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9日星期一

政府出招前 林奮強沽兩豪宅




政府上周五(26日)使出兩狠招壓抑樓價,包括首度開徵15%的外地買家印花稅。翻查行政會議申報利益資料,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在出招前一個多月起,先後沽出西半山兩個豪宅物業,估計獲利逾千萬元;其中一項物業交易的行會申報日期,只距離政府宣佈出招僅四天。

林奮強接受《主場新聞》查詢時,指自己至上周六、即政府宣佈出招翌日才回到香港,當天才知政府已出重招,強調自己在出售物業前,對政府開徵重稅打壓樓市亳不知情;而有關物業的交易,其實至少在兩周前(今天起計)已落實交易。

梁振英本月17日在出席立法會會議後表示,政府會在短期內穩住樓市,方案已經在手,有需要時不排除出招。及後關於調控樓市的傳言滿天飛,包括政府有可能徵收樓宇按揭利息稅。至上周五,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正式推出兩度狠招,包括針對外地買家的「買家印花稅」以及加強版「額外印花稅」,落藥比市場預期重。

按行會秘書處的紀錄,林奮強在政府醞釀出招的日子,即本月4日及22日分別申報,沽出兩項中西區物業。

林奮強:賣樓前 不知政府出招

林奮強表示,行會上周二因重陽節休會,周一因應政府委任新行會成員,召開特別行會會議,他當時已離開香港,沒有出席。林奮強稱,自己上一次出席行會,已是1016日,當時對出招仍毫不知情。林奮強表示自己周日(21日)離港,上周六(27日)回港,「(政府出招)Announce嗰日,我喺海外。」他又補充,「我哋(行會)都係(政府公布)之前兩個鐘先知個Policy,我(買賣)事前,點會知呢?」而他因為身處外地,更是翌日回港後才知道政府的新政策。

根據土地註冊處的紀錄,林奮強在920日簽訂臨時買賣合約,以995萬元即大約1.2萬元的呎價,沽出西半山堅道寶華軒14B811呎單位,獲利570萬元。林奮強接受訪問,確定他持有另一個同層單位(C)已經出售。直至今天,土地註冊處依然未見C室交易紀錄,未知有關合約簽訂日期及售價。他表示,最少兩周之前,已落實C室的交易,但未有提到何時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只謂「邊個得閒,邊個簽」。(1030日 零晨2時更新)林奮強接受有線電視訪問,指自己早於910日及1010日,分別出售兩項物業。

政府出招前四天 申報賣出單位

據行會利益申報紀錄顯示,林在22日申報出售一項中西區物業,距離政府26日宣佈出招,只相差四天。

被問到政府出招前的敏感時期賣樓是否合適,林奮強強調,政府一直都有推出調控樓市政策,包括「梁十招」等等。他又形容自己「清潔過清潔」,在7月上任行會成員,已透露在短時間內出售手頭上45項物業套現,應付未來幾年的需要。「我現時5年是全職義工,行會收入亦會捐出去...唔知5年後發生咩事,要做定風險管理,(賣樓)絕對不是為賺錢。」

他又提到:「今次單位(售價)都是900萬元,幾個Percent上落,都只是幾萬、十幾萬元。」他指早前已與經紀定好價錢放售單位,若果經紀找到價錢較高的買家,「Upside(額外利潤)亦歸Agent。」

買家疑是內地人

林奮強名下B室單位,在上月底以約1.2萬元呎價出售。若以此推算,C805呎估計大約以966萬元出售。林奮強在2001年樓市低位,透過公司名義斥資406萬元,購入C室單位,估計他在交易中獲利超過560萬元。換言之,林奮強在月內申報出售兩項寶華軒物業,料獲利超過1100萬元。

事實上,政府在上周五推出外地買家稅後,任何內地買家、或以公司名義買樓,均需繳付15%的額外印花稅。而根據土地註冊處的文件,林奮強上月底出售的寶華軒B室單位,買家以個人身份購入,以內地譯音的英文名字Zhou Wei Xu(周唯熹)註冊,有可能是內地人。林奮強表示,不清楚對方的身份,「有內地譯音,都可能是香港人。」至於C室的買家,就是一位香港的舊朋友,但他不清楚對方是否以公司名義購入物業。

著名地產分析員林奮強,早有行會「樓王」之稱。根據傳媒7月份翻查記錄及行會的利益申報,林奮強在2002年至2004年的樓市低谷,購入西九豪宅擎天半島、西環寶翠園等多項物業,共合持有20多個單位,估計市值最少達5億港元。

    林奮強賣樓前後的政府調控樓市政策:

    920

    林奮強旗下公司簽訂臨時買賣合約,賣出寶華軒14B

    104

    行會秘書處按林奮強的通知更改申報,減持一項中西區物業

    1015日或以前(林奮強提供資料)

    林奮強今日接受主場訪問時稱,大約兩周或以前,已落實賣出寶華軒14C

    1016

    林奮強出席例行行政會議,他稱當時不知政府會出招打壓樓價

    1017

    梁振英表示政府會在短期內穩住樓市,方案已經在手,有需要時不排除出招

    1022

    行會秘書處按林奮強的通知更改申報,再減持另一項中西區物業

    1026

    政府宣佈出招壓抑樓價,包括首度開徵15%的外地買家印花稅,及實施額外印花稅加強版


不買賣物業承諾 林奮強早留後門


行政會議「樓王」林奮強在上周出招前個多月,率先沽出兩項豪宅物業。事實上,林奮強在7月上任行政會議不久,曾公開表示為免利益衝突,任行會成員期間不會買賣任何物業。但他當時作出的只是「有限度」承諾,因為他同時預告,為準備未來五年的生活費,會把手上價值一成的物業套現,但單位數目不明,預留了彈性沽貨的空間。

林奮強技術上未必違反不買賣物業的承諾,但他過去一個月接連沽出兩個豪宅單位前,有沒有因為行政會議成員身份之便,事先得悉重要的調控樓市政策消息,這涉及以權謀私和利益衝突的問題,尚待更全面的澄清,不是早已預告會沽售物業就可以輕易洗去嫌疑。

梁振英政府一直強調房策是「重中之重」。新政府上任前後,多個官員即惹上潛建醜聞。另外,《東周刊》在74日報道,新委任的行會成員林奮強,估計坐擁5億元物業。其後,有傳媒指新任行會成員坐擁巨額物業,質疑新政府是否有調控樓市的決心。

承諾不十足 可沽一成貨

林奮強76日接受傳媒訪問試圖「拆彈」。他表示,已向行政長官梁振英書面保證,擔任行會成員期間不會買賣任何物業。但他又同時預告,自己未來數月放售數個單位套現,大約佔手持物業價值的一成,但這價值一成的單位有多少個,以及是哪些單位,他沒有提出具體資料,變相預留了彈性沽貨的空間。

林奮強當時解釋為何要預留一成單位沽售,是因為未來5年、即他擔任行會期間,都無意接受任何受薪工作,因此要預備家庭開支及家中長者的醫療儲備,自己作為行會成員的月薪亦會捐出。

他昨天接受《主場》訪問時補充,數月前已訂好價格,把45個單位交託給經紀放售(見另文)。

由投行走到政界的林奮強,7月初亦曾為梁振英政府的連環僭建醜聞護航。他向傳媒表示,相信官員只是無心之失,並以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打通相連單位作例子,「我在(九龍站)擎天半島都有兩個相連單位出租,如果租約期滿,我都可能會打通它。」他亦力撐特首梁振英的僭建,指梁位於山頂的大宅面積有數千平方呎,「要貪都不是貪200幾呎的地庫」,但認為梁振英應盡快交代詳情。


光明頂 - 2012-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