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8日星期日

盧斯達: 血濃於水 底氣盡失




香港人爭取民主自治,總是自己也不夠底氣,有心無力。究其根本,都還是「血濃於水」四字。

香港人現在叫中國做「內地」、政界中人稱北京政府為「阿爺」,都是化國為家的封建遺毒。一個家庭,父親有絕對權力決定子女的人生甚至生死。子女順從是應份,違抗是大逆不道。但事實上,香港和中國不過是締結了契約,而非父子。社會契約,講的是政府和公民的權利和義務,而不講血緣。中國收回香港主權,不是天經地義,是基於中共在取回主權以後,都要放手讓港人自治,落實普選,去殖歸華。當中共拒絕實現這些承諾,香港就是反共反華,都是有理有據的。

香港跟中國相安無事,是因為接受契約開出的條件。現在中共已經毀約,而當初的《中英聯合聲明》又是中英雙方私下簽字,香港人反被排除在外。整場主權移交,有何合法性?於法於理,現在香港人起來反抗中共,爭取自己應有權利,根本是理直氣壯,但為何冷淡的港人那麼多,市民又總是使不出力?

因為香港人普遍將中國當成「阿爺」,阿爺是長輩,又是一族之父。他再差、再無能、再無恥,子女都只能忍讓,希望他浪子回頭。這種心理前設,就令香港人──即使是走在最前的反抗者──無法挺直腰板,時時害怕反對會惹「阿爺」發怒。很多政治運動都只有一步之遙,也不敢直搗黃龍,自己反而比北京更害怕事情不可收拾。即使拋開底線,都要和阿爺妥協;想爭取權利,但又害怕帶麻煩給「阿爺」。這種心理前設,將香港由一個自成一格的政治體系,矮化成在爺爺腳底搗蛋的頑童。

面對壓迫者,還談甚麼血濃於水,就是將壓迫合理化。香港就永不可能是莊敬自強、柔韌強大的抗爭者,而只會是委屈求存但又欲罷不能的苦情家嫂。

疆獨、藏獨、台獨,香港人多視為大逆不道。香港人同樣作為國家系統的受害者,理應同情他區人民尋覓其幸福自由。他們會支持利比亞人反抗暴政,卻視疆、藏、台人反共抗暴為極大威脅。為甚麼如此自相矛盾?就因為「維護統一」的民族大義,將統治階級的利益立場都內化到平民百姓的腦中了。每次港人抗爭權利,只要中共拿「危害國家統一」的法寶來壓,他們就覺得罪疚,底氣盡失,繼而棄械、妥協、潰散。

為何愛國?要是我們愛國,就是愛中共的國。如果能造福人民,中國分成27塊都無所謂;要是中國能走向文明,300年的殖民也在所不惜。聽來很難接受?那就證明你和「真實」之間還隔着一張民族主義的政治遮醜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