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3日星期五

梁知有僭建 選戰不提 10月揭地庫違例11月封 無報屋署




【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昨就糾纏多月的大宅僭建事件發表詳細聲明,原意平息僭建風波,但他在交代僭建物時,自揭去年10月表明備選特首之際,自己發現大宅4號屋有一個面積200方呎的僭建地庫,但他在11月自行用磚封掉了事。之後,他在今年3月選舉論壇攻擊唐英年隱瞞有僭建地庫,但沒有透露自己家裏也曾有僭建地庫,直至昨日發表約1.2萬字的聲明,才以200多字交代這個事實。

1.2萬字聲明 自揭多4僭建

梁振英位於山頂貝璐道大宅共有兩間屋,分別是4號和5號屋。《明報》今年621日率先揭發梁宅有玻璃棚僭建物後,梁宅的僭建物愈揭愈多,傳媒曾報道、經屋宇署確認為僭建的有6項。不過,梁昨天的聲明卻指出,原來大宅合共有10個僭建物(見表)。

梁稱,在去年10月,「4號屋地下低層的小睡房玻璃門損壞,經察看,發現位置有偏差,再核對該層其他部分,發現洗衣房,部分儲物室和工人房在我(梁振英)買入前已擴建,擴建部分面積約二百呎……擴建部分則於201111 月拆除和以磚密封,至今沒有使用」。梁又指「此部分除密封外是否需要進一步處理,將由我聘任的專業人士與屋宇署商討」。

去年10月宣布備選後「發現」

上述聲明顯示,原來早於去年10月梁振英已發現大宅4號屋存在僭建地庫,但「自封」了事,其後一直不提,令人質疑梁是否刻意隱暪對自己不利的僭建事實,以免影響特首選情。梁披露的僭建地庫,在公眾認知上是「新地庫」,與今年6月屋宇署職員巡查後揭發5號屋車位下240呎的僭建「舊地庫」,是另一回事。

《蘋果日報 》今年626日,曾發表題為《4號大宅再被爆僭建工人房》報道,指「4號屋地庫還有一間200方呎的懷疑僭建房間」。不過,根據報道,候任特首辦當時向該報「否認有此僭建」。根據梁昨日的聲明,候任辦當時的否認帶有技術性,沒有點出事實的全部——梁知悉4號屋地庫確曾有200方呎的僭建房間,但已被他封掉。

6月曾接查詢 否認「有此僭建」

梁振英自行封掉「新地庫」,一直沒有通報屋宇署。測量師何鉅業表示,根據《建築物條例》,建築物外的任何建築工程都需入則審批,梁以磚填回地下低層的僭建「新地庫」,何認為屬於處理原獲批建築物之外的僭建物,所以需向屋宇署申請及獲批,即使補救還原工程也要申請。根據法例,任何人事先未獲得屋宇署批准,不得展開或進行任何建築工程,否則可被罰款40萬元及監禁2年。

梁振英最新披露的4項僭建,除了「新地庫」,還有上手業主改裝的4號屋地下客廁,以及他入伙後建造的位於5號屋的主人房電動帆布篷和車位儲物櫃。

認有疏忽 沒提道歉

此外,梁振英在聲明中提及「承認有疏忽的地方,在處理整件事上有欠謹慎……」(詳見A2另稿),但聲明中沒有隻字道歉。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今次梁振英自爆曾存在僭建出來的地下低層空間,然後在隱瞞屋宇署的情下將其悄悄掩埋,「跟上次一樣,又推說是上手業主做的,令人很懷疑根本又是他自己挖的」。涂認為梁一直對外否認僭建,就是要極力向公眾說謊,隱瞞真相,「他自己是產業測量師,老行尊,專做大屋、貴價物業買賣,他說一開始不知道有僭建,甚至連圖則還沒看,就支付數千萬現金買下可能是人生中最貴的大宅,匪夷所思」。

涂謹申﹕梁說謊 王國興﹕疑點多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表示,梁振英的解釋仍存在很多疑點,「與公眾期望有距離,他不能再左閃右避了,希望他能進一步出來接受媒體質詢」。

本報昨致電查詢唐英年夫婦,家傭稱他們離港外遊,及後兩人透過電話短訊回覆,指感謝朋友在選戰期間的支持,「我們尊重選舉結果。現在和家人過感恩節,對於朋友的默默支持,非常感恩」。

特首梁振英昨日以書面聲明方式交代僭建,他昨坐車離開政府總部時,選擇從政府總部西座的出入口,沒有像往常般從特首辦的正門離開。(葉家豪攝)





泛民拒收貨 促赴立會交代  譚耀宗:盼梁面對公眾傳媒

【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昨日終於以書面形式交代山頂大宅僭建一事,公民黨、工黨等多個泛民黨派都表明不收貨。民主黨劉慧卿要求梁交代曾受委託檢查大宅的專業人士身分,以及隱瞞4號屋有僭建地庫事件,否則不排除提出不信任動議。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和工聯會王國興則認為,梁振英向公眾和傳媒交代更好,認為梁可自行決定是否到立會作進一步交代。

羅范:當日記錯 已清楚交代

行會成員羅范椒芬相信梁振英當日是「記錯」僭建,認為他作為特首,私人事務若已交代清楚,毋須再到立法會交代。

劉慧卿批評,梁振英的聲明中提到,證明寓所沒有僭建的建築測量師,是以朋友關係義務提供意見,但這是不可接受的,因「很多人懷疑有沒有這個人存在」,認為「你到了這時候,要證明你有否誠信問題,便一定要拎這個(人名)出來」,否則便沒可能取信公眾。

劉慧卿又質疑,梁曾在一個傳媒茶敘中,表明大宅沒有僭建,但梁在昨日的聲明,卻提及他在去年11月、即茶敘後,用磚封了家中(4號屋)的地下室,反映梁後來發現自己的大宅有問題。她質疑,「如果你(梁振英)係一個開誠布公鮋人,你係咪應該重新話返畀傳媒聽?」劉又指,梁振英以覑緊文件見稱,現在說「記錯」僭建,是匪夷所思。

李卓人:當選建基於謊言

工黨李卓人亦說,梁振英是在11月密封地下室,當時梁已表明參選,但梁振英卻「靜靜雞將僭建封了」。至另一特首候選人唐英年被發現僭建大宅,梁則借唐的地下宮醜聞攻擊唐,直言梁的當選,猶如「建基於一個謊言上」。

李卓人又質疑﹕「(梁振英)是用一個大話軃另一個大話……他的新大話是什麼?便是記錯!」

民主黨、公民黨、工黨和街工、民協等,都要求梁振英到立法會交代。

林大輝籲公開「專業朋友」名字

不過,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和工聯會王國興都認為梁振英沒有蓄意隱瞞。譚耀宗說,期望梁振英有機會面對傳媒、公眾,但不一定要到立法會。王國興認為,梁已承認疏忽,並向公眾道歉,但他不反對邀請梁振英到立法會。

在特首選舉中支持唐英年的工業界林大輝亦說,梁振英已「開誠布公」交代僭建問題,但認為梁振英「公開朋友(委託的專業人士)的名會更好」,至於解釋是否可以接受,應由市民和專業人士判斷。

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認為,特首梁振英非常詳盡交代僭建事件,希望公眾詳細閱讀和消化之後再作評論。他又相信,梁振英發聲明,只是回應的第一步,假如公眾有進一步疑問,梁振英會再親身解釋。

學者:知僭建不公開 做法取巧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指出,梁振英今次是一次過引爆,自揭有關僭建事宜,但他指按梁的說法,立法會也未必會放過他,而市民也不會滿意。他指出,梁的聲明顯示,梁早在2001年已發現僭建,但沒有公開,這做法肯定是取巧,隱瞞僭建。不過,鍾認為輿論始終難以跟梁振英長期糾纏,但事件已對梁的誠信造成打擊,就算長時間也難以挽回聲望。

梁振英昨首度披露,購入大宅前,地底(箭嘴示,即屋苑行人路及車路之下)已被僭建約200方呎的地庫。梁於去年11月以磚密封該僭建範圍。(資料圖片)

梁振英昨自揭位於山頂大宅(白框內)有另一地庫,面積約200方呎,位於屋苑的通道下方位置(紅框範圍)。(地政總署高空照片)


梁披露更多僭建 屋署疑兩度「睇漏」

【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昨日書面聲明披露,其山頂大宅共有多達10項僭建物,較屋宇署於今年6月公布的6項為多。另外,梁振英亦披露早於12年前,其大宅申請加建簷篷時,屋宇署職員曾經驗樓。屋宇署職員疑兩度「睇漏眼」,有立法會議員表示,屋宇署應解釋為何較早前未能發現其餘4項僭建物,並建議該署職員驗樓時,若發現有其他僭建物應該主動上報。

屋署12年前驗收加建簷篷

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何鉅業表示,由於沒有屋宇署入屋檢查的詳細資料,所以難以詳細評論。他表示,本年6月梁宅被揭涉僭建後,屋宇署人員曾進入大宅視察,但他表示,屋宇署人員有否進入屋內及逗留的時間都會影響視察結果。對於12年前屋宇署驗收梁宅新建行人路簷篷時,為何沒有通知業主大宅還有其他僭建物,何表示,據他了解,屋宇署職員不一定要向業主通報大宅內還有其他僭建物。他又表示,僭建物執法優先次序不時改變,當時某種僭建物是否優先處理,亦會影響屋宇署職員的執法判斷。

測量師龔瑞麟亦認為,屋宇署對不同僭建物的執法次序,的確不時改變,甚至對相同僭建物,在不同區域亦有不同處理方法,這會影響屋宇署前線人員的執法方式。另外,屋宇署職員是否仔細翻查資料及分析,這要由屋宇署補充解說。

王國興:驗樓時有發現應上報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屋宇署早前向公眾匯報前,應該是全面視察後的結果,現時仍有數項僭建物「漏網」,屋宇署應該解釋。另外,屋宇署日後若再派員進入任何單位驗樓,若發現目標僭建物以外的其他僭建物,亦應上報處理。屋宇署發言人昨日表示,就特首梁振英於山頂貝璐道4號的4號及5號屋的僭建物問題,該署會作跟進及研究相關資料,稍後再作詳細回覆。

認疏忽「記錯」 未再提道歉

【明報專訊】一直強調本覑開誠布公處理大宅僭建的特首梁振英,事件揭發後5個月後,終於在昨天正式發聲明詳細交代,承認因「記錯」,所以,早前才說僭建玻璃棚由是「前業主搭建」,又說雖然買樓時曾在兩家律師樓、一名建築測量師朋友檢視下,都沒有發現前業主遺下連串僭建物,但表明自己作為業主會一力承擔,日後會加倍謹慎,秉持誠信,不過他在聲明中未有隻字道歉。

買樓前專業朋友「義助」供意見

梁振英在聲明中透露,自己的赤柱大宅距3名子女的學校太遠,故早年租住淺水灣。直至1999年,一家到山頂裕熙園4號和5號大宅睇樓後,一見傾心,尤其附帶的16米長大泳池和大花園,故有意買下。

由於裕熙園5間大屋中,只有該兩間相連大宅能獨享泳池和花園,梁說非常關注物業有否侵佔鄰居權益,故買樓前除負責造契的胡關李羅律師行外,還聘請了薛馮鄺岑律師行,以及在一名建築測量師朋友義助,分別提供口頭意見,律師行確認沒有僭越鄰居業權。

曾簽放棄追究條款 沒列明有僭建

對於6月有傳媒質疑,指該買賣協議附件四的條款訂明,買家(即梁振英)在簽約前已諮詢法律及測量師等專業人士建議,會放棄日後就大宅內有否僭建物的追究權利,質疑梁早知僭建。梁振英解釋,賣家律師堅持保留上述條款,惟當中僅用「如有任何」(if any)的字眼,而非列明大宅有僭建物,另外,縱使業主兩度拒絕買家律師的提供圖則要求,但在找不到其他心儀單位的情下,仍決定簽約買下。

聲明中,梁振英強調不少山頂業主都不會花時間向屋宇署申請改建住宅,但自己仍主動向屋宇署申請多處大小加建及改建,署方曾入內驗樓,加上自己曾邀請傳媒作客,沒可能隱瞞僭建。

對於擾攘多時始交代,梁振英歸咎受何俊仁提出司法覆核影響,但回想確有疏忽之處,有欠謹慎,亦有交代不清之處,引致公眾誤解。

相較梁622日晚開放大宅予傳媒拍攝時承認疏忽,向公眾致歉,然後在3日後上京前再為僭建事件致歉,承認「嚴重疏忽」,是次聲明則未有再提及道歉。

聲明未交代致電《明報》爭議

【明報專訊】傳媒報道特首梁振英山頂大宅僭建事件期間,梁振英被揭發曾致電《明報》總編輯劉進圖,求證《明報》有否調查其大宅僭建。梁振英當時表示,是「接到傳媒查詢」,但劉進圖入稟高院的誓章,則說明當日是梁主動致電。工黨何秀蘭昨質疑,梁振英在此事上「絕無可能記錯,但聲明卻完全迴避」,認為梁振英有必要進一步交代有否向傳媒施壓。

誓章指梁主動致電 何秀蘭促交代

劉進圖在早前入稟高院的誓章透露,在梁振英大宅報道見報前兩天,即619日晚上1132分,其手機響了數下後斷線,劉回撥時,接聽的正是梁振英。梁振英在通話中表示聽到消息,指《明報》正調查其大宅僭建,求證是否屬實。他又主動問報道是否與其花園的玻璃棚有關。

劉進圖當時曾問梁振英可否安排記者到大宅,當時梁聲稱無問題,不過至第二天晚上,候任特首辦卻書面回覆《明報》,說玻璃棚可能是僭建,並已於當日下午拆除。

何秀蘭質疑,按劉進圖的誓章,梁振英當時是主動致電劉進圖的,但梁振英當時卻說成「傳媒查詢」,昨日的聲明亦無再提及事件,認為梁振英有必要交代當時有否「講大話」。

只發聲明無現身  記協:單向解畫不恰當

【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曾多次表示,會開誠布公一次過交代僭建事件,但昨日沒有舉行記者會或開放大宅予傳媒採訪,只透過特首辦網站發放聲明,以及今日在報章賣廣告刊載昨日的新聞稿。香港記者協會就指出,傳媒及公眾對梁振英的解釋仍存有很多疑問,指梁這種單向式解畫不恰當,預料梁日後出席公開活會,只會惹來傳媒繼續就僭建追訪。

網上發放 今報章刊登

梁振英昨午在新聞處發放一篇簡短「有關山頂物業聲明」新聞稿,同時在特首網頁上載14頁紙的詳細聲明,另附載41頁物業買賣契約等文件副本。他在聲明中稱,「期望這份聲明能夠有助釋除外界對我的誤解,讓事件告一段落」。梁今日在報章刊登全版廣告,刊載聲明的全文(見A13)。

記協指應面對群眾

記協義務秘書盧曼思指出,梁振英曾承諾開誠布公,面對有關自身的醜聞,更應以身作則,不應迴避,要面對群眾解釋事件。她指梁振英只以書面解釋事件,但傳媒以至公眾對梁的聲明仍有很多疑問,但梁拒現身,記者不能就此追問。

盧曼思指出,梁振英現時的安排未能釐清事件,因此梁今後出席公眾活動仍會被記者追問,事件反而難以就此告一段落,她呼籲梁振英拿出勇氣,面對傳媒的問題。新聞行政人員協會未有就事件回應。

梁振英昨晚原定赴職訓局的籌款晚宴,但職訓局昨表示梁取消了有關行程,梁昨晚則現身香港警察學院舉行的「香港警察公益金慈善夜2012」行政長官之夜,但只是事後發放新聞稿通知傳媒。



林鄭宣示權力:中策組無任命權

【本報訊】中央政策組逼兩司硬食「梁粉」引起軒然大波,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現身立法會時,被追問中策組全職顧問高靜芝是否有權任命公職,林鄭盡顯「我係 主場」本色,強調沒有與高爭權,因中策組在人事任命上屬「三無」:即無審批、任命、及否決權。多名立法會議員指林鄭說法等同宣示權力,「即係話高靜芝個位 係廢嘅」,表明反對中策組再加開任何顧問職位。
記者:呂浩然 

林鄭月娥昨日出席立法會特別內務委員會會議,爭取成立政策及項目統籌處,但不論民主派或建制派議員都追問中策組 擴權問題。自由黨田北俊指,中策組首席顧問邵善波日前表明,將來政府「用人都要經過佢」,擔心日後當局「以梁振英嘅人唯才」,又質問中策組是否有份批核扶 貧委員會名單,「到底邊個喺度話緊事」。工聯會王國興則憂慮中策組已被視為中宣部、組織部,究竟林鄭曾否與高靜芝就扶貧委員會名單展開大戰。

林鄭月娥多次表明,中策組由成立至今的智囊職能不變,各政策局以往有時均會要求中策組就諮詢委員會人事任命提供意見,但中策組絕無審批權、決定權與否決 權,其意見亦絕不凌駕於局長、以至局內專職人員。她回應與高靜芝大戰之說時更笑稱:「社會上好多都想聽到啲咩好似秘史式嘅傳聞,我可以喺度再次重申,係無 嘅。」堅稱政府內部是齊心做事。


■林鄭月娥(左圖)昨指中策組及高靜芝(右圖)在人事任命上屬「三無」。

自由黨反對中策組加位

民 主黨黃碧雲再追問林鄭,邵善波揚言中策組有「新任務」,「邵善波聲稱獲委派呢啲新嘅任務,有冇知會過你,並且得到你嘅同意呢?抑或係佢自己生安白造、忽發 奇想?」林鄭未有正面回應,只辯稱邵善波所謂的「新任務」,應是指「新課題」,因中策組素來沒有特定的研究課題,而今屆政府着重培養人才,所以加入了高靜 芝負責的人才範疇。

田北俊於會議後指,林鄭所言否定了邵善波早前有關高靜芝中策組角色的說法,變相證明高靜芝的職位「係廢嘅」,因此自由黨反對讓中策組增加職位。連行會成員新民黨葉劉淑儀也批評,「咁佢係咪廢廢哋呢?如果高靜芝日後只做呢樣嘢,只係負責幫手揀蟀,點值10幾萬?」



隔牆有耳: 岑建勳搞雜誌 唔只爭取民主 - 李八方

七十年代社運中堅分子岑建勳退隱多年,早排反洗腦國民教育捲起浪潮,岑以社運老兵姿態出山,憤然絕食抗爭,氣勢震懾好多港人!近日呢又同公民黨陳淑莊傳緋聞,曝光率奇高,忽然高調,八方最近就收到風,岑建勳正籌備出新雜誌,重投傳媒業。


講政治講生活

江 湖傳聞岑建勳蠢蠢欲動再搞傳媒,聽聞正低調組班,有曾同佢洽談人士透露,構思嘅新雜誌一書兩冊,一本報道政治時事新聞,另一本就以lifestyle為 主,唔做娛樂新聞。出雜誌大計似乎唔係冇米粥,據公司註冊處資料,岑建勳今個月初剛成立咗間「自由人報有限公司」,英文名i-Freeman。

有傳新雜誌由《明報》前老闆、南海控股董事會主席于品海打本,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自由人報」單一股東係岑建勳,秘書係屈家寶,屈亦係南海控股嘅公司秘書,即係于品海親信。

八方噚日打電話畀岑建勳,佢話身在北京,否認于品海係幕後老闆,笑住咁話「搞傳媒我搞唔到咩?如果要搞肯定我係大股東」。佢強調本雜誌十畫都未有一撇,「我都未諗到點搞」,又話「唔係淨係爭取民主咁簡單」,話遲啲有眉目自會公佈。

六四事件後,岑建勳因參與「黃雀行動」禁足內地多年,2004年先獲發回鄉證,近年喺內地做戲院生意。早年做過《號外》總編輯嘅岑建勳,喺呢個時勢重投香港傳媒業,相信會好受關注。


掌中策組4月 邵善波踢走6人 佔研究團隊1/3 有人獲通知「與表現無關」

【明報專訊】自視為「政府工具」的邵善波,上任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後即大換血,近月接連「踢走」6人,佔研究團隊三分 之一,包括3名資深研究員,當中約滿者不獲邵善波續約;未約滿者「被辭職」;剛獲前朝續約兩年者都「無得留低」。有人更獲通知「邵善波要你走」、 「炒你與表現無關」。學者及中策組前研究員懷疑中策組急於安插「梁粉」才出此下策,直斥中策組不斷破壞規矩。

4被炒2不續約 副首席顧問傳調走

邵善波今年7月起執掌中策組。據悉,在8、9月國民教育風波時,中策組已傳出「換血」,至今有6人被「踢走」,當中2人約滿後不獲續約,其餘4人尚有合約在 身,有人剛於年中獲前朝政府續約兩年。目前有3人已正式離職,包括年資七八年的首席及高級研究主任孫文彬及凌友詩,其餘3人陸續在未來一個月離開(見 表)。

據了解,邵善波沒親自解僱前朝人馬,而是透過總研究主任黃永康傳話,勸未約滿者辭職,消息人士轉述其言論﹕「他(黃)叫人辭職,講明 無理由,與工作表現無關,還說是邵善波要你走!」他指辭職會失去約滿酬金,因此有人拒請辭,但其後收到中止合約通知,相信會按已服務的合約年期比例,獲發 約滿酬金。此外,消息指屬政務官職系的副首席顧問葉文輝亦即將被調走。

目前中策組研究團隊有16個崗位,當中一個高級研究主任及一個研究助理懸空,首席研究主任一職則已不見。公務員事務局正為中策組招聘研究助理、研究主任及高級研究主任。

職員﹕從未見如此大變動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早前已有人面試,部分獲高評分者仍被中策組高層拒絕,並有人查問何以不見其心水人選,懷疑公開招聘只是「過場」。

多名中策組人員均表示,從未見如此大規模斷約及拒續約。有已離職者稱,被「踢走」的未必是與政府思維有別,相信只是要騰空職位以換「梁粉」及較聽話的入局。

學者離職者質疑為安插「梁粉」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批評﹕「明顯是急於安插『梁粉』入去,要用人唯親,否則有何理由未滿約都要人走?無嚴重錯誤,根本無理由要中止合約!」

本報記者曾致電邵善波查詢,其秘書表示相關問題要轉交發言人回應。中央政策組發言人表示,近日有3名研究人員離任,包括約滿和解約,變動是考慮到中策組的需 要,並符合僱用合約。中央政策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續約事宜由邵善波負責,與其他全職顧問無關,邵善波無會見任何應徵者,招聘由招聘委員會負責。




指手段粗暴侮辱 研究員人心惶惶

【明報專訊】邵善波執掌中央政策組後,罕有地突然「踢走」6名前朝人馬,當中包括剛獲續約者,目前組內人心惶惶,有被炒的中央政策組人員直言﹕「看到有人被勸走,內部氣氛好差,大家都不夠膽多說。」

少見邵善波 解僱由中間人傳話

「他們叫人走的手段十分粗暴,與工作表現無關,這個地方其實很不尊重研究人員,那是十分侮辱性,好難令人接受,其實再做下去都無意思,實在不想留低!」該被炒者說,劉兆佳任首席顧問時,一向了解各人工作表現,並沒有任何問題;現在則很少機會見到邵善波,即使解僱信息,他都是透過中間人傳話,不會親自出馬。

6名被炒的中策組研究人員及助理都是劉兆佳時代聘請的,部分人仍與劉兆佳有聯絡,並向劉轉述事件,劉對此感到可惜。劉兆佳目前不在港,本報昨未能與他取得聯絡。

據悉,另有被炒者因應剛獲委任入組的全職顧問高靜芝負責人事,因此向她討論事件,最終都是離職收場。高靜芝昨表示,雖然她知道有人離職,但對有關情况了解不深,因此不評論。



淫官撤職 爆料者與紀委反面  民間反貪再建功

【明報專訊】繼陝西「微笑哥」、廣州「房叔」後,內地民間反貪腐再建奇功,重慶市政府昨日證實,近日在網上瘋傳的性愛淫照中男主角就是該市北碚區委書記雷政富,即時決定免去其職務並立案調查。雷政富曾矢口否認自己是相中人,但清晰入鏡的面部令他無從抵賴。有評論感嘆,貪腐官員一再靠偶然性的輿論監督揭發,突顯內地反貪制度缺失。

雷政富的性愛視頻截圖周二(20日)經獨立調查記者紀許光轉發後成為網上熱門話題。紀一連發7條微博,指時任區委副書記的雷政富2007年農曆新年在賓館內與18歲情婦「進行性淫亂」。重慶市紀委周三表示正核實相關消息,雷當天下午回應稱﹕「那些(視頻)是假的,造假的。」但重慶紀委周四證實截圖未經修改,並將事件定為實名舉報,雷迅速被拉下馬。

淫官曾着刑警關押情婦逾月

紀許光表示,他手上有更完整的露骨視頻,因答應過「第一報料人」朱瑞峰,不會公布事件的核心來源。他說,經過求證,雷的情婦趙X霞是重慶市開縣趙家鎮人,雷與她鬧翻後被拍下不雅短片,雷曾因此調動刑警拘捕趙並將她關押個多月,但周二雷在電話中卻否認認識趙,並反問「如果真的是那種(情人)關係,我會派人抓她嗎?」

紀許光昨日應重慶市紀委之邀到當地協助調查。抵步後,他在微博表示,雖然很多網友擔心其安全,但他想以此行證實人們的信任體系還未瓦解,而反腐敗「最終還是要走向制度化。治標更要治本。」但昨晚840分許,他留言稱重慶市紀委違反約定,未秘密為其安排住處,反而要求他向酒店出示身分證。他宣布停止與紀委合作,連夜乘搭飛機離開重慶。

記者稱市紀委違約 不再合作

32歲的紀許光曾在《南方都市報》任職,去年9月以「河南洛陽性奴案」報道轟動全國。他還指控雷政富利用職權為胞弟及情婦謀取利益,官方對此暫未有回應,而財經網報道,雷政富弟弟雷政奎經營建築工程,雷政富任墊江縣委書記時,當地多項道路與改造工程均由其弟承包。

54歲的雷政富是土生土長的重慶人,1980年代在教育局踏上仕途,1997年後,他在賀國強、黃鎮東與汪洋3名市委書記任內均獲晉升,2010年由時任市委書記薄熙來提拔為北碚區委書記。據媒體報道,他常把反腐倡廉掛在嘴邊,曾稱「從政先修德、做官先做人、律人先律己」。


雷政富在不雅視頻曝光後曾宣稱被人移花接木。(網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