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7日星期三
古德明: 李國能請勿自欺
■李國能日前撰文指,只要時常警惕,司法獨立和法治仍會繼續存在。
六月十日,中共發表白皮書論香港,針對三權分立原則,力倡 司法者須愛中共之國,維護行政當局利益,與之合作「治港」。律師會會長林新強應聲攘臂,為「偉大的共產黨」叫好,終於遭二千多位律師投票罷免,香港人心一 時大振。終審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李國能撰《白皮書惹憂慮應澄清》一文,談到香港法治:「只要時常警 惕,法治與司法獨立仍會繼續。」李國能錯了。
沒有民主,香港人即使都能朝乾夕惕,律師都能守正不阿,法治最後也只能成為畫餅。
維繫司法獨立,最重要的,是法官斷獄無畏無懼,律政司論事大公至正。但香港法官以至律政司長,都由中共指揮的行政長官委任。結果怎樣,有目共睹。終審法院 前常任法官包致金有「人權法官」美譽,曾多次反對邀中共為香港「釋法」,前年就不獲續任。他說:「我着重自由裁決,這應是不能續任的原因。」
中共那份白皮書發表之後,香港一千八百多位法律界中人遊行抗議,其中不見一個現任法官或律政要員。即使李國能,一九九九年手執司法界牛耳,眼看中共借「釋法」手段,推翻終審法院的居港權裁決,對中共也不敢稍有微詞。畢竟獨裁之刀,就掛在法官頭上。他們不能不「時常警惕」。
二零零八年,習近平以中共國家副主席身份,叮囑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機關要精誠合作,互相支持」。二零一二年十月,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一面批評香 港法官「對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的關係缺乏認識」,一面解釋行政、司法應怎樣合作才算精誠:「地方法院,不可質疑人大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更不能宣佈其違 法。」
舊中國統治者對「行政、司法精誠合作」的理解,和中共不同。唐太宗貞觀年間,有人告刑部尚書張亮謀反,朝臣之中,只有李道裕逆太宗之意,力言張亮「反形未 具」,不應究治。張亮處死之後不久,刑部侍郎一職有闕,太宗就命敢逆帝意的李道裕出任:「吾已得其人矣。往者李道裕議張亮,云『反形未具』,可謂公平矣。 當時雖不用其言,至今追悔。」(《貞觀政要》卷五)。
又清朝乾隆年間,高宗皇帝有一次出遊,隨侍太監恃勢欺民,遭巡檢張若瀛縛起來杖打。直隸總督方觀承是張若瀛上司,聞訊大驚,連忙上章彈劾,不料反遭高宗斥 為「不識大體」。高宗還下特旨,把張若瀛連升七級。於是「畿輔民庶,歡聲若雷」(《清史稿》卷十二、《郎潛紀聞》卷十一)。在舊中國,司法者不阿從上意, 就是「行政、司法精誠合作」的最高境界。
現在,香港法官卻連質疑上意都要受批評,不有民主,司法獨立將比舊中國還有不如。律師以至一般市民無權無力,「時常警惕」也難挽狂瀾。這不是香港人自欺的時候。今天,反政府者在警察耳邊吹吹口哨,都要問「襲警」之罪,判處入獄,「法治」情況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