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3日星期五

CY:疏忽記錯 僭建五大疑團未解

特首梁振英自6月被傳媒揭發大宅有僭建後,今日下午終於詳細交代,惟只是提供書面聲明及文件,並未有親自現身解釋。對於當日的回應與事實不符,因此被指講 大話,梁振英在聲明中承認,其家中的僭建木架「是我於搬入後加建」,對於自己曾說是上手業主遺下,他如今辯稱「我當時記錯」,以及「當時並不察覺屬僭建範 疇」,但未有道歉。而梁振英還未完全解釋到外界質疑,仍然留下五大疑團。

未解疑一:記錯木花棚
梁振英就其寓所僭建風波中,一直未解的最大疑團是,對於《明報》記者首次致電當時的候任特首辦,查詢其寓所中僭建的玻璃棚時,候任辦書面回覆稱,該玻璃棚 「前身為一木花棚,梁先生於2000年買入該物業時已經存在」,但及後被揭發該木花棚在2001年9月、梁振英遷入後才出現,因而被指「講大話」,並被質 疑有誠信問題。

梁振英今日在其長達14頁的聲明中提到:
「4 號屋室外有一個葡萄架,屬木支架,5 號屋室外有一玻璃棚,屬金屬支架。這兩個構建物是我於搬入後加建,我在今年 6 月曾經向傳媒說:5 號屋的玻璃棚前身是木架,是上手業主留下。現經參考土地測量師的報告,證實我當時記錯。我當時將 4 號及 5 號屋混淆,因為上手業主留下的花架,可能是在 4 號屋,而 5 號屋並沒有上手業主留下的花架。」

他又承認,在買入兩間山頂大屋的幾年後,搭建了玻璃棚和葡萄架,但辯稱自己並不知道需要申請:
「不論上手業主有沒有留下木花架,我在買入後曾在 4 及 5 號屋各搭建一個木花架,幾年後再改為今年 6 月拆除的玻璃棚和葡萄架。如果當時知道這些搭建物需要申請,我肯定會像買入物業後進行其他加建和改動一樣,主動入則申請。」

梁振英反覆提到,自己嚴格遵守建築條例,即使「上不少山頂區的業主在十多年前的環境下,會自行建造,而不會耗費時間、專業費用和報審費用向屋宇署申請」,他亦會主動「向屋宇署辦這些申請手續」。

未解疑團二:參選特首前 早知大宅有僭健
梁振英在聲明中首次提到早在2011年10月,即梁振英11月宣布參選之前,他已經發現大宅有違規擴建。但梁振英極速在11月拆除和以磚牆密封,遮掩事件。但為什麼梁振英不同時檢查其他大宅有否僭建,他就聲明中指,「當時並無任何人查詢我家中僭建問題。」

「地下低層的原有儲物室在我買入前已被改建和擴建。2011 年 10 月左右,4 號屋地下低層的小睡房玻璃門損壞,經察看,發現位置有偏差,再核對該層其他部位,發現洗衣房、部份儲物室和工人房在我買入前已被擴建,擴建部份面積約二百 呎,我發現後不久即將玻璃門復位,擴建部份則於 2011 年 11月拆除和以磚牆密封,至今沒有再使用。此部份除密封外是否需要進一步處理,將由我聘任的專業人士與屋宇署商討。當時並無任何人查詢我家中僭建問題,我 當時並不知道有其他問題,否則會一併處理。」

未解疑團三:桑拿房?儲物室
梁振英提到涉僭健的儲物室,在買入前被改建成淋浴室及桑拿房,但梁振英在聲明中,指要否還原為儲物室,要與屋宇署再商討。

未解疑團四:誰幫梁振英驗樓
身為測量師的梁振英不斷在聲明中重複,他在買樓時邀請兩家律師樓和一位建築測量師朋友給口頭意見,根據他們的意見,說自己「沒有僭健」。
他在聲明提到負責的律師樓,是胡關李羅律師樓和薛馮鄺岑律師樓的岑文偉,但由頭到尾,亦沒有提是那一位建築測量師,負責驗樓。梁振英今日在聲明中只交代,建築測量師並非戴德梁行員工,只是以朋友關係義務提供意見,事後沒有書面報告,可謂死無對證。
就此梁振英如此解釋,「買入物業的是我本人,我不想牽連任何其他人,包括有關的專業人士,這件事的責任由我本人一人承擔。因此,本文和所有附件,除已公開表達意見者外,全部不附個人姓名…根據當時的認知如實告知,沒有任何壓力、也沒有任何需要揑造。」

未解疑團主動放棄僭健
在買賣協議雙方寫明,若果大宅有僭建物,梁振英會放棄向賣方追究權利,有律師早前指這條款在買賣協議中出現非常罕見,很有可能雙方默認有僭建物。
梁振英繼續發揮語言偽術,他在聲明中指,「合約並無列明僭建物,而是用了“(if any)”的字眼。」梁振英又指出,「我相信只是防踢契條文…但由於我實在喜歡該物業,而且這些條款對我沒有太大的實際意義,因此我同意簽署。」

十四頁聲明 未提「道歉」
他又承認,他在事件中有交代不清之處,而引起公眾誤解,但無心隱瞞,但他聲明中沒有向市民道歉:
「我亦有在物業內進行一些工程,但當時並不察覺屬僭建範疇。我承認有疏忽的地方,在處理整件事上有欠謹慎,但我一直採取開誠布公的態度,與政府部門和傳媒合作,並且盡早採取實際行動從嚴糾正任何不妥善之處,種種客觀事實都表明我並沒有任何存心隱瞞的意圖。」

相關連結:
梁振英聲明全文


本週之星 出櫃左王邵善波

中策組首席顧問邵善波周一上立法會解釋中策組角色,先聲奪人、 擺明車馬發揮中宣部及組織部功能,令香港政壇嘩然,霸占全星期新聞版面,當選本周之星,乃實至名歸。

邵善波出位之處不單立場「左」,而且唔怕出櫃,仲理直氣壯公開向主流民意開火,左得大氣,比好多「衣櫃左仔」扮中立,怕得罪中產主流有吉士。呢位出櫃左王 憋了二十多了,他自視甚高,可惜苦無發揮機會,只能扮演幕後出橋角色。他在董建華年代,已有出謀獻策,而任職的一國兩制硏究中心,同港澳辦官員關係密切。 由於他與梁振英專走北京上層路線,在本地親中建制圈子內人脈簿弱,所以一直未能名正言順加入特區政府建制。

直至曾蔭權年代,原有中策組顧問曾德成出任民政事務局長,劉兆佳安排邵善波接任,而他也利用此機會為梁振英擴張人脈關係。到梁振英當選,他的政治生涯也到了頂峰,成為梁朝國師,因他與梁振英多年戰友關係,其影響力比特區歷任首席顧問將更大,可以將他的政治構想付諸實行。

今次左王出櫃,以他好勇鬥狠,目中無人的性格,定必可以掀起連番惡鬥,相信他持久力會比Dr TreeGun、元秋、張宇人、林奮強等人高,有力問鼎主場新聞年度人物大賞。

林鄭:中策組無人事審批權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期間回應議員對於中央政策組職能之疑問,強調中策組職能至今沒改變,都只是智囊和諮詢功能,在人事任命 方面並沒有決策、審批,甚至否決權。對於外界質疑中策組顧問高靜芝與她爭權,林鄭月娥笑稱,這種「秘史式」的傳聞並不存在。

林鄭月娥到立法會內委會,就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設立「政策及項目統籌處」解答議員提問,她說希望透過新的統籌處,協調跨部門處理上述兩項工作。大部分議員支 持設立統籌處,但就中策組首席顧問邵善波周一指,就政府日後的人事任命,高靜芝都「可以畀意見」,而要求林鄭月娥解釋。

林鄭月娥指出:
「中策組只係在委員會制定名單時,按住需要去提供意見,或者人選,政策局的局長和他裡面的專職人士,包括專職的公務員同事,係可以採納,或者唔採納這些意 見,所以並不存在政策局向中策組匯報,中策組的角色,好似佢做其他研究的角色,都係畀意見,中策組在委任人事方面,並無審批權,並無決定權,並無否決 權。」
她又強調,現屆政府重視培養人才,各政策局委任人選時,中央政策組會更多提供意見,更有系統地避免以往各局各自敲定人選,而出現重疊的情況。
對於邵善波指,中央組也負責監察網絡輿論的言論,林鄭月娥稱,中策組的職能大致上無變,但提供意見的課題有所不同:
「社會變咗,近年網上媒體興起,特別年輕人,我們要知佢意見,都必須去網上這些討論區睇下而家最熱切討論緊的係咩,所以中策組只係與時並進,去蒐集這些意見,來到畀高層考慮,但我可以向各位鄭重表示,中策組並不會參與這些社交網絡討論區,去發表意見。」

經濟學人:最低工資利多於弊

圖:asiancorrespondent.com/
圖:asiancorrespondent.com/

最新一期的《經濟學人》指出,越來越多學術研究顯示,溫和的最低工資不會損害就業,而且可收窄工資差距。
近年更多國家採納最低工資,如英國在1999年引入最低工資,美國的不同州分,近年亦先後多次調高最低工資的水平,給學者多個研究的場景。
雖然目前經濟學家對最低工資,仍未能完全達成共識,但明顯分歧收窄。有學者廣泛採用案例方式,研究1990年至2006年間不同地區最低工資對餐飲業的影響,發現對該行業的就業並無不良反應。
就算最反對最低工資的學者,也不再一面倒,他們指出最低工資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刺激單親媽媽的就業及入息,但仍會對低技術的少數族裔男士不利。
至於英國實施的最低工資,研究顯示不但有助最低層勞工的入息,連帶其他低收入人士的入息也會受惠,變相收窄工資差距。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現在也確認,溫和的最低工資很可能利多於弊,而他們對溫和的定義為入息中位數的3至4成。
為何企業沒有如經濟理論所預期般,會因為最低工資而削減職位,研究則指是因為企業會採取不同策略來抵銷成本上漲譬如加價,而人手的流失率下降,也減省成本。

連結:
Economist.com--Evidence is mounting that moderate minimum wages can do more good than harm
-MY

東京學者預言10級大地震

圖:juicemanonline
圖:juicemanonline
日本地震專家指地球可能發生10級大地震,威力比2011年的日本大地震還要強30倍,將會是史上最強烈的地震災難。
2011年日本發生黎克特制9級的3・11大地震,造成逾萬人死亡,不過更觸目驚心的可能還陸續有來。日本東北大學地震專家松澤暢教授在周二(21日), 於東京一個地震學術會議上發表報告,他透過研究地球體積和地形的結果顯示,將來可能發生黎克特制10級大地震,發出的能量要比2011年的3・11大地震 還要高30倍。松澤暢估計地震時間會持續20分鐘至1小時,引發維持數天的海嘯。
史上最強烈的地震是在1960年,智利發生了9.5級大地震,1000公里的斷層發生劇烈移動。松澤暢指未來可能有更劇烈的斷層,因而發生更強烈的地震,
松澤教授表示,如果設想更大的斷層移動的話,將會引發更大規模的地震。例如,從北美到勘察加半島,然後沿著日本南部海溝的斷層為8800公里。如果這個斷層移動20米的話,有可能發生裡氏10級的超大型地震。
(日本新聞網)
松澤暢表示這個災難未必會發生,但應加強警覺性,做好防禦準備。他說3・11大地震前誰也没想過會發生,在没有任何預警和防範下,便出現了9級的地震。

冇錢行賄冇書讀

圖:Jezebel.com
圖:Jezebel.com

《紐約時報》報道,現時內地的教育界賄賂風氣盛行,「一束花、一個果籃」的時代已經過去,現在家長要送名錶、名貴茶葉,甚至附屬卡給學校老師,才能保証子女不被老師歧視,得到正常的教育。
報道稱,在內地的學校裏「幾乎什麼都有價錢」,若想子女能夠進入名校、入精英班或成為團幹部(共青團團委內的職務,對升學/就業有利),家長就要「自願性捐款」給學校;在北京,金額由2萬多人民幣到逾100萬人民幣不等。
來自河北的趙華(音譯)為了讓女兒入讀一所北京小學,她被迫給一個銀行賬戶存了4800美元(約合人民幣2.8萬元)。他們還讓她簽了一份文件,表明這筆錢是自願的“捐款”。
清華大學潔華幼兒園是名校清華大學的附屬幼兒園,家長們把入讀潔華看做孩子將來進入中國頂級高校之一的通道。按照規定,學校只對清華教職工的孩子開放。但是,據一位幼兒園工作人員稱,花大約15萬元(約合2.4萬美元),就可以說服一位清華教授來“支持”一名申請者。
在越接近高考的教育階段,花費可能會越高。最近,中國媒體報道說,要入讀著名的北京人大附中,現行的賄賂費用從8萬美元到13萬美元不等。
不賄賂老師 子女被排擠
現時內地提供小學到初中的免費教育,教師的工資微薄,不少人乘著這股潮流,大撈一筆。
周圍都瀰漫著金錢才是王道的文化,老師們也常常通過各自的方式來補貼微薄的工資。撰寫過教育報道的記者覃里雯稱,一些老師不在課堂上向學生講授課程中的大 量關鍵內容,而是另外開設補習班,鼓勵學生上補習班。「既然大家都付錢給你,為什麼還要免費上課呢?」覃里雯說。她表示,想到孩子可能會錯過關鍵內容,或 者是惹來老師的忌恨,許多家長都覺得有必要花錢上這些補習課程。
中產或草根階層無法負擔這麼多賄賂款項,但若不同流合污,子女在校內就會被排擠、甚至被老師完全忽視。
在這種賄賂文化中,家境貧困的學生最容易受到傷害。33歲的包紅(音譯)在北京做家政服務員……她說去年,有個老師打了她女兒耳光,還說她「笨」。到了春天,這個老師就不再批改蕊的家庭作業了,後來的一次義務家訪也沒來。「我女兒受歧視,就因為我們賺不了多少錢。」
有家長認為,應對這種形勢的唯一辦法,就是送子女離開中國,到外地讀書。

埃及總統自行擴權 反對派斥「新法老」

埃及總統穆爾西(Mohamed Morsi)發佈新的憲法聲明,多方面擴大總統權力,稱自己上任以來頒佈的新措施及決策不容申訴,此擴權之舉不受司法系統監督;穆爾西更將總檢察長馬赫蒙 德(Abdel-Maguid Mahmoud)免職,全國嘩然。國內反對派強烈譴責,稱其為「新法老王」。

憲法聲明中列明,在新憲法頒佈前,「總統可下達任何決策與措施,以維謢革命成果」,「總統發佈的所有憲法聲明、決策及法律都是最終決定,任何人不得申 訴」,連司法系統也無權干預。革命領袖、前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巴拉迪,指穆爾西想成為「新法老王」,對革命造命衝擊,後果不堪設想;有反對派代表更將穆 爾西的行動形容為「一場政變」。革命領袖呼籲埃及民眾今日遊行抗議。

穆爾西的憲法聲明中還頒令,指任何法庭都不可解散憲法委員會及國會上議院:兩者現時都由伊斯蘭派系主導。目前,埃法的新憲法仍在制訂當中,因憲法委員會內 的伊斯蘭派系(包括穆巴拉克所屬的穆斯林兄弟會)與基督教派及其他少數派代表出現分歧,憲法制訂進程陷入僵局,有指制憲委會員組成不合法,新憲法會將埃及 改變為伊斯蘭教國家;穆爾西這一項頒令將杜絕制憲委員會被廢的可能。穆爾西同時將委員會的期限,延長2個月至明年2月12號,屆時委員會須完成憲法起草。
聲明還授與穆爾西新的權力,罷免並任命新總檢察長。現任總檢察長馬赫蒙德,在審判涉嫌下令向示威者開槍的前朝官員時,被指檢控不力,導致官員得以脫罪,惹 來民眾不滿。穆爾西的聲明中指,這些未入罪的官員案件需要重審,可能會牽涉到穆巴拉克本人︰現時的判決中,僅指穆巴拉克「未有阻止」政府血腥鎮壓示威者, 判處終身監禁,反對派普遍認為其罪名應是「下令鎮壓」。馬赫蒙德是由穆巴拉克政府過渡到新政府的官員中,留下的最後一人。
埃及前總統穆巴拉克親美,伊斯蘭派系的穆爾西上任後,埃及與歐美世界的關係尚不明朗;然而,今次以巴衝突中,穆爾西聯同美國國務卿希拉莉居中調停,表現獲多方讚賞,包括美國總統奧巴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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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衞報》報道
英國《每日電訊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