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2日星期四

江迅: 民間調查團宣布吳英案真相



浙江民營企業家吳英以集資詐騙罪被判死刑,茅于軾等五十多位知名人士組織「真相調查團」,宣布「這是一起驚天大冤案」。案情涉及民間融資、金融改革、官場腐敗、司法正義,如能實現易地重審,對中國政治體制改革是一股推動力。

陽光畢竟鎖不住。在中共高牆鐵牢中,又一個蒙冤者。她叫吳英,浙江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三十一歲的她,曾被稱為「浙江東陽億萬富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遭逮捕,以「集資詐騙罪」被判死刑。消息傳出,引起學術界、法律界、經濟界和金融界嘩然,人們紛紛籲請當局「槍下留人」。

事件引發中南海關注,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三月十四日全國人大記者會上,破天荒以三百零五字對一個經濟案件作出回應。四月八日,北京「吳英案真相民間調查團」向亞洲週刊獨家披露了調查結果:這是一起驚天大冤案。它涉及民間融資、金融改革、官場腐敗、司法正義,此案如能易地重審,對中國政治體制改革進程無疑是一股推動力。

亞洲週刊獲悉,四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已委派要人,由北京前往浙江高院探討吳英案處置方案,初步擬定由最高法院以「事實不清」為由,發回浙江高院重新審理。有望「槍下留人」,盡早塵埃落定。

「吳英案真相民間調查團」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在北京成立。團長由北京天則經濟研究所所長茅于軾出任;原《中國法學》雜誌社總編輯郭道暉、原中共中央宣傳部新聞局局長鍾沛璋、前《人民日報》編委燕淩、全國工商聯原經濟部部長荊中任副團長;老新聞工作者鐵流任總幹事;香港真相出版社社長吳小軍任副總幹事。

調查團成員有:原公安部群眾出版社社長于浩成,原中國工人出版社社長兼總編輯胡甫臣,黨史研究專家辛子陵,原中國藝術研究院建築藝術研究所所長蕭默,女詩人、艾青遺孀高瑛,胡適、陳寅恪研究學者程巢父,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民營企業家孫大午、曾小明,北京律師滕彪、劉曉源、劉子龍、王勇,廣東深圳律師楊松,江蘇徐州律師程為善,江西贛州律師郭蓮輝,《炎黃春秋 》執行主編之一黃鐘,《太平洋月刊》總編輯歐陽勁,原《中國檢察報》記者謝朝平,自由寫作者昝愛宗,上將王誠漢之女王小麗,原國務院辦公廳法務秘書俞梅蓀,原新華社高級記者黃大地,北師大圖書館管理員孟元新,浙江溫州自由寫作者魏青,南通紅楓麗萊地板廠董事長張俊國,退休教師黃寶松等五十人。

調查團下分設顧問組、專家組、律師組、調查組。顧問組由有名望的離退休老人組成,負責把握政策和方向;專家組由經濟界知名的學人組成,從國家經濟、金融政策與發展態勢角度,劃清罪與非罪界線;律師組由全國知名律師組成,作為此案律師的後援力量;調查組由各界一批中青年知識分子和專家組成,親臨浙江東陽第一線查清真相。他們把吳英父親吳永正從浙江接到北京居住,並和吳英律師張雁峰保持聯繫,一起協同工作。

吳永正住在鐵流家多日,全天候與調查團成員暢談,他將女兒在獄中寫下的十多萬字的申訴、檢舉、揭發材料,首度公開,全部交予調查團。這些材料密密麻麻書寫,不少文字辨認相當困難。鐵流等人花了半個多月,把這些文字整理後全部輸入電腦。

吳英,一九八一年五月生於浙江省東陽的一個農民家庭。浙江省東陽、義烏是一片神奇的土地,改革開放以來,這裏激活了諸多商業神話,一個個創業機會,譜寫了太多的商業故事。年輕的吳英內心也不安分了,她沒讀完技校,便輟學去姑姑開辦的美容院學美容技術,結識後來成為她丈夫的周紅波。他倆聯手開了一家美容院。不久後,吳英在西街開設一家貴族美容美體中心,接著又開辦東陽最大足浴店千足堂。她「嗅」到汽車租賃生意,便用積累的資本,買下十多輛車。當「韓流」來襲,她又開了一家韓品服飾店,接著又接手喜來登娛樂城。

勤奮實幹嗅覺敏銳

在這些行業經營中,吳英累積了豐富的人脈關係,她不少客戶都是當地最富有的一批人,吳英在與他們交往中,耳濡目染,逐漸錘煉自己的商業腽性,她勤奮實幹,嗅覺敏銳,生意越做越大。她為人仗義,不只顧自己賺錢,有時看準機會,帶著朋友一起賺,由自己操盤,按約定比例分成,這或許就是吳英「非法集資」的起源。她經常奔波於廣州與東陽、義烏之間,隨後投資地域擴大到大西北,化工原料、洗浴城、婚紗店,二零零零年轉向投資房地產,在多個城市炒過住宅、商舖。到零四年,吳英在服務業和商貿業完成的原始積累獲得成倍膨脹,而期貨市場才是她真正的創業實驗田。此時,她的所謂「非法集資」也就旋風般捲起。為了做大生意,她需要更多資金,銀行不能借貸,找政府立項不批,於是只能透過朋友借貸。借到的錢,往往以高於銀行數倍、十倍,甚至幾十倍的利息回報。零五年,她透過九名至親好友,立下契約,共借款七億元人民幣(約一億美元)。這巨筆借款埋下「禍根」。她明知有風險也得去借去籌,為的是企業迅速發展。

吳英父親吳永正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到二十八日,吳英遭身為律師的楊志昂一夥綁架。對此,他女兒在獄中寫有一字一血的控告書。楊志昂以介紹外資資金賺差額費為由,把吳英誘騙去溫州皇朝大酒店。吳英在控訴材料說,到了皇朝大酒店,她才發現自己的高利貸債主之一楊衛陵也在那裏。他們告訴吳英,他們是要保護她,義烏以吳英的另一位高利貸債主楊衛江為首的黑社會一夥四處找她,要用刀捅她,跺下手和腳。那些人是黑社會的。他們提出一起去杭州。走到酒店大堂,吳英發現還有兩個人,一個是東北人高進,另一個是楊志昂弟弟。到杭州後,他們又把她安置在瑞星賓館。她發現楊衛陵妻子也在。入夜,楊衛陵妻子就睡在吳英房裏,他們還在吳英房間對面又開了兩間房監視,至此吳英失去人身自由。

翌日,他們又將吳英轉移到安徽馬鞍山,此時樓林盛、朱麗雅也參與進來。晚飯後,他們開始威脅吳英,說要殺死她,把她沉到江底,強行搶走她隨身攜帶的現金支票三百三十萬元人民幣、數張銀行卡,強迫她講出密碼,搜走價值幾十萬的手錶、首飾,以及現金和公司公章、企業營業執照。他們還逼迫吳英在三十多份空白紙上簽字,在空白紙上蓋上章。以後,以楊志昂為首的一夥利用吳英被迫簽字並蓋公章的空白信箋偽造文件,製造了東陽和湖北荊門的幾起惡意訴訟假案。金華中級法院的兩份調解書、湖北荊門的民事裁定書都是鐵證。

我被逼照抄收條等

吳英在控告材料上說:「楊志昂又叫來他的一位律師朋友,由他逼我寫了幾份文件,其中有收條,委託書等,我都是按他們所要求寫的文字照抄的。楊衛陵妻子是義烏政府官員,星期一要開會,所以一大早就趕回義烏了。後來全由朱麗雅二十四小時看管我。在馬鞍山那晚,樓林盛、楊志昂、楊衛陵等把我的手機全部搜走,且把房間裏的電話線拔掉,晚上也不讓我睡覺,讓我告訴他們哪裏有房產、哪裏有資產。當時我為了保護自身安全,他們說什麼我就只能怎麼做。樓林盛他們又把我轉移到江蘇鎮江,在鎮江第三天,又轉了兩個賓館。二十七日楊志昂一夥又派人到東陽將我的珠寶和十四處房產相關文件,二十七輛汽車的全部購買憑證及財務資料全部拿走。樓林盛還逼迫我打電話給當時的財務出納周巧,讓他們把這些東西送到謊稱是我律師的人手中,他在東陽市政府門口一輛黑色奔馳車上,共捲走二億多資產。直到十二月二十八日,楊志昂才把印章和企業營業執照還我,讓我回去。楊還威脅我,如果報案就會告我詐騙。」

吳英於二十九日晚上前往東陽公安局報案,由東陽法制辦接待的。吳英說:「報案時駱承嚴陪我一起去做口供,林衛平、楊衛江等全部在公安局樓下車上等。報完案後,我回到概念酒店,才發現金華中院法官及楊志昂已把兩份金華中院的調解書送到我賓館總台,汽車購買憑證及拿走的財務相關憑證全部未歸還。我被捕之後,金華中級法院曾提審我。我說,收條是我被逼才寫的,同時提出異議,如果我真的把房子賣給安徽人了,而且又寫了收條,他們應付我的三千多萬房款,要有銀行相關憑證,或者提取匯款現金記錄。」

吳英父親吳永正說,零七年二月五日下午,吳英在北京首都機場被東陽公安局誘捕,他們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異地抓捕,沒有當地北京公安人員隨同。他們不由分說將吳英強行扣押。在杭州機場下機後,東陽公安局杜局長開著一輛豐田大霸王警車來接,上車後卻用衣服蒙著吳英頭。吳永正說:「女兒剛經歷楊志昂等人長達八天的綁架,心裏一直恐懼,如今又遭難,更是害怕。押我女兒的警察,正是她去東陽公安局為楊志昂綁架報案時做口供筆錄的警官韋朝暉、蔣玉翔。東陽公安局抓捕我女兒,當晚卻秘密押至金華看守所關押。」

連續審訊的六十八小時

吳永正說,在金華看守所審訊時,他們編造因「詐騙五萬元」為由,被東陽公安局刑事拘留,強迫吳英用「祝素貞」假名,住址為金華婺城區八詠路鼓樓七十八號。持續審訊六十八小時,不交代問題就不准吳英睡覺。當時還搜去吳英隨身攜帶的現金十幾萬元人民幣、價值六十餘萬元的伯爵手錶一枚、黃金首飾多件和價值幾百萬元人民幣的一條白金項鍊鑲嵌緬甸翡翠玉的掛件,以及手機三部、索尼數碼相機一個,這些物品至今不知去向。最後讓吳英簽了一份「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文件,才讓她回金華看守所三十七號女監休息。

吳永正說,東陽市公安局竟然還安插了一個化名「張華」的「女犯」與吳英同舍。張華顯得很同情吳英而誘騙口供。她向吳英說,快點講清楚快點承認,就可以取保出去了。她教吳英如何做口供,她自稱哥哥是上海副市長,公安廳廳長王輝忠是她哥的朋友。她自己原來是杭州省監管支隊的,老公也是公安系統的。她在看守所出入自由,所裏的許多管教都和她相熟,吳英就相信了她。張華教吳英怎麼說,她就怎麼說。後來才知道張華原是蘭溪農行的的工作人員,因貪污五百萬元人民幣被判十五年,派她與吳英同舍是受命「立功」。

吳英父親吳永正說:「試問誰還敢相信司法的公正?法律的莊嚴?全是悖情逆理的黑箱操作,違背天理良心的栽贓陷害,只有金華和東陽市有權有勢的官員和黑道才幹得出來。更多詳情,有我女兒在獄中寫的上訴書和控告書為證。」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浙江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二零一零年一月,吳英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開始,浙江省金華巿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吳英案;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八日,浙江高院二審判決,裁定駁回吳英上訴,維持對吳英死刑判決。

「吳英案真相民間調查團」總幹事鐵流接受採訪時說,為什麼說吳英案是中國司法的腐敗呢?吳英集資並不是向公眾集資,而向十一個高利貸主借錢,只有十一個人。這十一個人都是錢莊老板,不是普通百姓,和這十一個錢莊老板,吳英都有協議,有承諾。用民間的話說,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沒有觸犯法律。再說,給吳英判的罪是非法集資詐騙,她借了七點八億元人民幣,實際吳英已歸還三點八億元。案發後,吳英的財產三億多,被公安拍賣了不到兩千多萬。吳英現在還有大片房產,價值五億元。由此可見,她並不是沒有能力還借款。此外,吳英借的錢,並沒花在享受上,幾乎都投資辦了企業,她有一千多名員工。在短短一年時間裏,辦了十幾個公司。因此,非法集資詐騙罪根本就不成立。

鐵流說,這事件背後涉及很多黑幕。吳英案發,不是別人告她,而是她的一個高利貸主非法綁架她八天,並強行拿走她一億元資產。吳英去公安局報案,公安局不但不立案,反將她拘捕了。浙江官員都非常有錢,一個官員少說都有幾百萬元。但他們不願把錢存到銀行,因為銀行利息少,都願意將錢投到地下錢莊。吳英的十一個高利貸債主,莊頭背後牽涉一百三十人,平均每人五百萬。地方政府對你集資,眼開眼閉,集資到一定程度,就把你抓了斃了,這些錢全沒收歸國家所有,這是司法黑幕。

鐵流說,吳英資產拍賣,三十多輛汽車,捆綁拍賣賣了三百八十萬。而這三十輛汽車值三千多萬。她的本色酒店價值五千萬,結果被以五百萬拍賣了。而賣這個酒店,就是黑社會和官方勾結操縱的,他們轉手賣給別人竟賣了八百多萬元。政府是更大「莊頭」。吳英的資產,政府全拿走了,公安全拿走了。三億多的資產,不到兩千萬就拍賣了。那個拍賣吳英資產時留下電話的,就是東陽公安警官。吳英在材料中作出舉報,金華地區十幾個官員集體要求處死吳英,就是為了銷贓而掩蓋罪惡。

被譽為「中國律師界良心」的張思之,就吳英集資詐騙案函致最高人民法院。他認為,吳英集資詐騙一案,事發於集資。問題在於:對於民間金融、地下金融所起的市場作用,認識分歧,意見不一;對集資詐騙罪的罪狀描述,也隨著對市場經濟認識的深化而有變化。至於集資詐騙與民間借貸的分野,法律界已取得兩點共識,明確載入法律和相關司法解釋。

他說:集資詐騙罪脫胎於詐騙罪,故有詐騙罪的一切特徵。識別與判定集資項目是否詐騙,一是集資的對象,二是投資的去向。浙江省零八年出台的《當前辦理集資類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會議紀要》,以此衡量吳英案,其集資對象都是本地親友及放貸人,並非社會不確定公眾;查其資金去向,也大多流入當地實業領域,屬合法經營範疇。集資詐騙犯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在吳英案中體現為債權人本金。即判斷吳英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應根據她行為是否具有侵佔債權人本金的惡意。許諾高額利息不能支付,屬於誠信有虧,而非刑法上的入罪理由。至於吳英是否確有此惡意,未見全部證據,不敢輕下斷語;但以常理度之,如有心設局詐騙,早會仿效國中巨貪,變賣資產捲款逃逸,豈能在當地留下大量資產?對此不難明察。

張思之說,加上諸多債權人牽連案中,且對吳英鮮有指控,又有重要舉報線索尚未追查,如從重對吳執行死刑,恐難服眾。理性地站在改革開放的高度,考量吳英案中反映的矛盾,縱觀金融市場呈現的複雜現實,解決之道在於開放市場,建立自由、合理的金融制度,斷無依恃死刑維繫金融壟斷的道理。他呼籲:「吳案留人刀下,應屬入情入理」,「能明辨慎思,力避失誤,則法制幸甚;受其益者當決非吳英個案,國家甚幸」。

知名經濟學家張維迎說,「當年鄧小平保護了(傻子瓜子)年廣九,今天沒有另一個鄧小平來保護吳英了,所以我呼籲全社會關注吳英案。吳英的死刑是對中國改革的倒退,如果吳英的集資應該被判死刑,不知道還有多少人不該被判死刑。吳英案說明中國距離市場經濟至少還有二百年。因為中國經濟是建立在特權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權利基礎上,即沒有建立起市場經濟真正的基礎。吳英被判死刑意味中國公民沒有融資的自由,意味著融資是特權而不是基本權利,意味著建立在個人基礎上的產權交易合同,仍得不到有效保護,意味著中國人的企業家精神仍然受摧殘。『非法集資罪』是一條惡法,與當年『投機倒把罪』沒有兩樣」。

三月十四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北京全國人大記者會上,就吳英案表示,一段時間以來社會十分關注吳英案。這件事情的啟示是:第一,對於民間借貸的法律關係和處置原則應該做深入的研究,使民間借貸有明確的法律保障。第二,對於案件的處理,一定要堅持實事求是。「我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下發了關於慎重處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通知,並且對吳英案採取了十分審慎的態度」。第三,這件事情反映了民間金融的發展與我們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還不適應。現在的問題是,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需要大量資金,而銀行又不能滿足,民間又存有不少的資金。

鐵流說,溫家寶的這番講話,明確將這一個案的處理,作為解決民營企業對資金需求和巨額民間資本沒有正常出路的突破口。徹查吳英案真相和徹底消除判決吳英案的錯誤,意義重大。這與加快中國民主憲政步伐,爭取司法獨立,伸張社會公義,關係密切。

據調查團隊材料顯示,吳英案一直由當地官府和黑惡勢力在操作。它既牽扯有權力的貪腐集團,還牽扯到與官員勾結的黑社會勢力。當地官府在後台,黑惡勢力在前台。一個二十多歲的弱女子,無權無勢,能在短時間內集到幾億資金,沒有官府授意,沒有黑惡勢力擺弄,能弄出這麼大的動靜?鐵流說,當吳英「非法集資」如同滾雪球般越滾越大時,突然某個環節出現問題,資金鏈斷裂,黑惡勢力為自保,就拋出吳英,圖謀殺人滅口、瓜分贓物。吳英案是東陽最大貪腐案,與當地官員有直接關係,他們正是吳英案的操盤手。當下,政治體制改革沒有跟上經濟體制改革,缺少基本的政治自由和司法獨立,官商勾結,政治體制成為社會發展的瓶頸。重要經濟領域,石油、電信、電力、金融、鐵路仍被壟斷,豪奪利潤。

試驗區傳政策信號

當下引起人們熱議的是,三月二十八日,國務院決定設立溫州綜合改革試驗區,傳遞出四大政策信號:為全面金融改革探路,增強金融供血能力,引導民間融資規範發展,強化服務實體經濟方向。

近年來,在中國大陸廣為人知的孫大午、杜培武、佘祥林、聶樹斌、呼格吉勒圖等人的冤案令人震驚。此刻,吳英仍在鐵牢中,那些身穿制服者是否還在製造一個個冤案,炮製一個個新的「吳英」?吳英案背後的貪腐官員,何時能暴露在陽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