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8日星期四

譚志強: 香港公知、嘓嘓亂叫、自取其辱




最近香港有關「本土化」的論述和運動,真可謂如火如荼,不可遏止,尤其是「香港城邦論」、「香港遺民論」之類「中國非中共、中共非中國」、「香港文化才是中國文化正統」的文章,在網路(電子報、博客、微博、討論區、社交網站)和某些親民主派的報刊雜誌版面上,更是風起雲湧,儼然已成坊間顯學,和三十年前「黨外運動」風行一時的台灣,沒有多大區別。
  
首當其衝地被猛烈批判的,是一批與新聞界密切相關的,像「公雞」一樣常常在新聞傳媒上「嘓嘓亂叫」的「公知」(即所謂「公共知識分子」,謔稱「公雞」,其中當然也有「母雞」)。因為,這些「公知」往往以一種超然物外的「第三者」立場,建議香港市民應該去「包容」那些在香港各大小公眾場所「違紀」、「犯法」、「失儀」的中國內地遊客。
  
然而,當那些香港「公共知識分子」企圖使用「包容」兩字,去改善香港人和大陸人的關係,以為自己在做「和事佬」(魯仲連),但是,對那些已經「富起來」的許多大陸人來說,其實已經構成「言詞侮辱」,被大陸人「憎到入骨」仍不自知。
  
理由無他,許多大陸人都認為是中國在「包容」香港,才讓香港人享有「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應該是大陸人在「包容」香港人,不是香港人在「包容」大陸人。這些香港「公雞」(母雞)竟然「雞不知嘴長」,亂噏廿四,自作多情,今天遭到左右(統獨)兩方一齊夾攻,真的是自取其辱,與人無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