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2日星期四

林沛理: 主僕情深的悲劇



《桃姐》拍出主僕情深,卻渾忘反思桃姐的悲劇人生,以至對不仁不義的奴僕制度作出批判。

十八世紀英國哲學家休謨(David Hume)畢生致力研究「人的科學」(the science of man)。他認為,人之所以為人,在於有所謂的「道德感」(moral sense),能夠以旁觀者(spectator) 身份,對行動者(agent)施加身受者(receiver)的行為,作出或褒或貶、震驚、憤慨、感動以至讚嘆的道德評價。

我想,我不喜歡、甚至討厭港產片《桃姐》,就是因為它冒犯了我的道德感。我不想以道德主義者自居,但我真的很想知道,一套在道德上那麼令人反感甚至反胃(morally repulsive)的電影,竟然可以感動那麼多人;香港這個社會明辨是非的能力,英文所謂的「sense of right and wrong」,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如果導演許鞍華和編劇的moral sense不是那麼遲鈍,《桃姐》應該是一則關於悔恨、罪疚和遺憾的道德教訓。出身寒微的小女孩,從小就在大戶人家做「妹仔」、工人、奶媽和廚子。她終其一生淘空了自己,不僅不知幸福為何物,甚至連想像幸福的能力也沒有;只懂得一心一意侍奉她的少爺仔,以他的快樂為自己的快樂、他的幸福為自己的幸福。從心理學的角度而言,當個人在成長的過程中無法孕育出完整的自我意識(sense of self),以及建立有效的「主體性」(subjectivity)和「能動性」(agency),他\她便有可能像桃姐一樣,只能夠「透過別人來活自己的生命」(to live vicariously through someone else)。

你可以說,終身不嫁、為主人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是桃姐自己的選擇。問題是桃姐為了餬口,在人生最寶貴的黃金歲月為奴為婢為僕,而為奴為婢為僕又是一份特別消耗精力、時間和自尊的工作。到桃姐可以選擇離開的時候,她已經不懂得為自己而活。更何況那時的桃姐早已年老色衰,連交朋結友的基本社交能力也沒有!這就是典型的「選擇的矛盾」(the paradox of choice):當你千辛萬苦掙到選擇的權利(the right to choose)之時,選擇的意志(the will to choose)卻早已被磨平,可以讓你選擇的東西(options)更是少得可憐。

你不用讀過馬克思,只需頭腦清醒一點,自會看到桃姐的一生不只是徹頭徹尾的悲劇,更是赤裸裸的剝削。心甘情願的奴役也是奴役,正如快樂的妓女也是妓女一樣,這已經是常識了。的確,桃姐是忠僕,她為主人所做的一切是voluntary servitude(自願的被奴役)而非sacrifice(犧牲)。所謂犧牲,是為了更重要和更有價值的東西而放棄手上重要和有價值的東西。幾乎是一無所有的桃姐,從未擁有過屬於自己的「重要和有價值的東西」——例如愛情、理想和自己的家庭——那即是說,根本連犧牲的條件也沒有,更遑論作什麼真正的犧牲了。

作為一個創作人、一個藝術家,許鞍華最大的局限是無法用批判的眼光去審視她的題材。她將《桃姐》拍成一套講主僕情的窩心電影,全片只有一場戲最誠實:當桃姐病重,飾演大少Roger的劉德華對醫生說:「我要返大陸工作,如果發生什麼事情,請你把她直接送到殮房吧!」這場戲提醒我們,桃姐與Roger畢竟只是主僕關係。

諷刺的是,正因為《桃姐》連最起碼的自我反省能力都欠缺,它才會成為一套賺人熱淚的溫情片,引起跨階層的廣泛共鳴。影片的宣傳句語是:你身邊有沒有一個桃姐?對不仁不義的封建制度的批判,被一種對有情有義的「老好日子」(good old days)的懷舊完全取代,簡直是混淆是非。實情是如果我們身邊沒有一個桃姐,應該覺得慶幸而不是遺憾。

當然,《桃姐》是一套要娛樂大眾的電影,而不是一篇要批判社會的論文。可是,即使從戲劇的角度而言,加點筆墨寫桃姐的遺憾和Roger的內疚,人物的性格不是會更立體、故事的戲劇衝突不是會更尖銳嗎?演桃姐的葉德嫻幾乎得到一致好評,但桃姐其實是個蒼白、扁平、寫得欠完整和深度(underwritten)的角色——沒有自由意志,連內心世界(interiority)也沒有。葉德嫻把這個角色演得很像,卻沒有把它演活。她沒有超越劇本的限制,進入桃姐的內心世界去發掘她隱蔽、私人、可能連她自己也不知道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