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3日星期一

開卷看天下 ﹕尊重的資格,想像的包容



文 朗天

五四運動九十四周年,參觀升旗禮的本地中學生笑語記者,談她所理解(或授意理解)的「五四精神」,竟是「尊重與包容」。

報道一刊出,公眾群起嘩然,「反國教」未落帷幕,立即又來一宗活例。中港矛盾日亟,建制力求「河蟹」之際,歷史事實也顧不了那麼多,把科學與民主、激進救國等五四運動常識扔到一旁又有何難?莘莘學子,淪為意識形態工程的棋子更不足惜吧。

九十四年前的北京學生做過什麼,知識分子提出過什麼,本來不是問題,一直都不是問題。現在居然可恣意歪曲,指鹿為馬,我們固然可歸因於國家機器盲信論說權便是一切,知識是權力,奴役是自由,誰有權誰說的便是「真理」,搞不好還亂引福柯(M. Foucault)理論支持。我們固可如此批判,以正視聽,但既然對方如此看重尊重與包容,換另一個角度,乘機談談尊重和包容,也未嘗沒有廓清思路的意義。

誰有資格尊重別人

Front Cover有人要求我們尊重,一般都曉得駁稱,不是所有人都值得被尊重。其實,更好的說法難道不是倒過來認定,不是所有人都有資格尊重別人嗎?當代城市社會學家理查桑內特(Richard Sennett)在其自報家門之作《尊重》(Respect In a world of Inequality2003)中,一反西方嚴肅學者低調的慣例,鮮有地談到自己的出身。在該書的第一章,作者以自己在芝加哥窮人聚居的新市鎮成長為例,談黑白混居的種族和倫理問題。其間,桑內特強調在少年時代練習大提琴中懂得了自重(self respect),儘管後來手指筋膜出了問題,音樂事業被迫突然中止,不得不轉行做社會學家,但那份好好練琴、專心做好一件事的匠人專業精神,一直追隨他。

所謂匠人精神,便是一種能令人專心做事,放下自我的薰習。唯能放下自我,才能好好尊重他人。

五四運動期間,軍閥內鬥不斷,西方列強臨門,國民救國意識高漲,當時不乏人覺得,再不自強,真的可能亡國。如此處境,其實很難持一個匠心,求一個專意;尊重也者,談何容易?

與陌生人相處的麻煩

至於包容,即使我們同意那是一項美德,大抵仍不得不問﹕包容的對象是誰呢?非我族類?陌生人?「入侵者」?

英國著名文化學者伊格爾頓(Terry Eagleton)《陌生人》(Troubles with Strangers: A Study of Ethics)對上述問題提供了一個有趣的論述向度。倫理學和政治學的課題都是如何與他人相處,由日常待人接物,到結盟、立約、制定權限、謀求共識(或近年時興說的異識)。伊格爾頓嘗試通過這本野心之作,就西方倫理學中對待陌生人和包容他人的理論作一系統的梳理。

「匠心獨運」的伊格爾頓,借助的是心理分析大師拉康(J. Lacan)著名的三元框架﹕想像(Imaginary)、象徵(Symbolic)與真實(Real);將歷來的西方倫理學依次區分為想像倫理學、象徵倫理學與真實倫理學。

依其歸類,休謨、阿當史密斯等重道德情感、良心和仁愛情操的倫理主張屬於想像層;史賓諾沙、康德等重道德法則、理性主義的屬於象徵層;而講求意志的叔本華、齊克果、尼采下開直視他者的利維納斯(E. Levinas)、德里達(J. Derrida)、巴迪歐(A. Badiou)等,則屬於真實層。

同情心倫理

想像倫理學的主旋律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他人只是從自己出發的想像和構想,因而主客經常互換,混而一談。拉康以鏡象式想像來說明個體自我的形成,伊格爾頓則順其理路再往外推,直探同情心(sympathy)及推恩邏輯的界限。想像倫理學的困境顯然易見,今天大家都曉得該用同理心(empathy)代替同情心,因為後者其實充滿自我中心的僭妄。放到當下的香港現實,人們盡可想像出各種各樣的他者,以不同的名目稱謂之(如「蝗蟲」、「強國人」、血濃於水的同胞……),但其虛幻不實的性質則一,提供不了倫理及政治行為的對象基礎。

象徵倫理學透過符號樹立了「他者」(The Other)觀念,它不再是主觀的投射,我們可以藉彼思考主體間的交往。諸如「不可危及他人自由的自由才是真自由」之類的律則確立。然而,包容的對象卻變得抽象。

真實的包容者

一個具體而真實的包容對象,並非現實(reality)中遇到的任何人。伊格爾頓承接拉康,視現實為想像或象徵物。現實非但無助於我們變得實在,反而遮掩了真實的「揭示」。真實是永遠無法內化、不斷拒絕我們想像和符號化的領域,那是永遠不會達成的目標,意欲不住投注,卻注定徒勞之處。真實倫理學的主體正是接受這徒勞並且樂得如此。

明乎此,在真實界,其實也無所謂包容。沒有可被真正包容的對象。相反,只有不斷拒絕我們包容的人和事。伊格爾頓嘗稱,真正朋友不需要我們特別優待,給予特權。反之,我們要把他們視為像敵人一樣。諺語中的「敵人比朋友更值得尊重」,有了最恰當的理解——只有把對方視為無所包容的對象,宛如敵人,他才得到真正的尊重﹕被視為真實的人。而人便是如此這般彼此保住了實在性。

敦促我們尊重和包容的人,又可曾顧及自身和我們的真實價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