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社評: 剪布權不宜盡歸主席 泛民應提出商討分享
立法會審議撥款條例草案,人民力量和社民連發起的拉布,看似沒有盡頭,連日來,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一些舉措,從宣諸於口到召集各黨派議員商議,都指向會在適當時候剪布。曾鈺成作為主席,為維持議會有效運作而剪布,看似理所當然,不過,剪布關乎程序公義,事態重大而嚴肅,以本港獨特的政治生態,泛民陣營不應該讓主席獨享剪布權力,應該尋求分權,藉此確保少數聲音不被壓制之餘,盡量使議會運作避免受到不必要干擾。
主流民意不認同拉布 泛民議員取態多顧慮
政府面對議員拉布,一再重申若立法會本月底仍未通過撥款,將會出現「財政懸崖」,嚴重影響政府運作,涉及民生、包括預算案提出的利民紓困措施,公務員薪酬支付和資助機構撥款等,都會出現問題。政府強調拉布影響嚴重,意圖向拉布議員施壓之意甚為明顯。不過,政府已經要求各部門檢視現金流,以本港府庫財政長期充盈,應付一些短期開支,相信問題不大;另外,政府必要時還可以申請臨時撥款,支應需要,所以,即使撥款條例草案受阻礙,相信本港出現財政懸崖的可能性不大。不過,即使如此,不等於這次拉布應該無了期進行下去。
近年,立法會議事劣質化,亂象紛呈,形象一落千丈,今次拉布,部分市民出現逆反心態,認為不應想辦法剪布,就讓它爛到透頂、透澈,把立法會置諸死地之後,或許大家才會正視問題,自行調節,使議會運作回歸較正常、合理局面。這種心態可以理解,簡單而言就是對立法會絕望。不過,議員不宜抱持這種晦氣心態,應該想辦法和參與化解危局,使議會運作復常。曾鈺成作為主席,有責任確保立法會有效運作,所以,他尋思剪布是履行責任的應有之義。
今次拉布,有一個特別情,就是22名泛民議員與拉布劃清界線,連原本對預算案提出的修正案也撤回,以免被公誤會他們參與拉布。不過,即使他們置身事外,但是公開發言時仍然不肯批評拉布之舉,反而指政府未與議員有足夠溝通,才導致目前的局面云云,要求財政司長曾俊華與拉布議員面談,聽取訴求。泛民議員表面上不得罪拉布議員,但是他們不認同這次拉布,而事態延宕日久,不知何時或已,議員卻卸責政府,反對剪布,這般取態有些奇怪,看在市民眼裏,泛民議員是支持或反對今次拉布?認知上會有混淆。
泛民議員的說法表面上言之成理,但是對於他們不認同、不參與的拉布,影響已經浮現,究竟應該如何處理?他們把自己的身分搞成好像局外人,是否符合責任政治的要求,值得斟酌。
曾鈺成思考怎樣剪布,無論是什麼招數,一定是按《議事規則》第92條行事。其實,第92條並未規定主席在什麼情下、用什麼方法剪布,它只是授予立法會主席酌情權,只要主席認為適合,可參照其他立法機關的慣例及程序,處理議事規則未有規定的事宜。所以,議事規則沒有規定,反而讓主席有廣闊空間行使權力;雖然若曾鈺成剪布不當,會面對司法覆核挑戰,做了壞決定也會承受批評,付出政治代價,但是,剪布權由立法會主席獨享卻是事實,目前未看到泛民議員爭取分享這個權力,我們認為,他們這方面取態過於消極。
泛民議員今次不參與拉布,主要認為拉布是議會內少數派的核彈,他們認定本會期將決戰2017年特首普選安排,若要拉布施壓,屆時才用,否則招數用老,會大減拉布威力。民主派這次對拉布的分歧,其實說明在什麼時候、什麼議題,以拉布對政府施壓,各有不同估量和選擇,即使立法會全部議席經由真普選產生,但是在比例代表制之下,立法會黨派林立,只要兩三名議員拍檔拉布,立法會的運作就會被癱瘓,全港受害。
隨政治氛圍愈趨激進,不排除「野貓式」拉布隨時出現,應對拉布將成為議會常態運作,這樣的話,剪布權是否仍由主席獨享(實質上是建制派享有),是值得泛民議員思考的問題。過去,泛民議員堅拒就拉布事宜商討議事規則,今次與拉布議員劃清界線時,他們放軟了口風,表示願意探討是否修改議事規則應對拉布。這是積極轉變,值得肯定。
制訂剪布機制 履行責任政治
現在立法會的組合,建制派有47席,若議事規則要求主席行使剪布權,須取得三分之二議員同意,等於要求主席先諮詢其他泛民議員,並取得一定數量泛民議員支持,才可以剪布,這樣的安排肯定較現狀好。今次拉布,22名泛民議員不參與,其實他們是用行動來說明,對於不符合主流民意的拉布行動敢於說不,也說明他們願意履行責任政治。所以,只要有恰當機制,既確保少數派議員以拉布表達訴求的權利,又能讓議會適時終止拉布對社會、民生的損害。現在是議會尋求最大共識,應對拉布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