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2日星期五

劉夢熊﹕重啟政改五部曲符合《基本法》



「佔領運動」呈「強弩之末」之際,絕食和參加佔領的學聯、學民將運動訴求聚焦到「與政府對話,重啟政改五部曲」。雖然「雙學」等搞的違法佔領已因警方清場和平結束,若不「因人廢言」的話,「重啟政改」不失為化解當前香港政局危機的可行之議。

應否「重啟政改五部曲」,關鍵在於迄今已走的第一、二部曲是否符合《基本法》。如果第一、二部曲完全符合基本法,是無懈可擊的,當然沒有理由「重啟」;反過來,如果第一、二部曲偏離了基本法,並且引起嚴重不良效果,依照中央「依法治國」、「依憲治國」方針,當然需要「重啟」,以便撥亂反正,這是法治精神的體現。正如奧運賽跑,信號槍一響,若有人犯規偷步,所有運動員必須回到起跑線上重新啟步一樣,道理是顯而易見的。

依照基本法憲制基礎和法律規定去審視這次政改已走的第一、二部曲,涉嫌多處違反基本法:

首先,19904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原文提到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如需修改,只有「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或備案)」三部曲,現時「加建」的第一、二部曲在基本法中本身無任何依據;

其次,即使按照人大常委會2004年「釋法」將原本「三部曲」演繹為「五部曲」,目前已走的第一部曲,單是罔顧香港社會希望2016年立法會選舉應參照上屆「超級區議會」模式適當增加直選成分以利於向立法會普選過渡的主流意見,毫無民意基礎地提出「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不作修改」即原地踏步,已違反基本法「循序漸進」的原則,也違反基本法「按照實際情况」的規定,這難道不應透過「重啟」來撥亂反正嗎?

第三,至於已走的第二部曲,即人大常委會「831決定」,先別說基本法附件一第七點、附件二第三點在政改「三部曲」之前根本就沒有由人大常委會先作「決定」的憲制安排,即使按04年「釋法」,人大常委會在第二部曲的角色也只是對第一部曲即「要不要改」予以「確定」而已,而831決定卻超越「確定」,對「怎樣改」提出具體、明確、量化方案,違反基本法「循序漸進」、「按照實際情况」、均衡參與等原則規定,而且混淆「批准」與「備案」概念,越權對香港立法會產生辦法作「決定」(詳見本報1017日拙作《應當重新審視「831決定」》),這難道不應透過「重啟」來撥亂反正嗎?

重啟政改有何不可?

常言:「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第一部曲中的第一階段政改諮詢掛的是「有商有量」之「羊頭」,到頭來賣的是「一錘定音」的「狗肉」,有誤導人大常委會之嫌,引致泛民主派口誅筆伐之餘也傷盡中間理性溫和派的心,令政府公信力「一鋪清袋」。即將推出的「第二階段政改諮詢」廣大市民「哀莫大於心死」勢必乏人問津!

而第二部曲人大常委會831決定以人治凌駕法治,以政治扭曲法律,直接導致香港社會空前撕裂,激起群情洶湧的佔領運動,「逼上梁山」的「公民抗命」使法治受到嚴重挑戰,「人心回歸」工程前功盡棄,多年統戰成果付諸東流,行政、立法關係瀕臨破裂,「不合作運動」層出不窮,政府管治危機四伏,爭奪年輕一代工作全軍盡墨,相當部分香港同胞對「一國兩制」前景感到前所未有的悲觀失望。「雪上加霜」的是,剛結束的台灣「九合一」選舉由於香港政改的「一左二窄」令「一國兩制」荒腔走板,造成台灣中間選民尤其年輕「首投族」產生「今日香港,明日台灣」的擔憂,結果國民黨的「兩岸牌」失靈,是選戰遭到慘敗外因。所以,香港政改第一、二部曲不僅在香港大失民心,而且已直接對兩岸和平統一前景造成了負面影響。實踐結果驗證了香港政改第一、二部曲並非「真理」而是「謬誤」。按照中央「實事求是」、「有錯必糾」原則,重啟政改有何不可?何况國家憲法第62條第11點人大行使的職權就包括了「改變或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重啟政改有何不可?

當下,在佔領運動即將告一段落之際,民間發出「重啟政改五部曲」的呼聲,其實是化解危機、重建和諧的契機。若能重啟政改,相信社會各界一定會珍惜機會,回到基本法框架,在行政長官普選方面摒棄「公民提名」、「過半數提名」兩個極端,尊重提名委員會作為唯一法定提名機構,擴大其代表性,沿用4任行政長官候選人產生的八分之一提名門檻,最後一人一票普選;至於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可參照2012年的「超級區議會」模式,在若干功能組別採取「界別提名,全民投票」方法,增加直選成分。以上兩點,很大機會成為重啟政改第一部曲各方「最大公約數」,看不出有何違反基本法之處。重啟政改的第二部曲更簡單,即人大常委會對行政長官政改報告予以「確定」,毋須「決定」,政改就可以順利進入第三部曲。人民利益、法治精神高於官府面子,「退一步海闊天空」,何樂而不為?

退一步海闊天空

相反,按照特首梁振英擇惡固執的說法:「沒有重啟政改的空間」,後果是什麼呢?其一,即將推出的第二階段政改諮詢肯定受到多方唾棄和杯葛(包括在首輪政改諮詢時熱心提出中間溫和方案人士);其二,根據人大常委會831決定制訂的「落3閘」方案必然在立法會被否決。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堅持「左」的治港思維,令「一國兩制」慘遭滑鐵盧,給兩岸和平統一注入負能量,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