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4日星期六
馬國明: 遲來的民主回歸
古人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佔中的抗爭運動原本只打算號召一萬人參與公民抗命,但由於挾住了香港史上最大型的罷課,加上當權者誤判形勢,演變為一場對當權者而言,一發不可收拾的民眾自發運動。回顧事態的發展,九月二十六日學生罷課的最後一日,發動罷課的學聯和學民思潮在晚上舉行聯合集會。集會將近結束時,學民召集人黃之鋒號召重奪公民廣場,在場戒備的警察當然阻止,並拘捕黃之鋒和學聯的兩名核心成員。但不少學生和參與集會的市民成功進入公民廣場,並以此作為延續爭取真普選的陣地。當權者方面,為了阻止學生和市民加入聲援,封閉所有前往公民廣場的通道,並驅趕和抬走原本已在通道上的學生或市民。當權者的做法卻把能否進入公民廣場,轉化成一場公民廣場爭奪戰!到了佔中三子宣布啟動佔中運動時,能否進入公民廣場變成佔中運動成敗的關鍵。
公民廣場屬於公民
和平佔中的公民抗命原本是一次書卷味十足的運動,即使舉辦了數次商討日,普羅大眾並不了解公民抗命的精神和意義(反佔中運動號稱得到一百五十萬人支持,扣除水分,起碼也有四、五十萬),但當佔中三子於九月二十八日凌晨宣布啟動佔中運動時,這場原本書卷味十足的運動卻拜當權者所賜,已自行轉化為一場十分具體、目標鮮明的公民廣場爭奪戰。由於警察繼續採取封閉和堵塞的錯誤策略,大批趕來聲援而又無法進入公民廣場的市民聚集在地鐵金鐘站外的道路上,連港島東至西的主要道路——告士打道道亦擠滿趕來聲援的市民。由於人數眾多,部分市民有意識地佔據銅鑼灣鬧市的黃金地段。同樣的佔據行動亦發生於九龍的旺角,佔中運動遍地開花,變成一場沒有領袖,也不須要領袖的民眾自發運動。
公民廣場的官方名稱是十分累贅的政府總部東翼廣場,近日政府高官不斷強調公民廣場屬政府物業,因此不能隨便進入。但公民廣場是塊露天空地,政總又不是軍事用地,如果市民無權進入政府物業的露天空地,那麼市民怎能從灣仔入境大樓走到稅務大樓?公民廣場一如中環的愛丁堡廣場,同是公共地帶,市民絕對有權進入。不過行政署在數月前,在沒有任何解釋下,鬼鬼祟祟地用圍欄把公民廣場圍上,令市民不能自由進出。這種縮窄公共空間的做法十分不合理,更違背了政府一直致力增加公共空間的政策。政府不惜增加發展商的地積比,藉此鼓勵發展商騰出地方作為公共空間,連接時代廣場和羅素街的露天地帶便是一例。事情十分明顯,如果行政署沒有圍起公民廣場,黃之鋒根本毋須號召重奪!
不提違反程序公義
行政署鬼鬼祟祟地圍起公民廣場的做法卻是特首梁振英上台後一貫處事的方法。梁振英上任後十分害怕面對群眾,就連記者的公開提問,他也盡力迴避,因此他三番四次拒絕學聯要求對話。有怎樣的主子,甘願做奴才的便會投其所好,曲意逢迎。梁振英不過是北京那些自以為君臨天下的老爺們的奴才,這些老爺們從來不會公開行事,當然不會接受公平、公正和公開的選舉。把原本公開的公民廣場圍上,除了合乎梁振英一貫處事的手法,更合乎北京的大老爺們的作風。
如果雨傘是刻下的民眾自發運動的徽號,那麼把原本公開的公民廣場圍起來的做法則是觸發一場書卷味十足的公民抗爭運動突然轉化為大批民眾自發參與的抗爭運動的標記。如果北京的大老爺要追究責任,首先要負責任的是他們自己。
事實上人大常委的政改決議完全漠視香港對民主的追求,民主是否有一套國際標準或許有所爭議,但現時世界上的民主體制全是程序民主(procedural democracy),講求的不是最後被選的人物是否最理想、最合適的人,而是整個選舉過程公平、公正和公開,完全合乎程序正義。從程序正義的標準而言,人大常委的決議絕對不能接受。由提名委員會推舉候選人的安排不一定違背程序公義,但人大常委決議組成的提名委員會,產生方法沿用現時選舉特首的選舉委員會,這種安排則完全違反程序公義。習慣君臨天下的北京大老爺們卻絕口不提程序公義的問題,反而搬出國家安全這種牽強的理由,否決其他提名特首候選人的方法。面對人大常委完全沒有顧及程序公義的政改決議,香港部分輿論提出所謂「袋任先」的講法,這種講法十分取巧,既沒有否認人大常委的政改決議未盡人意,但卻以一種有覑數便要的心態,接納人大常委的決議。所謂有覑數無非是北京的大老爺們終容許香港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選特首,錯過了這個機會,北京以後未必會再應允香港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選特首。「袋住先」的講法背後其實認為香港完全受制於北京,當後者對香港稍作讓步,香港便須高呼:「皇恩浩蕩!」
回歸主體性問題
目前這場遍地開花的抗爭運動卻是衝覑人大常委的政改決議而來,運動的一句口號是「抗命不認命」,運動雖然演變為民眾自發參與和佔據,但目標卻十分清晰。除了要求有大話精之稱的特首梁振英下台,還要求人大常委撤回決議,並要求人大常委道歉。特首梁振英已公開表示,要求人大常委撤回決議是強人所難,至於要求人大常委道歉,對香港一眾親建制的人士而言更是不識大體。
但從另一角度而言,所謂不識大體恰好就是抗爭不認命的必須條件,而「袋住先」恰好是識大體的結果。可以說目前這場史無前例的抗爭運動是一場遲來的民主回歸運動,回歸這詞彙早在九七前已沿用,但似乎還未有人提出回歸的主體性的問題。當然香港回歸的字眼經常出現,既然是香港回歸,香港便是不折不扣的主體,而民主回歸的提法更帶出香港是有條件地回歸中國大陸。但無論是人大常委的政改決議和較早之前的《一國兩制白皮書》都漠視中英談判香港前途問題還未正式開始時,香港一群剛三十歲出頭的年輕人提出民主回歸的理念。這個理念客觀上增加了中方的談判籌碼,因為這群年輕人的領袖很快便獲中共委任為全國政協委員。
諷刺的是當中英談判正式展開後,中國大陸再三強調不能有三腳苐,即是說香港的前途問題純粹由中國和英國透過外交談判解決,香港方面不能有自己的聲音。中國大陸的立場有如否決了民主回歸,既然香港不能有自己的聲音,那麼連提出民主回歸也是多餘的。令人遺憾的是當年提出民主回歸的年輕人,面對中國大陸否決民主回歸,竟然毫無反應,更毋須提直斥其非。回顧這段令人遺憾的往事,刻下這場抗爭不認命或許來得及彌補當年的錯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