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星期五

古德明: 「時代不同了」的曾蔭權



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應城中鉅富邀請,乘他們的豪華遊艇、私人飛機,四出玩樂,綠酒燈紅。這樣的賞心樂事,終於逃不過新聞界耳目。新聞一出,全港譁然。在一片「官商勾結」罵聲之中,曾蔭權一臉肅穆,正告市民:「我退休之後,不會涉足商界。內子更已在深圳租了居室,作養老計。」

但新聞界隨即發現,這退休居室原來是鉅富黃楚標名下公司所有,總面積近一萬英尺,按曾蔭權指示設計,美輪美奐,裝修費用據說少則三百萬元,多則一千四百萬元,都由黃楚標公司支付,而所訂三年租約,租金總共不過二百四十萬元。傳播界還發現,租約簽署之前,曾蔭權運用特權,批准黃楚標公司不遵成例,招聘主席。

這一切其實都在情理之內,意料之中。十倍百倍這一切的官商合作例子,更是不可能沒有,小市民也不可能知道,但我們知道,曾蔭權治港七年,大地產商掉臂橫行,壟斷百業,物價騰貴,貧富越來越見懸殊。據美國人口統計公司( Demographia)上月發表的報告,香港住房價格之難以負擔,居全球第一。否則縱橫才一百英尺的「劏房」,怎會成為無數家庭的棲身地;長闊不過七英尺的「籠屋」,怎會成為無數寡女孤男的歸宿。

同時,曾蔭權則不可沒有華堂萬尺,他說是因為「內子雜物不少」;而地產商李嘉誠日後埋骨,更不可沒有「海螺吐肉」的風水地,因為他是全城首富。於是曾蔭權政府以七千萬元象徵式地價,把大埔洞梓山五十萬英尺土地,賣與李家控制的慈山寺,香客遊人,不得擅進。年前當局為地產商大開強取民房的方便之門,你以為是沒有道理的嗎。

曾蔭權慨歎:「我向來規行矩步,只是時代不同了,市民對長官的要求高了。」他真會說笑。當年香港總督戴麟趾以至彭定康,都從來沒有「鉅富免費代裝修府第」、「鉅富招待旅遊玩樂」等規矩。

明朝宣宗年間,大將山雲拜任廣西鎮帥。當地土豪有例,鎮帥上任,就饋獻錢財,「帥受之,即為所持(即受他們把持)」。山雲問一位府吏:「饋可受乎?」府吏說:「潔衣被(披)體,一污不可湔(洗淨)。將軍,新潔衣也。」山雲又問:「不受,彼且生疑,奈何?」府吏說:「黷貨(貪污),法當死;將軍不畏天子法,乃畏土夷乎?」山雲於是盡拒饋贈,嚴控土豪,安撫百姓,「土人皆愛之」(《明史》卷一六六)。




清朝光緒年間,張之洞任兩江總督。有官員代商人獻金二十萬給他賀壽,請批准在海州開礦。張之洞馬上上奏,把那官員罷黜。所以這位一代名臣去世時,「家不增一畝」(《清史稿》卷二二四)。

當然,正如曾蔭權所說,「時代不同了」。新中國官場,根本不容張之洞、山雲這類人物,也不容英國殖民地的規矩。英國治下,香港財政司長曾蔭權還算安分;現在,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卻只管與鉅富同樂,彼此授受無猜,原因明白不過。

古德明 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