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5日星期四

吳木鑾: 被逼出來的溫州金融改革



中國國務院批准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重頭戲是進行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溫家寶稱中央已經統一了思想,在溫州試點民營資本進入金融領域,打破金融壟斷。

這是中國金融困境的突破。三月二十八日,國務院批准《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同意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共確立溫州金融綜合改革十二項任務,其中比較重要的有三項:一是要求規範當地的民間融資,鼓勵發展新型金融組織來吸納民間資金;二是解決當地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三是要求溫州政府研究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

四月初,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提出要打破金融壟斷。他說:「現在民營資本進入金融,根本來講,還是要打破壟斷。中央已經統一了這個思想,在溫州進行試點。」溫家寶的講話表明,在國際金融危機和國內經濟就形勢的壓力下,中央已經在金融改革上達成一致,溫州金融改革試點將成為中國深化市場經濟的最後攻堅戰。

治理非法融資

溫州經濟是中國民營經濟發展的晴雨錶。在政府表面鼓勵民營經濟發展、實則明益國有經濟的大背景下,溫州的發展完全是草根和自下而上的。因此,民間資金在推動當地經濟發展起關鍵作用。民間資金的好處在於融資速度極快,契約履行主要靠非正式力量制約,大多數情況下違約的概率不高。而其弊端一方面在於融資成本相當高,另一方面一旦借貸方資金周轉出現問題可在短時間內「爆煲」導致災難性後果。

二零一一年,當外界期待中國可以成為歐債危機的「救世主」時,溫州引爆小型「金融危機」。當時許多人士預測溫州危機可能是中國經濟危機的序幕。由於資金出現周轉問題,許多溫州企業老板在無法還清高利貸時選擇逃亡之途。在去年九月份,一天內曾有八位溫州老板「跑路」。企業主外逃影響著市場的信心。事情的嚴重程度還不止於此。浙江商人吳英被判處死刑在全國引起激烈討論,許多人討論高利貸背後的法律甚至政治問題。這位年輕女子是所謂浙江非法民間資金的操盤手,她的控罪進入司法系統後節節升級,最後面臨與巨貪一樣的死刑懲罰。民間人士對吳英鳴不平透露出民眾對民間資金複雜的看法。

溫家寶親赴溫州調查

在溫州「金融危機」升溫的時候,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選擇到基層一線獲取一手材料再做判斷。溫家寶的視察並沒有高調批評高利貸。他把問題的癥結歸於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不足和民間借貸的監管問題。

企業資金鏈斷裂、企業主「跑路」固然有企業主經營管理不善的原因,但這些是個體原因。溫州金融危機的主因是全球經濟形勢疲軟、國內銀行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不足所致。而高利貸並不是問題的核心,開放民間融資、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才是上策。在溫家寶視察溫州之後,浙江和溫州政界做得相當漂亮。他們提出要用「開前門、堵後門」的思路規範民間融資。

開前門與堵後門

「堵後門」就是遏制非法集資問題,特別是打擊高利貸牽涉的暴力問題。而「開前門」就是組建民間金融機構,規範民間資金流動。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是被逼出來的。如果不是去年的小型金融危機,溫州的金融改革可能還得再拖數年。此外,在解決中小型企業融資問題的基礎上,溫州還將金融實驗區的方案升級,這就是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

浙江和溫州政界的高明之處在於在解決燃眉之急的同時,還為自己爭取額外的發展機遇。在國務院十二條意見中,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將對溫州今後發展幫助極大。

中國的金融體系處於發展的十字路口。匯率自由化、利率市場化還有更具體的個人境外直接投資等等都是當前的熱點問題。監管層的任何信號都可能引起國內和海外市場的猜測和反應。比如,此前中國的監管機構就合資格境外機構投資者額度增加諮詢國際基金公司意見就引起廣泛猜測,並產生一連串效應。

個人境外直接投資對溫州人來說是意義重大。一方面是一些企業主出現資金鏈問題。另一方面,溫州民間資金正以兩位數的速度增長,這些資金在尋找合適的市場機會。一種估計是溫州民間資金超過六千億人民幣,另一種說法是八千億人民幣,甚至更高的數字。

當前金融監管部門透露的說法是,試點細節公布之後,溫州戶籍居民每人每年可於境外投資總額二億美元以下的資金。投資所得還可以在海外進行再次投資。據一些業內人士的猜測,屆時會有更多資金「暗渡陳倉」,流出去的資金規模可能是極其驚人。也有一些人士認為,資金的流向與一國的經濟面的表現有很大關係。如果中國的經濟繼續向上發展,流出去的資金還是會流回來。雙向、有序的資金流動對中國長遠的發展是利遠遠大於弊。

溫州個人境外直接投資也引起人們對天津、上海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的關注。二零零七年港股直通車(天津)引起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香港恒生指數因直通車的消息動輒上下數千點。在面對香港媒體時,溫家寶提出港股直通車開通的四大條件,分別是監管要求、對香港股市影響、內地投資人士風險教育和更廣泛諮詢工作。事實上,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內地投資人士心態的成熟,直通車是到開通的時候。不過,無論是上海還是天津的直通車,最終的細節和監管要求都可能與原來預期會有差距。

改革成效有待觀察

歷史經驗告訴我們,溫州的金融試驗可能仍有變數。在改革開放後,溫州有數次金融改革。改革開放後全國第一家可以實現利率浮動的信用社就出現在溫州。一九八四年,第一家獲批的私人銀行(方興錢莊)也出現於溫州。雖然金融創新推進溫州經濟的早期積累,一九八六年溫州民間互助資金炒作出現了嚴重後果,當時一個資金鏈斷裂案就牽涉數十多萬人,政府因此重拳出擊(就像今天的吳英案)。民間資金有草根「基因」,運作規範程度肯定難以與大銀行相比。因此,一旦有外界經濟衝擊,也很難保證村鎮銀行是否會出現倒閉潮等問題,政府也因此有可能收緊金融實驗。

溫州提出的「銀行利率市場化試點」沒有獲得國務院的批准。在利率仍然受到政府嚴格控制的大背景下,中小村鎮銀行的競爭力與國有大銀行無法相提並論。因此,一方面是整個市場的價格機制無法形成,另一方面村鎮銀行在遇到危機也會顯得更加脆弱,這都會影響到改革的成效。此外,要求溫州當地的銀行(特別是村鎮銀行)來幫助中小企業發展,也可能是美好的神話。在資本逐利的前提下,村鎮銀行也可能嫌貧愛富,最終中小企業的融資仍然無法解決。

無論如何,這次溫州金融試驗的積極效應仍然大於可能存在的變數。溫州金融試驗區最好的信號還不是上述國務院所批覆的十二條方案,而是浙江省內的分權試驗。浙江省提出一條原則,就是凡涉及到十二條金融改革內容,省裏的權力基本下放給溫州市政府。這將大大提升溫州試驗的含金量。在分析溫州試驗的重大意義時,澳盛銀行大中華高級經濟師楊宇霆提出,中央要下放金融管理,加強地方的權力,這樣可以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事實上,在歷次的溫州金融試驗中,放權多少、地方政府的勇氣和擔當有多大,是決定改革成敗的關鍵。


作者吳木鑾是香港城市大學公共行政學博士,現任教於城大;曾就職於北京《經濟日報》等媒體,獲德國國際記者協會亞洲優秀記者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