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7日星期五

成名、鄧潤棠﹕新聞自由民主政制與香港未來


《明報》撤換總編輯風波有兩點值得思考。

其一,總編輯劉進圖先生被調職,究竟是因為來自北京的壓力?抑或《明報》馬來西亞老闆為了在中國大陸的生意而討好中央政府?無論原因為何,香港的傳媒老闆的確經常受到考驗,要在維護新聞自由與在內地獲取巨大經濟利益兩者之間作出抉擇,而他們多數選擇後者。

其二,新任總編輯若為上述原因而犧牲《明報》的新聞自由,將會是香港寥寥可數、以中產為主的重要報紙,又一份倒了下來。最新的發展是有廣告商疑因《am730》 及《蘋果日報》支持落實真普選的編採立場而抽走廣告。剩下《am730》、《蘋果日報》和若干新聞網站例如《主場新聞》、《獨立媒體》、 《852news》繼續捍衛香港核心價值,力抗北方來的壓力。令人十分憂慮的是既然立場溫和的《明報》總編輯也要被調,香港新聞自由還剩下多少?

記協2012 年調查發現,86.9%新聞工作者認為新聞自由倒退,原因是政府收緊資訊發放及阻礙傳媒採訪(92.7%),其次是業界自我審查(71%),及內地/中聯 辦政治干預(67.5%)。此外,按著名國際組織無國界記者的報告,香港的新聞自由排名由2002年全球第18位下降至2013年第58位。

新聞自由倒退不單反映在數字,亦呈現在接連發生的事情,包括《香港電台》烽煙節目叮走吳志森、商業電台將主持李慧玲調到影響力較低的時事節目,和中聯辦阻止立法會調查免費電視牌照事件。


新聞自由收窄,又與我何干?
哈佛大學教授Norris研究所得,傳媒若能有效扮演監察政府的角色,促進公民社會多元意見辯論,有助政府良好管治和人類發展(Human Development)水平:愈享有新聞自由的社會,貪污愈少、行政機構效率愈高、政治愈穩定、法治愈有效施行,經濟發展水平亦愈高。

耶魯大學金融學教授陳志武就曾警告,阻礙資訊自由流通,增加媒體的自我審查,定必對香港經濟和金融中心造成重大打擊。他指出,香港唯一的最主要優勢在於包括新聞自由、法治等「制度資本」。為何新聞自由對經濟重要?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Stiglitz 指出,高效的(efficient)和有效的(effective)政治和經濟市場需要準確信息,而新聞自由可有利於提供準確的信息。另外,一項剛於去年 出版、涵蓋115個國家的研究,印證了新聞自由能通過提供準確的信息流,直接提高經濟增長。新聞自由也透過鼓勵外國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間接推高經濟發展。

莫以為限制新聞自由只會影 響政治敏感新聞。當新聞自由已奄奄一息,當權者將毫不猶豫,並能輕易地阻止任何對自身和相關利益集團的負面報道,不管是涉及政治、經濟或社會性的事項。近 年除了《明報》和壹傳媒的報紙雜誌外,幾乎再找不到足以刺痛當權者的獨家報道,特別是調查報道。正如傳媒工作者何雪瑩的發現,近年不少重要新聞,都是《明 報》的偵查小隊的血汗成果:「天匯」疑似假交易、電盈「種票」疑雲、唐英年和梁振英僭建、湯顯明涉嫌違規,公務酬酢超支、港視風波的行政會議文件等。上述 報道顯然不只是涉及政治性質。假如新聞自由倒退至這類偵查報道都消失,權貴便可輕易蒙騙公眾,擴大和深化政治和經濟的貪腐,加速香港沉淪。


民主政制有利新聞自由

保護新聞自由,很大程度上需要一個民主政制,有兩個原因﹕


一、獨裁政府為了獨攬大權,甚或便於從事貪腐行為,正如無國界記者主席強調,會對記者及其家人施壓,嚴重打擊新聞自由。該組織2013 年比較179個國家,結論是新聞自由排名較佳的均屬民主國家。組織主席強調﹕「民主國家顯然較能為新聞與資訊的製作及流通提供較佳的保障。」另一著名非政 府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有相似的結論﹕民主(選舉式民主〔Electoral democracy〕)國家過半數在新聞自由度獲評為最高級數,而獲評為中等新聞自由度的也超過四成,相反,在78個非民主的國家,超過七成半的新聞自由 度被評為最低級數(見附表)。


民主政制、新聞自由與資訊自由法

二、根據Nam(2012) 就191個國家新聞自由的研究,他發現影響新聞自由的因素除了民主政制,資訊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legislation)同樣重要。公眾利用知情權知悉政府運作的法規,從而改善政府管治及保護新聞自由。有資訊自由法的國家固然較能保障新聞自由,但大 前提是有高度的民主政制、高度的經濟發展、較低貪污程度的環境配合,因此,半獨裁的(例如香港)及發展中國家即使有資訊自由法,新聞自由只受到有限的保 障。更何,梁振英在參選特首期間曾經承諾「積極推動」制訂的資訊自由法,現在已蹤影全無!

總結

總括而言,高度的民主政制 能有效確保新聞自由,特別是在高度工業化及具備資訊自由法的環境。香港社會及經濟雖已高度發展,但若在政制上實行由中央政府以「愛國愛港」或「機構提名」 等《基本法》所無的機制來推行假民主,新聞自由就難獲有效保障,進一步下滑的風險甚高。屆時貪污惡化、行政機構效率下降、政治不穩和經濟發展受損等出現的 機會亦將較現在更明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