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4日星期三
林行止: 上賓堂前飲敬酒! 抗命有理勝讀書?
一、時間將證明人大常委對香港「普選」訂定的框架,是過程粗暴的決定,是扼殺「兩制」、摧毀港人核心價值,把原本相得益彰、中西互補短長的開放社會,變為一個可能由中共「直轄」而毫無「直轄市」格局、氣派、條件和失去真實價值的政治怪胎!在中共體制內,像北京、上海、天津和重慶般的直轄市,地位特殊、人事任免及機制運行,不能不講究權力網絡的「生態」與平衡,千絲萬縷的關係交織,絕非三朝兩夕可以建立和駕馭。香港「被直轄」容易,要有內地直轄市的架構和實質,恐怕便難乎其難,那位人大香港代表有關香港是直轄市的說法,不是胡言亂語,便是癡人說夢。
因為抗議人大常委劃地為牢的普選「樊籠」,香港二十五家大專院校部分師生,由昨天起啟動罷課(組織者學聯指參與和平靜坐罷課的學生達一萬三千之眾,從電視直播觀之,應與事實十分接近),為期五天。與此同時,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北京接見由政協副主席、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率領約七十位香港富商巨賈及專業人士……
在追求利潤的金錢世界,爭取賺錢優勢和機會,是營商者的本分,因勢利導(或說「勢利」),是商人須有的本事,助公益、說公義,是優裕商賈在不妨礙生意、甚至有機可乘、有空子可鑽的前提下才出現的「餘興」,亦是為在生時最易引起大眾注目的「炫耀性消費」及為「身後名」投資的門路。所以,與相當部分港人以「雞蛋碰石牆」即不惜付出代價抗拒政改框架的同時,赴北京的港商和專才會毫無猶豫地表態,認為人大常委拋出的那一套合情合理合法(《基本法》),對未來香港發展只有好處……這類言詞,有人聽了會感彆扭,卻不該以為那是他們違心之論。持不同見解的香港人用不着罵他們,因為香港人實在不宜在彼此間繁衍敵意、遑論互相仇視。要知道,這些資本主義世界的精英,莫不牢牢記得這句老話:「窮不與富敵,富不與官爭」,他們也許還未醒覺無論貧富以至意識形態存着重大差異,如今港人都是躋身在同一條船上,「動彈」—自由活動—的空間有限。這批應中央邀請的「上賓」,哪來不飲敬酒的豹子膽?!事實上,他們在香港「人和政通」,能夠盤滿缽滿的其中一項原因,便是慣性附和政府(北京和香港)的看法,不會同情反對勢力,因此認為罷課佔中都是心智未成熟的表現,是受人(尤其是「外人」)教唆,他們的行動因而不利香港且對國家有害。這些北京「上賓」,遂把擔心「後生細仔」的行動「失控」以致貽誤香港競爭力及令經濟發展倒退這類「大道理」,掛在口邊。
商人是繁榮的使者,但在政治方面,大多只有「應聲」的膽量和戲分,「正」見與群情脫節,是意料中事;讓筆者深以為異的是,對北京而言,他們北上的作用何在?要是為了減少分歧的「統戰」,這班商家和專才還需要「統」麼?若非為「統戰」,難道是華麗包裝版的「幫港出聲」?當然,這種安排更可以是為人大常委打打氣,讓領導人不只聽到而是親睹港人的「支持」—連「啦啦隊」亦不同凡響,豈不反證了人大常委決定的正確(稍後再組織一些圈外圍內人士上京表態支持,令人大常委的「正確性」大大提高)。這樣說來有點輕浮,卻非犬儒之說。
二、回歸十七年,先後出任行政長官的董建華、曾蔭權和梁振英,均由小圈子選舉產生,他們都是個人能力不弱、肯負責任、積極任事、工作勤奮且能入中央「法眼」的愛國愛港人士。可是,出掌香港,卻稱不上勝任愉快且常出狀況!
董建華砸破前朝文官傳統的行政主導(變為行政長官主導,董氏以為「得計」,哪知卻因根基不穩、籌劃不周而處處碰壁),在二十三條立法上因急於求成、甘冒不韙而犯眾怒,未終任便借「痛」下台。好歹完成任期的曾蔭權,靠攏商界(資本家)、奉承北京(巴結黨官),在市民眼裏成了官商勾結、從公不力的庸吏,受「政敵」暗算,在繪聲繪影下被塑成「貪曾」,此形象拖拉至今未被擱下,「浮」冤能否得雪,在波譎雲詭的政治情勢下,誰亦說不準。梁振英角逐行政長官時,擺出走進民間的開明開放姿態,給人以作風民主、親民的觀感;他是否「潛伏」的中共黨員,曾受質疑,因為二三年前,不少港人尚有中共黨人「匿藏議程」(hidden agenda)的憂懼。至於其矢口否認是真是假,如今已無關宏旨;稍後由於梁氏施政缺乏支持,他於是公然倒向北京,由港共出面撐腰,這令他的施政與民意愈行愈遠;其治港功過,現在當然未能蓋棺論定,惟眾目睽睽,政治諮詢展開以來,「兩制」已在他手上斷送,港人賴以安身立命的基石,分崩離析,能否挽回,機會微乎其微。
特區政府經歷幾屆人事調遣,行政長官並不易為,精簡地說,原因之一是當權者的所作所為無法獲得港人信任。足為選舉布局設限的「權」,與應付管治的「責」,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政治文化,「信」與「任」的切割,兼祧權、責的行政長官,在「兩制」之間如何分身,端賴對「兩制」分野的拿捏而左右兼顧的打點,難免會有閃失而動輒得咎。
三、港人對《基本法》的理解,大多以為二○○七年以後的行政長官產生辦法若要修改,據《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的規定,只要經立法會三分之二的多數票通過,獲得行政長官同意,再經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批准便可推行。由於《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和六十八條,對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都是一式一樣地說會「根據香港特別行政長官以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所以,當人們感到行政長官在位無力、管治失效時,自然想到在認受性方面,可藉選票顯示意向,予行政長官以貼近民意民情的主張,增添力度。
證諸過去小圈子選舉的「聽阿爺吹雞」(聞京樂起舞)而投票,港人對《基本法》那句「最終達致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充滿疑惑,因為「廣泛代表性」,早被「愛國愛黨」人士包抄而失衡。「和平佔中三子」帶頭提出要有「真」普選,泛民「老餅新秀」隨後透過「民間公投」,捧出「公民提名」,京派港共拿着逸出《基本法》規定的口實,繼聲討誣衊和平佔中行動之後,推出一波又一波的還擊行動,都是一些理性社會罕見、難以置信、非常反智、不是為解決問題而辯論、集思、溝通、講理,而是與「黨八股」相若,毫無意義的宣傳、表態和蠢動。把政改不同意見的爭拗,激化為幾近敵我矛盾的對壘!
假如說「三子」表達政改訴求,以「和平佔中」要挾特區和中央政府是策略錯誤,以此舉惹怒北 京而招致得不償失的反效果;那麼,人大常委連下三閘的政改框架,筆者今天便可斷言其對國家和香港的損害,是鑄成大錯!無論習近平總書記怎樣情詞懇切地說 「『一國兩制』不會改變」,已經於事無補。
看到中大校園那一萬三千多名參與罷課誓師的學生,大家不難明白北京單方面公布「一國兩制白皮書」與人大的政改設限,是傷透多少熱愛和保護「兩制」不變的港人的感情,年輕一輩的反感和失望,自此把他們從黃金大道的起點引往尋求「命運自決」的長期抗爭路!
政情變色遠近間.三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