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7日星期三

古德明 : 李柱銘善莫大焉




香港二零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事宜,香港朝野還未正式討論,中共已經三令五申,重重設限,務求把選舉操於掌上;香港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不忿,提出彌補辦法,務求重重限制之下,民主派仍可競選。這等於接受普選限制,民主派批評之聲四起。李柱銘馬上收回建議,向公眾再三致歉。

中國人和中共談判,向來是國人一再退讓,直到無可再退,陷入境;而中共則一再毀約,直到協議有等於無,形同廢紙。當年的國共和約是如此,今天的香港《基本法》也是如此。當然,中共要你讓,總是振振有詞;要違背協議,也總是氣壯如山。

《隋書》卷七十四載:幽州總管燕榮「貪暴放縱」,喜歡鞭笞部下,有一次,見路旁有荊棘,堪作刑杖,就抓個部下來試試。那部下喊冤,自言無罪,燕榮答應他:「後(日後)若有罪,當免爾(免打)。」後來,那部下偶犯小過,將要受杖,就請燕榮遵守諾言。燕榮振振有詞:「無過尚爾(沒有過錯尚且要打),況有過邪!」又打了他一頓。燕榮對協議的態度,和中共了無分別。只是隋文帝發覺燕榮虐毒貪,就召還京師賜死;中共上下卻都是燕榮,沒有文帝。

李柱銘這位民主黨第一任主席,使我想起繼任的何俊仁、劉慧卿。

二零一零年,何、劉等悄悄和中共談判,議定「投票可以普及,競選則須經預選」的立法會功能組別選舉原則。當時,李柱銘反對,民主派之,不少人也都期期以為不可。何、劉卻置若罔聞,還「投票普及」,更多人可以投票,選舉自會「由量變到質變」,變成真正民主選舉。現在,三年過去了。我們只見中共的「行政長官普選」諾言變質,變成也是「投票可以普及,競選則須經預選」,而預選當然由中共操縱。何、劉不但沒有引咎自責,還對批評者反唇相譏。劉慧卿最近就,當年和中共秘密談判,「是必要和負責任的政治行為」。

去年,民主黨參加立法會地區直選,選民望望然而去,結果原有的七個民主黨議席,只有四個得保,原因清楚不過。

唐朝韓縝出鎮長安之初,一改慣例,要屬員五天參見一次,屬員都引以為苦。有一天,他看到屏風上寫了一首詩,諷刺他像做皇帝:「五日一庭趨,全如大起居。相公南面坐,只是欠山呼。」韓縝想想,向大家道歉:「却是我錯了。」不是見過劉慧卿等的表現,我不會明白韓縝「却是我錯了」五字,為什麼贏得時人歎服(《夷堅志》卷十六)。

「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這句中國古訓,韓縝和李柱銘都總算做到了。

古德明  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