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8日星期六

生活達人﹕不貪小便宜



文 林茵


「香港,勝在有ICAC」,自九十年代中期起成為廉署廣告中最響亮的一句口號,也是在九七回歸大限之前用以穩定人心的承諾。

法治、廉潔,像亂世中的支柱,也是我們近年檢視香港是否還守得住的指標。與其說一國兩制是共產與資本主義之別,不如說我們有法治、廉潔,而深圳河北岸那邊沒有;但最近我們也無法再說得那麼篤定了。

在許仕仁、曾蔭權被揭涉嫌貪污的時候、在立會區會選票要幾多種幾多的時候,我們尚能對廉政公署寄予一線希望;但終於,連一署之首的廉政專員亦告淪落,我們忽然發現,再也無法相信誰。隨着湯顯明的醜聞愈揭愈臭,身邊朋友就接連嚷着,今次真的不移民不行。

查錫我卻打了個哈哈,說自己是天生無可救藥的樂觀者,「我又唔覺得好灰呀,擔憂又改變唔到任何事,不如諗纒這件事令我們得到咩教訓,點樣學習繼續向前行?」半杯水,是半滿也是半空。貪湯醜聞被揭發,他更願意理解為社會對政府的監察機制仍然有效,審計署獨立、傳媒開放的體現,「如果好似中國大陸咁講,你根本都無得監督,這是香港的優點。有這些事被發掘出來,大家以後就更加睇緊囉。」

「最重要是每個市民都要醒覺,要站出來,講自己心中的說話,對就對、錯就錯,維護核心價值不是靠一個人或某個團體,是所有人都要咁做。」說起來也是,廉署廣告口號,最近都已改做「香港,勝在有你同ICAC」了。

廉署模式建立了什麼?

查錫我的樂觀,除了是天性,也出於他對廉署制度的了解。廉署一九七四年成立,他一九七六年畢業就加入成為其中一員,由社區關係處做起,再轉到執行處負責調查工作逾十五年,位至總調查主任,再轉往防止貪污處任高級審查主任,至二○○四年離職,是極少數做遍廉署三個部門的人,經常向內地省市領導人講解香港的廉政建設經驗;他又非常好學,社會學、犯罪學、心理學、法律學等學歷成串長,加上執業大律師資格,可說是本地少數的反貪腐專家。

香港廉政公署的模式,常被世界稱道,香港廉潔度在國際間亦一向名列前茅。大眾說起廉署的威風,最常提及的就是第一任廉政專員姬達打貪的雷厲風行和決心,夠膽與整個警隊為敵的志氣,以及只對港督負責的獨立地位。然而,廉署之所以成為外國爭相學習的典範,除了打貪的成效,還有更為細水長流的防貪和教育工作;畢竟真正雷厲風行瓦解貪污集團的工作都集中在廉署創立的頭幾年,隨着警廉衝突尖銳化、一九七七年麥理浩發出特赦令後,便是持續多年的深耕細作。

教育防貪更重要

查鍚我說,外國相繼效法的,是香港廉署首創的打貪、防貪和教育三管齊下的運作模式,此前各國都只有打貪的執法隊伍,卻沒有專責預防貪污的機構,「我們覺得,只係拘捕、打擊貪污是不足夠的,要將人的觀念改變過來」。社區關係處負責教育公眾,防止貪污處與政府部門合作,在每個部門都成立防貪組,定期開會研究部門運作程序中的貪污漏洞,「例如如果好多人投訴CID貪污,我們就去研究CID的工作程序邊度出問題,是否有機會通水呢?咁就可能建議唔好咁快畀同事知道今晚去邊採取行動,到行動前才通知」。政府部門繁多,防貪處持續與他們檢討和建議改善運作程序,杜絕貪污機會,可說是對建設廉潔、高效的公務員團隊發揮過重要貢獻,「執行處讓你知道,貪污有好嚴重的後果,要坐監、身敗名裂,等你唔敢貪;防貪處是令你敢貪都無乜機會貪,或者貪了之後被揭發的機會好高;社區關係處,是令你就算有機會都不會去貪,因為你接受了貪污是一件壞事。這三管齊下的方法,至今在全世界來說都是最有效的機制,是最初姬達爵士等人想出來的架構」。

湯顯明事件反映制度出問題?

由廉署成立至九十年代初,短短十幾年,眾人的常識由「想要公共服務就要畀利市」,變成小孩子都知道貪污不對,所謂廉潔是香港核心價值,其實是這樣耕耘得來的。

制度行之有效,直至前特權曾蔭權涉貪,大眾忽然發現,向來形象強勢、獨立的廉署,就是無權查特首,然後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被揭發涉自己批自己濫出公數,人們頓覺廉政制度上原來對高層和特首全無掣肘。但查錫我不認為是制度出問題,「任何制度都係一層一層咁向上司申請,去到部門首長、廉政專員,就要自己批自己,唔通個個都去向特首申請?咁特首向邊個申請?一定會有最後一個人,唔係話向上司負責就是人治,關鍵是有制衡的制度,如果佢唔守法、唔守規矩,會好快被發覺、受懲罰,我們一向都有監察的機制,審計署去查各個部門,申訴專員公署、廉署又可以去查審計署,香港係一環扣一環的互相制衡,無一個機構係大晒、無一個機構可以超乎法律的。我們不可以因為有這件事,就不斷成立好多監察委員會,那誰去監察那些監察委員會呢?沒完沒了的嘛。」

「是個人品格出問題」

「我們的社會其實係建基於一個信任的理念,因為經濟上來說這是最符合成本效益的,如果你講每句說話我都要查過你先,你去人事登記處登記個地址,佢都要『咪住先,你個地址係咪真鮁?』咁咪要花好多資源去核實?去到最高層的部門首長同特首,我們亦都係信任他們,現在他們出賣了香港人的信任,濫用了他們的權力,這是個別人士出問題,而不是制度有問題,像你架車幾安全,都好難避免人為錯誤的。」

「我們成日都好想證明個制度有問題,所以出現湯顯明,其實唔係囉。」查錫我認為,有時就純粹是個人品格出問題,不要事事賴社會、制度出錯,「十幾個廉政專員得佢一個係咁樣,你話除了佢品格問題仲有無其他問題?我就諗唔到喇。如果回歸後第一個專員就係咁,都可以諗係咪換了政權就變了呢?但佢又唔係第一任,前任李少光無問題,白韞六到現在都未睇到有問題呀。」

廉署降格專員人選出問題?

但有些趨勢,確實朝着不太理想的方向發展。查錫我認為,廉署地位近年不斷降格,這一點,體現在廉政專員人選的轉變上;早期的廉政專員都是本身很高層的司局級官員調任,做完廉政專員便退休了,「問題是回歸後,由李少光開始,就不是AO出身了,是由其他政府部門調過來的,李少光和白韞六都是入境處,湯顯明就海關。我覺得廉署成立已三十九年,還是否有必要從外面調人來做呢?你話調個AO來我都仲可以理解,AO本身個個部門都去,有足夠的政務經驗,但你調其他部門的首長來,人們就覺得,其實廉政專員的職位是跟入境處處長一樣級數了。廉政公署的調查能力肯定係高過入境處、甚至海關啦,由一個調查能力低的部門首長過來做廉政專員,係好奇怪的。而且,如果你由內部晉升,佢一路做到退休走,就不會再加入政府了,現在李少光由入境處長來做廉政專員,做完後佢就去做保安局長,有些人會疑慮,『你做緊廉政專員時會唔會盡量唔得罪人?』可能實際上無咁做,但如果你之後又入返政府,市民觀感上就會覺得你難以維持獨立性。」

回歸前已跟內地交往

湯顯明被揭醜聞,又連日胧縮,不少現任前任廉署人員非常憤慨,都將他跟廉署劃清界線,強調「湯顯明不代表我」。查錫我說,廉政專員的角色一向不涉及實務運作,同事在查什麼案,不需要向專員交代。廉政專員由姬達開始,都是對內鼓舞士氣、對外頂着壓力,定時向港督匯報、向立法局和公眾交代的角色;至於跟內地的交往,則在回歸前已有,「因為中國大陸跟香港接壤,好多人貪污後走去大陸,就要透過國內的檢察院、反貪局去協助我們追捕。九七後有了中聯辦,都會透過中聯辦去聯絡某個省市的反貪人員,不止是中國大陸,新加坡、馬來西亞,任何國家都有這些互相協助的做法。與內地官員飲宴也不是好特別的事,有時他們過來做,我們招呼佢食飯,我們上去,他們招呼返我們食飯。問題係,係咪要送茅台酒、XO呢?以往就無聽過囉,我在廉署做的時候,一般來說就是送條廉署的呔呀、紀念盾呀、或者送一兩本廉署的年報呀,咁之嘛,從未聽過要送茅台、XO的,這是湯生自己開始的事。」

回歸前後有品與無品

「其實調返轉頭諗,我覺得根本上唔值得咁做,如果你問返湯顯明本人,我諗佢都悔不當初。講真,香港社會對得佢住啦,廿幾萬一個月;現在揭出來的使費都只是幾十萬,在五年入面,幾十萬算咩錢?我當你一年使十萬,在你年薪成三百萬入面拎十萬出來有幾難?你自己畀都得啦,何我諗其中都有些是正式可以claim的,根本唔值得囉。但你睇佢,同中聯辦一位女士飲咖啡,五十六蚊佢都要claim,無品囉,差勁囉,我唔係話佢無權claim,係㎡時間。我們好多時出來同人傾偈食飯,希望拎些資料,食餐飯我們請,無預先申請就無得批,都係自己荷包出。」查錫我念念不忘,回歸前跟執行處長史道偉到東南亞出差,處長有權坐頭等,他同行,也可以一起坐,但處長反提議一起坐經濟位,替政府省點錢,「佢高我成個頭,六呎幾,屈住對腳,但佢覺得只是個幾鐘飛機,辛苦少少,慳點錢啦。其實英國人做乜要幫你香港政府慳錢?應該使到你盡呀,佢唔係,這些我咪敬佩囉,從前我們的專員、處長都是這樣的。曾蔭權就剛剛調轉,去到巴西,個山景都話唔要,要對住海景,就算你可以使,都唔應該咁樣使錢法嘛,你問問自己,如果是出自己荷包會唔會咁使?做人的品格,分別就在這裏,曾蔭權就是無品嘛,湯顯明亦都無品嘛。」

意志軟化

跟罪案打交道的這些年,查錫我看得清楚,貪污,很多時就只是由小便宜開始,「開頭可能我請你食飯,款待之嘛,無問題的,但款待完後請你去夜總會,夜總會之後就慢慢來;或者打麻將借點錢畀你,你以為麻將數而已,借借吓就出問題了。其實無人鍾意貪污的,但就因為一開始時被人軟化了,將你的意志軟化。你以為食餐飯無事,跳吓舞無事,慢慢就出事囉。所以做公務員也好,在廉署也好,係要好均真,做事要經常提醒自己,條界線邊度。」


其實最根本的就制度問題,與其希望專員潔身自愛,倒不如在選任專員的條件下功夫。現在的專員在卸任後會再投入公職,在情在理,對於他履行廉署職務時會不會考慮離任後人際網絡關係而有所顧慮,羅笵椒芬便是鮮明例子,身任行會成員卻常以前廉政專員解釋廉署正在執行的案件,極為不當而自己卻不知進退分寸。若委任退休人仕,明確列明卸任後不可出任政府公職,專員的地位便更超然,亦兌現了ICAC 那個IIndependent (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