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0日星期三

明報社評: 梁振英寓所僭建玻璃棚 專業領域違規使人遺憾



候任特首梁振英承認寓所玻璃棚不當,昨日並已即時僱請承建商拆卸完畢,這一幕或許顯示梁振英危機處理得當,行事果斷,不拖泥帶水,但是他解釋僭建的一些說詞,有轉移視線之嫌,顯示他並未坦然認錯;另外,梁振英是專業測量師,對僭建物的認知,應該不存在什麼問題,事件中僭建的玻璃棚,本報請3名專業人士檢視圖則和照片後,都認定是僭建物,而梁振英竟然僭建了這個玻璃棚,他有明知故犯之嫌,使人十分遺憾。

測量師卻不知道僭建  梁振英說詞難以置信

梁振英的山頂豪宅寓所,2000年一手從發展商買入,據他解釋,玻璃棚的前身是一個木花棚,因為白蟻蛀蝕嚴重,幾年前,他在沒有向屋宇署入則情下,將之改建為玻璃棚。不過,據地政總署199911月拍攝的高空圖,玻璃棚所在位置,看不到有花棚之類的構建物;另外,木花棚與這類山頂豪宅,顯得格格不入,發展商建木花棚來吸引買家?有點奇怪和不合情理。

據專業人士認為,梁宅所坐落屋苑,已經幾乎用盡了城規條例容許的地積比上限,僭建的玻璃棚面積約110方呎,固定於地面和大宅外牆,必須獲得屋宇署批准才可以搭建,梁振英承認並無入則,即是屋宇署並未批准,以梁振英的專業測量師身分,不可能不知道有關規定。

另外,玻璃棚與大宅內的客廳有門相通,即是說玻璃棚變相擴闊了客廳的空間,不過,梁振英解釋玻璃棚「為一金屬加玻璃的簡單結構,本質為一建在花園的玻璃篷,並非密封,沒有增加要計算入地積比例面積」,這個說法,有「降低」玻璃棚的實際用途之意,只是玻璃棚被「極速」拆卸,「罪證」消滅,已經無從判斷玻璃棚「大用」抑或「小用」,總之,梁宅享用了幾年僭建覑數,卻是真實。

去年45月間,全城掀起揭發高官、名人寓所「僭建潮」之際,5月中旬,梁振英曾經邀請傳媒中人到梁宅作客,有傳媒人士見到這個玻璃棚,質疑過是否僭建。當時梁振英說由於僭建潮方興未艾,他也很緊張,曾經請了兩名專業人士檢視,都認為無問題,所以當時不認為玻璃棚是僭建。不過,事隔一年多、知道本報記者正在偵查玻璃棚的事之後,梁振英卻突然「確認」屬「無心之失」,以專業測量師而言,他當日的說法未免過於輕率了。

梁振英予人的印象,是一個謹慎的人,他就公共事務發言,都力求遣詞用字準確,一則是不犯錯,更重要是保護自己,不留口柄予人。以他的作風,加上測量師的專業身分,梁振英把僭建玻璃棚形容為「無心之失」,使人難以置信。

梁班子交政績是後話  首要身家清白不鬧醜聞

綜合種種情況,有理由質疑梁振英是在有意識,甚至是明知故犯情況下僭建,他僱請承建商極速拆卸了玻璃棚,現實上已經不涉及違規、違法情事,但是梁宅曾經違反《建築物條例》、違反城規條例,卻是事實,由於玻璃棚已經拆卸,當局也無從追究。不過,以梁振英的身分,市民對他的期望更高,要求也更高,若梁振英真的坦誠認錯,我們建議他請專業人士評估玻璃棚存在期間,梁宅享用了多少覑數,等值多少,然後由梁振英折現捐贈給慈善機構,以體現特首應有的情操和承擔,而非極速地一拆了之。

從這件事,警示梁振英和他的團隊,他們握有權力,必須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而非為一己之私而謀;另外,梁班子的一切都接受公泷監察,市民、立法會議員、傳媒等會無時無刻地用放大鏡審視他們的一言一行。以政府架構改組在立法會所遇到留難,可以說,梁振英政府所面對詰難,與董建華和曾蔭權掌權之初比較,將更為嚴苛,所謂「蜜月期」只會極其短暫,甚至沒有,所以,梁班子甫履新立即就會面對最嚴厲檢視。

梁班子施政將交出什麼成績是後話,我們認為,梁班子首先要過身家清白這一關,特別是新任的副司長、局長、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等數十人,由於不同於續任官員有往績可稽,這數十人務必要通過嚴格品格審查,至於他們的住所有沒有僭建,相信更會是傳媒的偵查對象了。設若未正式施政卻已鬧出醜聞,梁班子的處境只會更為嚴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