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星期日

陳雲:香港文字學系列(二)


陳雲:回塘 (香港文字學系列.三十四)

人會回塘,語言也會回塘。人回塘是智力倒退,語言回塘,是思想簡化。回塘乃民間俗語,難於考據。此語廣府話及客家話皆有,一說是「回堂」,老人癡呆,家人不敢任其外出,只能留在堂內,與兒孫一道玩樂,返老還童,謂之「老回堂」,亦稱「老懵懂」。另一說是「回塘」,乃養魚戶之言。魚苗與大魚,各有魚塘隔開,以免大魚食細魚,魚苗過大塘之後,便可餵大魚飼料,所謂「魚不過塘不肥」。也有魚苗過了大塘,食豐富飼料,依然養不大,要退回小魚塘的。養魚戶笑稱「回塘」。

中文是早熟語言

然則,回塘只是嘲笑之語,幾條魚苗過塘之後養不大,夾在大魚之中,養魚者怎會發現?即使發現了,撈回魚苗塘又有何用?考證民間俗語,到頭來,「得啖笑」而已。

考證文雅語言,卻是哭笑不得。父輩哲睿,子孫不堪重擔,於是多有頑劣反叛,放浪形骸者。文字早熟,子孫也會衰頹。中國在先秦兩漢已有璀璨文字,見諸典籍,令後世汗顏,不肖者只好視而不見,以夷為師。近世中文之零落,大抵可作如是觀之。英文在進化期間,丟失很多中古英語的格式語法,比起德文法文,英文易學,然而論到語法簡單,依然不及中文,中文是世上進化得最徹底的語言,幾乎可以說是早熟型的超級語文。早在漢代,中文已擺脫多音節語詞及形式語法的趨向,脫去很多格式語法的限制。擺脫格式語法限制之後,漢字隨之定型,開展出其他替代的功能來,令表達力更為強盛。也由於語法與字形配合,只須認得字義,即使是先秦兩漢的文章,毋須太多註譯,一看便懂。

中學會考,慘被取代

例如中文沒了眾數(plural number)的s,便用實詞代替眾數,英文的國家country變為countries,中文不一定是「眾多國家」或者「國家們」,而是平義的各國、諸國,有蔑視意味的、不瞄一眼的萬國、萬邦(如唐代的萬邦來朝),有警惕意味的、歷歷在目的列國、甚至列強(如晚清時期的列國入侵)。同樣,中文沒了被動式(passive voice),不一定凡事都說「被」(be),而是有幸福意味的蒙、獲,中性的由、受、告、見,意味不幸的被、挨(捱)、遭、罹等。

可惜,今日的中文,返回蒙昧原始了。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坐西鐵往屯門,車廂播出港府教育局宣傳,說「原有的中學會考將會被新高中文憑試取代」,再說新的高中文憑試多好多好,之前卻用了個「被」字,出爾反爾,言不由衷,彷彿官府要為末代中學會考之廢除而鳴冤叫屈。中性的講法,書寫或口語,都可以用「原有的中學會考將由新高中文憑試取代」。那個「由」字,於教育局諸君,也許太古老了,怎不及一個「被」字時髦?

仿效英文,中文返古

西風東漸,五四時代之後,中國文人提倡用西洋語法來規範白話中文,以致引入許多源自英文的語法虛詞。今日,中文變化多端的虛詞,被西化的語法虛詞取代了,國人不說列國、各國,而說眾多國家,甚至國家們;不說「香港有購物天堂之稱譽」,而說「香港被稱為購物天堂」。中文「返古」了,某些形式語法的功能恢復過來,變成英文在中國的A貨。

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為了迅速展開識字教育及知識啟蒙,也方便傳遞西洋學問,文人提倡「我手寫我口」,然則見諸文字,其實是「以中國之手,寫西洋之口」。如北方口語「我期待着」、「你有着不一樣的經驗」、「這意味着」、「你照着辦」,並非與英文的-ing等同,「着」字是虛詞,也有些實意,化為書面文字,有的要保留,有的要轉化,並不一定都要寫「着」。真的要寫事態進行,也不一定要用「着」字,可以用語態副詞此刻、之際、正在、刻在等等,代替機械的、來自-ing的西化詞「着」。

又如那個副詞「地」字,是來自英文的副詞尾綴-ly。北方口語「你要好好的做人」,明清白話小說會寫為「你要好好的做人」。「的」與「地」,都讀輕聲的di,表示商量的、減去權威的語氣襯詞而已,並無實義。書面寫為「你要好好做人」,損失的只是語氣,意思無損。白話文運動之後,便硬性規定將此語氣詞變為副詞尾綴的「地」字,「好好地」的那個「地」字,擺脫不得,中文成了英文的A貨了。

最近在中文系當老師,有位內地來港修課的學生,品評香港報紙專欄的「三及第」文章,獻上一句:「倪匡的專欄文字往往不按常規地出牌」,不禁莞爾。句如長蛇,西而不化,又囿於流俗比喻(「不按牌理出牌」)。化為中文,自是從容:「倪匡行文,不依定則,常有出格之語」。

同理,中文的「是」,也不是英文的is。我不願意,我是不願意,我是不願意的。三句意思相同,語氣不同。「是」乃語氣詞,並非語法詞。

廢了動詞思考力

內地天災頻仍,義工回港之後,報紙便充斥「分享災難經歷」之語。分有分享、分擔、分攤,述有講述、憶述、述說,這些都顧不上了,只是將share的動詞漢化,固定為「分享」。原本分享的構詞重心在「享」而不在「分」,西化之後,重心在「分」,享字無義,於是好事壞事都可以「分」了。英文廢了中文動詞的武功。反之,在market share一類的名詞,報紙仍懂得分辨,是「市場佔有」,而非「市場分享」。動詞廢武功,只留名詞辨識力,是近年中文的大病患。

陳雲:非物質 (香港文字學.三十二)

過年燒炮仗,舞獅子舞麒麟,小孩穿紅着綠討利市,大人祭祀拜年說恭喜,往日的大人先生,叫依循舊俗,謙稱未能免俗,今日的學術潮語,稱之為「為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出一分力」了。月前的「反高鐵」運動,除了造就「八十後」與「激青」的標籤,還造就了「非物質」一詞。何解英文的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無形的文化傳承),翻譯中文之後,竟變了「非物質文化遺產」?

聰明笨伯

一元復始,萬象更新。《道德經》曰:「返者,道之動也」。復古更化,返本開新,乃中國古人面對新事物的態度,西方人面對新鮮事物或名詞,也是返回希臘羅馬與希伯萊的老傳統去思索的。高中的物理學,至今念念不忘。月前在報章讀到「非物質」及「後物質」,初看還以為是粒子物理學的名詞,類似物質(matter)、反物質(anti-matter)的衍生詞。後物質價值,返譯英文,回敬洋人,就是non-material value,有同義反覆(tautology)之感。個人價值或精神追求、心靈嚮往,就是超乎物質的。超乎物質,何不說「超物質」,而要說「非物質」呢?

英文的intangible,乃觸摸不到的事,無形無相之事,《易經.繫辭上傳》泛稱之為「道」:「是故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看不見的、聽不到的、摸不着的,《道德經》各有專門名詞論述:「視而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某些中國學者面對西文或西學,卻是詞窮理屈,往往以直譯、音譯或曲譯了事。也許政府懼怕「無形文化遺產」一詞哲理過甚,使民眾想入非非,忽而民智大開,便用偽科學意味的「非物質」來曲譯了。彼等以為,「物質」容易明白,「非物質」便可解也。彼等不知,形容詞一般可以對稱,名詞則往往有非對稱(asymmetric)的現象。例如,合乎人道的生活,形容詞叫人道的(human)生活環境,不合乎人道的生活環境,叫「非人生活」(non-human living condition),這是互相對稱,各自可解的。然而「生命」可解,「非生命」則不可解。「死亡」確實可知,可以由醫生開具證明,然則「非死亡」是何物,天曉得了。不死(non-death)是否就是永生(ever living),容顏不老是否青春常駐,這不是宗教或美容的命題,而是語言迷霧。

物質有先後乎?

說後物質主義(post-materialism),起碼有個先後次序,差可望文生義。資本主義社會崇尚生產力與企業精神,大量生產的商品,滿足物質需求,加上政府的福利保障,人有閑心追求更高層次的文化需求或心靈滿足,例如個體自由發展、生活方式的選擇多元化、社會寬容、社群共融等等。所謂「後物質主義」,是由美國政治及社會科學家朗奴.英高赫德(Ronald Inglehart)《寧靜革命——西方民眾的價值變遷與政治風格》(一九七七)一書提出 。後物質主義價值(post-material values)之興起,英高赫德提出兩個假設:「稀缺」(scarcity)與「社化」。物質有所匱乏,面對稀缺,人會先去追求物欲滿足,但人的基本價值觀亦會受到青少年時期和成年初期的生活背景與歷史經驗所左右,在仁義與物欲之間不斷反覆,至成年前期以後,經歷長期的社會化過程(「社化」),核心價值觀念方始建立。踏入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香港社會富裕,福利充裕,此時成長的兒童受到自由、平等、選擇多元及品味鑒賞的教育影響,長大之後,「雖不能至,心嚮往之」,自己希冀美好的生活環境和文化享受,也寄望別人可以保有其美善生活。即使不幸是在職貧窮的「月光族」 ,囊橐無餘,也寄望別人可以安居樂業,特別是在鄉郊和舊區生活的貧民,可以享有目前僅存的生活資源,不致被政府或地產商用發展經濟的借口所侵吞。

心物不二

英高赫德的後物質論繼承自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Abraham Maslow)提出的「需求階層論」(Need Hierarchy Theory),認為諸種需求有其次序與高低之分,滿足了低層次的生理、安全等需求之後,人始會追求較高層次的美藝、尊重、自我實現等需求。然則,這些都是成長理論之假設而已。如同管仲說的「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只是法家之言,並非至理。吾國繁榮之後,正是倉廩實而鄙禮義,衣食足而寡廉恥。衣食足夠與否,覺悟的人都是知榮辱的;不覺悟的人,衣食愈足,愈不知廉恥,反而驕奢淫逸,無惡不作。 物質愈豐裕,覺悟的人享有餘裕,實踐更多的精神需求;物質不足,覺悟的人也可自得其樂。物質空乏,身陷險境,覺悟的人也不會向俗世或強權屈服,反而會以身殉道,孔子最愛惜的兩位弟子,顏回和子路,就是以身殉道的。

道德覺醒,不分貧富。真正享受物質生活者,「一簞食,一瓢飲」,也自得其樂。不懂得享受生活,美酒佳餚,一樣食不知味。心靈寄託與物質享受,乃一體之兩面,不必強行分拆,區別先後。港府某些蠶蟲師爺,以為用物質誘惑或世俗娛樂便可將青年抗爭者拉回所謂主流社會,支持所謂經濟發展,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要解說為何新的一代會有精神需求,會將精神需求宣之於口、付諸行動,只能說香港很多人已經參悟物欲,有了精神覺醒,也可喜可賀也。古今聖賢,摩頂放踵,遊走天下,有教無類,不就是為了培養靈性覺醒的下一代麼?

翻譯與文化歧視

「非物質」價值,消滅了精神。「精神價值」是見得人的堂皇之詞,吾人毋須諱言,用「非物質」來遮掩。將追求美善的精神價值放上政治抗爭的議程,並非如某些論者所說,是「搶佔道德高地」。精神價值,心靈安樂,是出得大庭廣眾的政治議題。翻譯往往包藏禍心,有文化歧視,聯合國的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保護無形文化遺產公約》),當中的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中國人應該堂堂正正將之翻譯為「無形文化傳承」或「無形文化遺產」。連西人都可以接受intangible這個字的懸念,難道中國人就天生低智兼賤格、物質主義到底,不敢碰觸無形之事麼?

陳雲 - 變相 (香港文字學系列.三十一)
2010128

五區補選,全民決志。新聞文字也有所謂「協同效應」的,例如一月十六日反高鐵的示威者「包圍立法會,衝擊鐵馬」,被政府和某些傳媒協同文字之後,二合為一,變作「衝擊立法會」,和平青年被誣為「暴民」了。政府的鳥籠政改方案推出之後,社民連以投票明志之方式發起抗議運動,「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口號推出不久,語言變相,也節縮成為「五區公投」,再自變為「全民公投」、「全民起義」。政治進入web世代,可謂開足turbo,一日已經太長矣。

古今之義

變相乃佛教術語,將佛經故事,如佛陀成佛經歷、凈土之福樂等,繪成壁畫,使凡人皆懂,見而起誠敬之心,謂之變相,猶如口述佛教故事之白話本,謂之變文。變相流行於古印度及中國六朝與隋唐,國主崇佛之際,後世僧權旁落,壁畫式微。然則,頗多佛教用語,如投機、傾偈、心心相印、天花亂墜等,後來變為日用語彙,詞義便粗淺起來。「變相」成為日常語彙之後,唐宋之義,有如神仙或妖精變形、變身或化身;明清之後,則成了套語,假其虛名而無其實事,借用掩眼之法,達致目的,以免露出真面目也。此詞略帶貶義。例如上世紀七十年代之前,辦公人員向市民索取幾元錢飲茶,便被傳媒譏諷為「變相貪污」;年前傳媒報道鐵路公司取消學童優惠或月票,便說是「變相加價」;近日報道領匯強迫租戶換上豪華裝潢,之後瘋狂加租,便說是「變相逼遷」;報道外判公司任意延長清潔工之工時而不給予適當補薪,便說是「變相減薪」,工會斥為「變相剝削」。

變相公投並非良詞,正當的講法,是「間接公投」;若借用民初中國的政治術語,如汪精衛政府「曲線救國」之論,也可說是「曲線公投」。說自己搞的是「變相公投」,實有主動揭露自己蒙騙市民之意,有如英文的white lies(白色謊言、善意謊言)。異議者無權無勢,應擁有更多自由,以政治風度而言,強勢者應保持克制及優雅,弱勢者可容許放肆與賴皮,社民連乃仗義之屠狗輩,以丐幫弟子自我解嘲,吾人也不應以小節拘束之。

五區補選,全民決志

游詞詭語,奸猾之執政者常用,被迫走向偏鋒的民間抗爭者,也會玩弄文辭,虛張聲勢,萬一執政者捕風捉影,向稻草人萬箭齊發,便可收「草船借箭」之效,平添實力焉。議員總辭及用補選脅迫選民回應之策,在二○○三年反二十三條國家安全立法時有人倡議,可惜民主派認為貿然辭職,反而危險,此議遂無疾而終。二〇〇七年馬力病逝之後,議席出缺,陳方安生與葉劉淑儀在港島區參選,起初也有民主與專權對決之意味,但選戰展開之後,議程混雜,始終是一對政壇舊人對決而已。

社民連提出「五區總辭,變相公投」,一開始便是政治賭博,底牌只是社民連三名議員總辭,既不是日本式的內閣總辭,也不是德國式的同盟議員總辭。至於公投,只是參選黨派以民主或不民主之政綱競選而引起之全民投票選擇而已。 選舉論壇掀起社會辯論而投票,全體選民以投票方式,明示爭取民主普選之決心,功效比起民意調查更為堅實可靠。表示志向,古語謂之「明志」,此港人「明志」之過程,大可借用基督教之「決志」一詞,下定決心、表明志向也。至於大陸的「表態」一詞,有強迫之意,不可用。弱勢搞政治,要層層遞進,步步為營,應以「五區補選,全民決志」打開頭陣,暗渡陳倉,靜待選戰展開,水到渠成,再激進不遲。 選舉論壇之上,胡言亂語,輿論也會寬忍也。

弱勢從政,知己知彼

「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如實描述,是「五區請辭,全港補選」,這也是攻擊公投行動的親共報章被迫採取的客觀之語。公、社聯盟一開始便說是「變相公投」,輿論也將「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壓縮為「五區公投」,再進展為「全港公投」、「全民公投」。公、社聯盟請辭之際,更出廣告說是「五區總辭,全民起義」,引起親共輿論嘩然,可謂變相過分,走火入魔了。起義乃武力推翻政權,不可輕言。有謂此乃廣告人之建議,又說流行文化已將此詞用得輕忽,如文化起義、劇場起義、戀愛起義、時尚起義等,都是砌詞狡辯而已。

本月十五日,國務院港澳辦終於發話,譴責鼓吹議員集體請辭的公、社兩黨威脅《基本法》的憲制基礎,說《基本法》並無憲制性法律依據支持所謂公投,公投既無法律效力,港人亦無權創制公投制度。前東歐人民之鬥爭,便有人民制憲之術:在廣場上集會,召開人民制憲會議,可以成立新政府,號召人民推翻暴政。一九八九年的「六四」民運,就差這一步設想:共黨分裂,將軍嘩變,美艦靠岸,國軍登陸,然後山河變色,「蘇東波」變了「中東波」。劉曉波倡議「○八憲章」,就是補上這一筆,明當年之志,功德圓滿。中共判其重刑,可謂求仁得仁。香港公、社兩黨倡議公投,在中共眼中,就是創設憲制之演練,距離人民制憲、顏色革命與香港獨立,幾步之遙而已。港人固然有權明志,爭取民主,然而也應明白共黨心態,不可胡言亂語,自以為是投石問路,引蛇出洞,其實是引虎出山,無可招架。

弱勢從政,宜知己知彼,勿輕舉妄動。雖知草船可以借箭,然則逗留過久,貪勝不知輸,激怒敵方猛然發箭,船身不勝負荷,則舟沉中流,無功而返矣。公、社聯盟只有五艘輕舟,中共卻有千萬弓箭,衡量利弊,能不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