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

莊敦睦﹕從體制內審視王立軍事件的結局



重慶市副市長,原重慶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王立軍,自22日被免去公安局的黨政職務,到26日晚上出走重慶,進入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再到28日被國安局從成都帶到北京,成為繼打黑唱紅之後的又一次出自重慶的重大新聞事件,被稱為王立軍事件。

這一事件,雖然已過去20餘天,但至今仍是人們熱議的話題之一。在報章網路,食肆酒席,茶餘飯後,人們或分析,或揣測,有讚譽者稱王立軍這個內蒙古血統的漢子,以出走美總領館之極端行為,向世人昭示了其與對他有伯樂之恩的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的徹底決裂,為自己尋找了一條生路,不失為一個高招;也有針砭者則認為王立軍此舉,有悖於中國官場的慣例,極端行為帶來極端的後果,就此徹底葬身了自己。

一時間,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依筆者對王立軍事件的觀察,以及對大陸政壇的了解,竊以為王立軍從開始醞釀出走美總領館尋求庇護,到成功實施行動計劃,便已踏上了一條不歸之路!這一分析,是基於從體制內的考量。所謂體制內,即是當今中國大陸的政壇之風,官場之律及思維之道。

先論政壇之風。

中國大陸政壇,有其獨特的慣性模式,即每當歷史重大轉折時期,維護平穩和諧是一切要素之最。眾所周知,今年是一個重大的轉折之年,中共十八大即將召開。中央要求各地切實做到保平穩,保和諧。這是大局,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不管你各地有多少矛盾、多少衝突、多少鬥爭,作為黨政領導的頭等大事,就是要在十八大召開前保證政局、社會平平穩穩、和和諧諧。這才是最高境界!廣東烏坎出這麼大的事,但省委書記汪洋能遇亂不躁,迎難而上,平穩地處理好這起事件,備受中央讚許。溫總理親臨廣東,肯定有加。而王立軍,以一個重慶副市長的頭銜,背離中央的方針,製造出個王立軍事件,說大不大,不過是進入美總領館,「尋求庇護」;但說小又不小,畢竟是一個官至副部級的高官出走,給中央製造了麻煩。這是有悖中國政壇之風的醜事、鬧劇,使中央面子上過不去。請問:主政者能允許這種極端行為蔓延開去嗎?因此,從體制內去審視,王立軍事件的結局一定是王立軍給自己找了條不歸之路!

再說官場之律。

中共自建國以來,以如此張揚地出走國界者,文革中的林彪算一個。當然林彪的出走真相至今仍是一個謎。王立軍則是第二位。有人說他只不過到成都美總領館。按國際法,使領館屬地已有國界之別。王立軍踏進美總領館,「尋求庇護」,已是跨出國界,進入異國,當有叛國之嫌!這是常識問題,也是一個判斷正反的界限。王立軍背離了官場之律,美總領館雖然放你進入,繼而通過外交途徑將你送出。最終結果就是將王立軍拒之門外,根本不接受你這麼個副市長的「尋求庇護」!王立軍的如意算盤是想通過此舉,尋求活命之路,聲稱是與薄熙來「決裂」,而以大陸的官場之律去鑑別,則是與黨「決裂」、與國「決裂」,就此踏上了不歸之路。試想,大陸有30多個省市,哪個省市不會有矛盾、有鬥爭、有不和。如果,今天你這個王立軍到美總領館求「庇護」,明天又來個某立軍要到某領館去「庇護」,這還得了!這不是在給中央製造麻煩嗎?即使王、薄之間真有不共戴天之仇恨,抑或王正確、薄錯誤,中央也不可能在王立軍事件之後去支持你王立軍。如果這時支持了王立軍,豈不造成了贊成王立軍用這種極端方式去處理領導層中的矛盾、不和與鬥爭的錯覺嗎?從體制內去分析,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所以,王立軍犯了大陸官場中的大忌!

三說思維之道。

中國人的思維方式是五千年文化傳統決定的,大多數人對尋求外國人庇護的人都會嗤之以鼻。有人說,賴昌星為救一命,出逃加拿大,以時間換空間,不是撿了一條命回來嗎?殊不知,賴昌星是一介平民,王立軍是官至副部級的高官,豈可同日而語!而且王立軍開創的是一個高官尋求「庇護」的先例,在中國人的習慣思維模式中,就認定你是「叛國」了。這種習慣思維的模式,幾千年都沒變。雖然中華民族早已統一,但那個賣國求榮的秦檜鐵身至今仍長跪在杭州岳王廟內,任人便溺痰濺。前不久,有人曾撰文提議讓秦檜直起腰來,塑個立身像,結果被群起而攻之,罵個臭死!不管你王立軍跟薄熙來有多大的仇恨,你抗爭,你上告,你反訴,都會博得同情與讚賞,而今你王立軍去尋求美國人「庇護」,豈不自辱人格,有損國格!王立軍是錯估了自己的價值,以一個直轄市的副市長身分,到美國人面前去告自己的頂頭上司──市委書記,尋錯了主子,找錯了方向。再說王立軍對美國人來說究竟有多少價值可言呢?美國人即使要給你王立軍「庇護」,還要看看你有多少分量、有多少價值。王立軍自恃過高,自認為分量很重、價值很大,結果美國人將王立軍與美中關係一起放到天秤上一稱,王立軍還有什麼分量?還有什麼價值?理所當然地將你王立軍送出門去。王立軍最終還是「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

自王立軍事件一發生,筆者就斷定:從體制內去判斷,王立軍就此踏上了一條不歸之路。事件的發展證實了筆者的預見。前不久,有報道稱王立軍妻子和弟弟在到處尋找王立軍的下落:他們在重慶,要見市委書記薄熙來、市長黃奇帆,但求見無門;他們到北京公安部,公安部回答不知此事,不知此人;他們到國安部,國安部答覆無可奉告。這正是可以預見的結果。這就是從體制內去審視王立軍事件必然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