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6日星期二

古德明: 馬恩國的英文




問:立法會議員馬恩國議事堂上怒斥民主派的梁國雄說:I've got the credentials, you don't(我有資格,你沒有)。句中用了現在完成式動詞have got,有沒有錯?句子下半截是不是應改為附加問句(question tag),全句作I have the credentials, do you?

答:論文法,這一句沒有問題。Have got應算是現在式動詞,等於have,和句子下半截的現在式動詞don't沒有抵觸。當然,較正式寫法,是I've got the credentials, you haven't,但說you don't也可以,而you don't也不必改為問句have you?do you?

不過,馬恩國說的另一句則有點不妥當:You don't love your country, isn't it?這個isn't it和前文的You don't不相配,也就是不正確的附加問句,應改為do you?另一說法是It's a shame you don't love your country, isn't it?(你不愛國家,不是很可哀嗎?)只是馬恩國是中共民建聯黨員,不會說這樣乾淨的話。


他最會說的是:You're not even a fucking Chinese(你甚至不是個鳥樣中國人)。這表達了中共現代漢語人的典型情懷,即對中國人極度鄙夷。馬恩國說這句話之前,先表明自己在澳洲呆了二十年,又說I love Australia(我愛澳洲),是和中共所有幹部一樣,心繫外國,於是自覺高中國人一等,於是會說兩句文法有問題的英語,就洋洋自得,以洋人自居。幸而在中共治下的香港,辱華議員絕對不必下臺。



古德明: 中華正聲 - 採取拘捕行動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九日,香港保安局長黎棟國說:「遊客違反逗留條件,從事帶貨工作,警方會採取拘捕行動。」這「採取拘捕行動」六字,當然又是英文,英文字母變成方塊字而已。

中文從來沒有「採取行動」這說法。但翻開第一版《朗文當代英漢雙解詞典》、第七版《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等,action條下就有這樣的例句和譯文:(1)We must take action before it is too late我們必須及早採取行動。」(2)Firefighters took action immediately to stop the blaze spreading消防隊員立即採取了行動制止大火蔓延。」這兩句,中文會譯做「我們必須及早行動」和「消防隊員立即著手制止大火蔓延」。但現代漢語要學英文。英文take者,「採取」也;action者,「行動」也。「採取行動」於是成為常用詞語。

而「採取拘捕行動」即英文to take arrest action。黎棟國那句「警方會採取拘捕行動」,無非The police will take arrest action的方塊字寫法。大家對這樣的洋奴話,習以為常,都不管中文應該怎麼說了。
周朝初年,周公以紂王「築酒池肉林」故事為鑑戒,下令祭祀以外,禁止喝酒:「群飲,盡執拘以歸於周(眾人聚飲,要全部拘拿,押解周室京城)。」(尚書酒誥)中國人不說:「群飲,採取全部拘捕行動。」

清朝康熙年間,三藩作亂,進士陳夢雷和同年友李光地身在亂區。陳託李向朝廷告密,並願以全家性命擔保安全:「萬一賊疑怒至,發兵拘捕,吾寧扶病而出,以全家八口為保。」(《閑止書堂集鈔》卷一)中國人不會說:「萬一賊疑怒至,發兵採取拘捕行動。」

《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十六縣官林大令殿上大喝一聲:「皂隸(衙門差役)那裏?快與我拿殺人賊!」《紅樓夢》第四回有小民到應天府衙門告狀:「求大老爺拘拿凶犯。」今天,現代漢語人一定會說:「快與我對殺人賊採取拘捕行動!」「求大老爺對凶犯採取拘捕行動。」

這「採取拘捕行動」也是大陸、臺灣的通用語。請看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新華社電信:「兩岸與六個國家警察部門聯手,搗破一個跨境電信詐騙犯罪集團,於二十三日採取拘捕行動。」同年九月十八日臺灣《聯合晚報》報道:「大陸幾十個城市連續三天有反日示威,當局恐局勢失控,在各地採取拘捕行動。」他們已經不懂得簡單利落的說「在各地抓人」、「於二十三日拘捕疑犯」等等。

作者專研中英文,以寫作、翻譯為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