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2日星期二

陳和順:愈維愈不穩 愈維愈失控




今年是六四事件二十三周年,維園的燭光晚會參加人數達十八萬,破了歷屆的紀錄。就在燭光晚會之後的兩天,因「六四」飽受二十一年牢獄之苦,去年才獲 釋的1989年湖南邵陽「工自聯」主席李旺陽,離奇在醫院窗口吊頸死亡。事件曝光之後,香港社會反應強烈。如果事件早一個星期發生,相信維園六四燭光晚會 的參加人數將會輕易超過二十萬。

李旺陽「自殺」的事件疑點重重,連日來傳媒有詳細分析,在此不贅。死無對證,死者是否真的「被自殺」,除了環境證供,最直接的就是驗屍報告,偏偏在這個關鍵地方,也有甚多令人懷疑的地方。

當 地警方在現場強行搬走李旺陽遺體,又未在進行驗屍之前,就將遺體火化。遺體火化前,須要得到家屬同意,但是李旺陽的家人到現在還未站出來,公開表示同意為 李旺陽遺體進行火化。反而有消息指這是政府的決定,也就是說未獲家屬同意。到目前為止,李旺陽的妹妹下落不明,他的朋友仍被監控,失去人身自由。

公安殺人 十分恐怖

李旺陽「被自殺」事件最震撼的地方是,政府執法機關涉嫌違法,而且搞出人命。直接一點說,就是公安被懷疑殺人。如果這是事實,這就是法西斯主義,就是當年六七十年代南美洲極右政權對政治反對派所幹的「政治暗殺」的事,十分恐怖。

政府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執行法律,維持社會秩序。所以,憲法具有凌駕性的重要性,就是這個原因。如果政府帶頭犯法,那不是連政府存在的唯一理由都否定了嗎?而且,政府擁有龐大的暴力機器,一旦恣意妄為,後果將十分危險。不單公民自由危如累卵,甚至人身安全也受到威脅。

其 實,大陸公安破壞法律,無法無天的傳聞已經不絕如縷,接踵而來。不斷有異見人士被軟禁,被監視,甚至「被失蹤」,「被外遊」,這些全都是非常「有創意」, 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行為。也就是說,這些都是政府濫權的行為。但是,社會大眾還是沒有想到「被自殺」的可能性。現在李旺陽懷疑「被自殺」,把市民大眾對 政權的恐懼和憤怒推上一個新的高峰。

連日來,不同政治背景的人對李旺陽「被自殺」事件作出回應,這些回應也令人再一次看清每個政治人物的真面目。港區人大代表田北辰和劉健儀都說會去信中央,促請徹查事件真相。但是,工聯會的黃國健卻指內地每日都有很多命案發生,「若每件命案我們都去干預插手,這並不適合。」

不過,內地每日真的有很多「被自殺」的案件發生嗎?劉佩瓊則認為應該先等待地方政府交代事件,暫不去信中央,「地方很多事發生,不一定關中央的事」。但是,如果中央包庇地方公安濫權,其實也難逃最終憲法的責任。

根據中國憲法第五條,「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現在就請中央政府捍衞中國憲法的尊嚴。

迴避事件 沒有好處

上星期六,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在出席活動時,被記者要求對李旺陽「被自殺」事件作出回應,他十一次重複「我不會公開評論這事件」。其實,他被記者連番追問,不是偶然的。在公民自由和權利的問題上,民間社會對梁振英早已充滿戒心。

面對李旺陽「被自殺」的事件,梁振英重複不評論事件,不斷迴避,對他個人其實沒有半點好處。梁振英應該化被動為主動,積極回應,表示明白香港市民十分關注事件,並且會在適當時候和場合,向中央表達港人對事件的關注。

中 央也應該關注這次事件。中央重視維穩,但是問題在於怎樣維穩?現在的客觀情況是愈維愈不穩,愈維愈失控,因為維穩的具體操作有黑洞化的傾向,以至最終上面 發號施令的人也不知下面的具體情況。如果搞出人命,是一點也不令人意外的事。而且,維穩不單在程序問題上失控,在成本問題上也失控。

據說維 穩費用比軍費還要高,因為上面發號施令的人根本不知道下面找了多少人來維穩,也不知道要維多久,但是卻要照樣發工資給執行維穩的人。維穩最終會否愈維愈不 穩,愈維愈失控,這是中央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早前陳光誠事件已經令中央十分困擾,現在又發生李旺陽「被自殺」事件,恐怕中央在維穩問題上已經愈來愈沒有 辦法,必須思考新方法。

至於李旺陽事件,現在的關鍵是要等家屬站出來,公開交代是否授權將李旺陽的遺體火化,並且要得到社會大眾的相信。如 果事後發現邵陽市政府強行把李旺陽的遺體火化,事件進一步鬧大是必然的事。在公民自由和權利這個問題上,民間社會沒有退路,中央政府和邵陽市政府必須公開 交代。


丁望:警察隨意殺人 編造自殺假案

「忽然死亡」和搶屍滅迹,竟是常見的「官場現象」。「忽然死亡」者多為維護個人合法權益的上訪者、揭貪者,或者是地方政法系統官吏的「監控對象」。

在湖南省邵陽市李旺陽「忽然死亡」之前,各地發生過不少類似疑案。最為轟動的,是湖北省石首市的二○○九年「六一七群體事件」,起因是永隆酒店廚師涂遠高「忽然自殺」,警方的黑箱作業引起民眾質疑。

有 些「忽然自殺」案,是警察隨意殺人或刑訊逼供後編造出來的偽案。在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有六個警察因小故「教訓」下崗職工李勝利,把他打昏後 從派出所三樓女廁外扔下致死。殺人者竟偽造李勝利「跳樓自殺案」,並獲派出所副所長冷飛等警官支持。他們是受周口市法院書記員呂留生之託,把李某害死。官 方媒體稱,呂某的姐姐與李某發生過口角,呂就請七一路派出所警察「為其出氣」。

這件自殺偽案,暴露一些地方警官和警察無法無天,草菅人命。

偽自殺案或偽意外死亡(殺人車禍)案頻頻發生,是因為地方官吏和警察,藉口「維穩」擺脫法律、司法程序的約束。在「服務大局」的口號下,以恫嚇、暴力的手段威迫當事人,按他「設計」的罪名認罪。這就是維權人士說的「拳頭出罪名」。

「忽然死亡」的增多,也暴露當事人的人身自由、委託律師等合法權利,被地方土霸剝奪。
現在各地的「維穩」,源自八九學潮後以「反自由化」為名的秋後算賬。新核心人物提出「穩定壓倒一切」、「強化專政職能」論,並在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之外,設立中央維穩工作領導小組和地方的維穩小組。

不管什麼社會制度的執政黨、政府,都有穩定政局和社會秩序的訴求,這是無可厚非的。

但是,不能以維穩之名,隨意讓關於民眾權益的法律條文、相關司法程序「白條化」。法律和制度沒有約束力,民眾的基本人權如人身自由,就沒有任何保障。民怨的積累,反而衍生社會難以穩定的因素。

清華大學社會學教授孫立平的〈跳出維穩怪圈〉,說:「我們已經陷入『維穩的怪圈』,各級政府將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用於維穩,但社會矛盾和社會衝突的數量非但 沒減,反而不斷增加,在某種意義上已經陷入『愈維穩愈不穩』的惡性循環……形成了『僵硬的穩定思維』。正如有人說的,『穩定』壓倒腐敗了嗎?壓倒貧富差距 了嗎?沒有。最後被壓倒的很可能是民眾表達(維護)自己正當利益的權利。」

鼓吹極端的維穩論和敵對勢力論,是回到毛澤東的階級鬥爭論、無產階級專政論的老路,社會又陷於左折騰。

 
潘小濤: 請關注李旺玲

我想,最慘的是被失縱的李旺玲。

十二年前,她因為替哥哥李旺陽鳴冤,接受《美國之音》、《自由亞洲電台》訪問,被判勞教三年。而且受到哥哥牽連,她一家受到公安的特別「照顧」,丈夫趙寶珠「被失業」,一家人就靠他打散工的微薄收入,以及每月三百元的微薄收入,支撐這個家,五個人只能擠住在二百呎、沒有廁所的陋屋,她卻無怨無悔。

當她一年多前,第二次到監獄去抬哥哥出來後,繼續把哥哥抬回家,一心以為可全心全力照顧他,讓他享受溫暖的日子。

當哥哥要住醫院,她每天清晨拿着煮好的飯餸出門,到醫院餵哥哥吃飯,替他按摩身體,好讓他可以稍稍康復,照料自己。

詎料,哥哥「被自縊」了!更慘無人道的是,她拒絕簽字火化,堅拒承認自殺的結論,想為哥哥爭取公道,屍體仍被強行火化!

大家想想,一心要照料哥哥,想為哥哥討回公道,最後連哥哥的屍體也不保,被匆匆火化,真是情何以堪呀!這對她的打擊是多麼大呀!

在今日一切向錢看的中國,我們看到的新聞,盡是虐打及遺棄年老多病的父母,如今,有這麼一個有情有義的妹妹,本來就是非常的難能可貴,而這樣的好人,卻受到當局最無情的摧殘,那些軟禁她、強迫她簽字的人,不是禽獸不如嗎?

為免李旺陽被自殺的悲劇,在他妹妹李旺玲身上重演,雖然這個可能性不大,但很可能一直被軟禁,禁止她向外界講出被簽名同意火化的真相,禁止她控訴當局殺死李旺陽的真相。懇請各界關注她及其家人的命運,這就是其中一項我們可以為李旺陽做的事,替他看顧一下那個深深愛他、為他付出無數心血的好妹妹,李旺玲日後如何生活,相信這也是李旺陽最放不下的一件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