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7日星期六

林毅夫回應爭議:新結構經濟學的要義


最近網上有許多文章評論我對中國經濟發展前景的看法,以及我倡議的新結構經濟學。對此,我個人深表歡迎,因為,真理隻有在不斷的討論中才能辯駁清楚。不過,有不少質疑屬於斷句取意或望文生義,並未仔細了解我的論述或著作。劉海影先生在FT中文網上的評論《追問增長根源:也談林毅夫假說》就是一個例子。

首先,我近日強調,中國經濟的長期、可持續增長必須以投資為主體,但我並未如劉先生所斷定那樣,強調以“政府”投資為主體。就像現在不少強調中國應該以消費來拉動增長的學者並未強調要以政府消費來拉動一樣。

其次,我強調政府必須在產業升級和技術創新中發揮因勢利導的作用以克服外部性和協調的問題,但我並未如劉文所斷定的那樣,把政府在產業升級中“歌頌為主角”。實際上在新結構經濟學的“增長甄別與因勢利導”框架中產業升級選擇的第二、三、四步是正如劉文所認為的“由無數微渺的個體、企業在為自身福利而不計血汗代價的冒險犯難、拼死努力中來決定的”。但是,正是由於這些無數微渺的企業無法解決基礎設施、金融、法制等影響交易費用的企業外部環境的改善,因此,新結構經濟學認為政府需要發揮因勢利導的作用來協調解決這些問題,提高這些無數微渺的個體、企業成功的概率。

拉丁美洲的許多國家在實行了“華盛頓共識”的改革以後,30年來除了易於收費的無線通信以外的基礎設施未見改善,成為增長的瓶頸,就是因為誤認這些無數微渺的個體、企業在市場環境中能自發協調解決這些外部環境條件問題的結果。我在世界銀行時,經常聽到非洲和東歐的許多國家抱怨,其投資和企業經營環境已按“華盛頓共識”的要求改善了十幾、二十年,但是沒有新的產業和就業機會出現,原因也在於此。如果,如劉文所主張那樣,因為“政府可能會實施並不一定最有利於民眾福利、卻最有利於政府及其代理人自身利益的政策”而反對政府發揮因勢利導的作用,我認為這是因噎廢食,並不能真正有助於這些無數微渺的個體、企業。

既然,政府要發揮因勢利導的作用,就要減少因無知而犯錯誤。所幸,發展中國家的政府和企業都可以利用後發優勢來甄別可能具有潛在比較優勢的產業,提高升級成功的可能性。而且,由於政府可動用的資源有限,在發揮因勢利導的作用上,不管發達國家或是發展中國家的政府都必須有選擇、有方向地使用那些資源。其實,發達國家所慣用的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的四種主要手段,專利、補助基礎科研、政府採購、行政要求中,除了專利是中性的外,其他都是要事先針對特定產業,甚至產品和技術的。認為發展中國家的政府在產業升級上不該甄別具有潛在比較優勢的產業以發揮因勢利導作用的看法,其實是要發展中國家自廢武功。

當然,在政府的作用上,過猶不及,不及猶過。新結構經濟學的研究希望能幫助發展中國家避免結構主義的“過”之過,以及華盛頓共識的“不及”之過,使更多國家有機會擺脫低收入和中等收入陷阱,成為高收入國家。

最後,我同意劉海影先生所強調的“要維持中國經濟的長期增長潛力,最重要的是增強中國經濟體引進、創造與利用發展機會的能力,這注定必須以民間經濟為主體來實現。”其實,這正是為什麼新結構經濟學主張以市場經濟為基礎制度,政府發揮輔助性的因勢利導的作用,以及中國應該深化市場體制改革,完成從雙軌制向完善的市場單軌轉型的原因。

不過,我也認為就當前國際經濟情勢而言,中國經濟因外部沖擊和周期因素而處於低谷運行,民間投資意願低迷時,政府在推動結構性改革和完善制度以提高長期的、可持續的包容性增長潛力的同時,使用反周期的財政政策來直接投資,或啟動民間資金投資於像道路、地鐵、管道、污水和垃圾處理和社會工程等會影響消費潛力、經濟運行效率和產業升級的增長瓶頸限制是一石雙鳥、化危為機的政策。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 林毅夫



劉海影: 追問增長根源:也談林毅夫假說

近日,前世界銀行副行長林毅夫教授發表新著《新結構主義經濟學》,稱其為自己在世界銀行工作四年的“畢業論文”。這本書顯然頗具雄心,旨在建立替代第一代結構主義與第二代“華盛頓共識”的第三代發展經濟學,以幫助世界各國找到通往繁榮富強的“秘方”。林教授身份、經歷特殊,多年前曾成功預言中國經濟高速增長,其理論自然地也在很大程度上建立在中國經驗之上。本書可視為將中國實踐理論化並加以推廣的英勇嘗試。

按照林教授的說法,從經濟學角度看,既要“超越凱恩斯主義”,也不應追隨“華盛頓共識”,而應發揮市場和政府的協同作用。林毅夫教授建議各國建設以市場機制為基礎、政府為輔助的“二元系統”,其中,政府識別什麼是符合該國要素稟賦所決定的具有最大相對優勢的產業,並通過解決協調性、外部性問題、支持基礎性研究以至於各類項目投資與基建投資等,來支持發展這類產業,以求推動經濟轉型。在此基礎上,每個國家應尋求投資拉動的經濟增長政策,政府刺激可以作為一種手段推動有效投資,即提高生產力的投資,或將基礎設施建設作為投資空間。中國經濟未來20年能夠保持8%增長“潛力”(“潛力”二字是林教授特意強調的),而這一潛力的實現離不開投資。簡言之,政府可以對比較優勢進行動態規劃,追求經濟快速增長。

看起來,這一提法是對舊理論的超越,也很符合亞洲四小龍及近年來中國經濟起飛實踐。但仔細審視之下,這一假說在理論上可能存在盲區,而其允諾的以投資為基礎的8%增長前景,也可能誘導出不現實的政策建議。

從理論上講,林毅夫教授為政府假設了過分強大、過分理想化的角色。世界銀行的任務是向各國政府提供經濟建議,從這個角度出發,世界銀行官員必須假設各國政府具有改善經濟績效的意願與能力,否則世界銀行沒有太多的存在價值。美國經濟學家杰弗裡.薩克斯在《貧窮的終結——我們時代的經濟可能》中提出了臨床經濟學概念,主張如同醫生為病人診病一般,從經濟學的角度診斷各國限於不發達的病因(所謂“差異診斷”),並隨之實施針對性的治療方案。林毅夫方案延續了類似傳統,提出了類似的“增長識別與協調”六步驟。

這一方案的問題在於,政府本身並不存在於理論的真空中。公共選擇學派、新政治經濟學等都對政府進行了廣泛研究,指出政府及其代理人擁有自身的利益考量﹔如果不存在一種制度安排讓政府在更大的程度上成為民眾的一致代理人,政府可能會實施並不一定最有利於民眾福利、卻最有利於政府及其代理人自身利益的政策。

更重要的是,即使我們假設政府是北京大學教授姚洋所謂的中性政府,林毅夫理論仍然賦予了政府過強的能力要求。哪個產業是應該發展的?這並不是事先由具有無限知識的政府來決策的,而是由無數微渺的個體、企業在為自身福利而不計血汗代價的冒險犯難、拼死努力中來決定的。

從根本上講,何謂增長?最好的回答是,增長即生產可能性邊界的外移。簡單地說,生產可能性邊界即在目前既有的資源和技術條件下所能生產的各種商品最大數量的組合。如果將產出簡化為消費與投資兩個類型,生產可能性邊界體現為二維平面上的一條封閉曲線。

生產可能性邊界的外移是經濟體不斷優化配置資源的過程,這一過程最終體現為以有效投資對發展機會的固化。從這個意義上講,經濟增長的確需要由有效投資來推動﹔但這句話中間的定語——“有效”——二字是重要的。對於市場經濟最強有力的辯護,恰巧是,市場經濟是最好的個體信息的處理器,碎片化的、個體化的信息在市場機制中推動經濟發現發展機會,並調動社會資源來實現發展機會。無數的機會被嘗試,有些因為失敗而被放棄,有些因為成功而被放大。這個生生死死、無限迭代的過程、無數個體對無數多機會組合的嘗試,決定了那些行業興旺、哪些行業衰敗。換言之,產業升級是這個發展機會識別、實現過程的自然結果,而不是政府可以事先決定的﹔不是(政府)投資帶動產業升級,而是產業升級帶動(有效)投資,而產業升級路徑是由市場探索出來的。

中國30年經濟奇跡正是根源於這一機制:融入全球化經濟鏈條讓擁有後發優勢的中國有機會引進豐沛的發展機會,而上述民間經濟體系充分利用了這些發展機會,在一輪輪產業升級換代浪潮中驅動生產可能性邊界不斷擴張。很明顯,政府在其中扮演的主動角色僅是輔助性因素,貢獻與破壞性互見,而不應該被歌頌為主角。事實上,在中國以改革開放釋放出制度紅利之前,中國不缺乏全能政府以及政府主導的天量投資,結果卻是悲劇性的。

更為根本的是,“政府刺激投資”方案對中國而言有可能是不合時宜的。在實踐中,政府對選定行業的扶持往往造成大量的浪費,也是很多行業產能嚴重過剩的主因。多晶硅、鋼鐵、風能等行業的慘痛教訓活生生正在上演。事實上,如果政府能夠事先決定哪個行業應該發展、哪個不能,計劃經濟就沒有失敗的理由。消費不能拉動經濟增長,投資與出口也不能——有效投資才能。有效投資的量是多少、應該配置在哪些領域,這些最關鍵的決策,是內嵌於經濟運行的,而不是由作為第三方的政府外在地決定的。政府既沒有能力決定有效投資的數量,也沒有能力指揮投資資源的最佳去向,(由政府鼓動而出現的)過多投資不僅降低了國民福利,而且是經濟危機之源。

事實上,中國經濟目前的困境恰好體現在:民間經濟因為缺乏邊界明確的運行環境而凋敝,其權利得不到保護,金融服務匱乏,稅費畸高﹔歷年不合理的高投資導致各行業過剩產能嚴重,債務杠杆率過高,金融風險巨大。這兩個主要困難導致中國產業升級速度趨緩,這一困境並非源於政府投資過少,也不是進一步刺激投資所能夠解決。

如果強行地、進一步地提高政府投資,短期內,GDP增速的確可能有幾個季度的提升﹔但這樣的投資行為,第一,政府不能保証自己對投資項目的選擇具備經濟合理性﹔第二,政府主導投資意味著對社會資源的調用,其資金來源要麼是以征稅方式剝奪民間資源,要麼是通過發債、信貸方式擠佔民間的信貸資源。不論是哪種方式,不具備經濟合理性的投資最終都將體現為過剩產能與呆滯帳,在增加中國經濟與金融風險的同時,無助於生產可能性邊界的擴張。換句話說,中國經濟迫切需要的,不是強化與擴張政府權力邊界,而是相反,中國需要約束政府無窮無盡的欲望,為其建立可信的約束機制。

要維持中國經濟的長期增長潛力,最重要的是增強中國經濟體引進、創造與利用發展機會的能力,這注定必須以民間經濟為主體來實現。擺在中國政府面前的任務不是強行刺激投資,而是進行更基礎性的工作。在地方政府層面,我們需要以保護權利、遵守規則為主要內容的競爭代替招商引資式的競爭。在產業政策與開發區政策層面,我們需要以放鬆監管、減稅降費為主要內容的政策而不是各類低效的獎勵政策。在貿易領域,我們需要的是人民幣適當貶值而不是以出口退稅來補貼外國消費者。在金融政策層面,我們需要革除國營經濟的隱性擔保與特殊待遇,減輕與消除金融抑制,讓私營企業獲得起碼的金融信貸服務。在財稅政策層面,我們需要管住政府那閑不住的手,推進預算透明化改革與政府大部制改革,塑造為民眾與企業服務、而不是作威作福的政府。最後,在社會保障領域,我們需要建設基本的福利保障體系,以容忍經濟增速必然的下滑而不至於引起社會的不穩定。

所有這些都是艱苦的改革,也都是林毅夫教授未詳細展開討論的制度變革的內容。它們艱苦、緩慢、具有極大的風險,卻是強化中國增長潛力、推進產業健康升級、引導有效投資的正途,是中國走向長治久安的不二道路﹔畢竟,什麼是中國最佳的潛在增長速度,依照哪條產業升級路線來實現中國的潛力,應該讓市場來決定。

劉海影 FT中文網特約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