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7日星期三

林行止: 父母何辜當問誰 公民抗命誰之過




一、遭法庭頒令捉拿的人叫「通緝犯」,以一般人如筆者的理解,被通緝者行藏一旦敗露,執法者將之逮捕是唯恐不及的事;可是,吾爾開希以「陰謀顛覆政府」與「反革命煽動」的戴罪之身,周一過境香港,主動投案,要求送返內地受審,卻遭特區政府關員「禮貌遣返」台灣。

多元一體,五族共和,回疆維吾爾族的吾爾開希生於北京(父母在中央民族出版社工作),是北京師範大學學生,一九八九年他剛成年(二十一歲),因為參與那場被中國政府定性為「風波」的「天安門事件」,從此成為中國通緝犯,到明夏便足有四分之一世紀!

從英氣青年到望五(十)中年,吾爾開希「亡命天涯」的日子,先到美國進修,結婚生子,定居台灣,有家庭有工作,毋負青春長進,不算無着失落。由於老家歸不得,思念父母,當然有憾;不過,比起朝思暮想兒子,長期擔驚受怕,不准離開國境的雙親,他倒算活得不錯了。

吾爾開希曾三番四次向不同國家的中國領事館投案,想藉被解回內地受審以探求看望父母(或父母獲准探監和他相會)的機會,可是所有領事館都不受理;這次台灣嬌客過境香港想回北京的故技重施,就是助他自首的律師亦深明會白走一遭。可是,他這台前一轉,兩岸三地的政治風景,便讓人看得顛三倒四。拒納通緝犯的不合邏輯、罔顧法律的法政,是荒唐還是荒謬?達成三通的中國和台灣,血濃於水的一家親氛圍,還是掩不了各設邊防、分隔分治的真相。儘管通商、通遊、通航早成事實,通到台灣的國人或是通到大陸土壤的台胞,實際生活裏,不通的情況仍然多得是。連投案自首亦不行、通不過,還說什麼其他?

當年吾爾開希年少氣盛,衝擊當權者貪腐失公,遭北京拒諸門外,至今仍未解禁,還算有個緣由;難道他的雙親因為有個沒當順民的兒子便一直受罰不准外訪探親?在交通這麼方便的時代,不許兒子請罪回國、不許兩老到外地看望隔別二十多年的兒子和從未見過面的孫兒、媳婦,那不是不人道、沒人情、乏人性的野蠻權威又是什麼?!山東失明維權人士陳光誠出國不久,他的母親兄長尚可往美國探親,是否因為沒有「美國施壓」,北京便不准吾爾開希與父母重聚!

二、接替喬曉陽出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及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的李飛及其副手張榮順,去周「高姿態」訪港三天(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就《基本法》與特區體制的有關議題,對港府官員與政界中人曉以「正統」大義。由於是十二月啟動政改諮詢前夕,認為李氏是為先行定調而來的港人,數不在少。

李飛與政府高官和社會各界進行交流,在演說中提出的「五原則、三立場」,可說全無新意,只是重申喬曉陽在位時一再表達過的觀點。他指出香港普選行政長官不能不防「巨大風險」,所以中央會予「特殊」對待。京官估量的「巨大風險」是什麼?他們準備了什麼「特殊對待」香港選舉的板斧?那是李氏留給港人的「謎思」,未着定調的痕迹,所以此行大可看作一位與香港事務大有關連的北京幹部,在榮升為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及其下一個工作委員會的主任後,應港府邀約,來港接受迎新祝賀之餘,申明一下《基本法》就香港選舉定下的基調,並不隆重,亦不嚴重。

李飛離港返京後不兩天,港澳辦證實傳媒透露的新聞,公告其於二○○八年退休的前常務副主任陳佐洱,將牽頭成立總部設於北京的「全國港澳研究會」,網羅中港學者,研究港澳問題;這個名義上與智庫相近的非權力組織,由於陳氏過去對香港事務曾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如今把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的方法列為「首要課題」,便不能不令關心香港事務特別是政改的人們,警惕起來。籌備中的研究會,將以會員制,邀請內地及港澳地區的專家學者參與,初步估計人數在二百上下,香港將有數十人加入,具體人選尚未公布,香港中央政策組前首席顧問劉兆佳,卻表明他已接受邀請。

陳佐洱當年擔任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中方代表、負責特區主權移交事務時,曾經炮轟港英政府的福利開支花費過甚而將導致「車毀人亡」的言論,給港人留下「不易相與」的印象。他的出現,對爭取「真」普選的泛民中人而言,是更煩更亂的兆頭。

有人認為中央是準備透過快將成事的研究組織,在政改上架空特區政府,扭曲、淹沒港人意願,為北京務求一切受控的鳥籠政改鳴鑼開道。那不是沒有可能的推測。人大的香港基本法委員會是權力機構,港方委員劉迺強將出任研究會的顧問,可見智庫也者並非純然民辦,而是與權力機構若即若離,取向自是不說已明。香港的政改諮詢,行政長官遲疑閃縮,北京的退休幹部統領民間學者一哄而上,香港再無河水不犯井水的煩惱,因為這裏只餘一淌渾水!

特區政府,一屆比一屆難以服眾,制度傾斜,治事失準,令一班仍有政治識見的港人,認為未必能夠完全依靠《基本法》的保障,議會投票機制的機關算盡;加上議員選舉的愈來愈不乾淨,管治向來稱善的香港,愈來愈沒有秩序規矩,所以有人感到政改諮詢不能推敲出一套較為有效、較為真誠、較為接近真實民情的方法的話,即使明知衝撞基本法是觸犯規條,亦要公民抗命,而佔領中環行動就是由此開始構思。

所以李飛再三申明《基本法》有關選舉行政長官的基本考慮,還有他日港澳事務研究會的指指點點,準備公民抗命的人,其和平示威遇上鎮壓的話,亦早有罵不還口、打不還手,任拉任鎖的準備是將要付出代價。那是不少港人既賦予同情同時亦甚為害怕將會出現的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