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6日星期日

明報社評: 黨大法大未有定論 依法治國易成空談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閉幕,這次會議由始至終受到注目的原因,是會議重點是「依法治國」,綜合會議公報內容,這次全會就依法治國提出了六大任務以及具體做法。六大任務當中,包括了加強憲法實施、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加強法治隊伍建設,以及最受注目的中共「黨的領導」。前五項若能按此目標切實發展,當是內地法治觀念抬頭的彰顯,對內地人民更是好事;但是「黨的領導」這一環若仍未釐清中共與司法機關的關係,即未能做到司法獨立,前五大任務做得如何出色,依法治國仍然可能是空談。

四中全會新聞公報列出一些以前未見的內容,包括健全憲法實施及監督制度,內地法律學者認為,這可以視為較過去更重視憲法實施,未來人大有望通過監督制度,以助判定某些法律是否違憲。此外,公報中也有提及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紀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於實際司法工作而言,這些安排至低限度在司法工作層次可能起到某些作用。過往內地地方部門書記兼管政法的做法亦在扭轉當中,結合上述的新內容,如果能夠切實執行,對法治工作有一定提升。

四中全會受到注目的原因,是因為中共在打貪運動後的一次全會,一般認為會就中共中央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案有所提及,但上周四發表的會議新聞公報沒有提到周永康,這可能是周案仍在調查當中。然而即便如此,周案到底涉及的罪行以及未來的司法程序,仍是內地政治的大事,中共切不可以為可以輕易走過場,否則的話,民心不服,對未來推動法治的努力事倍功半。


政法委高於「兩高」
黨大於法彰彰明甚

過,周永康案畢竟已經展開調查,只差在調查及審訊會否有透明度,讓內地社會從中汲取教訓:像周永康般以「維穩」為名而上下其手,炮製獨立的司法王國政法系統,耗用幾千億維穩經費搞得全國上下緊張兮兮,像2008年北京奧運期間的嚴苛保安措施,北京卻因此變了鐵桶般密不透風。

中央政法委不屬於國家行政部門,是中共黨內一個機關,現任書記是中央政治局委員孟建柱,委員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健明,兩個本應獨立的法檢系統負責人,都在政法委書記麾下,這種以黨代政的做法,最好在依法治國方針之下清除淨盡,這樣法治才可以全面開展。四中全會之後接着舉行中紀委全會上,公開報道並未提及周永康案,未來發展值得留意。

以黨治法現象的出現,客觀上與中共仍未解決「黨大抑或法大」的老問題有着千絲萬縷關係。這也是一個延續近30年仍未解決的司法發展死結,「黨大抑或法大」的質疑首先出現於1985年,時任人大委員長彭真被香港傳媒問到這個問題時,坦率表示「我也不清楚」。當時中共剛經歷文革,百廢待興,改革開放才起步,若那時未能就此釐清情有可原;惟是已近30年後的今天,四中全會的新聞公報仍未有就此說明清楚,而仍是強調「黨的領導」,「着力建設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黨的排名高於其他,恐怕這一討論此刻不可能有清晰結果。

法治教育長年匱乏
地方官員干預司法

內地的法治多年來一直予人詬病「有法不依」,個別地方上的情况更是惡劣,這與法治教育不彰有關,但長久以來的官僚架構更是促成情况惡化的主要成因之一。黨政官員兼任政法工作,造成干預司法情况普遍,如此之下,不要說監察司法,連司法系統不受干擾也難以做到。今次四中全會受到注目,便是人們對「依法治國」能夠徹底落實,並且做到真正司法系統獨立的期許。習近平上台以來,在打貪方面展現強勢,貪官手到拿來,但如今「依法治國」所面對的是幾十年來的黨大於法的迷思,能否有所成,是國人目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