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5日星期四

陳立諾: 驚天貪腐疑案挑戰地產霸權



香港四大地產商之一的新鴻基地產郭氏兄弟與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利益輸送,三人被廉政公署拘捕,背後疑是長兄郭炳湘舉報。案件揭示香港制度對高官監察不足,也顯示地產霸權終面對司法挑戰。

擾攘數月之久的香港特首選舉甫落幕,香港又爆出一宗震撼全城的事件:曾任特區政府第二把手的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六十四歲)與香港最大地產商之一的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聯(五十八歲)、郭炳江(六十歲)因涉及貪污,於三月二十九日被廉政公署(ICAC)拘捕。郭氏家族在香港富豪榜排第三,郭氏兄弟被捕翌日,新地股價暴跌百分之十三點一,市值蒸發三百八十二億港元(約四十九億美元),比新地今年的售房目標金額還要高。

自一八四一年香港開埠以來,許仕仁是被捕的最高級官員,郭氏兄弟是被捕的市值最大公司負責人。此案打破香港兩項紀錄,震動全城。海外傳媒亦甚關注,《泰晤士報》、《華爾街日報》等報章皆詳細報道,指案件令香港廉潔形象受損。《華爾街日報》特別指出香港地產霸權早招市民不滿,質疑高官和商人關係過分密切,事件會打擊投資者對香港的信心。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早上七時,廉政人員前往郭氏兄弟位於港島深水灣道的住所,把二人帶回廉署盤問;九時,廉政人員前往銅鑼灣道禮頓山豪宅拘捕許仕仁。直到接近凌晨十二點,才讓三人保釋離開。來自廉政公署的消息指出,許仕仁涉嫌於二零零零至零三年出任香港公營機構強積金管理局行政總監以及零五至零七年任政務司司長期間,向新鴻基地產提供香港政府土地政策機密資料,例如房屋政策、規劃及賣地消息等有商業價值的資料;多個與新鴻基地產有關的地產項目包括紅山半島、馬灣公園、西九單一招標、元朗Yoho Midtown及大圍香粉寮項目等都看到許的身影。與此同時,許則有系統地接受來自新鴻基地產的利益:包括一個可巨額透支的戶口與免費入住豪宅等,估計數年來金額達數千萬港元。

許仕仁曾插手郭家內鬥

許仕仁母親出身澳門名門望族,他自小與郭氏三兄弟郭炳湘、郭炳江及郭炳聯相識,是童年伙伴。許仕仁離開政府後,在新地出任顧問。零八年郭家發生內鬥,盛傳許仕仁為郭氏兄弟母親鄺肖卿出謀獻策,導致長兄郭炳湘退任主席。於是在剛剛結束的特首選舉中,郭氏兄弟也分成兩派,郭炳湘支持梁振英,而郭炳江、郭炳聯則支持唐英年。

許仕仁肥肥胖胖的有雙下巴,被外界稱為「肥龍」,又有「橋王」(多計謀之意)之稱。他出手闊綽,行事圓滑通融,愛酒愛馬,常在馬會包廂宴客。每年都會幾度到外國欣賞歌劇,遠至俄羅斯,有時刻意坐飛機前往,看畢即回港。許仕仁夫婦零三年起便居於禮頓山全層兩個相連單位,面積合計四千五百多平方呎。零五年,許出任政務司長時繼續居住於此,位於山頂的官邸只作宴客用。當時許表示以月租十六萬港元(約兩萬美元)租住禮頓山單位。而政務司長的月薪是二十九點七萬元。市場人士稱現時這兩個單位市值租金約三十一萬元,售價約一點五億元。

許在香港上層政經界人脈盤根錯節,與特首曾蔭權、剛卸任政務司長的唐英年、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前金管局總裁任志剛等人都有多年交情。他尤其和唐英年稔熟,兩人同樣愛紅酒,並曾聯名養馬。唐英年計劃參選特首初期,許參與競選班子開會,是唐營核心人物,但去年年中卻突然退出,直至選舉結束也沒有出現在唐的競選活動中。

去年十一月,愛馬的許仕仁竟連名下馬匹亦悉數售出。當時傳聞許仕仁身體出問題,又有報紙以頭版新聞形式指他可能涉及官非,但他都否認。他最近一次露面是在三月二十五日去會展中心投票選特首,當時他外形瘦削,雙下巴變成單下巴,四日後即告被捕。

香港版太子復仇記

據悉,廉署在三年多前就開始調查此案,而舉報人就是郭氏長兄郭炳湘。零八年五月郭炳湘被撤去新地董事局主席一職,改任非執行董事,導致他和兩名弟弟關係破裂。他於是向廉署舉報,指新地把禮頓山單位租予許仕仁涉及非法利益輸送,並入腽高院控告多名新地董事,指新地以高於賣家叫價購入新界大圍香粉寮地皮。亦有消息指,廉署在更早時期已在調查許仕仁,這也是為什麼許的官宦生涯零七年戛然而止。

廉署調查初期兵分兩路,一方面調查許仕仁零三年時涉嫌沒有繳付租金即遷進禮頓山單位,涉及租金約一百三十二萬元,到同年十一月許才開始繳付;另一方面,調查許仕仁是否向新地提供政府機密資料換取報酬。隨著調查深入,廉署發現許仕仁過著的富豪級生活,遠非其公職收入所能支付。知情人士透露,許的金錢來自東亞銀行的一個不必有抵押品又可透支的銀行戶口,許表示是朋友借給他用的,但這位朋友並不要求他還錢。直至今年年初,廉署找到不少證據,於是再度徵求律政司意見,確定可以用更嚴重的受賄罪檢控許,並以行賄罪檢控郭氏兄弟。

香港《蘋果日報》文章指廉署去年年底即可抓人,但和許仕仁友好的現任特首曾蔭權一直拖延。梁振英當選候任特首後,有人向梁提出此事,梁與曾見面時主動要求曾在任內處理,曾在壓力下准許廉署採取拘捕行動。

廉署拘捕行動的法律依據是香港《防止賄賂條例》第四條和第八條,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刑罰是監禁七年和罰款五十萬元。另外的依據是普通法中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該罪名若成立是沒有判刑上限的,但若只在區域法院審判則最高刑罰是監禁七年。

許仕仁、郭炳聯及郭炳江涉貪案現正處於調查階段,具體檢控尚未開始,而且涉案人財雄勢大,廉署必面臨激烈的法庭攻防戰,能否入罪是未知之數。早前,廉署曾高調以涉貪罪名檢控前無線電視總經理陳志雲,但陳在區域法院被判無罪。

高官屢違規港人激憤

過去七年香港最高層三位官員都出現違規問題,屬前所未有。上一任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涉嫌地庫違法僭建,而特首曾蔭權則坐富商遊艇和私人飛機、租住富商豪宅,可能涉及利益交換。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及貪污被捕後,很多市民致電電台節目表達憤怒,退休公務員姚先生慨嘆﹕「香港為何會淪落至此地步?」林先生則指香港的高薪養廉制度出了問題,是時候檢討。

四月二日,零六至零七年間曾擔任廉政專員的羅范椒芬在香港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對許仕仁涉貪被捕「絕對感到極度失望」。她表示,現行制度絕對有問題,她任專員時,曾打算延伸防貪條例,但遇阻撓,令她很不開心。香港立法會二零零八年終於通過修訂《防止賄賂條例》的第四、五及十條,延伸至規管特首,但第三及第八條沒有修訂,令特首不受有關條文監管。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則認為涉貪跟《防止賄賂條例》延伸並無關係,他對亞洲週刊說:「許仕仁身為高級公務員,沒有理由不知道他的行為已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目前法例對中下層公務員監察已夠嚴謹,司局長需要的是政治監察,現時是制度的問題,缺乏民主制度,工商界對政府影響力大。九七回歸前,高級公務員由英國監管,退休後則回英國老家,跟香港本地利益少糾葛;現在很多高級公務員五、六十歲就退休,都是香港本地人,常與工商界聯繫,導致利益輸送出現。」

「媒體監督、民主選舉制度、政治人物自律才是監察的有效方法。當然官商勾結是政治層面的問題,工商界通過功能組別把影響力伸入政府,除非政制改革,否則就算梁振英上台亦無法解決香港的深層次矛盾。」馬嶽補充道。

不少政商界人士如今憂心忡忡,擔心被捲入貪瀆漩渦,一名商界人士表示:「許仕仁在官商界縱橫多年,做事一定很乾淨,今趟一定是有內部人士提供材料。除了關於新地的材料,搞不好也有關於其他地產商的。」經此一役,在香港壟斷已久的地產霸權可能會被撕開一個裂口,也許終結地產霸權的號角已被吹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