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9日星期一

《晚清七十年》唐德剛: 【壹】四、論中國大陸落後問題的秦漢根源




  我個人是學歷史的。自民國二十八年考入大學到現在已搞了半個世紀,所以也可說是個不折不扣的史學職業工作者。但是半個世紀中,我個人返回祖國大陸參加史學會議,連這一次才是第三次。我回來的目的,第一當然是學習。第二則是作點學術報告。可是我自己不免要問問自己:這大把年紀了,還要學習些什麼?學無專長,又能報告些什麼,我自己的回答則是,我不應該來此學習一兩個專題,我所要學習的,應該是詳細瞭解祖國大陸史學界整個的學風和情況。第二點,那我又能報告些什麼呢?萬里歸來不容易,向濟濟群賢獻醜,報告一點個人研究的牛角尖,滄海一粟,我想也有點辜負大會主持學長們邀請我的美意。所以我想講點大問題、大題目。大題目是不會有結論的。胡適說「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可是求證是無止境的,今天我只想提出點「大膽假設」,以就教於祖國史學同文。

  中國史學的三大主流

  上月五日曾在紐約參加了「中國留學生歷史學會」的成立大會。主持大會的同學們要我去致歡迎辭,我為慎重其事。曾預備了一篇有四十六個註腳的學術講演,文題叫「當代中國史學的三大主流」。我個人認為,當今具有世界地位的中國史學,大致有三大主流。第一是從往古的左丘明、司馬遷到今日在台灣的錢穆教授,這一脈相承的中國傳統史學;第二則是在今日大陸一枝獨秀的馬克思主義史學派;第三派則是由十九世紀的西方「漢學」,逐漸現代化和社會科學化而形成的「現代西方中國史學」。第一派在今日大陸、台灣都還有師承;第二派則為今日大陸所專有;第三派的主力還在海外,台灣也有一部分。

  我個人認為上述三派,長短互見,大家本可截長補短,融會貫通。不幸的是這三派之間,顯然是隔閡甚大。簡直有種各是其是、老死不相往來之勢。我因而勉勵「中國留學生歷史學會」中出席大會的八十多名青年會員們,要爭取做個貫串三派的中國現代史學的「第四主流」--後來居上通吃三家的第四個主流。

  海外史家看中國古代史

  因為第四個主流尚在成長期間可略而不論.我們但看上述三家對中國古代和中古史的看法是多麼分歧。分歧固無礙於學術研究,但是各是其是、老死不相往來,就顯得不正常了。--尤其是中國大陸馬克思主義學派和海外現代西方史學派的學術上的「三不通」,實在大有檢討的必要。

  治中國傳統史學,中國馬克思主義史學家通常都認為中國古代是存在著馬恩列史所說的,人類社會發展必經階段的「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馬克思主義史學家可說無人不承認這兩個社會在傳統中國的絕對存在。他們所研究的、所討論的焦點,只是兩段時期之中界如何劃分;以及奴隸制時期的上限,和封建社會的下限延長到什麼時代的問題。

  至於研究歷史的方法,馬克思主義史學派也側重「階級分析」、「階級鬥爭」這一點,其他方法多無關宏旨。

  馬克思主義史學派的實質和方法究竟有多大深度,我不敢妄加斷語,我之所以要請史學界朋友們注意的,則是他們這一派的論點和方法,在其他兩派史學中,未引起嚴肅的反響。傳統史學派對之不聞不問,固無論矣;重點在海外的現代西方中國史學派,也完全置之不理。

  舉一淺顯的例子:現在研究中國古代史比較知名的美籍華裔學者如何炳棣、余英時、許倬雲諸教授,他們在各自著作中,對中國史學界曲不離口的「奴隸制度」,竟隻字不提。其他洋學者自十九世紀以下,以至二十世紀八○年代《劍橋中國史》那一派,也只輕描淡寫而過之。嚴格說起來,也等於是隻字未提。

  在大陸上談中國古代史,不知「奴隸制度」那還了得;而在海外,竟對它隻字不提。何以各走極端到如此程度呢?這就值得我們「讀史者」嘆息三思了。

  筆者本人不是搞古代史專業的。但是我卻是個通史教師,古代史也是應該熟讀的。作為一位「讀史者」,我對海內外出版品的尖銳對照,不能不感到驚奇。更奇怪的則是我看到雙方各是其是,對對方的觀點與方法,完全漠視,甚或藐視。--這是由於文人相輕的傳統心態在作祟呢;還是學術宗派主義在作怪;或是政治干擾學術有以致之呢?

  總之,海內外學術界目前仍然存在著這種互不溝通的情況。自民國六十七年中共中央「三中全會」之後,海內外確已逐漸溝通開放,但是在史學界,尤其治「傳統歷史」(traditional history),在我們讀史者看來,海內外的觀點、方法、理論各方面,仍然是個「三不通」。學術思想如果存在著嚴重的「不通」,則政治、經濟,甚至軍事的「相通」,都是表面性的、暫時性的。這個「文化結」不解除,政治結、經濟結,乃至軍事結是無法清除的。

  「尋找真理」與「證明真理」

  這個文化死結,何以結得如此牢固呢?我們讀者們冷眼旁觀,大致可提出數種假設來。第一是海外史學家對「馬克思主義史學派」牢不可破的成見。一談到馬克思主義,人們立刻便想到「政治掛帥」。他們認為在馬克思主義治下,一切學術都是替政治服務的。替政治服務的學術,本末倒置,就談不到客觀研究。失去客觀研究的獨立性的學術,還有什麼學術可言呢?所以他們就漠視了。由漠視到藐視,就置之不理了。

  第二點則是「馬克思主義史學派」本身的問題。馬克思主義史學家在構思之前,首先便要肯定了一個「絕對」的是非。以人類古代史而論,則「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都是個絕對的「是」;其他的說法則是個絕對的「非」。是非既然絕對化,則二十世紀的社會科學就被拉回到古希臘詭辯時代,從「尋找真理」墮入「證明真理」的框框中去了。真理既然只許證明,不許尋找,則亞里斯多德的「辯證法」便成為證明真理唯一的法寶了。中世紀的「上帝」既可由辯證法證明其存在,則上帝以下的真理就不必多說了。馬克思主義歷史學中有許多概念,例如「階級鬥爭」,便是中世紀「上帝」這一絕對真理的延續。概念既然絕對化,只容「信仰」,不許「探索」,則科學就變成了神學。以神學法則,再回頭來探索歷史,社會科學家就不能接受了。在歷史研究逐步走向社會科學化的二十世紀後半期,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學和社會科學的歷史學就格格不入了。由格格不入而相互漠視、相互藐視。彼此各是其是,就老死不相往來了。

  這個老死不相往來的怪現象,海內外歷史家都有責任。海外史家的責任是因噎廢食--由於對馬克思主義歷史學武斷作風的不滿而加以通盤否定。大陸馬克思主義史學家的責任則是「反解放」--在一個有四百萬「解放軍」保護之下的偉大國家裡,事事物物(包括農工和婦女)都在追求解放的大時代中,而三十年來歷史學界所追求的卻是個逆流而行的「反解放」。反對歷史學裡的「解放運動」,那就自我封閉;自我封閉,則海內外就不易溝通,乃至老死不相往來了。

  「奴隸社會」的實證和反證

  在中國古代史的領域裡,最不易解放的便是「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這兩個關鍵性的概念。

  「奴隸社會」在古代中國是否存在?馬克思主義史學派對它的肯定是絕對的。持否定態度的社會主義史學家則被斥為「托派」;非社會主義史學家,則為「資產階級史學家」。把這個觀點肯定得牢牢的,當首推郭沫若。郭氏自他二○年代執筆始至七○年代病歿止,他對這一古代史的論斷是篤信不移的。

  但是郭氏在現代史學上對這個概念只能提出若干不完備的「物證」--根據文獻記載和考古出土的實物作證。可是這些物證並不完備。例如郭氏認為最大物證便是「人殉」。人殉絕不能證明「奴隸制」的存在。今日有待發掘的「秦始皇陵」,將來開發時可能真的會發現殉者萬人的遺骸,但是始皇並不是個「奴隸主」。至於為始皇祖宗所活埋生殉的人--如《黃鳥之詩》所悼念的--也不能全是奴隸。

  至於郭氏所舉的文獻上的證據,如訓「民」為「奴」,「屨賤踴貴」以及「奴隸的身價」等等,都嫌支離破碎。總之,零星的咬文嚼字,斷難支持奴隸制的存在這樣嚴重的結論。郭氏死後,新起的年輕學者,其功力可能在郭氏之上,但是他們的研究很多也都在「證明真理」這個原則上打轉,對郭氏舊說沒有作「尋找真理」的突破。

  再者,郭氏除在文獻上找證據之外,他對「比較史學」上的證據,和「社會科學」上的證據,都隻字未提。

  「奴隸制」是一種社會經濟制度。這種社會經濟制度在何種客觀條件之下才能存在、才能發揮生產力?這一點我們就要從「比較史學」入手了。古埃及、古希臘和近代美洲,哪些奴隸制絕對存在和絕對不存在的特徵,都值得我們比較研究。例如近代美洲的奴隸主通常由非洲販賣黑奴。其實他們也曾試驗過就地取材來役使「紅奴」(土著印第安人),和販運「黃奴」(從中國偷販所謂「豬仔」),都沒成功,其故安在呢?外族製造「黃奴」不成,黃人反可自相大規模奴役而不發生暴動和叛逃現象,就不可理解了。--我國古史上無「奴隸暴動」和叛逃的記錄,而「農民暴動」則史不絕書,這一兩極現象,在比較史學上又如何解釋呢?

  奴隸是一種不自由的勞動者和生產者。他們是否有家室之累和仰事俯畜之責呢?如果這種牽累、這種職責,由奴隸主代負之。則在何種生產條件下,奴隸主才有何種盈餘可賺呢?由奴隸生產便可只「盈」不「虧」,是為社會科學規律所不許;只「虧」不「盈」,則誰又甘作虧本交易呢?根據近代美洲的經驗,近代美洲只有「棉作物」這一項才能支持奴隸制,逾此則奴隸工均為最不經濟的勞力。然我國古代黃土高原上之農作物,均可發生當年美洲「棉花稱王」(Cotton is King)的棉作物之經濟作用耶?這些在比較史學上所存在的問題,郭氏都沒有加以解決。

  還有便是利用奴工的大規模集體農場是一種「大規模生產」(mass production)的現代企業。大規模生產要有「科學的」或「相當科學的」管理。但是在人類歷史上,資本主義興起之前,還未見過科學管理大規模生產的記錄呢!總之,這些社會科學上的問題,郭沫若並沒有解決。有一項問題不解決,則奴隸社會在中國的存在則始終只是個假設。奴隸生產在古代中國確有之,至現在仍有殘餘。但是零星的奴工,和以奴工為生產主力的「奴隸社會」就是兩碼子事了。

  「封建」的定義是什麼?

  馬克思主義史學中另一有關鍵性的概念便是「封建」了。

  什麼是「封建」呢,我們在五四以後所興起的「中國馬克思主義史學派」(著重「中國」二字)裡未找到明確的定義。但是在馬克思本人當年引用這一名詞時,他所視為當然的應該是中古歐洲所發生的「封建制」。這種中古歐洲式的封建制,根據西方學者的傳統解釋,它只是一種管理的方式,本身並非一種社會經濟制度。在這種制度之下,政治屬從的關係只是皇帝與諸侯、諸侯與附庸的關係,政府與人民之間無直接關係。農民只附屬於土地,而土地則是附庸、諸侯或(直屬於)皇帝的私產。

  這種大同小異的管轄制度原發生於中古歐洲。本無確切之制,亦無確切之名。十七八世紀之間的歐洲史家乃把它們取個籠統的名字叫「feudalism」。近代中國知識分子讀歐洲歷史,忽發現中國古代亦有類似的制度。這制度並且有個古老的名字叫做「封建」。封建者,封君建國也。雖然這一封君建國之制早在公元前三世紀已被秦始皇帝「廢」掉了,是「封建」與「feudalism」音既相近,義亦相同。因而這個已有兩千多年歷史的古名,就被正式借用,作為那只有二百餘年的今名「feudalism」的正式譯名了。所幸二者音義之間,都能巧合。

  可是在二、三○年代裡,當「中國馬克思史學派」迅速發展之時,「封建」一辭便逐漸變質了。最後它竟變成了所有古老而落伍的一切壞的風俗習慣的總代名詞。時至今日,在「中國馬克思史學派」的辭彙中,所謂「封建」顯然既非中古歐洲的「feudalism」,也不是中國古代封君建國的「封建」了。它變成中國馬克思主義者微受蘇聯影響而特創的一個新名詞。

  為肯定這個非中非西,更無明確定義的新名詞,郭沫若曾用了極大的力量,深入考據,以證明其存在,並把它和奴隸時代的分界線劃於春秋戰國之間。「封建時代」的下限則被延長到清末;「半封建社會」則延長到民國三十八年。

  「中央集權文官制」的形成與特性

  中國自戰國而後直至「解放前夕」兩千數百年,是否都應歸併於「封建社會」之內呢?

  「中國傳統史學派」不以為然。因為他們根據傳統的「封君建國」的定義,認為中國的「封建制」早在公元前三世紀已被秦始皇「廢封建、立郡縣」時廢掉了。兩千年來取封建而代之的是一種「郡縣制」。郡縣制是一種文官制度。

  「現代西方中國史學派」於此亦有同感。他們以西方中古時期的歐洲封建來比較研究,也認為中國封建制只盛於西周,而衰於春秋。至戰國已開始崩潰,最後為秦始皇帝所全「廢」。在中國古代,代替封建而起的制度是一種「中央集權」的官僚體制(centralized bureaucracy)。

  「文官制」(或官僚制)與「封建制」之別在於,文官是中央政府定期任免的公務員,而封君則是「世襲罔替」的一種私有土地財產的所有者。這些封君在不同的方式下受封之後,他們對上級主子要盡各種義務,如進貢、防邊,籌餉、力役……等等。但是主子們對他們則不能隨意任免或干涉他們內部的管理事務。

  秦亡漢興之後,漢初採一國兩制,「郡」、「國」並存。往古封建制曾部分回潮。七國亂後,海內王侯之國就徒擁虛名了。自茲而後,這種秦漢模式的中央集權文官制,竟沿用兩千年未變。直至今日國共兩黨在政府組織上,都還承襲著這一古制。

  毛澤東有一句詩說:「千載猶行秦法政。」這句詩的含意大體是正確的。只是民國以後的北洋政府和國共兩黨,對古老的「秦制度」自加修正,卻遠不如大清帝國正統的「秦制度」那樣完善罷了。

  從單純的政府制度來看,中國傳統的中央集權文官制經過兩千多年不斷的改進,到滿清時代,可說是十分完善。民國以後的黨人罵盡滿清制度是如何腐朽,其實公正的歷史家如平心靜氣的細加分析,在制衡分工、科舉考試、官吏任免等等很多方面,國共兩黨的政府都不如遠甚。主要的原因便是歷經兩千多年慢慢改進出來的制度,不是三言兩語的咒罵就可以全盤否定的。要造福生民,為萬世開太平,也不是一紙大綱或主義就可以製造奇蹟的。

  從比較史學上看,這種中央集權文官制亦非中國所獨有。英帝入侵前的印度蒙古王朝(Mogul Empire,或譯蒙兀兒王朝、莫臥兒王朝)所行的也是這一制度。只是他們歷史太淺,始終沒有發展到中國制度那樣有高度技巧的化境就是了。

  這兒筆者要加重說明的,是「中央集權文官制」與「封建制」在歷史上是兩個階段,在政治作用上也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中央集權文官制」是在歷史上取代「封建制」,而比封建制更高一級的政治形式。

  「封建制」是一種從「部落主義」(tribalism)演化出來的職責不分、組織鬆散、以封君個人為中心的一種原始性的部落制度。而「中央集權文官制」則是具有嚴密組織、職責分明、效率卓越、法則燦然的高級文明中的政治制度。它和落伍、原始的封建制是不可同日而語的。郭沫若先生把這兩個制度混為一談是錯誤的。郭氏因為對比較史學和社會科學沒有興趣,就看不出兩者之間的分別了。

  「重商主義」和「輕商主義」

  至於我們中國的傳統中,何以在「封建制」崩潰之後,未能--如馬克思所想像的--產生個「資本主義」;而卻產生了這樣一個「秦制度」來?並且一走兩千年,至今不衰呢?

  原來人類歷史發展的方向是受無數種客觀和主觀的因素綜合支配的結果。馬克思所想像的,只是其中的一面。

  人總是人。他從個體的食色開始,在團體生活中是具有馬克思所說的共同面(uniformity)的。中古歐洲的白人社會生活中曾產生過一種「封建制」;往古東亞的黃人,也曾建立過一種類似的「封建制」。可是歐洲在封建制崩潰以後,卻逐漸滋長出一個「城市中產階級」(urban middle class),從而滋生出一種「重商主義」(mercantilism)。由重商主義又導引出個「資本主義」來。

  可是古代的中國,在封建制崩潰之後,卻沒有產生出城市中產階級,更沒有重商主義,當然就更產生不出資本主義了。相反的,在中國卻產生了一個「輕商主義」。輕商主義嚇阻了滋長中的城市中產階級。沒有城市中產階級,資本主義也就無從產生了。

  這樣一件比較史學上的強烈對照,馬克思只看到西方的一面而忽視了東方的一面。郭沫若則對東西之別未加理睬,便把西方白人的歷史經驗,鑿枘不投地安裝到中國歷史裡面去了。

  「國家強於社會」和「輕商主義」

  「輕商主義」這個辭彙不是筆者胡亂地造出來標新立異的。它是兩千多年前就早已存在的歷史事實。公元前四世紀商鞅變法的口號便是「強本抑末」。本就是農業,末就是工商業。「抑末」便是「輕商主義」,和做生意的人過不去。

  商君遭車裂後百餘年,秦始皇受了「強本」的實惠而統一了中國。統一之後,他對輕商主義之推行更變本加厲,把天下富戶盡遷於咸陽而加以管制。

  始皇死後,漢承秦制,輕商主義未稍改。至漢武當國,更把商賈打入「四民之末」,國家政策上也正式講明了要「重農輕商」。漢武死後,國中工商界在大將軍霍光翼護之下要求平反,要改變這個傳統歧視工商的政策,並搞出個反抗鹽鐵專賣的大辯論(內容見《鹽鐵論》)。但是政府不容平反,做買賣的還是被鎮壓。這一壓,壓了兩千年不許翻身。

  我們讀歷史的翻書至此不免掩卷一問:這些「略輸文采」卻威震天下的秦皇漢武們,為什麼偏要對那些做小買賣的過不去呢?這個答案在比較史學上也可略尋一二。因為主張重農輕商的政治家,並不止於我們秦皇漢武和桑弘羊大夫呢!兩千年後美國的開國元勳之一,後來成為民主政治聖人的傑弗遜總統,也是堅持相同主張的。我們試翻《鹽鐵論》的英譯本,以之與傑弗遜和美國資本主義之父的漢密頓對工商政策辯論的原文相比,便發現二者之間所用的字句幾乎都相同的。--桑弘羊大夫的立場,也就是傑弗遜總統的立場。雖然桑大夫比較看重國防經濟這一面,而傑總統則稍偏於社會道德的另一面。

  所以從往古的中國到近代的美國,「重農輕商」的概念和政策,都是未可厚非的。問題是出在為什麼古代中國這政策可一行兩千年,而現代的美國傑弗遜試行之,卻及身而敗--美國史家曾笑傑弗遜,在對漢密頓辯論中「贏了仗,卻輸了戰爭」。

  長話短說。古代中國之所能貫徹其重農輕商政策,而今日美國反而不能者,便是桑弘羊大夫的背後有一部,具有雷霆萬鈞之力的中央集權的專政大機器。它可以強制執行任何「政策」!豈但是「重農輕商」?它甚至可以搞罷黜百家、獨崇儒術,搞一國兩制或一國一制;甚至三面紅旗、人民公社……等等,亦無往而不能。國家有駕馭人民的絕對權力。驅之東則東,趕之西則西,人民無不俯首聽命。一紙中央文件,便可把國家政策落實到底。

  在這種權力集中的「秦制度」裡,不特中央政府有無限權力;一品大員的州牧郡守、七品小官的縣令知事,乃至不入品流的幹部小吏,無不對人民享有各自職權內的絕對權力。

  桑弘羊大夫所倚賴的這部國家機器,事實上是個權力金字塔。大塔之內又有無數體積不等的小塔,上下相連,層層節制。下級服從上級,全國服從中央。在這樣一個金鐘罩、鐵布衫的嚴密控制之下,幾個小鹽商小鐵販,只是少數釜底遊魂而已,「資產階級」云乎哉!

  不特此也。為著貫徹政策、垂之久遠,政府還要在學術思想上下功夫、找理論。庶幾權力與思想相結合,雙管齊下,把士農工商的階級觀念,嵌入人民靈魂深處,使其變成永恆信仰和生活方式,千年不變--這一點「略輸文采」的秦皇漢武,也真的做到了。

  此一傳統中國所特有的歷史發展,史學家試圖「概念化」之,乃名之曰:「國家強於社會」(以別於西歐、北美傳統中之「社會強於國家」)。社會發展,一切聽命於國家。國家是個頤指氣使的老太婆;社會是個百依百順的小媳婦--借用一句馬列主義的術語,我們也可說社會型態是國家的「上層建築」吧!明乎此,我們就可以瞭解桑弘羊大夫在鹽鐵專賣政策中的致勝之道了。

  但是我們也應該知道,桑大夫這部無山不移的國家大機器,原是用來防制工商業發展的。它是否也可反其道而行,來振興工商業,搞經濟起飛,就是另一問題了。

  「主觀意志」抵銷「客觀實在」

  回頭再看傑弗遜總統的重農輕商的政策何以行不通呢?那就是傑弗遜總統缺少了桑弘羊大夫那部國產的中央集權國家大機器。他只有一個「三權分立」的民主聯邦政府。民主政府專不了政,則人民就可自由行動。人民有了自由就沒命的向錢看。如此則中產階段和重商主義就要抬頭,資本主義就要出現,偉大總統的重農輕商思想就落空了。

  美國制是「英美傳統」之餘緒。在早期英國,乃至整個西歐,這一社會現象之發展實更為嚴重。馬克思就是看中這個西歐經驗,認為重商主義和資本主義之出現是個「必然」的趨勢;在唯物主義哲學上是個「客觀實在」。人類對資本主義這個惡魔既不能防之於前,就只有補救於後,這就是馬克思主義的主旨所在吧!

  殊不知馬氏所看出的社會發展上這個「必然」是有個先決條件的。這個先決條件便是「國家」管不了社會。如果國家權力強大到上節所述秦皇漢武時代的中國,這個「必然」也就不成其為必然了。

  馬克思生前足跡未逾西歐,研究範圍更未及於中國。他決未想到他們唯物主義者在社會發展中所發現的「客觀實在」,可以被古代中國裡幾個唯心主義者的「主觀意志」所抵銷。董仲舒、公孫弘、桑弘羊等幾位儒生的七扯八拉之言,和劉徹皇帝的一紙橫蠻無理的詔書,就可把山雨欲來的中國資本主義消滅於無形。

  再者,馬克思死後,北美、西歐社會發展的現象,也非他始料所及。他沒有想到資本主義也可以修正。勞資可以兩利,不一定非鬥得你死我活不可。總之,社會科學在二十世紀中發展得太快了。它不是十九世紀一些直線條的社會思想家的思想所能籠罩的。列寧篤信馬克思主義,他把階級鬥爭說發展到最高峰,創造了蘇聯模式的無產階級專政。毛澤東師法馬列、祖述秦皇漢武,把中央集權的國家大機器發展到超越秦皇漢武,遠邁列寧、史達林的最高境界。一機在手,因而毛公也就可以無所不為了。

  「國家機器」是中產階級的剋星

  這部國家機器在某些方面的確是萬能的。但是天下哪就真有萬能機器呢?在運作方面它也有它的死角--這死角便是迫使中國「落後」的基因。

  須知我們這部無敵大機器原是為搞「重農輕商」而設計發明的。它的不斷維修、不斷改進,也是向相同目標前進的。既然重農輕商,防制資本主義之出現,這部機器鎮壓和剷除的主要目標,便是「城市中產階級」。因此它的歷史任務便是:(一)預防「城市中產階級」於其出生之前;(二)誅鋤「中產階級」於其萌芽之期;(三)摧毀「中產階段」於其成長之後。

  這樣一防、一鋤、一摧,搞了兩千年。在這部大機器的運作之下,我們這個中華農業大帝國,就永遠不會產生「城市中產階級」了。

  對比較社會史學缺乏興趣的朋友們或許要問,中國傳統的「大地主」,豈非「中產階級」哉?曰:非也。傳統大地主者,職業官僚或候補官僚之養老院也。若輩聰明伶俐之兒孫則職業官僚青幹班中之受訓青年也。在學青年均為職業官僚(professional bureaucrats,著重「職業」二字,若輩除做官之外別無謀生之術)之候補。而職業官僚則又為獨裁專制帝王之鷹犬也。

  中國傳統帝王一向優容,甚至鼓勵大地主。第一,大地主為職業官僚告老還鄉的「安全塞」(safety valve),亦為候補官僚儲才之所。第二,中國歷史上無地主造反的史例,這群面團團的富家翁,向不妨害公安。第三,中國「獨子繼承制」(primogeniture)只行之於家天下者,而不行於天下有家者。父死財分,再加個多妻制,則土地集中的禍害只是革命家想當然耳了。靠證據講話的社會史家,對此未找出充分的證據來。中國傳統的小地主通常也只是飢餓邊緣的「小貧」;搞土地集中的大地主,幾乎是清一色的「官僚地主」,無功名的自耕農和小地主無份也。官僚們「一代做官、三代打磚」,他們子孫形不成階級、搞不了政治,他們不是中西比較史學上所說的「城市中產階級」。我們的「城市中產階級」二千年來可以說被上述那部國家大機器碾斃殆盡。現代剛一萌芽,又被肅反肅掉了。

  工業化、現代化少不了「城市中產階級」

  我國歷史上缺少個「中產階級」,豈足惜哉?曰:不足惜也。相反的,那正是我們值得驕傲的地方。兩千年來,我們這個農業大帝國光輝燦爛的文明是舉世無雙的,也是舉世欽羨的,但是時至今朝,我們要搞經濟起飛、工業化、現代化,就感到捉襟見肘、積重難返了。因為在現代世界經濟史上,搞工業化、現代化真能搞到「起飛」程度的,只有一個事例--他們都是由一個城市中產階級領頭搞起來的。西歐、北美帶動於先,日本跟隨於後。近時崛起的「四條小龍」(新加坡、香港、南朝鮮、台灣)也不能例外。

  我們祖國大陸,地大物博,人才濟濟,而蒙「落後」之惡名,其主要原因似亦在此。大陸上搞現代化、工業化、富起來、翻幾翻……萬事俱備,就只欠「城市中產階級」這陣「東風」。除非國內領導人能打破比較史學上尚沒有的成例,搞出一個沒有中產階級的工業化、現代化來,則這陣東風似乎還是無可避免的。

  使少數人先富起來,在經濟特區中搞點加工、而無強大的、自發自勵的城市中產階級崛起之遠景,則這點點小市民企業,還是起來不了的。最後還不免是個「娘娘腔」,唱不了大軸戲。

  至於中國能否搞出一個「沒有中產階級」的工業化、現代化來?中國或許可以自創,但是人類歷史上至今還無此事例--蘇聯自新經濟政策以後已搞了六十年,國防工業之外,別無可頌之道。戈巴契夫檢討過去,如今連列寧的遺像也給搬掉了,而回頭來搞鄧氏的開放。中國以前傚法蘇聯搞了三十多年,也覺今是而昨非,回頭搞起了「個體戶」來。什麼是個體戶呢?個體戶就是「城市中產階級」的細胞。這種細胞在秦漢時代曾一度擴張、興風作浪,幾至不可收拾。呂不韋這個個體戶竟然打入秦皇的宮廷裡去,自己做了相國,兒子做了始皇帝。

  漢王室為自保江山,看出經濟企業上這種個體戶之可怕,在武昭宣三朝,就把他們壓下去了。

  但是漢大夫壓個體戶是有限制的。他允許個體戶各個「先富起來」,但你絕不許形成個「階級」。縱使是許你「先富起來」,你富成了「揚州鹽商」,乾隆爺還是要查抄你的。所以搞點「先富起來」的個體戶經濟,我們已一搞兩千年,始終是個娘娘腔,搞不出現代化的企業,搞不出「四條小龍」式的「經濟起飛」,對日本已望塵莫及;對美國就更在想像之外了。

  這些經濟上先進的國家和地區的繁榮,無一而非起自少數「先富起來」的「個體戶」;個體戶多了,便形成政治勢力,成為「城市中產階級」;城市中產階級擴大成為社會上的「多數」,吸收了農村餘民,也就導致農村的中產階級化。等到一個國家上中下階級的區分變成「棗核」形,兩頭小、中間大,那就變成「中產階級專政」的局面了。

  美國今日年入十萬美元的家庭不足全人口的十分之一;年入一萬二千元以下的也不過百分之十三。總而言之,則美國家庭收入在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者多至全人口百分之七十七有奇。全人口「人均」收入多至一萬五千元,美國就成個不折不扣的「萬元戶」的中產階級專政的局面了--全民衣食足,禮義興。社會不平,以法節之,這樣便使今日美國變成世界上最大的「福利國家」(welfare state),全國每年用於救濟鰥寡孤獨、貧窮失業的「救助金」,實超過其他各國,包括全部社會主義國家的總和而有餘!其貓狗食人食(肉類),亦超過中印兩國人食肉類的總和!

  「福利國」不是「社會主義國家」;但是二者對貧苦人民的照拂,卻前者超乎後者。所以國家富強、人民康樂,以全國生產毛額的多寡為第一要務。「人均」收入提高,「分配」是次一步,也是並不太重要的次一步。孔子說「不患寡而患不均」,這是農業社會中全民都在飢餓線上的講法。中國大陸過去三十年中的許多問題,都是孔夫子這句在二十世紀並不實用的話所引起來的。孔子反對法治,因為法可以使「民免而無恥」。其實他老人家所反對只是樸素的「刑法」。

  孔子又提倡禮教,認為一切社會行為要「以禮節之」;個人修身也「不如好禮」。禮事實上則是與樸素的「民法」相關之一環。孔子生在農業經濟時代,一切以不成文法的「禮」來「調節」,就足夠了。在一個複雜的工商業社會裡,法治就不可避免了。

  所以在一個中產階級主政的國家,與生產發展並駕齊驅的則是衣食足(經濟)、禮義興(教育文化),接著才有法治和民主。

  可是「城市中產階級」並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是反動派製造出來和無產階級對抗的。相反的,它是由於經濟發展,把無產階級逐漸提升上去的。今日家庭收入超過一般知識分子的美國產業工人(industrial workers),早已不是無產階級--他們是不折不扣的中產階級的勞動者,也是美國反共的主力軍。

  近三十年來「城市中產階級」在亞洲「四條小龍」中的崛起,也是筆者這一批海外學人所親眼見到的。不算什麼稀罕。

  結論:沒有求證的假設

  所以我們祖國大陸「落後」的主要問題無他,缺少一個自發自勵的中產階級故也。然則大陸上能否步台、港、南韓、新加坡後塵,扶植起一個「城市中產階級」呢?

  不願在中國扶植一個「中產階級」,我們這個「秦制度」有沒有他途可循呢?這兩點便是筆者拙文中,不願亂作結論的大膽假設了。

  關於前一點,國中領導階層本有意為之,但行起來至為不易。須知大陸這個自商鞅而下一脈相承的中央絕對集權的「秦制度」,至毛澤東主席治下已登峰造極。這一制度原為鋤滅中產階級,打擊工商發展而設計的。現在怎可搖身一變,於旦夕之間就成為振興工業,扶植中產階級的保母呢?這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安有善果?

  中產階級的初期工業化的必要條件是減少管制、大幅開放--美國當年所謂「最好的政府,就是最不管事的政府」是也。中國這個鐵桶一般的「秦制度」,管人及於床笫之私,它何時才能開放到容忍中產階級崛起的程度?吾人不知也。大幅開放與減退管制(decontrol or decentralize),其以九七後之香港為試點乎?否則那個燙手山芋如何掌握?

  但是截至目前為止,中國當軸似尚無絲毫意圖,來變更那個「以吏為師」的「秦制度」老傳統。在這個老框框裡,能否搞出個工業化、現代化來--脫胎換骨,吾為中華民族創造歷史的智慧,馨香以祝之。

  ※民國七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脫稿於紐約

  民國七十六年在西安「周秦漢唐史學研討會」宣讀之論文

  原載於台北《傳記文學》第五十二卷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