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6日星期四

林沛理: 幸福的真諦與追求 




幸福是在忠於自己與取悅別人、享受自由與尋找意義、獨處與人群間取得平衡。

在這個以為什麼都可以量度、可以數字化的年代,出現「國民幸福總值」(Gross National Happiness)一類的指標,一點也不叫人感到意外;就連聯合國也要湊熱鬧發布什麼全球幸福指數報告,煞有介事地拿一百五十六個國家和地區人民的幸福程度來比較一番。

其實幸福畢竟是個人的事情,每個人都應該有自己的「幸福大計」。活著,就是為了要找到幸福。對美國人來說,追求幸福,就像呼吸喝水和睡覺一樣自然,所以是受憲法保障的權利。

在中國傳統下成長的人卻往往對快樂有一定程度的罪惡感,似乎一個成大功、立大業的人必須與苦難為伍。這套思想千百年來深入人心,「苦難」已不再是中性詞語,而是帶著一種道德上的崇高。在西方,hedonism一詞本來並無貶義,它相信的是快樂乃善莫大焉的美德。在中文詞彙中,享樂主義卻被賦予頹廢或不道德的意味。

生活應該是一場精采的冒險,一個大膽的實驗;我的理想生活,是戰後美國「垮掉的一代」作家凱魯亞克(Jack Kerouac)代表作《在路上》(On the Road)描寫的發現和探險之旅。只有真正自由的人才可以張開雙手,將生命無限的可能性一抱入懷。至於什麼才是真正的自由,當然是一言難盡的。

但總覺得,天才橫溢但毒癮甚深、死時只有二十七歲的歌手Janis Joplin那句「Freedom is just another word for nothing left to lose」(自由是一無所有的同義詞),多少說出了自由的真諦。

可是年紀漸長,又覺得真正的幸福,可能是聖誕節例必重播的好萊塢經典《It's a Wonderful Life》(《美好人生》,又譯《風雲人物》)主角占士.史釗活(James Stewart)所過的那一種生活。史釗活飾演的大好人佐治為家人、朋友和社區付出所有,包括放棄要周遊列國的夢想,最後只能夠在他生於斯、長於斯的小鎮,做一個默默無聞的小商人。聖誕夜,債主臨門,萬念俱灰的他準備自殺。他的守護天使突然出現,並讓他看到如果他沒有來到這個世界,多少人的生活會變得多麼痛苦和不幸。佐治於是明白自己生命的價值何在,並重拾生活的勇氣。

九把刀那句引起廣泛共鳴的「我想讓這個世界因為有了我,而有一點點的不一樣」,其實就是《美好人生》的主題。自由誠可貴,但友誼、親情、愛情、與社會的聯繫,以至對社會的貢獻,又何嘗不是幸福的基石?人不單不是孤島,更是群居動物(social animal)。是故,在日常生活,最能夠給人幸福感覺的活動全是社會性的,與其他人有關,例如戀愛、去教會、與朋友聚首等等。也許幸福根本就是個高難度的balancing act,關鍵是在忠於自己與取悅別人、享受自由與尋找意義、獨處(solitude)與人群(multitude)之間取得平衡。

近年在美國其中一本最暢銷的自助書(self-help books),是金髮碧眼、頗有明星相的美女作家簡.羅賓(Gretchen Rubin)的《幸福大計》(The Happiness Project)。它傳遞的是一個人人都願意聽到、願意相信的信息——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責任令自己快樂起來,而幸福幾乎唾手可得。你只要一小步、一小步向前行,不多久就會抵達幸福或至少是「比現時更快樂」的「應許之地」(the promised land of happiness or being happier)

作者強調,你無需改變你的環境和生活方式,只要改變自己的態度和觀點,就會馬上變得快樂起來。如此鼓舞人心的溫馨提示,再加上閃爍著似是而非生命智慧的連串金句(例如「日子用腳走,歲月插翼飛」),難怪這本書在二零一零年一出版,就成為《紐約時報》暢銷書榜排第一位的暢銷書,至今被翻譯成三十一種語言。

美國作家賀佛(Eric Hoffer)說,我們不快樂,因為我們太刻意要令自己快樂(Our search for happiness is one of the chief sources of our unhappiness.)。有人說,幸福不是可以找到的東西,只可以碰到。然而,既然我們決定不了自己的「生」,我們更要取回怎樣「活」的自主權。

如果幸福是一生在追求、卻一生追求不到的東西;我們就必須學會享受這個追求的過程。所謂生活的藝術,不過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