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

黎明奇 《為漢字申冤》 第二章 第二節 簡化方法 (續)



關於這類簡化字還有一個誤解,即是一般人認為:很多書法家就寫過這些簡化字,意思是說這些字的歷史很早,比如說很多書法家就寫過草書“為”(如圖),還有“東、書”(如圖),有些和現在簡化字已無二樣了。其實上這是倒果為因,這些簡化字的確是根據名家草書改造的而並非名家寫過這些簡化字。他們寫的是“東”字的草書形體而非簡化字“东”,說他們寫簡化字實在過於牽強。

為便於理解,此處我作一假設。若一位書法家寫過如下幾字:

走”,是否就說明我們可以把這些字簡化成“ ”呢?我們依然可以藉口說歷史上某某書法家真正寫過這些字,後人一看,確實如此。那就只能嗚呼哀哉了!

印刷體與手寫體既然是用於不同領域,自不能等同,至於草書,那更是不能混淆了。手寫體可以為方便而簡,與印刷體有些出入也是自然,人們為了求速,在寫字的時候經常會將很多部件略去甚至可以只留大致輪廓,但這只是用來書寫。而印刷體不以手寫體為轉移,它需要的只是規範穩定,不必隨意變動。因而將手寫體強制性作為印刷體的做法並不可取。我們需要做的僅僅只是將這些草體作為單純的手寫體推廣而已。

總之,如果說其他簡化字在俗字中還算有些許根據的話,草書楷化字的此種根據則完全無道理可言了。

資料來源於書法字典

6)符號代替

以“又”代替的主要有:“汉(漢)、艰(艱)、难(難)、叹(嘆)、权(權)、劝(勸)、欢(歡)、观(觀)、树(樹)、戏(戲)、凤(鳳)、对(對)、邓(鄧)、鸡(鷄)、双(雙)、圣(聖)、聂(聶)、轰(轟)”
以“乂”代替的主要有:“赵(趙)、风(風)、冈(岡)、区(區)、义(義)”
以“云”代替的主要有:“层(層)、坛(壇罎)、尝(嘗)、会(會)、层(層)”
以“不”代替的主要有:“坏(壞)、怀(懷)、还(還)、环(環)”
以“八”代替的主要有:“办(辦)、协(協)、胁(脅)”
以“文”代替的主要有:“这(這)、刘(劉)”
以“代替的主要有:“养(養)、乔(喬)”
以“代替的有:“馋(饞)、搀(攙)、枣(棗)”(部分也歸為“保留輪廓”)

其他的如“陆(陸)、庆(慶)、苏(蘇)、团(團)、爷(爺)、节(節)、应(應)、渊(淵)、肃(肅)、罢(罷)、过(過)、积(積)、罗(羅)、岁(歲)、币(幣)、导(導)、垒(壘)、敌(敵)、协(協)”等。

此類簡化字很大程度滿足了造字者的想像力,看哪個偏旁不順眼即可隨便以一個簡單的符號代替,毫無規律,此方法完全未理會漢字偏旁本身的意義,漢字簡化的隨意性由此可見一斑可謂是“為簡而簡”。許多漢字本身的表音表意部件就這樣被一個毫無含義的記號取代了。據統計,光以“又”代替的字就有十二個之多,“又”何德何能足以擔當如此多功能?(“又”像右手形,在漢字中一般只出現在右旁),“乂”在中國人心中並不是一個吉利的符號,用它來代替未免太草率。“這、過”筆畫本來就不多,無須簡化, “應”何不簡化為“ ”而不惜創造一個什麼都不是的鼓勵部件“ ”?這種簡化方法似乎談不上審慎。

賞”簡化成“赏”,“嘗”簡化成“尝”,“償”卻簡化成“偿”;
由於很多俗字採用此種方法,所以可以說是某些俗字創造者;
亦可以理解為俗字的隨意簡化以及簡化字對俗字的隨意採用。

此類簡化字嚴重破壞了漢字的表意體系,“鳳”從鳥凡聲,“風”從蟲凡聲,“養”從食羊聲,“岡”從山網聲(對比“罔”),(即使某些需要仔細分析才能看出,但起碼比毫無意義的記號要好)“聖”從耳從口從壬,有耳聰口敏之意,是簡化字體會不到的,而“轟聶”之類的疊字簡化後不但失其氣勢反而需要多記一個部件和組合方式。

此類簡化字還嚴重破壞了漢字的表音體系,“漢、艱、難、嘆”的讀音就有相似性,有人說右旁“ ”幾乎無人能識,其表音功能自然也消失了,還不如代成“又”來得簡單。此言差矣,這些字的韻母都為an,其實當一個人認識這些字之後,在頭腦裡面自然就會把“ ”和an 這個音聯繫在一起,而與認不認識這個字無關,同理從“雚”的“歡、觀、權、勸、灌、罐”等字的讀音也都是“-uan”,我們看到以“堇戔菐”為偏旁的字就大概知道是“-in-ianpu”,從“哉載栽裁戴”中也可以總結出-ai(“截”屬訛變,本為‘雀戈’),之前舉過的例子“識殲”的右旁亦如此。

我們經常說漢字的表聲不准,例如“江”與“工”的發音相差就太遠,但這是語音的演變而造成的結果。其實要認真歸納的話會發現很多專業聲旁還是很稱職的,其中有些聲旁都雖然本身的讀音不一定相似甚至還是罕用字,但帶此偏旁的字卻都有一定的聲音聯繫,我們需要認真觀察。如“叚”字雖然人們不識,但以之為偏旁的“假、暇、霞、瑕、蝦”等字都讀xia,除此,“艮、堯、臽、舀、襄、詹、辡、昜、臤、枼、尞、侖、豦、巠、咼、騰<左、上>、孿<上部>、榮<上部>”等表音都比較系統,只是我們缺乏細緻觀察罷了。而當其中部分被代成“又”之後,由於含“又”的字遠不止這些,而且“又”的讀音與此毫無關係,反而會產生誤導作用,其聲旁就完全破壞了,除了死記硬背別無他法。而且“權勸歡觀”等字被代替了而“灌罐鸛獾”卻不得不保留,原來複雜的部件繼續存在,我們還是要記憶,而且不能系統記憶了;

其他破壞漢字體系的例子還有:

過窩渦蝸”等字只有“過”單單簡化成了“过”,其他則類推簡化;
“幣弊斃”中“幣”變成了“币”、“斃”變成了“毙”而“弊”不變;
“鄧”被代替而“瞪凳澄鐙”等則照常用(同樣的還有“鷄溪傒”);
“壇”簡化而“檀顫擅膻”未變;
“辦”簡化而“辯辮辨瓣”未變;
“僅”簡化而“謹瑾”都未變;
“應”簡化而“鷹膺”未變;
“還環”簡化而“寰圜鬟”未變;
“陸”簡化而“睦”未變;
“罷”簡化成“罷”使得“熊羆之‘羆’(羆)”看不出熊了;
樹”簡化而保留“澍廚”(“廚”又調整為“厨”等等。)

7)同音歸併

同音歸併包括兩種,一種是用一個本來就存在的筆畫少的字代替一個或多個筆畫多的字,原來筆畫多的字的意義由筆畫少的那個字承擔,如:
板(板闆)、卜(蔔蔔)、布(布佈)、才(才纔)、采(采採)、沖(沖衝)、丑(丑醜)、出(出齣)、党(黨黨)、斗(斗鬥)、刮(刮颳)、柜(柜櫃)、淀(淀澱)、胡(胡鬍)、范(范範)、丰(丰豐)、干(干乾幹榦)、谷(谷穀)、后(后後)、回(回迴)、伙(伙夥)、几(几幾)、姜(姜薑)、借(借藉)、卷(卷捲)、夸(夸誇)、克(克勀)、困(困睏)、累(累纍)、里(里裡)、帘(帘簾)、了(了瞭)、蒙(蒙懞矇濛)、面(面麵)、蔑(蔑衊)、宁(宁寧)、辟(辟闢)、仆(仆僕)、朴(朴樸)、千(千韆)、秋(秋鞦)、曲(曲麯)、舍(舍捨)、沈(沈瀋)、升(升昇) 术(术術)、松(松鬆)、台(台臺檯颱)、涂(涂塗)、万(万萬)、系(系係繫)、咸(咸鹹)、向(向嚮)、余(余餘)、御(御禦)、吁(吁籲)、于(于於)、郁(郁鬱)、云(云雲)、折(折摺)、占(占佔)、征(征徵)、症(症癥)、只(只隻)、致(致緻)、制(制製)、表(表錶)、筑(筑築)、准(准準);

一種是另造一個新字,用以代替原來兩個或多個筆畫多的字,這些字的意義皆由新造字承擔,如:

并(並併)、尝(嘗嚐)、当(當噹)、发(發髮)、须(須鬚)、复(複復)、汇(彙匯)、获(獲穫)、饥(飢饑)、尽(盡儘)、历(歷曆)、卤(鹵滷)、么(麼么)、弥(彌瀰)、签(簽籤)、苏(蘇囌\甦)、坛(壇罎)、团(團糰)、钟(鐘鍾)、脏(臟髒)。【有些字實際也屬於恢復古字,對這些字的簡析見後附錄】

有些簡化字雖從主觀上來講並沒有採用上述方法,但由於與過去的罕用字碰巧重合,也會造成和同音歸併同樣的影響。如“坏(pei1):修補;厂(han3):山崖;叶(xie2):和洽;腊(xi1):乾肉;适(kuo4):用於人名;儿(ren2):同“人”,“採用古字”中因為字義而分化後又合併的也可歸為這種情況。

很多人依然未理解同音合併字的含義。先以“複、復”二字為例,很多書是這樣解釋的,“複”為重複之複,“復”為光復之複,二者古不可混用,今合為一字。有人就認為,用得好好的“复”字,現在卻還得分清什麼時候用“複”,什麼時候用“復”,極為麻煩。這種觀點顯然就是沒弄懂此類字的含義,典型的簡化字本位。要知道“複、復”是兩個不同的字,而不是一個字的兩種形體,就好像還有“腹”字一樣,我們能說“‘复’在表示肚子的時候寫作‘腹’麼” ?這是字義明確的需要,不然讀fù音的字都是一個形體那就混亂了。我們之所以覺得麻煩是因為長期混用導致意義不分,實際上它們的意義差別是很明確的。這裡值得一提的是,“覆”字也曾經被簡化成了“复”,只是由於某種原因後來恢復了。假如“覆”字沒有恢復,人們肯定又會覺得“在表示覆蓋時寫作‘覆’”很荒唐了。

譬如“復國”“覆國”不分。

按照當時宣傳的說法,這類字可以說是“不造字的簡化”,此法基本採用原有漢字,在不創造新字的同時完成了減少筆畫和精簡字數兩大成果,可謂“述而不作”,但和其他簡化字相比,此類簡化字才是弊端最大的。它們是“漢字拼音化”很好的證明,或者說就是一次演習,拼音文字以音表意,同音一般來說自然就同形,而我們盲目歸併同音近音字,卻沒有顧忌漢語同音詞多的特徵。這些字之間沒有任何聯繫,僅僅同音而已,除少數字確有通用之例,大部分毫無道理可言,哪些字代替哪些字似乎也是隨機的,甚至有的連音都不同,憑什麼將其合併?漢語裡面存在著很多有時口頭無法分辨的同音字詞,而這些字詞往往靠字形來分辨,即:音所不能辨者以形別之,而同音合併則使得它們更模糊了。生活中人們記事記帳為了求速有時候就隨便找個同音字代替,但這只是隨手而寫,在正式領域,這種字就是別字,為了規範和避免誤解還是會寫原字的。強制把這些字作為規範字未免太過草率,還會大漲別字不正之風。

因此,同音歸併的弊端顯而易見:

第一、原字理據性蕩然無存。

因為這些同音歸併字採用的是毫不相關的其他漢字,原有漢字的理據性自然是沒有了。如“麵”之“麥”旁,“薑”之“艹”頭,“裡”之“衤”旁等等。

第二、違反文字表達精密化的發展規律,使字義模糊。

同音歸併其實與歷史上的假借和通假有些類似,若說其他簡化字為錯字的話,那此類字則是同音別字(與我們寫錯別字只是一個“州官放火百姓點燈”的問題),而別字是會造成意義誤解的。假借盛行於春秋戰國,人們懶於造字,遇生字則以同音字替之,後來人們漸漸認識到其缺點,為表意明確便在假借字上增旁顯義(後起字與本字皆此來源),通假字則是本有其字而臨時選別字代替,但所通之字後代基本固定。而同音歸併則是復歸假借通假時代,其倒退性我們有目共睹。還有一些雙音詞也是如此,如“芙蓉”本為“夫容”,後加草頭即是為了顯意,另外“鶬鶊、峨嵋、崑崙、蝌蚪、鞦韆、叮噹、蜻蜓”皆是如此,而簡化字卻把“崑崙、叮噹、鞦韆”重新恢復為“昆仑、叮当、秋千”(“叮”為何不變?),二簡字曾經把“蝌蚪、叮呤、吩咐、蜻蜓”也變成了“科斗、丁寧、分付、青廷”,其影響是一樣的。

社會發展了,生活中新事物在增多,舊事物在減少,但新事物增加的速度要高於舊事物減少的速度,人們為了表達這些事物就會選擇更多的字和詞,使得表達更準確,漢字的數量則會自然增加,最後趨於穩定。無論如何,文字對語言的表達能力應該是越來越精確的,這是任何語言文字發展過程中共同的規律。而同音歸併則容易引起人們對字義的歪曲,使得字義更加模糊,這不得不說是一種倒退。

“下面”是方位還是指做麵條? “老姜”是對朋友的稱呼還是指生薑?“面皮”是臉面還是一種食品?“天干”到底是指天氣乾燥還是指天干地支?“干(gān)不了”和“干(gàn)不了”如何區分?“不准”是不準確還是不准許?“编制”是動詞還是名詞?“頭發黑”是頭髮很黑還是頭有點黑?“发端”是源頭還是頭髮尖端?稀松”是又稀又鬆還是很稀的松樹?“仪表”是形容人的外表還是一種儀器? 喝“老白干”是否有點不吉利?“心脏”:心髒該如何表達?此外還有“白面、面板、金发、余一人、尽余杯、船只、令人发指”等等都是會引發歧義的。

總的說來這些字的存在大大增加了人們誤解的機會,成語更是如此,有些雖然能從上下文看出來,但是大量浪費了人們不必要的理解時間,如果“能夠從上下文區分意義”可以作為支持此類字的藉口的話,那似乎“糖”簡化成“唐”都是可以的。總之,本來不用語境就能區分的字義現在靠語境才能區分,這算不得是進步。更何況有些連通過語境都不得其意呢!
其實只有同音同義異形的異體字才是真正的累贅,而其他不同的字則是各司其職,同音歸併的大部分是意義完全不相關聯的字,即使是一些意義相關的同義微殊詞也是表達細膩感情的需要,豐富的書面語言就是靠這些詞來表達的,如“飢”表示饑餓而“饑”表示饑荒,前者表達的是人的感覺,而後者表達的是收成;“丰”表示人的丰姿而“豐”則表示物質的豐富,等等。而同音歸併卻強制性合併了這些本來表達不同意思的字,硬性減少漢字字數,仿佛減小人們的負擔,卻未意識到這麼做的嚴重危害。

合併不同意義的字人為增加了模糊性,嚴重影響文字表達語言的明確性,違反了語言文字發展求準確這一的規律。書面語以文字為基礎,因此此舉使得漢語書面語系統受到嚴重破壞,而且還削弱了漢語書面語的表達力,是不利於語言豐富和發展的,這無疑是真正的開倒車!
在現代白話文中尚且造成如此大的影響,在用詞更精練的文言文中更不用說,故宮有一處宮殿有一個牌匾為“昇平叶慶”,估計大陸人看到了這個都會念成“升平yè慶”了,若是臺灣人,可能會不認得這個字,然後查字典,發現“叶”念xié,是融洽的意思。《禮記》中有一句話:“商之先后……”,“后”是最高統治者的意思,後來引申為皇帝的內室,與表示先後之“後”完全不同。同理“后宮”與“後宮”完全不同。“帝后”與“帝後”也是不同。
造化钟神秀”的钟原來是“鍾”,是集中的意思(“鍾愛”之“鍾”同義)。“渚清沙白鳥飛回”,我一直以為是飛回來,但後來看了原文才發現是“渚清沙白鳥飛迴”!“迴”有迴旋義,這種鳥兒盤繞的感覺立即出來了。“天子藉田千畝”本為天子耕種之田,卻變成了“天子借田”。“邴夏御齊侯”本義為“邴夏給齊侯駕車”,估計很容易被誤解成“邴夏抵擋齊侯(的進攻)”吧(“禦”,為防禦義,原文為“御”,本義是駕車、御用)。另外還有“錦城雖云樂” “隔江猶唱後庭花”等等。只能這樣想,我們讀的古詩詞和文言文很多都是不準確的,所以有些簡體字版的古籍才特意保留了這些字,但我認為跟保留“锺”一樣作用仍然不大,由於人們在生活中根本就沒有使用這些字,所以根本就不能分辨。這些字的出現不但使得我們現代語言文字應用顯得不方便,更是造成我們對古籍誤解的主要原因。

有人形容此種論點完全是迂腐,並以孔乙己為比喻。需要說明的是,所謂孔乙己中茴字的幾種寫法是異體字問題,是同一個字的不同寫法,而我們說的同音代替字卻是完全不同的字被強制合併(只有極少數可以部分通用),根本不能相提並論,你能說蛔是茴的另一種寫法?
最有代表的要屬“余”了,這裡單獨討論。其傳統漢字為“余餘”兩個,“余”為姓氏和文言第一人稱,“ 餘”則表剩餘的意思,這個字在文言文中往往靠上下文都不能分辨出來。如“隔篱呼取尽余杯”應為“隔離呼取盡餘杯”,即盡剩下的杯,而不是盡我的杯;“餘年無多”也是“剩下的年歲不多”的意思而不是“我的時間不多了”。“欲勇者,贾余余勇”(《左傳鞍之戰》),在只學過簡化字的人來說完全不知所云,實際上是“賈余餘勇”,意為買我多餘的勇氣。可能當事人也意識到這種影響,因此簡化字總表中又加了一個字“馀”並注釋:在余和餘可能混淆時仍用“馀”,而在平時生活中仍未恢復,民間表示剩餘義還是用“余”,這犹如隔靴搔癢揚湯止沸,這樣的彌補不但不會使含義更準確反而更加混亂。不會混淆時不管表示什麼意思都用“余”,而可能混淆時則分別用“余”和“馀”,先不說大部分人清不清楚“馀”字的用法(因為平時不用),即使對於認識的人來說,看到“馀”還好理解,看到“余”字仍然有兩種可能,一是在不能混淆的情況下可能是“我”或者“剩餘”,二是在可能混淆時的“我”,本來一對二的關係變成了二對二的交叉關係。其實恢復原字一對一即可,在部分領域保留則會更容易混淆。


其他簡化方法好歹只是字形的變化,它們有著一對一的明確關係,無論簡化得多糟,總不會造成語義含糊和誤解,可以隨意轉換。但這類字就不同了,它不但是字形的變化,更是意義的混淆。

第三、多音多義字增多。

說漢字難,有時候就是因為很多字音多義多,記一個字的不同意義尤其是不相關聯的意義遠遠比記兩個不同的單義字要困難(以上多義字包括語言學上的“多義字”和“同形字”),漢字很多(多音)多義字都是由於字義或詞性的變化或引申而產生的,意義一般有關聯,如“好hao3”和“好hao4”。當然,也不排除有少數意義不相關的例子,也就是同形詞,像花朵的花和花錢的花就沒什麼聯繫,但這種字早就存在,慣用已久,而且經過長期的磨合二者的意義不會相互干擾。而同音歸併字卻人為創造了一大批字義毫無關聯的同形字,如“發fa1”和“發fa4”,尤其是“干”兼併了“幹、乾、幹、榦”(只有後兩者可以通用)四個字,使得其義項大量增加,不但不如分開容易記憶還使得意義含混不清,其實簡化無功反而繁化。

一般來說沒有關聯的叫同形字,有引申比喻等關聯的叫多義字,這裡就不嚴格區分。

第四、錯別字成災。
 
有些商家為了顯得有文化,經常會使用傳統漢字,但是由於不懂其中的道理,便經常鬧笑話。店鋪燈箱、牌匾、日曆、書法、影視劇的傳統漢字別字百出,如把“理髮店”寫成“理發店”,把“萬里長征”寫成“萬裏長徵”,(居然還有將“發”寫成“髪”的如圖)。還有“偉人故裡(里)、日歷(曆)、鬆(松)香、子醜(丑)寅卯、一見鐘(鍾)情、鹹(咸)陽、復(複)印”(括弧裡面為正字),不勝枚舉。即使像《漢武大帝》如此氣勢雄渾考據的電視劇也不免出現了兩個重大文字錯誤,把“太皇太后”寫成“太皇太後”,把“准奏”寫成“準奏”。康熙曾寫的錯字“曲院風荷”如今反而變得正確了(本為“麯院風荷”,“麯”為酒麴,形容酒香,其實這個也完全沒必要簡化),這種現象對我們漢字的健康發展是很不利的。

第五、繁簡轉換困難。

本來繁簡對應關係是很明確簡單的,但有了這種簡化字,它們之間的對應關係便變得混亂了,由於港臺仍用傳統漢字,所以轉換需要經常進行,這種一對多漢字的存在使得轉換的過程不在輕鬆,許多用字仍然需要人工校正,即使如此還是很容易出現別字,這給陸港臺交流帶來極大的不便。還鬧出不少笑話,大陸人用的傳統漢字一度成為了港臺的笑柄。另外,字體設計往往沒有顧忌到這類字,網上流傳的很多傳統漢字體往往對這類字只規定一個繁體,而很多輸入法雖然自動識別詞語,但錯誤依然頻出,這可能也是造成商店牌匾等等地方錯字成災的一個原因。一些喜歡漢字的人也會發現,很多字書對這類字的解釋很多都往往都是顧此失彼,甚至搞錯,而沒有對這些本不同的字分開解釋,這也造成字典查詢的困難。

本書即是轉換後再重新校對的。

第六、造成姓名誤解。

同音歸併致使很多人改姓改名或致人誤解,如“鐘鍾”本為兩姓,“畢昇”有些書上變成“畢升”,“魏徵”變為“魏征”,“劉知幾”變為“劉知几”,“公孫丑、文丑、丑牛”之“丑”卻容易讓人誤解為“醜陋”之“醜”,情何以堪!有一個笑話,大陸人給余光中寫信常常把“余光中”寫成“餘光中”,令他苦惱不已,而我一個姓余的同學家裡家神上也赫然刻著“餘氏”,還有把“郁達夫”寫成“鬱達夫”,“范仲淹”寫成“範仲淹”,“姜子牙”寫成“薑子牙”,“万俟(mo4qi2)”變成“萬俟”等等,而“錢鍾書”先生誓死不改為“钱钟书”更是典型的例子,“鍾”有專注之義,如“鍾情、鍾愛”,與鐘錶之“鐘”完全不同,現都簡化為“钟”,後來為了尊重錢老在姓名中恢復“锺”,但保留又如何?因為其他場合仍然未恢復“鍾”,在姓名中保留的這個字只能成為一個純粹的記號,這些字的關係也因此顯得更為混亂。中國人歷來都對姓名極為重視,看到自己平白無故被更姓改名也不是什麼好滋味吧。

我相信如果有人的名字中有“灝”字,他是絕對不會同意別人隨便改成“浩”的。

第七、造成字義混亂(例外情況)。

如“乾、藉”二字表示“乾燥、藉口”義時簡化成“干燥、借口”,而表“乾坤、慰藉、狼藉”義卻不簡化, “瞭解、乾燥、憑藉、徵求”等被簡化成了“了解、干燥、凭借、征求”,而“瞭望、乾坤、慰藉、宮商角徵羽”等義項卻仍然不變。
更讓人糾纏不清的就是“宁”字,“宁”本讀zhǜ,“寧”為níng,雖不同音,但由於簡單還是以“宁”代“寧”,“宁”不常用,但以之為偏旁的字卻很多,在“寧”字簡化後,卻把以“宁”為偏旁的“貯佇紵苧”統統調整為“贮伫纻苎”,而以“寧”為偏旁的“擰檸獰嚀”統統調整為“拧柠狞咛”。很多人看到“貯佇”等字還誤以為是寧ning 字加了某偏旁。此種方法牽一髮而動全身,為了單單簡化一個“寧”字卻不惜破壞整個系統,此種折騰不可謂妥當。如下:

原字: ning 擰檸獰嚀    zhu 貯佇紵苧
簡化為: 拧柠狞咛           贮伫纻苎

與此類例子相同的還有,“么”本讀yao1,簡化字卻把本讀me 的“麼”簡化成“么”,而又把“么”調整為“幺”。

“幹於”簡化了“擀淤”卻保留下來,以及之前的“馀、锺”等實在令人費解。

本來一對多就已經夠複雜了,現在又加上這些例外情況,繁簡對應關係因此變得極端混亂。同音合併字打亂了字形和字義的聯繫而進行了重新分配,於漢字的傳承是極為不利的。若將前面數種簡化方法比作將一組繩子剪斷的話,此種簡化方法相當於將繩子剪斷並攪亂,前者或許直接接上就行了,而後者可能還需要重新解開整理才能接上。

對於很多需要學習傳統漢字的人來說,這類字的存在大大增加了學習的難度,其他的傳統漢字直接對照記住即可,而這些字的義項卻要在腦子裡重新編排。人們對它們的意義混淆不清,同樣會造成對古書的誤解。

我若將“贛江、矗立、羈絆、矚目、麥麩、糟糠、鬧鐘、時髦、美髯公、總裁、燃燒”這組字寫成“干江、处立、几绊、主目、麦夫、曹康、闹中、时毛、美冉公、总才、然烧”,人們必定不會認可,但這與把“後來、幹事、幾乎、穀物、麵條、酒麯、手錶、鬍鬚、頭髮、老闆、捨棄”寫成“后来、干事、几乎、谷物、面条、酒曲、手表、胡须、头发、老板、舍弃”有什麼區別呢?

【補充:2011 年出了一個天大的笑話:故宮博物院給破盜竊案民警所送錦旗出現了錯別字,本應為“捍祖國強盛,衛京都泰安”,結果“捍”錯為“撼”。“捍”為保衛,“撼”為撼動,二字意義毫不相關,關於作風問題我不想評論,只就漢字而言,此兩字若不幸遭同音歸併簡化,這種錯誤就成為正確了】

同音合併字中只有極少數可以採用。如以“出”代“齣”,以“才” 代“纔”等,這些字通用已久,範圍較廣,原字極為複雜,是可以適當考慮的。

如果對於前幾類方法而言爭議還很普遍的話,對於同音合併字我認為是不應該存在多少爭議的,此種於字義、傳承、交流有百害而無一利的簡化方法萬不可繼續行於世。

8)另造新字

這類字主要包括“蚕(蠶)、尘(塵)、肤(膚)、个(個)、惊(驚)、灭(滅)、琼(瓊)、体(體)、响(響)、边(邊)、丛(叢)”等。
單從字理上來說,這些字還是較為符合造字原理的,有可說解性。但這些字有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字形差別過大,認識簡化字往往不能認識傳統漢字。我認為若該字極為複雜沒什麼說解性而簡化字又比較可分析的話可以謹慎採用。

關於簡化偏旁

其實簡化偏旁主要功能在於類推,能簡化的字數多,沒有割裂漢字之間的聯繫性。“糸饣訁钅”等簡化偏旁,雖然它們簡化了,但由於命名未曾改變,對這些漢字的表意性沒什麼影響,“讠”雖然樣子與原部首“訁”差別很大,但我們看到它時仍然會想到“言”之意。
但它卻有幾個問題:

訁饣糸钅”等創造了新的部件和偏旁,而本字“言食糸金”都未簡化,是不利於歸類和處理的,更主要的是,就手寫體而言,人們自然而然地就會將偏旁略化而保留輪廓,寫起來和那些簡化字是沒什麼區別的,實無簡化之必要(臺灣實行的手寫簡化字就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漢字中雖然本來就存在著一部分偏旁異形的情況,如“水氵”“火灬”“人亻”刀刂”“竹”等,這些主要出現在隸變之後,是為了漢字的美觀協調才分化的。

”在快速手寫時,上方會很自然地變成連串的點,簡化字也沒什麼優勢,反而使得它與“艸”混淆,不需要簡化,“ ”創造了新的筆畫形式且不可分解,“ ”創造了新的部件,而“呙[]”僅僅簡化了一畫,顯得更沒必要。

另外還有一類字,如“殼、殺、轂、變、廳、寬、類、獎”在簡化為“殼、殺、轂、變、廳、寬、類、獎”後把某些細節筆畫省略了,其實這種也是很沒必要的,反而還增添了繁簡對應的困難,在認識這些傳統漢字時要注意。

關於地名

簡化漢字強制改掉了部分地名,一個地名往往蘊含著深刻的文化因素,其實生僻字改稱完全是不必要的,就像一個人名我們不能隨便改變其中的生僻字一樣。對於一些小的地名,由於影響範圍小,沒必要去改,如“氹仔”,如我們鎮“萬庾”(有人寫作),“庾”為重量單位,這個名字表示的就是我們鎮是產糧大鎮,它絲毫不影響我們認識,而大的地名我們很快就會習慣,也不會有什麼影響,如“深圳、贛江、鄱陽湖”等。有些不涉及生僻漢字的改名更沒必要了。

小結

為說明問題,前面的很多例子我是盡數列舉。綜觀上述這些簡化方法,總言之,有眾多不合理之處,也沒有妥善考慮漢字本身的理據特點和其歷史傳承。單就這幾種簡化方法比較而言,其中同音歸併最為荒唐,草書楷化和符號代替嚴重破壞了漢字的結構、表意性和整體的美感,其次則為部分省略,而採用古字、更換形旁或聲旁、保留原字輪廓、另造新字和偏旁類推中雖也有合理部分,但也忽視了漢字的發展連續性。

關於漢字簡化有人還提出五項原則:避免形狀極其相似之簡體字;多用橫直線及相稱之筆畫,少用斜線及曲線之筆;兩偏旁之筆畫比率,不宜相差過遠;在可能範圍內,設法顧及到六書條例或造字原意;形聲字借偏旁得聲者,應避免例外;少造形義毫無關聯之簡體字。這幾項原則其實是十分合理的,而我們所用的簡化字則把這些原則盡數破壞了。

評價一個簡化字本身的必要性主要要從兩個方面來分析:1

原字筆畫多不多,結構是否複雜2、簡化字是否破壞漢字理據、結構和系統。

關於簡化字破壞漢字本身的例子前面的論述已經很詳細了,無需多言。而傳統漢字是否就真如想像中的繁雜呢?

很多人以繁難來攻擊傳統漢字。簡化字針對的本也應該是繁難漢字。的確,漢字繁難的稱號也不是毫無來由的,很多漢字確實很“繁”,但是否大部分“繁體字”都是呢?我們看資料說話。

據我統計,被簡化的繁體字筆畫比例分佈大致如下:

第一表10 6%11~15 38%16~20 41%;﹥20 15%
第二表10 22%11~15 56%16~20 20%;﹥20 2%
10 11%11~15 43%16~20 35%;﹥20 11%

未經簡化的傳統漢字的筆畫比例大抵也是如此。

可見,所謂傳統漢字的筆畫大都處於適中水準,真正筆畫多的只是少數,即使這些筆畫多的,他們也並不一定難,因為決定漢字難易的除了筆畫以外,還要看其是否有孤立部件以及它的組合等等諸多因素。

那麼漢字完全不應該簡化嗎?當然不是。

我們來看看這一組字:“瓊竊鐵竈鑿鬱憲關聯籲慶釁叢邊壽”。可能光看看就有些頭暈,它們才是漢字繁難的代表,筆畫過多、表意性較弱、部件結構孤立。這才是真正需要我們進行簡化的。

所謂孤立就是指這個部件結構只出現在極個別字中,需要獨立記憶,這種才是不利於我們應用的,但是也要採取適當的方法進行簡化。
還在使用的如“爵嚼嚏霸爨”其實也可以適當簡化

很久以前在我印象裡繁體字也就是這般形象,我滿可以大罵漢字之繁難,後來我才發現,這只是管中窺豹而已。在簡化漢字的過程中,我們矯枉過正,同時也將那些大部分筆畫適中或筆畫很少的無辜的傳統漢字簡化,方法也不盡合理。如“啟豈専養樣節夢時書畫晝這捨個婦氣莊愛動節運鳥魚習遠喬條殺堯腦專過買”等筆畫都不多;至於“來夾協車東馬佇見風貝頁門韋並昇兒長佔門岡”等字則都不超過十畫。而對這些字所謂繁雜的印象完全是因為不習慣而已。有的簡化字僅僅為了省一兩畫就大動干戈,如“來夾兩”,雖說俗字中也的確存在,但毫無作用和必要,寫起來也不會有什麼區別。

漢字簡化忽略了兩個重要問題:傳承性和聯繫性。

這兩點會在簡化字發展章和利弊章詳細闡述,此處便只稍稍提出;

在實施簡化字時由於人們潛意識是反傳統的,因此並沒有重視簡化字會隔斷傳承這一影響;由於考慮並不完備,簡化字在許多情況下對同一部件進行了不同的處理,最後導致種種毫無規律的現象。如以下這些問題:

為什麼有些筆畫較少的簡化了而以之為偏旁筆畫多的反而沒簡化?如“習褶、複復覆履、榦乾幹擀”變成“习褶、复覆履、干擀”;為什麼筆畫完全不多的漢字要簡化而筆畫很多的漢字卻沒簡化?如“車、囊”;同樣部件的兩個字為什麼不類推?

哪怕它並不算罕用,如“環、寰”、“僅、勤”;或者不惜創造孤立部件,如“应(應)、临(臨)”;為什麼這個部件可以類推,而那個不行?如“巠”和“菐”。

所有這些都忽略了漢字之間的聯繫和傳承,其嚴謹性值得懷疑,再加上一些極度混亂、令人匪夷所思的簡化現象(如前面舉過的“壓、寧”的例子),似乎都只能用隨意來形容,這種種考慮欠周的現象使我深深懷疑我們選用俗字實施簡化字時對待漢字的認真和負責程度。俗字既不合理,而簡化字對俗字的取捨也不合理。實施者們在對這些字進行取捨之前有沒有認真分析過:

漢字該不該簡?為什麼簡?哪些可以簡?哪些不需要簡?依據到底是什麼?該怎麼簡?簡了之後有什麼後果?該不該割裂漢字的聯繫?有沒有考慮漢字的傳承?這是本該擺在我們面前的問題,也是我們在實施簡化字之前必須要考慮的問題,但我們卻並沒把它當成一件影響中華民族整個民族的大事來看待,取而代之的可能只有任務指標以及在特定歷史環境下產生的除之而後快的衝動了吧。

俗字可不止我們採用的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