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3日星期一

金針集 : 「剪布」恐會剪斷憲制路



 
隨着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天通知全體議員,會在立法會今早繼續會議時隨即宣布暫停會議,以便與議員商討拉布的問題,4月底至今對財政預算案的拉布已宣告處於「彌留」狀態,只差在曾鈺成何時「拔喉」,以及在「拔喉」前拍板決定以什麼「理由」去簽署「死亡證」。

但亦正因為拉布,就讓全港市民看清,各路人馬為求「剪布」、為求「詮釋」民意,如何肆意踐踏「依法辦事」這個基本原則(先此聲明,筆者在拉布問題上並無既定立場,但堅持「剪布」必須「有法可依」)。

上星期六,曾鈺成及政府幾名局長,都先後為「剪布」造勢。先談曾鈺成,他指出立法會有憲制責任在合理時間內表決財政預算案。不過,根據《基本法》第73條,審議及通過財案為立會職權(powers and functions)之一,而非「責任」、「職責」或「職務」之一。還望曾主席指正,「權」何以會變成「責」?

曾鈺成又指出,政府同意拉布議員要求的可能性不存在,拉布的目的已難達到。之不過,曾鈺成主持會議執行《議事規則》時,不時提醒議員發言內容須與正辯論的修正議案有關。那麼,為何到他「剪布」之時,考慮的卻非各修正案本身的內容是否得到充分辯論,而去考慮議員提交修正案的目的?

至於財庫局局長陳家強、勞福局局長張建宗,以及食衞局局長高永文,同一天則先後談及政府「斷水」的後果,例如暫停撥款醫管局和大學、停發綜援和傷殘津貼令百多萬人受影響、須停止購藥等,都只是試圖藉引起民意恐慌去誘導民意。不過,最重要的還是,他們無法解答一個基本問題:政府憑什麼假定立法會必定會通過財案?

更基本的問題是,支持設立(或至低限度支持研究)全民退休保障制度的,即使總計只得33票(泛民加上口頭支持的工聯會),差一點才達半數,但因當中絕大多數為地方直選或超選議員,代表的選民已遠超一半。而且,表決財案為立會職權,結果可以是通過也可以是否決,政府怎能置民意代表的訴求於不顧?

既然表決財案為立會憲制職權,而立法機關的憲制角色與功能在於監督與制衡,哪為何不見律政司司長和政制事務局局長就憲制安排現身說法、拆招?

同場加映的有某議員「寫大字」,並用立會日均開銷去推斷,每天「報數」聲稱拉布的所謂「累計損失」。卻其實,無論有否拉布,議員與立會秘書處都是按月支薪,沒OT補水。如此混淆平均成本與邊際成本的所為,實在不值一哂。

拉布的目的,打從開始之時已清楚不過:社民連爭取啟動探討全民退保、人民力量爭取「派錢」。無論大家同意此兩項主張與否(當中後者並沒獲其他議員支持),都無從否定兩者皆出於民生考慮。把「反拉布」說成「保民生」之舉,這種「邏輯」,或者只會在信奉「蛇齋餅糭」的那個香港中站得住腳。

說到底,政府至今都只想打民意牌,藉引起市民對最基本民生服務或會因拉布而中斷感到恐慌,逼使拉布議員就範。至於退休保障這個同樣是基本民生需要的問題,則按下不表,甚至令其在傳統媒體之中隱形。上星期五親北京陣營議員聯署要求「剪布」,亦只不過是翌日造勢的前奏。

為今之計,惟願有人發揮兩母在所羅門王跟前爭子這《聖經》故事裏,真正母親所展現的愛(為保親生嬰兒性命而自願放棄撫養權),忍痛令這次拉布行動中斷,這才勉強可以讓香港至關重要的憲制秩序倖存(當然,筆者自知,這個希望,恐怕是奢望)。


金針集 : 港版九品中正制堵社會流動


一個鐵一般的事實是:倘若香港沒有公立教育制度,相信社會上不少專業人士,根本沒機會讀完中學,遑論接受專上教育。

一個不認不認還須認的實情是:畢業於著名官校英皇書院的梁振英,亦很可能無法成為特許測量師。

一個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真理是:公立、普及而且免費的教育制度有助社會不同階層的流動。

教育制度使低下階層的子弟都能夠透過教育和後天的努力,學成再貢獻社會,而且亦鼓勵整個社會各階層都上進向前。偏偏,香港卻將這道社會階梯打斷,坐視多所「名校」收取高昂學費,低下階層入讀無門。

星期四立法會的行政長官答問會上,代表教育界的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問到教育制度裏頭的貧富懸殊問題,質疑目前的教育制度出現社會分隔,富有家庭的學生選擇愈來愈多,來自基層家庭的學生升讀大學的比例則不斷下跌,反問行政長官有何辦法促進社會流動。

可是,行政長官回答時卻以為葉建源所指的是私立學校,又稱香港過往都曾有一些私立中學,「係咪只係呢兩三屆特區政府係咁樣呢?」,認為香港的教育體系容許多元選擇,教育機構只要符合法例便可以辦學,收費由校方和家長之間訂定。

到葉建源澄清他所指的那些原本開放予所有學生的津貼學校,2002年的分水嶺後陸續改為收取很高學費,行政長官卻大談政府每花5元,便有1元花在教育,對低稅率地區的政府來說是極大的承擔,更堅稱不會有基層家庭子女因為財政原因影響到升學的機會。

短短的問答所揭示的,是無視基層、過橋抽板,甚至過了海就做斷人後路的神仙之心態。

以梁振英子女曾入讀,2002年逐年改制直資的聖保羅男女中學為例,據校方公開的資料,2011/12年度1,294名學生當中,只得215名學生申領學費減免,不足17%,當中只得130人獲全額減免。

按該校機制,4人家庭扣除住屋租金或供款後每年可動用收入少於63萬元可申領減免,收入愈低減免愈多,少於27萬元可獲全額減免(最終減免金額按家庭人數、在校就讀人數等因素有不同計算)。從此可粗略估算,該校1,294名學生當中,大約只得215人的家庭可動用收入低於63萬元,約130人低於27萬元。

據統計處數據,2011年住戶月入中位數為20,200元,假設人人都有雙糧,則全港有多達50%住戶每年收入少於262,600元,惟此數字並無扣減租金或供款這項全港家庭的最大筆開支。

聖保羅男女中學的學生人口,即使以扣除租金或供款的可動用收入計算,卻仍只得約10%低於此數;若無扣減,低於此數者更少。

可見,學費、取錄準則、宣傳目標等,都使基層以至邊緣中產家庭子弟舉步維艱,以至根本跨不過門檻,即使有學費減免,都無法糾正差距。

如此狀況,政府負責人豈可視若無睹?

縱容此等「21世紀港版九品中正制」堵塞社會流動,一方面有違《基本法》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規定對教育等基本權利的保障不得因社會出身、財產等因素而有所區別;另一方面更可謂對香港未來埋下炸彈:下一代失去努力上進的目標,而決策權力階層亦不會再有出身基層、關顧弱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