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應由法官主理 調查湯顯明
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被傳媒揭發任內送禮酬酢等問題,香港市民和前廉署人員都非常痛心憤怒!事發至今湯一直逃避公開交代,任由事件不斷發酵,損害廉署名聲,懦夫行為非常可恥,愧對香港,愧對現任和前任廉署同僚!
湯顯明事件經已破壞香港廉潔形象,動搖市民對廉署信心,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性質非常嚴重。現時社會各界眾口一詞,要求徹查湯顯明,本人亦希望將湯的「醜聞深淵」一查到底,讓廉署可盡快放下湯顯明的醜聞包袱,吸取沉痛教訓,逐步重建公眾對廉署的信心,前提是調查過程和結果,須有充足透明度,最終讓市民看到公義得以彰顯。
一直以來,普遍市民信任廉署專業獨立的調查,調查貪污案件亦是廉署法定職責,本人亦相信廉署舊同僚調查湯顯明時定會不偏不倚,因此,本人支持廉署調查。但無可否認,事件涉及廉署內部不少前任現任高層,無論最終調查結果如何,總有人質疑廉署「自己人查自己人」;而且湯在任5年,涉案範圍廣泛,廉署需蒐集大量賬目和證據、會見大量證人,因此絕不可能短時間內完成調查,加上廉署調查需「密密實實」,不會公佈進展和結果,單靠廉署調查,難以早日和完全釋取市民疑慮,亦忽視市民要求公開調查的強烈訴求。
除廉署調查外,立法會帳目委員會亦會就審計報告兩次涉湯有問題的酬酢安排進行聆訊,但職權所限,帳委會根本無權處理兩次問題酬酢以外的問題。因此,本人認為應以「多管齊下」方式調查事件:一、行政長官成立由退任法官組成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二、立法會以《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調查委員會;三、審計署擴大審計範圍,全面審核涉及湯顯明有問題的開支。
梁振英強調現屆政府如何清廉,意在與曾蔭權政府劃清界線,加上市民對獨立調查的強烈訴求,按道理,梁應果斷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事件,以示新政府反貪決心。但非常奇怪,梁拒絕成立由法官主理的調查委員會,透過法定權力傳召證人和蒐證,讓湯顯明案水落石出;反而,梁決定委任廉署「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主席周松崗等組成檢討委員會檢討制度。事實上,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正正對湯的問題責無旁貸,因為該委員會負責監管廉署的行政,過去5年對湯顯明的所作所為視若無睹,因此以周松崗主理委員會,不但欠公信力,亦沒調查權力找出真相。
除此之外,梁只成立檢討委員會亦與他去年迅速成立「南丫島海難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做法背道而馳。當時,雖然海事處會按法定權責調查海難,梁振英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事件;根據同一邏輯,廉署雖會按法定權責調查湯顯明,但梁振英大可雙管齊下,讓廉署和獨立調查委員會同步進行獨立調查。兩者不但互無影響,反而一舉兩得,既可讓廉署履行法定職務,亦可利用獨立調查委員會,加強透明度和公眾知情權。梁振英堅拒成立,難道他認為事件不夠嚴重嗎?還是湯顯明案牽涉內地富豪、中聯辦和內地官員,令梁畏首畏尾,不敢公開在陽光下調查事件呢?
林卓廷 民主黨總幹事、前廉署調查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