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8日星期四

Bart: 惡俗的林沛理




《文匯報》記者賈選凝一篇狠批彭浩翔「低俗喜劇」的評論,獲藝展局藝評小組選為年度藝評金獎,引起輿論熱烈討論,有人認為大家無需為一篇評論而動氣。香港人氣憤,並非衝著賈小姐而來,而是衝著評審而來,因為成件事本身的惡俗程度,充分反映林沛理、邱立本、潘麗瓊等評審那種自己人小圈子威圍喂的處事作風。

林沛理、賈選凝均在邱立本當總編的《亞洲周刊》寫文化評論,基本上三人早巳認識,是林沛理介紹賈選凝到《亞洲周刊》發表文章,而邱立本早巳將雜誌當作他私人地盤,專門應酬老友。而林沛理同時在《信報》文化副刊以占飛作筆名,每日編寫半版文化評論,而恰巧賈又在《信報》發表文章。林沛理與賈選凝關係密切,表面來看對這位北京女士提攜有加。至於有指兩人共用《信報》占飛筆名,則有待查証。林沛理認為賈選凝值得提攜,是他兩人之事,找來老友邱立本幫忙給予她《亞洲周刊》地盤,外人也難說三道四。但到了公開比賽評審,卻掩飾兩人關係,則關乎公眾利益了。

藝展局說評審是不具名,即評審不知道這篇影評作者是誰,全屬廢話。林沛理如果是「鼓勵」她參賽,而且兩人合作無間,亦師亦友,又怎會不知道該評論作者是誰。評論有評論的風格,林沛理文字愛在中文用字後加上括號英文,下文引自當年他狠批陶傑文字,「陶傑也許在香港芸芸專欄作家之中名氣大和知名度高,但認真的讀者(serious readers)大概早已不把他寫的文章和發表的言論當作一回事。」另一段「如果陶傑真的如《蘋果日報》所言是「香江第一才子」,那這個「第一才子」的「香江」究竟是一個怎樣的地方?我們應該反省的,是甚麼樣的文化會將名氣(fame)和不名譽(notoriety)等同起來?當一個文化僱傭兵(cultural mercenary)被抬舉為公共知識分子(public intellectual)、名家和權威,這些媒體的評論水平和誠信(integrity)可思過半矣。」

我不知道為什麼認真的讀者、名氣、不名譽、公共知識分子、誠信等一般非專有名詞中文背後都要無端加上英文,這是我多年來對林沛理文章最反感的地方,而我一眼就認得出呢種林氏文風。而林批陶傑與賈批彭浩翔論述相近,認為陶傑低俗粗糙,林賈兩人如果是認識,平常交往時必定有討論過香港文化低俗性,對陶傑及彭浩翔一伙人受本土媒體追捧看不過眼。

林沛理夠膽公開否認與賈小姐有私交嗎?有鼓勵她參加比賽嗎?如果他試圖借比賽提攜賈小姐,一起改進社會風氣,提升香港文化水平,理直氣壯,便站出來向公眾說明賈小姐評論獨到之處,力撐到底,何需躲起來推邱立本去回應呢?

林以文化人、知識分子自居,愛拋英文名詞,但在此事上行為之惡俗,比廣西暴龍哥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