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8日星期四

江麗芬: 正常社會不正常




周四立春,猴年已至,料不到消息傳來,海洋公園一隻5歲大的雌性川金絲猴「虎虎」同日離世。香港正值多事之秋,難免令人聯想到香港不再虎虎生威,只能苦苦力撐下去,心頭一陣忐忑不安。

即使沒有這個壞消息,相信也沒有多少港人對前景感到樂觀。政府與支持政府的建制派多會指摘,現時眾多的社會問題,應該歸咎於泛民主派,是泛民不斷拉 布或搞事所致,希望這些舉動會令泛民失分,在9月的立法會選舉失利,繼而喪失議席;泛民對此不以為然,私下還說拉布對他們的選情影響有限。

蘇局長的兩種視點

世上不會有無緣無故發生的事。泛民無論在立法會財會或大會不斷拉布,聲稱藉此阻止通過高鐵額外撥款或《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相信他們私下已作計 算,或從支持者的反應評估,認為不會因拉布而流失支持,哪管政府對拉布咬牙切齒,也不怕政府借民情迫使他們收起拉布策略。如此一來,政府必須檢討為何出現 這種僵局。

只是,政府對此似乎沒有興趣深究,只管加大力度抨擊拉布。主理《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早前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借題發揮,形容這是「非常不正常」情況。

不過,不正常的事豈止這一件,蘇局長處理的電台續牌一事,也是「非常不正常」——商台與新城電台的牌照到今年8月下旬屆滿,現在距離8月只餘6個多 月時間,政府至今仍未決定是否予以續牌。為何蘇局長的視點只落在泛民的拉布,而不會看看政府對電台續牌的處事準則是否「非常不正常」?

根據《電訊條例》,通訊局須於廣播牌照期滿前15個月就是否予以續期,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呈交建議;此舉可讓特首與行會有幾個月時間審議建議,然後在牌照限期前約12個月作最後拍板。

雖然相對於經營電視台,電台營運所需的成本與規模顯然小得多,可是每年投放的資金至少也逾億元(根據政府提交立法會的資料,商台於2010 2016年的投資為8.06億元,新城為6.41億元),因此《電訊條例》就續牌程序作出時間規限,背後理念是希望電台經營者有充分時間知道電台日後的命 運,決定未來該如何投資經營,或者為結束經營而做好準備。

然而,政府每次總如錄音機一樣,一味重複「一切按既定機制進行」,遲遲未有什麼決定。
到底何謂既定機制?按照過往常規,例如對上一次給商台和新城續牌,政府便是在兩家電台牌照屆滿前的一年多,行會正式通過讓它們續牌,繼續有12年經 營權。今次兩家電台續牌申請,通訊事務管理局按照法例,於去年5月、即牌照屆滿前15個月,向特首及行會提交建議;可是事隔8個月,特首與行會一直按下不 表,遲遲未作決定。

這難怪令人想起2012年特首選舉時,另一候選人唐英年「爆料」,說前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曾建議只批商台續牌3年,以此「管束」電台抨擊政府的言 論。如今,當年的行會召集人已成為特首,擁有的權力更大,例如決定行會議程,大家看着特首與行會一直未交代兩電台的續牌決定,自然令人擔心情況比2003 年更為「惡劣」。

事實上,有消息說,當局至今仍未就續牌一事拍板,「問題」出於相對比較敢於批評政府的商台。

今次事件,並非僅僅是兩家電台的續牌事情,而是關乎言論自由。按理,政府不應只以一句「按照機制進行」,而對外界的質疑不予回應。可惜,拖拉之間,只見商台節目主持人乘着蘇錦樑出席該台節目時便一再追問續牌一事。

不出聲不等於沒怨氣

喜歡事事complaincomplaincomplain的香港人,今次卻不見有人(包括那些好事的代議士)發言關注。或許,如此「不正常」 之事,近年在這個「正常」的社會不斷發生,可說已成新常態,例如港視發牌事件、亞視續牌等等,全部不是按一貫機制或既定機制辦事,大家早已見怪不怪,根本 沒有餘力抗議。

對一些問題不關心、不發出噪音,也不見得社會沒有怨氣,對特區政府與管治也不是好事。近年,社會不斷說要捍衞本土價值,所謂「本土」,除了自由民主 法治之外,還包括行之有效的制度為管治之本,而並非事事以長官意志行事的人治。近年特首民望長期在低位徘徊,社會對政府的信任亦甚低(根據港大民意研究計 劃的民調顯示,去年底的民意淨值、即信任比率減去不信任比率,只剩下7.7個百分點),在在反映社會的躁動不安。

議會內,當那些過往不支持拉布的泛民議員,今天也得參與拉布,哪管特首和建制派多次打開口牌要選民vote them out時,可見拉布並非個別泛民議員的一時衝動,而是他們對社會整體氣氛的判斷。

當社會一次又一次「不正常」、有違一貫慣常做法的事情出現,社會撕裂對立嚴重,議會因拉布致難以運作,又豈會是偶然偶發的事。政府官員疾言厲色,又怎會發揮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