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日星期四

周保松:自由主義的平等觀




最近微博上流傳一張「圖解政治:中國的左派vs.右派」的圖片,簡明地解釋了左派和右派在許多問題上的根本差異。所謂右派,也就是立場接近自由主義的人。據此圖,自由主義的核心價值是自由,左派的核心價值是平等,並由此推論出不同的政治和經濟主張。例如右派主張建立保障個人自由權利的有限政府、代議民主制以及反對政府干預市場,左派則主張國家主義、直接民主、福利國家和財富再分配等。

這幅圖很有代表性,既反映許多人對今天中國思想界兩種主要思潮的理解,同時又進一步強化了這種左右二分的政治想像。在這種想像中,最關鍵的,是將自由和平等對立起來。這似乎意味著,自由和平等是兩種本質上不相容的價值,而自由派有意識地選擇了前者。我猜度,這多少是因為不少自由派相信,平等是社會主義的傳統,而追求平等即代表追求平均主義,而平均主義必然要求干預市場及威權政府,結果導致個人自由的喪失。所以,為了自由,自由主義必須拒斥平等。

這種想像,是對自由主義很大的誤解。自由主義不僅重視自由,也重視平等。正如托克維爾在《民主在美國》一書所說,推動民主社會發展最重要的力量,是平等原則。沒有對平等的肯定和堅持,自由主義不可能成為自由主義。以下我將從政治、社會和經濟三方面,闡述自由主義的平等觀如何體現在這些領域。


先談政治。自由主義主張自由民主制,或立憲民主制。這包括兩個重要的制度安排。第一,每個公民享有由憲法保障的一系列基本自由,包括人身自由、良心和信仰自由、言論、出版和思想自由、擁有個人財產的自由、結社、集會和參與政治活動的自由等。這些自由被視為公民的基本權利,並具有最高的優先性,不可任意讓渡也不可經由多數決投票而妥協。自由主義如此重視這些權利,因為只有在這樣的環境中,個體才能免於恐懼壓迫,自由發展自己的能力,活出活好自己的人生。這背後有自由主義對人的理解:人是獨立、理性、自主的道德主體,能為自己作選擇,同時能對自己的生命負責。

我們必須留意,這些基本自由為所有公民平等享有。這是自由主義對平等的首要承諾。自由保障我們的根本利益,平等界定這些自由該以怎樣的方式分配。沒有人可以因為出身、財富或能力上的差異,而享有特權或遭到歧視。當然,這裡的平等,不是要將所有人變成一模一樣,而是特指所有人的基本權利。或許有人問,在從專制社會轉型到民主社會的過程中,那些擁有特權的人,豈不是要被迫放棄一部份他們的自由?是的,因為從平等的觀點看,這些特權本來便不該有。中國自由派今天最重要的要求,正是要廢除各種特權,落實憲法許諾的平等人權。自由派不僅在爭自由,也在爭平等。

自由民主制第二個制度安排,是一人一票的普及選舉。不用多說,這體現了政治平等的精神。自由主義相信,主權在民,而政府權力的正當性行使,必須得到全體公民的認可。民主制獨特之處,就是賦予公民相同的權力去參與和決定公共事務,實踐集體自治的理念。這種理念,顯然和任何形式的等級制和精英制不相容,更加不能接受政治權力被某個階級長期壟斷。既然如此,自由派在爭民主時,難道不正是在爭平等嗎?為何要將平等拱手讓給左派?


自由主義同樣致力爭取在社會領域,建立平等的人際關係。以性別為例。自由主義主張性別平等,並努力爭取兩性在不同方面受到同等對待。例如在工作上,女性和男性要享有平等的競爭機會,在待遇上要同工同酬;在家庭中,不應再有男尊女卑的觀念,也不應將家視為私領域並容忍各種家庭暴力的出現;在教育上,政府要為男生和女生提供同樣教育的機會;在公共生活中,女性要和男性有同樣的參與權。

再以宗教為例。自由主義主張政教分離和平等尊重所有宗教,因此權力的正當性來源、法律的制定,以至社會資源的分配,都不應訴諸任何宗教理由,也不應在政策執行時偏袒或歧視任何教派。背後的理念很簡單:一國之內,所有人都是平等公民,都應享有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同樣道理,國家不應基於種族、膚色、地域、性傾向等而對公民有不合理的差等對待。

不僅在制度上如此,自由主義同時努力在社會培養平等尊重的文化。自由主義在西方的起源,和持續不斷的宗教衝突及慢慢發展出來的宗教寬容密切相關。去到今天,用當代政治哲學家羅爾斯(John Rawls)的話,自由主義面對最大的挑戰,是如何在一個宗教和價值有深刻分歧的多元社會,持有不同信念的人仍然能夠和平公正地活在一起。羅爾斯的答案,是國家必須確保自由平等的公民享有一系列基本權利,並在此基礎上進行公平合作。但我們要知道,要實現這樣的理想,僅靠制度是不夠的,而必須要公民認同這些理念,養成相應的德性,並在生活中踐行這些價值。平等尊重不應只是外在的法律要求,更應是內在於生命的待人態度。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克服傲慢和偏見,約束權力的濫用,並容忍和尊重異於己的信仰和生活方式。這些都需要學習。

由此可見,自由主義不僅在政治上爭憲政爭人權爭民主,更在社會生活每個環節,包括家庭、工作、教育和各種社群生活中,爭取將壓迫宰製不公減到最少。如果有人看不到這點,那只要將二百年前歐洲社會和中國儒家社會中女性的生存處境,和今天的自由民主社會稍作對照,即可看到其中的深刻差異。這不是說自由主義已經完美,或自由社會已經沒有壓迫。我只是指出,自由主義傳統有很深的對平等的堅持,而這種堅持是推動許多社會變革及社會運動的重要力量。中國的自由派應該好好利用這些資源,拓闊自己的視野和想像,促使社會變得更加平等。


有人或會馬上說,即使我以上所說皆對,但由於自由主義全力鼓吹市場自由,容許資本無止境地擴張累積,無視日益嚴重的貧富懸殊,卻又反對社會福利,難道不是以自由之名放棄經濟平等嗎?所謂的「新自由主義」意識形態,不正是今天全球資本主義危機的根源所在?的確,如何面對資本主義,是自由主義一大挑戰,並在內部引起極大爭論。而自羅爾斯1971年出版《正義論》以來,分配正義便一直是當代政治哲學的核心議題,湧現出一大批重要著作,關注的焦點,都集中在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上,在在說明資本主義和自由主義之間有極大張力。篇幅所限,我以下集中討論市場和平等的關係。

首先,我們必須留意,即使是在完全有效的競爭性市場,也必然會產生巨大的經濟不平等,因為進入競爭時每個人的起點(能力、家境等)不一樣,競爭過程中每個人的選擇和際遇也不一樣,資本和財富更會以不同方式擴張累積。在真實的資本主義世界,由於訊息不透明、資源壟斷、金權和財閥政治導致的種種不公平競爭等,只會令情況更加嚴重。這裡所說的不平等,不僅是指相對的貧富不均(通常以基尼係數來量度),同時也指絕對的貧窮,即個人或家庭在該社會的基本物質需要也難以得到滿足的狀態(通常以貧窮線來衡量)。

我們也要知道,貧窮不是一個抽象數字,而是無數個體在實實在在地受苦。而所受的苦,不僅是物質生活的匱乏,更是整個生命品質的下降,包括壽命、健康、教育、機會、自尊、人際關係、公共參與以及人的各種重要能力的正常發展等,還有我在之前的文章強調的,貧窮會大大收窄窮人的選擇和行動的自由。(對於這方面的討論,可參考聯合國的《人類發展報告》:http://hdr.undp.org/en/)我們更要知道,貧窮作為普遍性的社會現象,是制度性的結果,而不能簡單歸咎於個別人的懶惰。這些制度包括財產權、賦稅、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以及個人權利和義務的安排等。我們每個人的命運,從出生開始,就深深受到這些制度影響。因此,制度的公正性問題,是所有政治理論必須回答的問題。

我所理解的自由主義,對於市場資本主義,有兩件事是不主張的。第一,它不主張徹底取消市場。第二,它不主張絕對的均貧富或結果平等。背後的理由,不是許多人以為的必須接受人性自私而不得不為之,也不只是由於經濟誘因和效率,而是基於道德考慮。例如取消了市場,人類在經濟領域享有的自由,將會受到大大限制,而這些自由是值得我們珍惜的,包括交易和消費自由,自由選擇職業,自由創業等。(但須留意,和所有其他自由一樣,承認這些自由重要,不表示它們不應受到任何限制。又,市場制和生產工具私有制,是兩個不同概念,兩者並不互相涵蘊,例如市場社會主義便提出市場經濟結合公有制的嘗試。而在不少資本主義社會,許多和民生息息相關的產業,也是由國家擁有。)又例如如果我們接受結果平等,將忽略人們在工作過程中作出選擇和付出勞力的差異,而這種忽略會被視為不公平。換言之,自由主義容許經濟不平等,但這些不平等必須從道德的觀點看,是可以接受的。

與此同時,自由主義有兩件事是主張的。第一,它主張完善市場機制,確保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對自由主義來說,市場不應是赤裸裸的弱肉強食的鬥獸場,而必須滿足一些道德限制,而這些限制必須由政府立法來強制執行。當然,對於什麼是公平競爭的必要條件,可有許多爭論。例如除了不可以欺詐造假貪污腐敗外,是否也要保證進入市場的人,享有公平的平等機會?(想想富二代和窮二代在人生出發點上的差距,想想中國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受到的不同待遇。)

第二,它主張市場是整個社會基本制度的一部份,而不是獨立於政治之外的自足領域。因此,自由主義在思考什麼是公正社會時,不會限於也不會只從市場的觀點看。對於任何國家來說,最核心的政治問題,是權力的正當性問題,也就是說,人民為什麼願意服從國家的統治。一個最普遍的答案,是國家必須能夠令人民安居樂業,免於恐懼貧窮和活得有尊嚴。如果做不到這一點,人民就會認為這個制度是不公正的,並會以不同方式表達不滿。當不滿去到某個程度,政府就會出現正當性危機(legitimacy crisis)。今天民主國家的政黨,不論左右,雖然在許多問題上有分歧,但其實都會接受,政府有責任為所有公民提供基本的社會福利,而這不是出於同情的善心,而是公民正當享有的社會權利。為什麼呢?因為這些政黨都知道,如果不這樣做,他們根本不可能得到人民的支持。

但市場本身是不會考慮社會公正和政治正當性問題的,它只是個不具人格,供不同個體和團體在裡面為自己謀求最大利益的平臺。市場沒有責任去關懷那些老弱傷殘和在競爭中失敗的人,但政府有;市場不需考慮權力的行使是否得到人民的認可,但政府要。所以,全世界沒有一個自由民主政府,會只從市場的觀點來管治的。中國不少自由派的一個理論盲點,是將市場和政府對立起來,並以為可用市場來取代政治,卻沒看到壞市場只能由好市場來取代,而好市場的遊戲規則必須由政府來制定和執行。與此同時,市場從屬於政治,而不公正的政治只能由公正的政治來取代,而公正的政治的標準,必然不能由市場邏輯來界定。這是最基本的現代政治常識,無關左右。

我們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思考。在市場中,人被理解為自利的經濟人,行事的動機,是為自己謀取最大利益。人與人之間,遂只是一種工具性的,並恒常處於競爭狀態的利益關係。但這不是人在生活世界中的唯一身份,甚至不是主要的身份。人同樣是政治社群中的公民,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並有能力和意願去實踐正義和追求公共利益。人同樣是某個政治團體的會員,某個家庭的成員,某個教派的信徒,某所學校的學生。這些身份,對我們每個人的生命以及對政治社群的健康發展,皆無比重要。

所以,在政治上我們不允許用錢來收買選票,在教育中反對用錢來決定誰有資格入讀大學,在婚姻和家庭中,重視的是愛和關懷,而不是經濟利益。也就是說,無論在制度上還是在我們的道德信念中,我們都不接受市場邏輯是唯一的邏輯。如果有一天,我們的世界成為一個赤裸裸的市場社會,所有東西都成為商品並可用錢買的話,那不僅對窮人不利,更對所有人不利,因為那是整個社會生活品質的墮落。如果要避免這種墮落,我們就不應該只從市場的觀點,來看待我們自己以及我們的世界。我們需要一個「人應該怎樣生活」和「人應該怎樣生活在一起」的道德視角,來思考社會的基本制度安排。


我的這種自由主義(liberalism)觀點,會受到以當代美國哲學家諾齊克(Robert Nozick)為代表的放任自由主義(libertarianism)的觀點的反駁。諾齊克認為,只要市場中每個人擁有的生產工具和財產是正當得來的,同時市場交易是你情我願的,那麼最後導致的財富不平等,無論有多大,都是正當的,政府不應干預。諾齊克的觀點,契合了不少人對市場的想像:市場中每個人都是自由的,並有平等的權利與他人訂立契約,並承擔最後的結果。因此,能者獲得更多的財富,是他們配得的。如果國家以正義之名進行財富再分配,那是劫富濟貧,對富人不公。市場競爭不僅沒有問題,反而是最自由最公正的制度。

諾齊克的觀點,站不住腳。第一,他的整個理論基礎,是建立在絕對的私有財產權之上。但在一個資源有限的世界,為什麼有些人可以一開始便佔有大量財產,並藉由這些財產創造累積財富,其他人卻只能在市場出賣勞力,換取微薄收入?這需要道德論證。諾齊克認為,只要最初的佔有者能留給其他人「足夠且同樣地好」的資源,那就沒有問題,因為這種佔有對後來者的處境沒有帶來任何負面影響。但很明顯,在我們活著的世界,這個條件無論被設想得多麼的弱,也遠遠不能滿足。

另一個常見論證,是認為私有財產是個體活得獨立自主的必要條件。這有道理。但如果我們接受這個前提,我們將不會接受完全放任的市場制度,因為在這樣的社會,許多欠缺市場競爭力因而陷於赤貧的人,將缺乏活得獨立自主的最基本的物質條件。放任自由主義如果真的希望政治社群中的每個公民都有條件活得自主,那麼它至少要確保所有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食物、居住、教育、醫療等)得到保障,而不是以絕對的私有產權之名,容許貧者愈貧,富者愈富。

第二,許多人相信,放任市場是最公平的競爭機制。但真的是這樣嗎?許多實證研究均指出,決定一個人能否在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除了個人努力,更多的是和家庭背景及社會階層相關。一個富有家庭的小孩,從一出生開始,便不知較貧窮家庭的小孩佔有多少優勢。也就是說,進入市場的人的門檻其實並不一樣。而這種緣於出身的機會不平等,既談不上公平,更談不上配得。許多自由主義者因此認為,在經濟領域,雖然不必也不應追求結果平等,但卻必須追求競爭起點上的機會平等。而要做到這一點,政府有責任通過教育和各種社會福利政策,盡可能將由家庭和社會環境導致的機會不平等減到最低。

第三,許多自由主義者意識到,經濟上的不平等,會直接影響政治權利的不平等以及社會關係的不平等,因為富人會用錢,以不同方式,購買更多不應得的特權和地位,並導致金權政治和階級分化,既傷害民主制度的政治平等精神,也腐蝕平等相待的公共生活。

最後,正如羅爾斯指出,沒有人可以獨立於制度之外談自己配得多少收入。一個人可以擁有多少財富,都是特定制度的結果。而要判斷這個制度是否合理,視乎我們對正義社會有何構想。羅爾斯認為,我們應該理解社會是自由平等的公民走在一起進行公平合作的體系,規範這個體系的原則,必須得到自由平等的公民的合理同意。在此前提下,經濟的不平等分配必須滿足一個條件,便是對社會中最弱勢的人最為有利。這是他有名的「差異原則」。這意味著,社會合作不是零和遊戲,不是一群自利者在市場拚命為自己爭得最多利益,而是有公正感的公民,雖然重視自己的自由和利益,但也願意放下先天能力和後天環境的種種差異,在平等條件下進行互惠合作。羅爾斯認為,自由社會理應是個合作的共同體,公民之間願意承擔彼此的命運。

以上討論旨在指出,自由主義雖然出於經濟效率和道德考慮,肯定市場和私有產權的重要性,但同時因為對平等和公正的堅持,絕對不會無條件地擁抱資本主義,並反對任何資源再分配和社會福利。事實上,二次大戰後自由民主國家的發展,無論在理論還是實踐上,自由主義都主張既要保障公民的政治權利,也要保障公民的經濟和社會權利。這些權利的內容,清楚寫在聯合國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中,而中國是簽署國。只要認真落實這些權利,自由社會就必然在許多方面是個相當平等的社會。


平等和自由一樣,都是本質上具爭議的概念,可以有不同詮釋,並由此導引出不同的制度安排。但將平等和自由對立起來,並以此定義中國的左派和右派,卻極為不妥。從洛克、盧梭、康得到羅爾斯,從美國的《獨立宣言》(1776)、法國大革命的《人權宣言》(1789)再到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1948),自由和平等從來都是自由主義傳統的核心價值。所以,左派和右派真正的爭論,不是要不要平等,而是什麼樣的平等,才最為公正合理。如果自由派將平等拱手讓給左派,這不僅在理念上說不過去,也會令自由主義失去最重要的道德資源,既無法對現狀作出有力批判,也難以建構一個值得我們追求的自由民主社會。

自由主義是現代性的核心。而現代社會和前現代社會一個最大分別,是前現代社會視人與人之間的種種不平等乃自然和合理的,因此不需為之辯護。現代社會剛好相反,平等成了公共生活的默認價值,任何政治、社會和經濟的不平等,都需要合理的理由支援。這是一個典範式轉移。平等原則的發展,絕非一蹴而就,而是經過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一波又一波的社會運動,才逐漸實踐於制度,沉澱成文化,凝聚為精神。背後的理念,看似簡單卻極不平常:每個個體的生命,都值得尊重,值得我們平等的尊重。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