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0日星期三

孔捷生: 去中國化和中國特色化




梁愛詩猛摑香港法官和司法獨立,是搞不清中央和特區的主僕關係,是去中國化、去中央化。對照此前林鄭月娥稱新一屆特區政府未有建樹,只緣多方掣肘,亦係指三權分立為禍香港。眼見國教洗腦指引被迫擱置,狼政府民望迭創新低,習近平還有不到一個月就上位親政了,「三權合作」竟無寸進,皇帝急不急尚未知,但太監急得實在憋不住了,始有梁愛詩這一記耳光,其力度只有薄熙來抽王立軍那記耳光差可比擬。

回歸十五年的香港,談「去中國化」是個偽命題,堅持一國兩制才是真命題,而捍衞香港基本價值,必然要抵禦「中國特色」強勢侵蝕。就拿南丫海難而論,盡顯「中國特色」的光芒─大陸每逢天災人禍,中央領導「重要指示」永遠是頭條;死傷多少是次要的,在黨的關懷下成功營救出多少人才是要點;切莫渲染不幸者的苦難,突出宣傳獲救者的欣慰和對黨和政府感恩;家屬一定「情緒穩定」,哪怕罹難者,託賴「主席喚,總理呼」的黨疼國愛,更兼「左軍姑,右警叔,民族大愛,親歷死也足」!

中新社的南丫島海難報道就完全沿襲這套中國特色,標題要點是「成功救起九十五人」,內文要點是「國務院、交通運輸部和部海事局對此高度重視」,這是典型的特色造句。至於報道內地派出四艘專業救助船,儼然救人主力,而「現場還有香港方面的十五艘水警船、三艘消防船及六艘海事船」,「也正在全力開展搜救」。無疑,香港的紀律部隊並非主角,而是「還有」和「也正在」的陪襯。至於獲救者對祖國和中央政府的感恩,也是中新社下篇報道的新聞眼,只可惜沒有等到「做鬼也幸福」的王兆山式金句,香港人反被這種中國特色假新聞激怒了。由此可見,梁愛詩指「香港思想未回歸」亦確乎事實,港人不吃這一套,如之奈何?

梁愛詩狂摑香港法律界,還有直取要害的一記裙底腳,她質問「究竟維護社會安寧、秩序緊要,還是個人權利緊要?」這正是中國特色之精粹。悠悠萬事維穩惟大。中國武警編制為二百七十萬,超過國防軍隊;維穩費用七千億,也超過國防預算,道理就在於此。

說到個人權利,在中國特色裏找不到這個概念,倒找到一段網謠:「組織就是你遇到困難時,它說無能為力;你遇到不公時,它說要正確對待;你合法權益受侵害時,它說要顧全大局;你受到誣陷時,它說要相信組織;需要有人作出犧牲時,它說組織考驗你的時候到了;需要有人衝鋒陷陣時,它說是你的堅強後盾;你取得成功時,它說是組織培養的。」

按梁愛詩「思想回歸」論,在「三權合作」之下,香港人就要告別個人權利和公民身份,而去做俯仰由人的國民了。



練乙錚:唯有去「國」 方可中國

反國教運動擴散、升溫之快,不僅出乎特區政府高層預料,就是筆者及身邊圈子中人的大多數,也感意外;快得幾乎連接收訊息也來不及,遑論理性分析、深 入總結。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這個飽含「兩制」意識的運動,要找一個明顯的源頭,並不容易,因為年來京港互動的惡性一面,可謂燃點處處,多條引信早已着 火,終於在國教議題上因出現不可理喻的、政府資助編寫的洗腦教材而發生短路。


然而,這個運動,除了本身的具體意義之外,還集中反映 了一個由於梁振英成功上台而激化的「深層矛盾」——大部分港人與北京之間的意識形態、價值觀念的差異和對立。這個「深層矛盾」,在回歸前後的十多年裏,包 括八九六四之後那幾年,都可用「恐共」二字概括,恐共程度縱有不同,大體皆止於恐懼;不過,由梁上台引致的矛盾激化之後,「恐共」已經發展出「反赤化」運 動和「拒北」思潮。社會如此撕裂,對香港沒有好處,但北京的損失更大,不過,那是咎由自取,因為讓梁上台這一步,毫無疑問是黨內某些高層推動、最後欽准 的。

當初,北京自知港人恐共並非無因,故委出的頭兩任特首都是比較中間的人物,論性格和偏好,儘管心態或是明顯過時,或是略嫌低俗,始終帶 有幾分港人本色。假若香港風調雨順、大陸國泰民安,西環戒急用忍,再加上公務員處事慎微圓滑,以那樣的特首人選,未嘗不可於五十年過渡期的頭十多年裏,稍 減港人恐共心理。可是,事與願違,回歸之後,港資加緊北上導致本地投資衰竭,令多數港人經濟境況持續惡化;大陸方面,則政況每下,極左思想回潮(薄氏以 「紅」謀反,不過是左中之最),京人所言所作,見諸孔慶東郝鐵川的偏激指摘、國家機器瘋狂迫害趙連海李旺陽等,事例繁多,俱與港人觀念格格不入。是以近年 來,港人愈發重視「兩制」分野,情感上跟中共特殊定義的「一國」則愈行愈遠。畢竟,身份不由己,認同可選擇。無論是近年的民調或是香港社會上出現的事件及 思潮,都一再說明這點。諷刺的是,連梁政府也用上了「港人港地」這個極富分離意識的標籤去推銷一個它要民眾相信、自己背後那些地產界支持者卻絕不熱中推行 的政策,結果當然是令「光復上水車站」、「反對割讓東北」等「真正」港人港地運動更振振有辭!

若干年後 北京知錯

本來,在這種情況底下,北京應該再放軟身段,一早找一個更中性、更包容、思想甚或稍微偏右的人當第三任特首。史書說諸葛亮對孟獲七擒七縱,但北京並無這種自 信。去年底,筆者說過,港人還遠遠未能接受中共黨員或類黨員統治,若梁振英上台,兩制之間失去重要緩衝,中共與大多數港人將正面衝突。這點,現在逐步變成 事實,擺在大家眼前。不過,筆者亦相信,若干年後,北京終會知錯,到頭來總結這段歷史,重新判斷讓梁上台這一筆的時候,大概只需兩個字:極左。

糾 正極左,對中共而言,往往難上加難。然而,若港人質之以理,再加群眾運動強大而不懈的壓力,未嘗不可以爭取到一點改善;近日政府在國教事上放棄三年開科死 線,即可見一斑。在這個既是教育問題、亦與政治意識形態不可分割的事情上,港人還有大量的工作可做。反國教運動提出第二階段謂要「遍地開花」,在學校以各 種方法防止洗腦,並要求教育局撤回問題指引之餘,取消整個不倫不類的國教科,等等,無疑有用;但是,正本清源,不僅要消除有害的,還要建立健康的,那就必 須在本地公學裏重建歷史必修科,以助港人下一代身處一制,正確了解大陸上的另一制,以至能更深入認識、認同在此兩制之上大得多的時空裏的一國。

這樣的歷史科目,首先需在「正名」方面花一些功夫,然後才研究要包含什麽內容。冠以什麼名稱好呢?筆者認為,最合適的名稱,應該是「華夏文明史」,因為它最包容,政治上最中性,意義卻最清晰。

在 我民族的歷史永恆中,根本概念是「華夏」;相對而言,像「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之類的政治或行政名辭,指的都是特定時空裏的有限範疇,晚 近方始,必亦有終。「華夏」一詞,首先出現在《尚書.周書》中的〈武成〉篇,篇首指明是周武王手筆,其中一句說:「予小子既獲仁人,敢祗承上帝,以遏亂 略;華夏蠻貊,罔不率俾」。這裏,「華夏」是一個文化、民族概念,是相對於「蠻貊」而言的;所說的「仁人」,指的是更早的華夏領袖。後人註疏,服飾之美謂 之「華」,章典之盛謂之「夏」,都是有關文化、民族的說法,廣闊而無所不包。

專政之下 只有一王

至於「中國」 一詞,來源幾乎和「華夏」一樣久遠,涵義則有點不一樣,政治、政權的意味比較濃,這也可以從文獻裏看出。武王死後,周公輔助他的兒子成王繼位;《尚書.周 書》中的〈康誥〉篇,篇首註明周成王除了寫〈康誥〉,還寫了〈酒誥〉、〈梓材〉兩篇,後者其中一句用了「中國」一辭:「皇天既付中國民越(與)厥(其)疆 土于先王」。

此外,與《尚書》差不多時候面世的《詩經》裏,也出現「中國」這個詞;〈大雅.民勞〉一詩勸勉西周最後的一個君主周厲王:「民 亦勞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國,以綏四方」(老百姓太辛苦,應該稍得安息;澤惠中國,就可平定四方)【註】。在這兩處,「中國」一辭的涵義是政治的、行政 的,前者指文王、武王統治的地方,後者指厲王的京畿。稍晚,在《孟子.公孫丑》裏,齊王說:「我欲中國而授孟子室」(我想在我的領地中心地帶為孟子建居 所)。當時的諸侯領地稱「國」,「中國」就是「國中」的意思。文化意義上的「中國」,唐、漢之後才比較常見。歷代史家多以「中國」作為中原皇朝的籠統稱 謂。後來一些外族如北朝的鮮卑、宋代的契丹、女真,在中土建立政權之後,亦以「中國」自居,非無道理。清朝與外國簽訂條約時,自稱「大清」;條約文本裏雖 有「中國」、「中國人」、「中國官」等稱謂,但都是相對「大英」、「大英商民」、「大英屬員」等名稱而言的對外用語(可參見維基文獻網站的《南京條約》原 文)。1911年,中華民國成立,其憲法文本亦從頭到尾沒有「中國」這個稱謂。至中共在大陸建國,才在其《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裏,首次以「中國」作為國 家的正式自我簡稱。由此可見,「華夏」的自稱意味濃,涵義比「中國」廣。

「華夏」精粹 文化價值

誠然,「中 國」本來也是一個很好的名辭。「中」是中庸、中正,不偏頗;「國」是疆界包圍着地域(「或」與「域」古字相通),有守護意義,提供一種安全感覺。可是,共 產黨不講中庸,「中」字變成「以我為中心」;在其專政性格底下,「國」即疆界裏只有一個王。這種意識,用到國際事務上還可以,但用於香港這個多元社會裏去 處理意識形態有關的東西,就令「中國」一辭不大理想,既容易被左派偷換概念,狹義地變成僅指大陸政權,亦同時令右派反胃,引起不必要的反彈,甚至逼出「去 中國化」思潮。所以,筆者提議在香港的公學裏設置本國歷史科的時候,冠以華夏文明史這個名稱,內容當然全部以我國為主體,包括古今內外的一切重要事物。

然 而,涵義廣泛之餘,講「華夏文明」,有更重要的一點精神價值,放在香港今天的環境裏,特別容易引起共鳴。有這個精神價值,還得歸功儒家思想。大家知道,古 代有所謂「華夷之辨」,源於部族社會之間的各種矛盾;但到了孔子那裏,便出現升華,成為文化價值之辨,超越了宗族、種族、語言、風俗習慣、身體特徵甚或用 現代人觀點講的基因層次。這個轉變很重要,不妨細說,借孔子講柳下惠的故事作開始。

孔子稱許柳下惠,說他是周朝三大仁人之一,但這和後來的 柳氏「坐懷不亂」說無關。柳下惠在魯國當官,三次給炒魷魚;有人問他,還要呆在魯國麽?他回答說:「以道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 邦?」(當官講原則,到哪裏不炒三次魷魚?當官不講原則,又何必離開自己國家?見《論語.微子》)魯國與周室的血緣和文化關係最深,周室衰微之後,魯就代 表着華夏;柳氏寥寥兩句,不僅明志、點出時弊,還指出要「行道」便不必考慮去留。然而,也是魯國人的孔子自己又如何呢?他周遊列國,最後很失望,曾經說過 要浮海居夷,移民番邦。這兩個故事看似背反,其實是一件事的兩個面:有心行道,便應該三黜而不去;但如果「道不行」,沒希望了,則到所謂蠻夷之地,也許比 留在華夏之邦要好。

後來,唐代的韓愈在他的文章《原道》裏講孔子如何劃分諸侯的華夷屬性:「孔子之作《春秋》也,諸侯用夷禮則夷之,進於中 國則中國之。」歸根到底是一個「禮」字,禮的內涵就是「道」,也就是現代人說的「核心價值」。由此可見,「華夏」的精粹是一套文化價值,並不一定依附在某 一片疆土、某一個政權;你認同它,你就屬於華夏,不認同,則頂多是虛有其表,縱處一國,實非一家。今天的香港人,很明白這個說法。

自己國家 理性認識

華 夷有別,其實還有長期的恩怨衝突,原因和「核心價值」不一定有直接關係,也需要深刻認識;認識了,對身處當今之世,大有幫助,因為,從了解華夏文明的格局 層次出發教授國史,有利於理性地引入文明衝突的觀點。古往今來,無論哪一處的文明史,都涉及與周邊其他文明的互動,而互動一定包括武力衝突,此中恩怨對 錯,有時甚難分解判別。在近代殖民主義時期裏,我國是弱者,幾乎完全是受害一方,這點毫無疑問;但在早一點的時期裏,難道華夏就沒有以武力征服其他民族 了?史學家何秉棣曾指出,商殷時代的華夏民族十分尚武,《尚書》裏便有不少華夏領袖訴諸武力對付其他親族、異族的記載。平定諸夏尚且兵戎相見,對待蠻夷就 更不用說。遠古如是,近世只會更甚。舉例說,明末清初,漢人逐步佔據台灣,如果說成是以王道恩威收服了當地食人生番,就未免如一些西洋畫裏的傳教士到達美 洲新大陸,在岸上把十字架高高一舉,即令當地土著虔誠下跪接受白人文明和統治那麼一樣可笑。從文明衝突角度出發,國人包括港人學習歷史,不僅要知道殖民主 義侵華罪行,還要更持平更全面認識本民族與周邊民族關係,學會自省,才能避免像一些極端愛國者一樣,總以為自己人對、別的人錯,不明白為什麽周邊民族古代 都來中國「感恩朝貢」,今天卻甘當美帝卒子。

從認識華夏文明的角度出發,還可以包涵別的文明的觀點,再加上一種時代抽離感,如實地談論一些 敏感題材,如華僑移民史、華僑在海外的生活狀況、給當地帶來的好處和壞處、中國與每一鄰國的疆界糾紛的歷史與現況,等等,都比較不那麼容易招致別國不安。 這樣,香港公校的非華裔學生也更能接受從這個觀點講的歷史。

大體而言,「中國」一辭的政治含義有時過分濃厚,導致人人各自解讀,容易產生誤 會和矛盾;「華夏」一辭,政治上中性得多,能廣泛包容,但涵義卻非常清晰,任何人都可以接受。或者,如此「去『中國』化」,方能更有效地讓年輕人理性地、 正確地認識自己的國家。對大多數教師而言,身處政治對抗的風眼裏,教授有關中國的知識時,也不會感到左右為難,無所適從。

名稱之外,當論的是教學內容。篇幅所限,此方面不日再議。

註:〈大雅.民勞〉的這幾句,筆者是念中一歷史的時候學的,至今記得。當時學校用的一套十冊課本是中大教授黃福鑾編的,十分嚴謹,影響筆者很深,特此為記。黃教授的千金陳黃穗,是香港消委會前總幹事。

《信報》特約評論員


黃明樂: 合格的中國人

得閒無事,我喜歡翻箱倒篋,把塵封了的舊書,再看一遍。有時,純粹懷舊。有時,卻也好奇,時間與題材之間,發生了什麼化學變化。

這天,正當政府宣布不撤回國民教育科,只撤回指引,像是整定般,我竟然恰巧在阿濃先生寫於1986年的《青春道上》,翻到這一篇,叫作〈做個合格中國人〉。

事源當年《勇敢的中國人》一曲紅極一時,阿濃卻說,勇敢與否,只有處於戰爭中才知道(這一點,跟鮮魚行的梁校長說,愛國無得考,只有危難才見真章,平日說得多口響,都只是吹水,真是不謀而合)。與其要求勇敢,不如務實點,先要求自己做個合格的中國人,於願足矣。我讀着他列舉的條件,不覺莞爾。距今十六年了,咱們進步了多少?

以下問題,是當年阿濃的,括號內的,是今天我的猜想答案:

你是否會說國家的標準語言──普通話?(為兩餐,咱們說普通話的膽量,愈來愈大,水平卻仍是普通以下。)

你是否會使用中文,清楚地表達你的思想感情?(以前,咱們寫英文比中文好,今天,我們寫網絡語言比正統的中、英文都要好。)

你是否對國家的基本歷史,有一個起碼的認識?(可能要先界定什麼是基本和起碼。)

你是否對國家的地理環境、行政區分,有一個大概的了解?(咱們不一定清楚國家的行政區分,只知香港這個特別行政區,已經愈來愈不特別。)

你是否對國家的現況,知道得頗為清楚?(我們只知二十年以內發生的,不算歷史。)

你對國家的事務,可有一份「自己事」的關心?(Well,我們甚至未必覺得,國家的人是「自己人」。)

你對國家的山水,可有一份鄉土的情感?(我們對富士山的感情,可能遠比黃山、華山、武夷山多。)

你對中國的同胞,不論他來自哪裏,可有一種善意的接納?(視乎你問的,是LVsales,抑或新界東北的居民)。

你有沒有因生為中國人而自卑、不滿?抑或自豪、慶幸?(真實的答案──個人認為也是眾多問題中最似樣的答案──是all of the above)

如此一個「合格測試」,相信我們不是「肥佬」,就是捧蛋。政府何苦那麼努力去推動情感教育?要搞的話,先把上述的基礎教育搞好,功德無量。




王永平: 正視龍獅旗 回歸基本法

今年十一國慶。數十名市民往中聯辦外揮舞殖民地時代的龍獅旗,顯示的標語是:「我哋係香港人,唔係中國人。」用象徵英治的區旗示威抗議始於今年七一遊行,而啟發這個表達方式的應該是20116月在書面發起的香港城邦自治運動。陳雲著的《香港城邦論》為這個運動作出詳細的論述。

揮舞回歸前的香港區旗當然令不少中國人側目。有在金紫荊廣場觀光的內地同胞斥責示威港人不承認是中國人,又不會被英國收留,所以不是人!港澳辦新副主任陳佐洱表示痛心,並乘機批評英國只是把香港當作獲取亞洲最大財富的提款機,反觀中央政府一直優先考慮香港利益。政協委員劉夢熊撰文,指責英國駐港總領事楊甦棣是策動香港自治運動的背後黑手。

我沒有機密資料,也沒有興趣猜度箇中複雜的國際政治角力。但根據陳雲撰寫的香港城邦自治運動總綱,這個運動「只是促進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公民運動,並不是鼓吹分裂國土獨立運動。」但運動發起者假設中華人民共和國可能會解體,到時香港政府便須與新的中國政府交涉,維護香港本土利益,例如與台灣與和澳門一 起,加入中華邦聯(Chinese CommonwealthChina Confederation),變成一國四府。(總綱全文可在網上找到。)這個假設,在擁護中央政府的愛國人士眼中屬非常政治不正確,結果當然是要口誅筆伐。

我對龍獅旗重見天日沒有感到痛心,更不會以外國勢力結合反對派和港英餘孽的陰謀論視之。我反而認為要正視這個「反常」現象。在電視畫面上揮舞龍獅旗的絕大多數是年輕人,他們沒有深刻的經歷去懷念港英時代的政績。他們強調「去中認港」的身份是不忿近年內地同胞壓港而特區政府無心無力護港的情緒反彈。所以在 「光復上水」的行動中,我們便看到龍獅旗海。發起香港自治運動,並以龍獅旗為標誌的的是一群中年人。他們有清晰的論述(同意與否是另一回事)。總綱亦肯定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他們言論自由的權利不應被故意曲解,或被戴上政治「罪名」。

回歸15年,香港的經濟的確受惠於內地的發展,而開放自由行亦為香港帶來前所未有的實際利益。但同時期,香港很多問題和困難都是與內地有關(例如本土經濟空洞化、樓價狂升、雙非孕婦、上水淪陷等)。愈來愈香港人,特別是沒有上兩輩逃難來港,搵食至上心態的年輕一族,感到香港有逐步內地化的危機。他們對與內 地大不相同的自由、人權、法治、環保的執着便從舞動龍獅旗中反射出來。與此同時,梁振英領導的新政府在維護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表現加深了他們的疑慮。讓我在下面以國慶日特首梁振英的言行為例,證實疑慮非虛。

梁振英曾經在接受傳媒訪問中說,假如香港與內地發生矛盾,他會站在香港那邊。但在國慶酒會致辭時,他強調的訊息是香港和內地共同發展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完全沒有說到其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和矛盾。整篇演辭沒有提到香港本身在一國兩制下的獨有優勢對國家發展的貢獻。假如這篇演辭是梁特首配合國慶的政治範本,他在 晚上陪同港澳辦副主任李剛往醫院探訪撞船傷者的表現更是大失身份。在電視畫面上,我們看到李剛公開宣布會與廣東省聯繫,安排救援船來港,而梁特首只是站在一旁。這場面正如以前特首公開宣布決定時,司長或局長都在旁侍候一樣。梁特首事後表示李剛是主動要求前往醫院,而香港需要調動所有港內外的救援力量。這個 解釋不會洗脫市民對梁振英上場後,「西環治港」或駐港中央代表與梁特首上下分明的印象。在政治上,一般人不會知悉實情,所以印象便等於事實。一個聲色影像勝過無數巧言,更反映一個梁振英必須糾正的問題或印象:特區政府偏離了《基本法》容許香港高度自治的原則和精神。

鄧小平構思的一國兩制容許香港特區高度自治,是包括行政管理權及以「中國香港名義參與對外事務的權力。行政管理權指特區政府自行處理香港內部事務,包括與各省市聯繫,例如要求廣東省派出救援船等。中央所屬各部門(包括中聯辦)不得干預特區(見《基本法第2條,第13條,第22條等)。特首對中央負責,同時 對特區負責,更負責執行《基本法》(見《基本法第43條、第48條)。除了中央擁有釋法權外,香港的高度自治可以媲美聯邦制國家轄下的省、洲政府。在對外事務上,香港更勝一籌,因為可以獨立地位參與經貿組織,例如WTOAPEC及簽署雙邊協定,例如自由貿易協定、航空協定等」。

香港的高度自治源自龍獅旗時代港英政府已經享有的權力和自主,然後再由《基本法》明文規定。特首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維護香港的高度自治。這個責任包括不容許任何人(例如中央政府官員)損害市民對香港高度自治的信心。所以特首完全應該在有需要時向有關的人或事說「不」。當選後,梁振英不像上任曾蔭權上街謝票 (雖然是做騷),卻選擇拜訪中聯辦,已經惹來不少猜疑。今次李剛公開「作主」後,政府在與內地有關的政策上,例如東北發展,如何令港人相信最終決定不是由中央拍板,難度愈來愈高。為了避免愛國人士誤會,讓我鄭重聲明,中央和中聯辦關愛遇難港人值得我們感謝,但為了體現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精神,儘管我們對 特首有多少批評,我們不願意看到他在處理香港事務時退缩一旁的形象。基於同一原則,我對上次政改時,民主黨繞過特首與中聯辦談判的做法有極大保留。

回歸《基本法》的精粹是在具體事務上,特首讓市民見到和感受到他是切切實實貫徹香港高度自治的原則和精神,而不是跟隨內地官場規矩或《基本法》以外的潛規則辦事。這才是應對龍獅旗重現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