪潮的原因,主要是放棄「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即加進容許「私人土地業權人原址換地」條款,以求發展計劃順利展開,卻因此招來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指斥。筆者對此不以為然,因為地發展商長期收購新界土地,沒有收成的「投資期」可以長達數十年,其目的莫不希望可從政府拓展計劃中受惠而他們的投資能否獲得「合理」(相對他們的平均投資收益)回報,在「發水樓」已成陳跡之後,現在隻有看樓價是否持續上升而定。非常明顯,發展商收購新界土地並非沒有風險,政府不發展(不以公帑進行基本建設)及物業市道稍不如人意,都會導致發展商的損失。

不但如此,政府應否收回面積達一百七十公頃共有五十四洞的粉嶺高爾夫球場,對在該區囤積大量土地的發展商「長期投資」收成的多寡,更起決定性作用。

非常明顯,如果政府突然省悟這一大片遠比開發農地方便的土地可加利用,不論是以「十二個月通知」或待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該高爾夫球場與政府簽署的「私人游樂場地契約」屆期收回,均對發展商有負面影響。投資必然有風險,便如有天堂便有地獄,地投資何能例外?香港人不應動輒責備地商。


二、英國人落旗歸國後,主要供飄洋過海來殖民地服務的英國官員寓社交活動於運動的高爾夫球場,在住宅土地奇缺的條件下,被政府收回作發展住宅用途,相信會獲多數港人贊成。眾所周知,高爾夫球是「高尚體育活動」,但費用用者自付,是天經地義的事,如今政府僅按百餘年前(粉嶺高爾夫球場創於一八八九年)完全向殖民者傾斜的舊制,每月收租一千大元。這種對殖民者的優容,理所當然由本地精英承受,難道他們以為這種安排合理嗎?

據《拓銷體育運動》(三作者合撰Sport Marketing)〈體育運動消費者研究〉一章的資料,以美國為例,玩高爾夫球的人的家庭收入比平均高近九成(平均收入一百,高爾夫球迷達一百八十九),屬高消費一族,而且對當地經濟有明顯實質(如收)貢獻……香港和美國(以至其他地區)一樣的是,有資格打高爾夫球的都是有閑的富裕人士,然除此之外,無一相似,比如高爾夫球與香港「市情」完全節,不論高爾夫球會如何生意興隆、會員費炒得半天高,都與香港經濟無關。在這種情形下,以合理合法的條件收回高爾夫球場作更有利於全體港人的運用,別受惠的普羅百姓尤其是反對被「有償逼遷」的居民,開明有良知的高爾夫球迷亦不會不同意!這類球迷,筆者相信多的是,其實應發起把球會交回香港人的運動。沒有特殊貢獻(包括納)而有特殊享受,長此下去,隻會制造更多社會不和諧的事端,此刻提出球會考慮應否放棄這項「免費午餐」,也許正是符合多數港人意願的主張。
香港的有閑階級雖有不少熱中於高爾夫球,可是,這麼多年來依然停留在業餘階段,香港似乎未曾培養出什麼有名望的職業選手,那意味這項運動在香港向來都以業余為主。既然如此,粉嶺高爾夫球場萬一被政府收回,球迷仍有深灣場地可用(向公眾公開的清水灣球場另當別論)—深灣隻有九洞,但來回一趟,便是十八洞。在土地非常有限的條件下,高爾夫球迷只有「遷就」一點不過,來往打一趟,首創於高爾夫球原地蘇格蘭,成立於十六世紀初期的聖安德魯高爾夫球俱樂部原本只有十二洞,球迷打完再回頭打八洞,令全程共二十洞(一七六二年棄二洞成十八洞)。時代不斷進步,當然不必「學古」,但港地太小住宅用地太少而人口太多,學學三四百年前高爾夫球的原祖的蘇格蘭人,也許是不錯的主意。


三、粉嶺高爾夫球場的面積雖然遠遠不及古洞北及粉嶺北可發展土地的三百三十三公頃,但若有此一百七十公頃場地可用,當可省去因開發土地的經濟損耗及惹下諸如包括陰謀論者所的「官商勾結」的麻煩,對「民望赤字」的政府來,又有什麼比主動宣布積極考慮收回球場「還地於民」更受歡迎(如果多數人認同,球會便失討價還價的動力)?筆者當局推出政策前並未深思熟慮,所謂「成熟政策」根本未成熟,原因在此。還有,位於球會側的「港督粉嶺別墅」亦不應保留,以此於一九三四年落成的間別業,為一九三○年五月至三五年五月在位的總督貝璐爵士所興建(以取代殘舊的「港督山頂別墅」),可惜完工時離他去任之期只有六七個月,真正應了「 後人乘涼」那句老話。在曾蔭權任,筆者數度建議他放棄此一殖民地官僚的特殊享受,但有誰肯主動放棄足以彰顯主人崇高地位的別業。英國人萬里南來,來回一趟故國,耗時數月,因此建一間別墅作休假用,有其道理如今別交通工具發達,且行政長官並無間度假的必要和習慣,把之開放給公眾人士使用或撥為文化遺,豈不更符民意?

添馬男: 盲搶地禍害

政府盲搶地,正成為堆填區擴建之後另一大炸彈。為保命提振民望,梁振英只有兩招,一是搶地起公屋,一是派糖。香港唔係地,不少新界地預留畀原居民起丁屋,政府自然唔敢掂,林鄭咁打得,當年做發展局局長咪一樣唔敢郁丁屋政策,更何況陳茂波。

胡亂行事得人驚

至於入綠化地帶及填海,本來係方法,但遠水救不了梁振英近火,所以惟有向已規劃之土地打主意,一來已是平整熟地,可以快手搞掂,二來唔使得罪環保團體。搶地之外另一方法係提高地積比,上屆林鄭為落實曾蔭權進步發展觀,將新發展區密度降低,回應社會對保育訴求。

梁為追求短期建屋量,將一切推倒,加大地積比,結果將會令東北出現八萬五年代將軍澳「浩劫」。將軍澳發展密度比八十年代發展的沙田新市鎮更高,便是重量不重質之後果,老董年代為了提速建屋而置生活環境質素不顧。

目前群情洶湧反對擴建將軍澳堆填區那班日出康城居民,佢哋有苦自己知,臭氣沖天,根本不適合建屋,當年因為八萬五指標而開闢為住宅地,同樣是民粹式建屋運動的物。

早前有退休高官私下表示,民粹式建屋運動令香港陷入規劃災難之中。有傳媒透露陳茂波已逼克儉將原本粉嶺私立大學用地交出,而皇后山軍營用地有大量斜坡,維修費高昂,發展局搶來興建公營房屋,將重蹈日出康城覆轍。梁粉盲搶地專門揀人恰,克儉背景後台,被搶地聲出,間接由陳茂波去否定了發展私立大學政策。

反之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後台過硬,上次盲搶德體育城已俾德成局長喝停,陳及梁粉們已經𤓓爆,今次陳茂波又想討好保育團體,盲搶粉嶺高爾夫球場,政策之下局長胡亂突發行事,簡直得人驚。

從政策而言,官地出租予文康體育團體乃民政事務局政策範疇,根本唔係陳茂波話事,不過係噏得出就噏。因此大孖沙不用擔心將來會籍變廢紙,因為陳茂波一定恰唔到曾德成,搶地一定唔會成功。

本來應該由林鄭做統籌,做好政策檢討,上立法會交代清楚,先至改土地用途,但因梁振英「成熟一項推一項」猶如盲頭烏蠅,一年下來仍未知改進,政府會因盲搶地而陷入鬥之中,講到尾,係梁振英及梁粉們業餘政客行為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