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5日星期日

丘亦生:玩小股東的遊戲



繼阿里巴巴之後,生產智能電話的小米又話到美國上市,原因同樣是要把同股不同權列為先決條件。我相信,港交所(388)又會開始發功,叫市場「袋住先」,要所有法例都為它鳴鑼開道。不過,這與減稅一樣,你問公司要不要,佢一定話要,但實情又是否非要不可。

《金融時報》的Lex專欄最近用了較特別的角度,比較了兩隻手機遊戲股的表現,相當有趣,一隻是以德州撲克及
FarmVille而聲名大噪的Zynga, 一隻則是以Candy Crush享譽game界的King Digital。前者因為新作乏善足陳,收入及用戶均節節下降,最近還要裁員及關閉北京辦事處節流,股價創上市以來新低。後者則因為脫胎自Candy CrushSoda Saga銷情不俗,收入錄得上升之餘,股價亦擺脫了上市初期的低迷,上周股價節節上升,收復了不少失地,股價表現把 Zynga 遠遠甩在身後。

同股不同權 科企際遇大不同

本 來,兩隻股份一隻閉翳一隻得米,反映各自的創意、市場觸角及執行力的差異,還有何微言大義之處?《金時》的角度,竟着眼於同股不同權。原來
Zynga沿用 多達三類股份結構,可說把同股不同權發揮到極致,創辦人Mark Pincus持有的超級投票權股份,每股有七十股投票權,而上市前入股的創投基金所持有的股份,亦每股有七股投票權。

正因如此,
Pincus可以用少於一成股權控制着公司逾六成的投票權,足以主宰公司的發展,即使大家已不再對他寄予厚望,而他亦早於前年辭去行政總裁一 職。相比之下King Digital沒有標榜獨樹一幟的企業文化,也不擔心街外股東會迫令管理層變得短視,只持有11%的創辦人亦不怕因此被敵意收購失去控制權,大巧不工,繼 續沿用普普通通的一票一權制度。

從來不認為,同股不同權是決定一家科網公司成敗的關鍵,有了它公司不會曉飛,沒有它也不會舉步維艱,如果創辦人駕馭有方,無論大小股東都會擁立他/她,讓他/她有足夠空間去帶領公司馳騁縱橫。

我過去也說過,同股不同權在風和日麗的天氣之中,是問題不大的,公司沿着軌道高速疾駛,股東見到業務蒸蒸日上,行情對辦,也會隻眼開隻眼閉。可是,當天色晦暗不明時,管理層又一籌莫展,街外股東卻只有乾着急的份兒,事關權微言輕,「幾時輪到你出聲!」

攤薄股東權力招數 越見刁鑽

可是「最鋒利嘅刀,都會有生銹嘅一日。」我相信任何創辦人或CEO,都未必能在所有時勢和所有發展階段中,次次都演出完美。同股不同權有時確會窒礙公司的更 新升級。最怕的是,正如美國一樣,容許同股不同權之後,會慢慢發展出一個趨勢,就是創辦人把創新的精力,用來研發更刁鑽的招數來攤薄街外股東權力,由AB 股衍生出CD股,投票權比例由一比七十擴大至一比九十九,甚至像Google一樣推出零投票權C股。想像無極限,但還是留給開發產品用吧,不要用來玩死 股東了。

ZyngaKing的一對,讓我不期然想起阿里巴巴與騰訊,兩者同樣是萬億企業,近年互相踩入對方地盤,業務慢慢趨同,兩者的較勁,自然路遙知「馬」力,但在我眼中,這其實也是一場股權制度的比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