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8日星期六

何清漣:小販的人權是國家的尊嚴——對夏俊峰事件的思考



  
今天,“A Chinese street seller”(一個中國街頭小販)的故事成了英文媒體的一條重要中國新聞。這個詞可能會讓英文讀者聯想起2011年突尼斯那位因不堪警察侮辱自焚抗議的那位street seller。我當然知道,這兩位街頭小販之死引發的社會反應不會相同,突尼斯那把由小販點燃的火焚毀了幾位獨裁者的寶座,中國街頭小販夏俊峰之死,卻只能與其他同類小販的各種非正常死亡,繼續見證著中國人的人權飽受踐踏的屈辱生活。

*印度墨西哥的小販的權利與地位*

小販這個職業,是人類自有商品交換以來就有的古老職業,無數人依靠這一職業養家糊口,也從這個群體中走出極少數豪商大賈。但如今小販這一職業在中國卻很不幸,且不說與發達國家的小販相比,即使與中國同屬發展中國家的印度、墨西哥也無法相比。

印度據說有1000多萬街邊小販,與警察和小販之間的衝突不斷。為了改善這種狀況,印度各邦、市、鎮都成立了街邊小販聯合會,還組合成印度全國街頭小販聯合會。這個街邊小販的自發組織代表著街邊小販的利益,可以爭取在城市政策制定過程中為本群體發聲。在其努力促成下,20129月,印度議會通過了《街邊小販2012法案》。根據該法案,任何年滿14歲的公民,都可以向當地的城鎮售賣委員會注冊,繳納一次性費用之後,就能正式成為街頭小販。20131月,一名小販在躲避孟買警務助理處長瓦桑特的巡視時,因心髒病發作去世。全國街頭小販聯合會為此發起了抗議,孟買的小販們集體走上街頭,要求瓦桑特為小販的去世負責,瓦桑特因此被移送審查。

722日,墨西哥東南部塔瓦斯科州首府比亞埃爾莫薩市發生了一件事,一位居住在鄉村的十歲印第安男孩曼努爾,因家貧無以為生,暑假期間來到比亞埃爾莫薩市姑媽家,打算在暑假打工攢點錢,為秋季開學購置學習用品——墨西哥的教科書是免費的,但是鉛筆、作業本和校服等都需要自己准備。曼努爾很不幸運,在擺攤的第一天就碰到了城管迭戈•洛佩斯,迭戈逼著曼努爾把筐裡的東西都扔到地上,為那些小商品花的錢就算曼努爾賣一星期也賺不回來,曼努爾傷心之下蹲在地上傷心地哭了起來。這一情景被一位路人拍下之後上傳至網上,引發了全國性的批評。網民們為城管迭戈欺負十歲男孩曼努爾並順走了曼努爾的三包香煙感到憤怒,由此引來墨西哥媒體介入並報導。事發地塔瓦斯科州州政府迅速做出回應。725日,比亞埃爾莫薩市政府宣布開除城管迭戈;26日,塔瓦斯科州州長阿圖羅•努涅斯發表聲明,宣布塔瓦斯科州政府將為曼努爾提供一筆獎學金,同時為他提供醫療和心理幫助。

墨西哥這一事件有個因素值得注意:墨西哥法律禁止兒童買賣香煙。但當地政府官員表示,迭戈對小男孩的懲罰太過分了。塔瓦斯科州兒童福利委員會發言人魯皮亞•聖地亞哥表示,曼努爾雖然沒有受到身體上的折磨,但“受到了侵害”,因此,該州兒童福利委員會將為曼努爾提供“所有必要的幫助。”

以小見大,中國讀者也許可以從這個故事中知道,為什麼世界對印度與墨西哥政府不是害怕而是尊重,中國政府在國際社會引起的害怕遠大於尊重。

*中國城管與小販發生衝突的深層原因*

近十余年來,中國城管與小販的衝突成了中國的常態性社會事件,越到後來,由肢體衝突演化成死亡事件的越多,僅今年以來,就發生了數起,如7月湖南瓜農鄧正加死亡事件與福建漳清村民林順利死亡事件、912日烏魯木齊市維族小販與城管發生衝突,被到場的警察槍擊事件。

城管被小販殺死事件也有發生,319日,湖北黃岡市城管隊長段金寅因阻止小米畈村村民熊某違章施工建房,發生衝突,被熊某的兒子突然舉鋤擊中頭部死亡。729日,內蒙古瓜農辛某與城管發生衝突持刀砍死一城管傷一城管。

對於城管暴力執法現像成為常態,中國社會輿論屢有批評。總結的原因是:各地對城管執法部門的管理各異,人員身份、經費保障都不統一,大量臨時工、低學歷、低素質人員進入城管執法隊伍,又缺乏相應培訓,使得城執法過程問題頻出。

真正的原因應該不在於城管人員素質,而在於管理體制,這種管理體制只考慮了政府的方便:收費、市容整潔,卻全然沒有考慮小販的謀生需要。這種管理體制的形成,深層原因是藐視底層社會的基本人權,如就業權、平等權(受其他社會階層的尊重),廣州市的一項調查說明了這一點。

在各大城市中,廣州的流動商販很多,官方估計約有30萬流動商販,為了減少衝突,廣州城管部門曾呼吁商販自律。今年8月,《南方都市報》聯合中山大學和凱迪數據研究中心,共同發起“廣州市流動商販調查”,歷時1個月,調查範圍覆蓋廣州除增城和從化之外的10個區,通過深度訪談和觀察,分析流動商販群體的人員構成及行為模式,其中近80%的受訪者來自農村。

調查結果是,遇到城管執法,約90%的受訪者會選擇主動離開;約7%的受訪者會經勸說後離開;先求情,如果城管態度強硬,再離開的約占2%;“硬碰硬”,就是不離開的占比不到1%。其中有一項受訪內容城管部門可作為重要參考:小販最不能容忍的城管行為中,“罵人或打人”約占比75%;“收繳暫扣物品”占比約52%;“破壞經營工具”約占44%。小販對城管執法態度總體感覺中,認為“執法粗暴,會動手打人”的占比近10%
也就是說,城管執法過程中是否尊重小販的人格,毀損其經營工具,決定衝突是否會升級為肢體衝突。而是否尊重對方,從表面上看來,是城管素質低,個人修養差,但深層原因還是中國的官本位文化視民如草芥,民眾沒有任何權利,因此,一旦穿上了“官衣”,同樣出身底層、身為臨時工的城管們也覺得高人一等。

*國家的尊嚴來自於國民是否有尊嚴*

中國政府正在推行新城鎮化,苦於不能提供足夠多的就業崗位,街頭小販這一職業可以解決不少人的生計。為了減少城管與小販的衝突,中國應該學習印度,制訂保護小販權利及責任法律;允許各地小販組織街頭小販聯合會,讓這些小販有利益訴求管道並實現自我管理;與此同時轉變城管部門的職能,讓其專門負責街邊小販的銷售攤位管理。降低攤位的收費標准,任何年滿14歲的公民,不論是常住還是流動人口,向當地相關部門繳納一次性費用之後,就可以正式成為街頭小販。

這樣做的好處有二:第一,通過賦予權利,讓小販自我管理,從而提升其責任感(自律意識)與參與社會的能力。如果各地的小販能夠自行組織,並通過這一組織與政府部門保持溝通,就可以逐步做到第二點,減少城管人數,降低行政成本,減少對小販的壓榨。這是一個長期過程,但無論是政府還是小販,都值得為此努力。

夏俊峰事件帶來的傷痛,從家庭層面說,是為三位死者家屬留下永遠 的傷痛;從社會層面說,則是往官民矛盾這個無法愈合的社會傷口裡撒上一把鹽。從國家層面說,則關系到國家尊嚴。因為一個國家的尊嚴,不是依靠消滅了小販的“干淨”城市裝點,也不是依靠強大的軍隊與政府大把撒錢外援,更不是依靠網絡水軍顛倒黑白胡言亂語硬撐出來的。這個國家的國民是否有尊嚴,才是一個國家獲得尊嚴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