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1日星期四

張嘉雯: 陳日君回應「偷換概念」指摘




本版周二刊登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一篇題為〈哪些地方的人最值得有民主〉的文章,論述民主制度對當今香港社會的重要性,陳反對預選,不同意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不讓「和中央對抗的人」當特首的說法。文章發表後,本港報章《大公報》刊出以「耿介之」署名撰寫的文章,點名批評陳日君歪曲事實,混淆視聽,以下是陳日君的回應。

記:《蘋果》記者  陳:陳日君

記:耿的文章指你刻意歪曲喬曉陽的「特首愛國愛港說」,又說你沒有邏輯,你怎樣回應?

陳:意見不同不是問題,但要指摘別人沒有邏輯,也要有道理,喬的說法是「普選出來的特首不能與中央對抗」及「愛國愛港是特首的應具備條件」,意思是「特首不能與中央對抗」,其實是暗示「人民不能選一個與中央對抗的特首」,這種說法和我說的「人民不能與政府對抗」意思有甚麼不同?

記:耿文指你批評終院就外傭居港權的判決是損害司法獨立,你如何回應?

陳:為甚麼不能批評法院?在民主社會,法庭未有判決前,當然不能散播言論干擾,但在法庭判決後,公民就有權批評法庭,你隨便問找一位大律師問問,他們都會說判決後就可以公開批評。

記:耿文把中央和香港比喻為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又指州政府不會以推翻聯邦政府為最大任務,你怎樣看?

陳:這種比喻簡直是笑死人,難道美國州政府就不可以與聯邦政府有不同意見嗎?為甚麼意見不能不同?他們怎能把提出不同意見演繹為有推翻政府的意圖?看來這位作者才是偷換概念的人。中央不明白特區的需要,作為特區之長,當然有責任提出指正,維護特區的利益,他們完全不明白不同聲音的可貴,因為他們在裏面只是一言堂,和他們討論這個,實在是對牛彈琴,他們根本不知道甚麼叫尊重別人的思想自由和言論自由。

那位撰文者說,「人民當然有權去監督政府,有哪一位中央領導人說過不容許人民對抗中央的話?」那請他老老實實告訴我,在中國可以嗎?

記:該文章引述歐洲中世紀教會對異端的審判,「提醒」教會勿干預世俗判決,你怎樣看?對於耿質問閣下為何不在97年前提出落實民主的建議,你會怎樣回應?
陳:他拿中世紀時教會來討論,那我們是否可以把文化大革命時的中國和現在的中國相提並論?他問我為甚麼不在97前提出普選建議,我想反問他為甚麼不在97年前就解放我們?這個人又說教廷也不是普選教宗,他根本不明白甚麼是教會,梵蒂岡是自由的,人們可以參加教會,也可以不參加,但我當中國人是沒有選擇的。
記:怎樣看李柱銘前天的政改方案言論?

陳:他是心急才會這樣說吧,我事前沒有聽他說過,他也知道說錯話了,和中共周旋不能心急,要堅持底線,不能設篩選,任何人也可以參加,如果說人太多會混亂,可以設兩輪投票,每次都由全民一人一票選出。

「講實話的唇舌,永垂不朽;說謊話的舌頭,瞬息即逝。」
──聖經箴言篇第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