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30日星期二

潘小濤﹕湯顯明用吃喝換得中國公職?




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嫌以公款送贈價逾千元電子相簿、相機等禮物給地高官,以及與中共高幹到五星級酒店吃喝、豪飲茅台酒!坊間質疑,湯顯明退休後獲委中國公職,全因公款公關中共官員

湯顯明在五星級酒店宴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前檢察長曹建明及現四川省長魏宏等,人均消費千多元(未計自備茅台酒)。對中共官員,山珍海味、珍禽異獸都吃遍了,除非送上數百萬元厚禮,否則僅憑區區千多元宴席、一兩千元禮物,湯不可能討得他們歡心,從而替他好話,讓他在香港富豪、親中紅人、退休高官中穎而出,擔任全國政協委員。

在中國,關係最鐵(牢固)的是「一起同過窗,一起扛過槍,一起嫖過娼,一起分過贓」。畢竟,湯顯明與京官既非同學故舊,也沒巨大共同利益,透過公款吃喝及贈送小禮(在共幹眼中,這是毫不顯眼的小禮),與他們建立的關係不會深厚。因此,湯顯明只是統戰對象,這從中聯辦官員跟他見面逾20次(僅湯付款次數,中方官員付鈔的餐敘可能不比這少),可見一斑。

中方看中他應不是其肅貪倡廉知識,畢竟他空降廉署,專業能力有限;相反,中方極需紀律部隊忠誠。中共治國依賴槍桿子和筆桿子,「槍桿子」的解放軍不便在香港頭露面,只能依靠本港紀律部隊,因此,回歸以來他們最用力統戰的也是紀律部隊高層。保安局、入境處等高官退休後,要麼升職,要麼像葉劉淑儀般成為建制派要角,又或獲封為人大代表(李少光)或政協委員(湯顯明)。

中聯辦及京官願跟湯顯明等密切交往,除了私誼,更重要的應是透過他們,進一滲透甚至控制紀律部隊