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2日星期二

林行止:曾氏「坐石」有悔意?不知取捨終「爛尾」!




一、行政長官曾蔭權雖然僥倖地(十八票贊成二十三票反對)避過被立法會動議要求他辭職一難,但他濫用公帑「豪華外訪」以及接受富豪款待等事實,將為他盡忠責守的漫漫公僕生涯留下惡名!曾氏是公認的稱職公務員,搖身成為政客卻缺乏從政的認知,以「打好這份工」的心態走馬上任,遂如一般精於計算的受薪者,盡享公司提供一切福利以至不放過任何「界外利益」的便宜事。可是,政治任命的身份要求他作為政務官、公務員以至全體人民的表率,可惜,他的作為予人以若非與富豪飲食遊宴(事發後曾氏說他曾按「市價」付款,希望日後廉署公布有關調查結果時能查明東道主有否提存他開出的支票)便由納稅人付鈔供他享樂的印 象。

非常明顯,在五月底終審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李國能完成《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之前,行政長官豁免於《防止賄賂條 例》(當年立法會討論行政長官應否納入「管制」範圍時,遭京官強力反對,以地方立法管不到北京的命官。北京反對,此間建制派當然否決如儀,結果曾蔭權成為 真正「冇王管」的行政長官),意味曾氏的「作威作福」是法例所容,無法入他以罪,但他必然因而失去港人尤其是他的舊同袍公務員的敬重,他的「政治人格」, 因此淪為我國古已有之的罷(音疲)民。《周禮.秋官》:「罷民謂惡人不從化,為百姓所患苦而未入五刑者也。」這即是說,罷民是一些言行乖張甚至胡作非為卻 不致觸犯刑法的「不良分子」,當局不能把這類知法而未犯法(在法律邊緣游走)的人繩之以法,但不給他們嚐點苦頭,便無法杜絕惡行且有害社會風氣有損世道人 心,因此有一種寓教化於責備的準刑罰,命令他們坐在稱為「嘉石」的有紋理(「可以思其紋理改悔」)大石上示眾(坐石時間視其惡行程度深淺短長不一)。這種 強制性的處罰,與今日的「社會服務令」相去不遠。曾氏近日受港人交相指斥,公開要求他辭職之聲此起彼伏,且民意跌至「谷底」,以至他噙着淚水當面向港人認 錯(曾氏私下仍呼冤,說他外訪威風十足的排場只是照足前任,顯見其淚水欲滴並非由誠信推動),顯見「民意譴責」的效用有如「坐石」!

據古制,「罷民坐石」後若不知悔改,便會被關進目的在「聚教罷民」的「圜土」(土牆圍成的圓形建築),此時罷民須脫帽去飾物並接受監督勞動……。曾蔭權貪圖飲 宴玩樂醜聞被揭發後,取消已在計劃中的赴日本等地「訪問」豪華遊,顯示他表面知錯有悔意,還算是知廉恥有道德,因此毋須「圜土」伺候了。

曾薩權出身警員之家,加入政府後工作勤謹、奉公守法,步步高升,仕途一帆風順,可惜渾忘「大夫無私交」的古訓(也許他根本不知道,而他似乎亦未讀李彭廣教授 的《管治香港—英國解密檔案的啟示》〔見本報六月四日網站陳景祥的〈曾蔭權未得「教車師傅」真傳〉〕,其好與豪客遊的本質,官至七百萬人之上時仍不知收斂,終於闖下令他灰頭土臉的小禍事,印證了「竊鈎者誅」(Little villain's oft submit to Fate)這句古話的正確性!

二、 據本報六月一日紀曉風在「獨眼香江」的說法,曾蔭權的「外訪住宿似跟董(先)生先例」(這正是曾氏至今仍滿肚冤屈的原因),「曾隨董規」仍遭物議,當然與 曾氏不知避嫌多次接受豪富邀請遊宴有關,不過,更重要的是,北京並沒有打算援引安置董建華的先例,在曾氏卸任後委任他當「國家領導」級官員。曾蔭權治港雖 乏建樹,惟與董建華比較,並不遜色,在這種情形下,中央何以厚董薄曾?筆者的看法可分述為如下三點。

甲、雖然「皇恩浩蕩」,令曾氏官至他意 料以外夢想不及的高位,但其便宜盡攬的貪婪(「貪到七彩」)本性不因加官晉爵而稍改,明知一切皆拜中央政府所賜,卻不肯放棄英國皇室頒贈的爵士銜。在特區 當決策性官員和政事顧問性質的行政會議成員,先決條件是放棄外國護照(港英時則須入英籍),改(只)持特區護照,以示對中國和特區政府效忠;有英國貴族勳 銜的人,即使因為現實需要暫時交還英國護照,其接受英皇賞賜向英廷輸誠的本質不變。試想,已經全方位崛起的中國,還會委任這類人做國家領導人嗎?曾蔭權若 能於獲委為行政長官後即放棄爵位(作為「謝主隆恩」的具體表現),北京官場便是他卸任後繼續發光發熱之地,沒有嚴格限定名額的人大政協必有高位安插,更有 可能當上愛國天主教會高層(為日後有需要時領導香港愛國教會的伏筆)……。這類職位當然俱乏實權,卻出入有專車接送、警車開路、小官伺候、保鑣簇擁,足以 滿足大多數人特別是喜歡耍官腔擺排場的曾氏。可惜爵銜誤了大事,而此爵銜,在鬧出這場「貪曾風波」後,即使在英國亦無人理睬甚至遭白眼了。

乙、 非常明顯,在委任他為行政長官前,京官曾應承曾蔭權和香港一樣保持五十年不變,這即是說,他既可以保留爵位,亦可以保持天主教教徒身份,看着北京對「五十 年不變」有序地收緊,曾氏不但抱住爵位不放,連天天上教堂亦不變。在大權在握的無神論京官眼裏,曾氏真的太不識時務—曾氏應作起碼的一小點「讓步」,別再 那麼公開地天天上教堂,改在「府中」祈禱、於人不知不覺間去教堂找神父「懺悔」,難道效果(如果有的話)便不一樣?

曾氏有疑問便上教堂祈求神示,「政治絕對不正確」,以他的「政治身份」,他應聽從北京的吩咐而非上主的旨意(且天上的上帝和地下的皇帝許多時「意見不合」),是十分顯然的。可惜他無此覺悟。試想,如果他當上京官,會前會後都要去天主堂祈禱、接收神示,老共會有什麼想法?!

上教會是信仰自由地區人民的權利,曾氏當然有這樣做的絕對自由,可是,這不僅無法取悅「地上主子」,亦令人不由得想起《馬太福音》裏這段話:「耶穌告誡說, 你們禱告時,不可像偽善的人,喜歡在會堂裏或十字路口站着祈禱,故意讓人看到……。」曾氏天天乘座駕上教堂,是習慣且以曾氏的標準只是「輕車簡從」,應無 「故意讓人看到」的存心,但在大多數老百姓眼裏,行政長官確是天天招搖過市上教堂!

丙、這點也許無關宏旨,卻有必要一提。

中央最終棄曾,與其「北京後台」權勢因為「換屆」而式微多少有關;不過,只要甲乙二項事實不變,再強勢的「北京後台」亦保他不了的。

最後,有一點可以肯定的,如果北京有意起用卸任後的曾氏,所有的「醜聞」便不會出現,縱使出現,亦絕不會愈掏愈臭,當然更不會有廉署跟進而是小事化無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