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0日星期四

林沛理: 《紐約書評》對香港的啟示 




《紐約書評》已經有五十年歷史。它的深度與視野,對香港的文化發展帶來?示。

今年是全球首屈一指的文化評論刊物《紐約書評》(New York Review of Books)創刊五十週年。半個世紀以來,《紐約書評》刊登的,與其說是書評,倒不如說是論文(essay)、評論(criticism)和論述(discourse)。

舉個例,去年十二月六日出版的一期,《愛爾蘭時報》劇評人歐度(Fintan O'Toole)評耶魯大學出版社的新書《李察?波頓日記》(The Richard Burton Diaries);但醉翁之意不在酒,他要探討的,其實是演戲這門藝術的曖昧和矛盾本質。波頓的日記充斥對演戲的鄙夷與憎恨,但他是一個了不起、非凡甚至偉大的演員,正因為他懂得怎樣將這種鄙夷與憎恨放進他的演技。歐度如此形容他在電影《哈姆雷特》(一九六四)其中一幕令人神為之奪的演出:波頓飾演一心要復仇的王子,遇上一班戲子,而他們正在演出的,就是他父王被殺的一幕。他們靠演技「想像」和「虛構」出來的澎湃激情,與哈姆雷特收到父王死訊之後的呆滯和漠然構成強烈對比。歐度說波頓在這一幕的演出令人嘆為觀止,因為他同時讓觀眾看到演戲的荒謬以及他對這荒謬藝術的駕馭能力。在歐度眼中,這影史上難忘的一幕是波頓一人的荒謬劇場(theater of the absurd),《哈姆雷特》的精髓,以至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歐洲劇場的虛無主義精神盡在其中。

這是《紐約書評》作者的典型思考軌跡——從介紹一本書出發,進而評論書的作者在其所屬範疇的地位、成就、價值和意義;又或對書的題材、主題作深入的探討和挖掘。《紐約書評》的主力作者——順手拈來就有赫赫有名的奧茨(Joyce Carol Oates)、羅辛(Charles Rosen)、門德爾松(Daniel Mendelsohn)和施奈恩(Cathleen Schine)——無一不是目光如炬的「超級讀者」。

馬克吐溫說,識字而不讀書的人,較之不識字的人,其實佔不到多少便宜。長期看《紐約書評》這些super readers怎樣讀書,才知道原來讀書而讀不懂、讀不通的人,較之不讀書的人,其實也佔不到多少便宜。

《紐約書評》已經有五十年歷史,香港何時才有一本堪稱相當的雜誌?五年前面世的文化月刊《瞄》(Muse)有一個全方位評論香港文化藝術的部分名為「Voices」(嗓音或發言權),就是要向《紐約書評》致敬和偷師。整體而言,「Voices」發表的影評、書評、劇評、舞評、樂評,以及建築與視覺藝術的評論,與《紐約書評》的文章比較,當然無法望其項背;可是,身為《瞄》的主編,我還是不無偏見地認為,出版了四十七期的《瞄》,是香港文化史上對《紐約書評》最意味深長的回應。

從一開始到結束,Muse努力要做到的,是一本「有深度的人辦給有深度的人看」的文化雜誌。所謂深度,包括思想水平與語文能力。讀者作為消費者,當然有權選擇看什麼雜誌和買什麼雜誌;但其實雜誌在制定編輯政策、設計內容和運用寫作語言的時候,也在無形中篩選它的讀者。Muse用英文來寫道地的香港,又在英文之中加插時而頑皮跳脫、時而一針見血的中文,本來是要投射出香港文化獨特的本土色彩(local colors)——中西合璧是香港文化的要素,一如華洋雜處是香港社會的特徵。可是,當我們嘗試將這些要素和特徵,以中英夾雜的語言,轉化為一種獨特的香港閱讀經驗時,卻馬上變成了「英語出版界中的異類」和「本地文化中的怪胎」。這種雙重的「邊緣人身份」,註定了Muse要走進少數他者(minority others)的場域。我們沒有足夠的廣告,因為廣告商和廣告公司覺得我們不可思議和無法理解。我們沒有足夠的影響力,因為本地媒體和文化人覺得我們是非我族類。

關於這一點,我的體會特別深刻。我所認識的文化人之中,幾乎沒有一個不是對Muse讚不絕口的;特別是當他們知道這本雜誌的經費百分百來自私人投資,幾乎都要站起來脫帽致敬。可是,除了李歐梵、張灼祥和令人懷念的也斯幾位之外,就是沒有見過多少人與它進行任何形式的「文化對話」。於是,Muse變成了一本個個讚賞卻沒人談論的雜誌(a magazine that everybody admires but nobody talks about)。在這個意義上,Muse兩年前停刊,是對香港文化以至香港社會的含蓄批判(implicit critiq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